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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陽光稽查”創新服務理念(精選多篇)

第一篇:推行“陽光稽查” 創新服務理念

推行“陽光稽查”創新服務理念(精選多篇)

推行“陽光稽查” 創新服務理念燃氣稽查作爲燃化系統唯一一支具有行政執法權的職能部門,多年來一直戰鬥在捍衛燃氣企業經營成果、合法權益的最前沿,爲保證燃氣企業安全穩定供氣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形勢下,隨着燃氣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燃氣稽查面臨着許多新問題和新挑戰,如何正確處理好執法與服務的關係;處理好打擊違章行爲與執法透明的關係,使燃氣稽查執法更加人性化等等,這些都是擺在稽查工作面前亟待解決的課題。同時,在稽查的實際工作中執法不夠規範、重執法輕服務等現象時有呈現;個別稽查人員不能嚴格按照法律程序接待用戶等等,這些問題影響和制約着稽查工作的進一步發展。要想解決好上述問題,唯有認真踐行“xxxx”重要思想,緊密聯繫燃氣稽查實際工作,銳意改革,探索創新,把創新服務理念作爲改進稽查執法工作的第一要務,並將其作爲豐富和發展燃氣稽查工作理論和實踐的一條改革新思路貫穿始終。一、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牢固樹立稽查服務意識我們要立足於本職,着眼於發展,在執法辦案中牢牢把握“公正、公開、文明、高效”的原則和標準,切實更新思想觀念,牢固樹立稽查服務意識,規範燃氣稽查執法行爲,從根本上改變固有的思維方式和管理理念,進一步增強稽查工作透明度、正確履行行政執法職責,把嚴格執法與文明服務有機結合起來,把維護燃氣企業利益與維護燃氣用戶合法權益有機結合起來,克服單純的管理思想,杜絕和糾正服務意識淡薄、執法隨意的現象,把燃氣稽查的各項工作,置於社會發展的大局中去研究落實,爲廣大燃氣用戶提供熱情優質服務,把燃氣用戶滿意與否作爲衡量稽查工作好壞的重要標準,寓燃氣稽查管理於優質服務之中,由“單純執法型”向“執法服務型”的轉變,全面發揮燃氣稽查的職能作用,努力實現燃氣稽查工作和企業發展的良性互動。二、創建“陽光稽查”,實現稽查與服務的有機結合創建“陽光稽查”活動作爲一項以推進辦案公開,提高稽查工作透明度,推行依法稽查和文明服務並舉爲主旨的系統工程。我們要在實際工作中做到與時俱進,不斷研究新情況、發現新問題,總結新思路、實施新舉措,結合自身實際特點,按照稽查與服務並重的工作思路,將創建“陽光稽查”活動作爲增強戰鬥力和促進文明執法的重要措施來抓好抓實。(一)加強稽查人員素質教育,強化執法水平和服務意識燃氣稽查工作時刻處於反偷、防騙工作的前沿,是各種利益衝突的焦點,這就要求稽查人員不僅要有較高的政治素質,而且要有過硬的業務本領。對稽查人員要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強化業務培訓,實行集中培訓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建立稽查幹部學習教育檔案,不斷增強稽查人員執法水平和服務意識。着力將稽查人員培養成燃氣法規的“守門人”、執法崗位的“內行人”、政治素質的“合格人”、稽查工作的“有心人”。通過培訓使稽查人員由過去的推門就進、進門就查、查了就罰、罰了就走的“冷麪殺手”的執法行爲;改爲查輔一步到位、留下一份建議、規範一戶行爲、反饋一種評價、贏得一份信任、傳播一種文明的“陽光使者”,使文明執法成爲一種必然,一種自然,一種欣然,並且所有案件都達到尋“鐵證”、做“鐵卷”、辦“鐵案”的要求,堅決杜絕辦人情案、關係案,以文明的風貌親和人,以良好的素質打動人,以優質的服務感動人,以公正的執法信服人。(二)明確稽查服務職責,規範稽查服務程序一是建立執法辦案文明用語制度,明確執法服務標準用語,要求執法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將文明用語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同時在接待燃氣用戶過程中向用戶發出“執法跟蹤信息反饋卡”,內容包括執法服務態度、廉政情況等,並及時回收整理,發現稽查人員違紀等問題及時處理,保護燃氣用戶的合法權益,防止和杜絕稽查人員不廉潔、不文明的行爲發生。二是堅持“教育引導爲主、處罰爲輔”的原則和“以人爲本”的主導思想,並規定在稽查工作中向用戶宣傳安全用氣常識,義務爲用戶檢查燃氣設施,無償幫助用戶解決用氣困難等問題,對於用戶不正確使用燃氣設施的行爲及時加以糾正和處理。三是服務供氣管理部門,積極協助供氣分公司、供氣管理處清理疑難問題,主動經常的深入各供氣管理部門調查瞭解用戶竊氣的案情,主動幫助各單位解決刁蠻用戶造成的工程、收費等各種困難,用真誠的服務增強聯合打擊竊氣和違章用氣的力度。(三)規範推行稽查服務制度,完善社會監督1、推行稽查業務公開是創建“陽光稽查”活動的重要環節。推行稽查業務公開制度,應做到“三個公開”:“三個公開”是業務、程序公開,檢查內容公開和廉政內容制度公開。在對外辦公場所設置“陽光大廳”,以公示欄、揭示板等形式進行管理內容的公開,其中主要包括:稽查大隊人員機構設置、服務內容與要求、執法程序、工作流程、內部工作制度、稽查員的執法規範和紀律規範、舉報的途徑和方法等。進一步強化辦案程序和處罰標準的透明度,創造良好的監督環境。2、從抓內部管理入手,完善內部監督機制。要建立健全執法辦案管理規定、執法辦案文明用語規定、執法辦案限時辦結制度、執法服務承諾制度等,推行失職追究制、首問負責制度、工作制約制度,增強稽查人員的遵紀守法意識,提高執法服務水平,對承諾不踐諾者,一經發現,要嚴厲查處,從內部保證燃氣稽查執法行爲的公正、公開、公平,確保“陽光稽查”活動的紮實有效地開展。3、聘請義務監督員,拓寬社會監督的途徑和渠道。我們要深入燃氣用戶和供氣管理部門,上門徵求意見,聘請公、檢、法、司等社會各界人士爲義務監督員,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請他們隨時對燃氣稽查工作情況提出批評意見和建議,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通過設立意見箱、舉報箱,公佈舉報電話,便於燃氣用戶通過多渠道監督燃氣稽查部門工作;經常、及時地向燃氣稽查的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工作,主動接受行政、黨紀法規、民主監督;每年定期不定期召開義務監督員座談會,對執法人員的執法情況進行外部評議,將評議考覈結果作爲評價燃氣稽查工作人員工作好壞的主要依據之一,並與燃氣稽查人員執法質量等級和個人獎金掛鉤,獎優罰劣。以保證陽光稽查活動和各項政策措施切實落到實處,促進公正、公平、公開執法,文明優質服務,做到名副其實的“陽光稽查”。三

、總結經驗、完善制度,不斷提高執法服務質量(一)制定和完善各項制度,爲執法服務提供製度保障科學、合理的稽查制度是做好稽查工作的規範和原則,爲此,應本着實用性、可操作性強的原則,制定並完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制度,包括:稽查執法人員學習制度、組織紀律制度、工作責任制度、檢查制度、職業道德教育制度等,爲稽查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和制度保證。同時要加強錯案追究制度及保密制度的落實,督察監督部門在進行初審時若發現某一檢查結果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數據不準,資料不全,程序不完全或燃氣法規適用不當等,造成檢查結果不實的,對案件查辦部門實行錯案追究。並且要對所查燃氣用戶的情況以及檢查結果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傳謠。(二)總結經驗,完善和推廣創建“陽光稽查”活動創建“陽光稽查”作爲提高稽查工作透明度,推行執法服務的一項重要工作,是稽查大隊在稽查工作中結合自身實際的一次創新,是對提升稽查服務水平進行的一次有益探索,所以我們必須不斷進行交流和總結經驗,及時交流創建“陽光稽查”活動中的好做法好經驗,相互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及時發現創建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糾正,逐步完善和推廣創建“陽光稽查”活動。前路漫漫,任重而道遠。我們將在深入開展優質規範服務,牢固樹立稽查服務意識的基礎上,認真分析研討“陽光稽查”實踐經驗和啓迪,從根本改變固有的思維方式和管理理念,把“陽光稽查”作爲增強稽查隊伍戰鬥力、提高服務質量的重要措施來抓好抓實,使稽查大隊創建“陽光稽查”活動,成爲“重點突出、特色鮮明、獨闢蹊徑、獨創體系”的文明公開執法典型。

第二篇:推行“陽光稽查”創新服務理念

推行“陽光稽查”創新服務理念燃氣稽查作爲燃化系統唯一一支具有行政執法權的職能部門,多年來一直戰鬥在捍衛燃氣企業經營成果、合法權益的最前沿,爲保證燃氣企業安全穩定供氣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形勢下,隨着燃氣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燃氣稽查面臨着許多新問題和新挑戰,如何正確處理好執法與服務的關係;處理好打擊違章行爲與執法透明的關係,使

燃氣稽查執法更加人性化等等,這些都是擺在稽查工作面前亟待解決的課題。同時,在稽查的實際工作中執法不夠規範、重執法輕服務等現象時有呈現;個別稽查人員不能嚴格按照法律程序接待用戶等等,這些問題影響和制約着稽查工作的進一步發展。要想解決好上述問題,唯有認真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緊密聯繫燃氣稽查實際工作,銳意改革,探索創新,把創新服務理念作爲改進稽查執法工作的第一要務,並將其作爲豐富和發展燃氣稽查工作理論和實踐的一條改革新思路貫穿始終。一、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牢固樹立稽查服務意識我們要立足於本職,着眼於發展,在執法辦案中牢牢把握“公正、公開、文明、高效”的原則和標準,切實更新思想觀念,牢固樹立稽查服務意識,規範燃氣稽查執法行爲,從根本上改變固有的思維方式和管理理念,進一步增強稽查工作透明度、正確履行行政執法職責,把嚴格執法與文明服務有機結合起來,把維護燃氣企業利益與維護燃氣用戶合法權益有機結合起來,克服單純的管理思想,杜絕和糾正服務意識淡薄、執法隨意的現象,把燃氣稽查的各項工作,置於社會發展的大局中去研究落實,爲廣大燃氣用戶提供熱情優質服務,把燃氣用戶滿意與否作爲衡量稽查工作好壞的重要標準,寓燃氣稽查管理於優質服務之中,由“單純執法型”向“執法服務型”的轉變,全面發揮燃氣稽查的職能作用,努力實現燃氣稽查工作和企業發展的良性互動。二、創建“陽光稽查”,實現稽查與服務的有機結合創建“陽光稽查”活動作爲一項以推進辦案公開,提高稽查工作透明度,推行依法稽查和文明服務並舉爲主旨的系統工程。我們要在實際工作中做到與時俱進,不斷研究新情況、發現新問題,總結新思路、實施新舉措,結合自身實際特點,按照稽查與服務並重的工作思路,將創建“陽光稽查”活動作爲增強戰鬥力和促進文明執法的重要措施來抓好抓實。(一)加強稽查人員素質教育,強化執法水平和服務意識燃氣稽查工作時刻處於反偷、防騙工作的前沿,是各種利益衝突的焦點,這就要求稽查人員不僅要有較高的政治素質,而且要有過硬的業務本領。對稽查人員要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強化業務培訓,實行集中培訓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建立稽查幹部學習教育檔案,不斷增強稽查人員執法水平和服務意識。着力將稽查人員培養成燃氣法規的“守門人”、執法崗位的“內行人”、政治素質的“合格人”、稽查工作的“有心人”。通過培訓使稽查人員由過去的推門就進、進門就查、查了就罰、罰了就走的“冷麪殺手”的執法行爲;改爲查輔一步到位、留下一份建議、規範一戶行爲、反饋一種評價、贏得一份信任、傳播一種文明的“陽光使者”,使文明執法成爲一種必然,一種自然,一種欣然,並且所有案件都達到尋“鐵證”、做“鐵卷”、辦“鐵案”的要求,堅決杜絕辦人情案、關係案,以文明的風貌親和人,以良好的素質打動人,以優質的服務感動人,以公正的執法信服人。(二)明確稽查服務職責,規範稽查服務程序一是建立執法辦案文明用語制度,明確執法服務標準用語,要求執法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將文明用語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同時在接待燃氣用戶過程中向用戶發出“執法跟蹤信息反饋卡”,內容包括執法服務態度、廉政情況等,並及時回收整理,發現稽查人員違紀等問題及時處理,保護燃氣用戶的合法權益,防止和杜絕稽查人員不廉潔、不文明的行爲發生。二是堅持“教育引導爲主、處罰爲輔”的原則和“以人爲本”的主導思想,並規定在稽查工作中向用戶宣傳安全用氣常識,義務爲用戶檢查燃氣設施,無償幫助用戶解決用氣困難等問題,對於用戶不正確使用燃氣設施的行爲及時加以糾正和處理。三是服務供氣管理部門,積極協助供氣分公司、供氣管理處清理疑難問題,主動經常的深入各供氣管理部門調查瞭解用戶竊氣的案情,主動幫助各單位解決刁蠻用戶造成的工程、收費等各種困難,用真誠的服務增強聯合打擊竊氣和違章用氣的力度。(三)規範推行稽查服務制度,完善社會監督1、推行稽查業務公開是創建“陽光稽查”活動的重要環節。推行稽查業務公開制度,應做到“三個公開”:“三個公開”是業務、程序公開,檢查內容公開和廉政內容制度公開。在對外辦公場所設置“陽光大廳”,以公示欄、揭示板等形式進行管理內容的公開,其中主要包括:稽查大隊人員機構設置、服務內容與要求、執法程序、工作流程、內部工作制度、稽查員的執法規範和紀律規範、舉報的途徑和方法等。進一步強化辦案程序和處罰標準的透明度,創造良好的監督環境。2、從抓內部管理入手,完善內部監督機制。要建立健全執法辦案管理規定、執法辦案文明用語規定、執法辦

第三篇:創新稅務稽查理念服務經濟發展大局

創新稅務稽查理念服務經濟發展大局

稅務稽查作爲稅收徵管體系的最後一道“關口”,擔負着打擊偷漏稅的重任,對於維護稅法的尊嚴,創造公平、公正、和諧的稅收環境,保障國家財政收入,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改革開放三十年多來,我國經濟發展突飛猛進,各種意識形態、多種所有制形式並存,呈現出“百花齊放”的多元化發展態勢。隨着改革開放的縱深發展,各種“新型”偷稅手段“日新月異”式的出現,且具有高科技性、超強隱蔽性等特徵,給稅務稽查工作帶來嚴峻的挑戰和壓力。面對相對複雜的治稅環境,如何充分發揮稅務稽查的職能作用,本人作爲分管稅務稽查工作的領導,結合工作實際,認爲應着重做好以下七個方面的工作:

一、堅持稽查理念創新,增強稽查工作的權威性一要樹立獨立稽查觀念。樹立獨立稽查觀念,是實現稅收徵管專業化的思想基礎,是徵、管、查明確職責、相互制約的前提條件。獨立稽查包含以下內容:一是在法定的職權範圍內,稽查局獨立開展稅收執法活動;二是科學界定徵收、管理、稽查的職責分工,避免職責交叉;三是稽查的“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應保持完整,不能人爲分解;四是理順上下級稽查之間的關係,合理確定各級稽查局的職能和職責,強化上級對下級的管理。二要樹立統一稽查觀念。隨着徵管改革和稅收信息化建設的推進,提高稽查管理的集約化程度,實行統一的大稽查勢在必行。要將稽查業務相對集中,逐步做到各類涉稅檢查均由稽查部門統一實施。要盤活稽查人力資源,實行稽查幹部的動態管理和跨地區調配使用。要嚴格檢查計劃制度和國、地稅聯合稽查制度,避免重複檢查,降低稅收成本。三要樹立打擊型稽查觀念。從依法治稅的要求看,實行打擊型稽查,是確保徵管權力行使到位的重要手段。從稅務稽查的效果看,只有讓納稅人在經濟上不願違、在聲譽上不敢違、在法律上不能違,才能從根本上減少涉稅違法犯罪行爲。因此,在指導思想上,要克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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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以查補收入多少來衡量稽查工作水平的傾向。在工作重點上,要突出對重大案件、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的檢查,提高稽查辦案效率和質量。在實施手段上,要適當添置辦案裝備,增加辦案經費,確保辦案經費落實到位。四要樹立主動稽查觀念。針對偷稅反偷稅形勢嚴峻的實際情況,認真研究充分履行稽查職責的方式方法,研究如何從事務性的工作中解脫出來,真正能夠關注當前大要案的新特點,改變工作方式,變被動要爲主動,有針對性地主動出擊,查處大案要案。

二、突出稽查工作重點,增強稽查工作的準確性稅務稽查的主要職責就是及時、嚴厲打擊各種涉稅違法犯罪行爲。稽查部門必須合理使用稽查資源,集中力量,堅持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爲重點,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強化稅務稽查的威懾力,樹立稅務機關的良好形象。當前案件查處的重點,一是利用“四小票”進行偷稅的案件。要針對“兩票”即廢舊物資收購憑證和農副產品收購憑證進行專項檢查,務必抓緊抓實。二是僞造、倒賣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重大案件。儘管僞造、倒賣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犯罪行爲在沿海地區已得到初步遏制,但在全國範圍內仍時有發生,而且不法分子採取的手段更加隱蔽。稽查部門務必提高警惕,對涉嫌虛開和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要嚴格進行全面檢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查深查透。三是及時發現並嚴厲查處做假賬偷逃稅款的違法行爲。稽查部門在各類稅收檢查過程中,要注意發現線索,加大查處利用做假賬、兩套賬和賬外經營等手段偷逃稅款的力度,引導納稅遵從,努力建立誠信納稅的良好稅收環境。四是繼續抓緊查處騙取出口退稅案件。務必對騙取出口退稅違法犯罪活動保持高度警惕,在配合公安及司法部門完成打騙專項鬥爭中移送的重大案件相關工作的同時,及時發現並迅速查處新的涉嫌騙取出口退稅案件。

三、加強稽查基礎建設,增強稽查工作的規範性一要科學制定稽查工作標準。以深化徵管改革爲契機,進一步修訂稽查崗責體系,整合稽查業務流程,制定工作標準,實現稽查工作的標準化,實行科學化管理。二要加快推進稽查信息化進程,全面應用徵管信息系統稽查模塊,逐步

推廣使用無錫“稽查查帳系統”,促進稽查規範化和專業化程度的進一步提高。三要認真執行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各項工作規程及有關制度規定,並加強各環節的協調配合,確保每一件稽查案件都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充分,程序合法。

四、創新稽查方式方法,增強稽查工作的實效性一要解放思想、勤于思考,善於發現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只有不斷髮現問題,纔有可能提出創新的思路和舉措。二要針對徵管薄弱環節和偷逃稅的新特點和新動向,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檢查。例如重點組織開展運輸發票、收購憑證、廢舊物資普通發票、改制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租借掛靠式經營商業流通企業等專項檢查,三要積極探索“先外後內檢查”、“延伸稽查”、“關聯稽查”、“解剖式稽查”等新形勢下的稽查方法,擴大檢查的範圍,挖掘檢查的深度,力求查深查透,擴大檢查成果,同時,認真研究各種偷稅的規律和特點,制定相應的查處和防範措施,促進稅收秩序的根本好轉。

第四篇:推行“陽光稽查”構建誠信納稅

推行“陽光稽查”構建誠信納稅---對推行“陽光稽查”的調查報告 隨着稅務稽查由傳統的執法型向執法服務型的轉變,稽查工作的重要性已被廣泛認可,但同時也應該看到,誠信納稅已成爲促進經濟發展的內在需求,爲加快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就目前的稅務檢查工作而言,建立並實施新的檢查機制和新的檢查方式已勢在必行。 一、稅務稽查工作的現狀分析與探討 

近年來,按照“檢查工作規範化、檢查方式科學化、檢查手段現代化和檢查人員優質化”的工作目標,採取強有力的措務局施,使稽查檢查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強。 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實行了稽查檢查計算機信息化管理,加強了內部工作的規範化,減少了隨意性;建立了稽查考覈指標體系,考覈指標的設置,突出稽查執法正確率、檢查結案率、稅款入庫率等;實行“查前準備制度”,即對納稅人可能出現的偷稅問題,進行科學的歸納分類,具體列舉出來,要求每個稽查人員在實施稽查時,按照列舉的項目條款,一一對照,細緻檢查,保證執法的公正性和規範性;制定審理把關的具體標準,開展案件複查制度,特別注意稽查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正確準確查處問題,證據採集是否充分,運用法律是否正確;建立了檢查人員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和稅務檢查回訪制度,不斷約束和規範執法行爲,提高幹部隊伍政治業務素質,強化企業對稅務人員的監督和制約機制,保證了監督的方式、程序、內容落實到位;開展稽查質量分析會制度,分析典型案例,評比優秀案卷活動,推動稽查質量全面提高.。 實踐證明,認真開展稅務檢查工作不僅查補了稅款,而且也嚴肅查處了一批熱點、難點、重點案件,起到了震懾稅務違法犯罪分子、規範廣大納稅人的納稅行爲的作用,同時也有利於堵塞稅收漏洞,促進了稅收徵管質量的提高。 二、正確認識運行新的檢查方式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我們在對稅務檢查工作的現狀進行客觀性分析與探討的同時,也應清醒地認識到,稅務稽查工作監督機制不夠完善、稽查人員素質亟待提高、稽查工作如何適應誠信納稅體系的有效開展等,值得我們正確認識和認真思考,同時應對現有檢查方式加以完善和更新。 (一)“重點稽查”與依法城信納稅之間的關係。 稅收徵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爲了強化稅收徵管,促進依法治稅、防止稅款流失。正確理解和把握“重點稽查”的含義,必須與依法治稅工作和整個城信納稅體系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稽查檢查其執法客體是廣大納稅人,由於受稽查檢查傳統思想的影響,在稅收徵納主、客體之間似乎約定俗成了一種“檢查”與“被檢查”的關係。納稅人往往是望而生畏,雙方存在一種不和諧的氣氛。因此,稽查工作必須始終重視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實行公開、公正和文明稽查,力爭實現依法徵稅和依法納稅的有機統一,這也是對企業依法納稅的信任,爲營造公平、合理的稅收環境和稅收秩序奠定基礎,也爲企業樹立良好的信譽和形象提供了環境。 (二)稅務檢查監督制約機制急需完善。 稽查工作擔負着打擊稅務違法和規範納稅行爲的同時,稅法也賦予了稅務稽查人員進行稅務檢查的權力,即對涉稅違法問題進行處理處罰的權力。如何保證稅務稽查部門和人員正確行使這些權力,既要防止超越權限用權力,保護納稅人的權益;又要防止成爲不法分子腐蝕拉攏的對象。稽查檢查不僅處在偷稅與反偷稅鬥爭的前沿,而且也處在了腐敗與反腐敗鬥爭的前沿。歷史與實踐證明,沒有監督的權力就容易產生腐敗。稽查檢查部門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拒絕監督,只有主動接受監督,才能保護好自己。 當前稽查部門主要接受來自兩個方面的監督:一是徵管、稅政、法制等業務部門的監督。對通過認真分析選出並實施檢查的案源要做到認真檢查和反饋,對檢查中不明確的稅收政策問題及時向稅政部門請示,對較大金額的案件要提交法制部門進行審理定案。二是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積極主動配合實行錯案責任追究、案件抽複查等制度,對執法辦案中的不廉行爲進行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從以上監督制約機制看出,各級稽查檢查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一系列相關工作制度,但對稽查檢查人員在辦案過程中的每一個工作環節和每一個工作步驟及採取的方式方法,查處的真實情況是否公正、公開和透明等,還缺乏有實效、有針對性的監督。總之,要加強對稅務稽查工作建立起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在稽查人員高效履行職責的同時,使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三)稽查檢查人員素質亟待提高。 “人是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與時俱進,必須以人爲本。當前,在稽查檢查任務明確,稅制改革不斷深入的形勢下,人員逐步得到充實與加強。但擺在我們面前的突出問題,不是稽查人員的數量不足,而是稽查人員的素質不高,與當前稽查工作的要求存在較大的差距。主要表現在: 1、政治素質參差不齊,大部分稽查人員能夠做到廉潔自律、依法行政,但還是存在政治素質參差不齊的現象。 2、能夠獨立查賬和獨立查辦案件的人員較少,影響了工作效率。 3、能夠熟練應用計算機的人員少,面對企業的財務軟件和電子商務活動,只會傳統查

第五篇:推行“陽光稽查”構建誠信納稅---對推行“陽光稽查”的調查報告

推行“陽光稽查”構建誠信納稅

---對推行“陽光稽查”的調查報告

隨着稅務稽查由傳統的執法型向執法服務型的轉變,稽查工作的重要性已被廣泛認可,但同時也應該看到,誠信納稅已成爲促進經濟發展的內在需求,爲加快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就目前的稅務檢查工作而言,建立並實施新的檢查機制和新的檢查方式已勢在必行。

一、稅務稽查工作的現狀分析與探討

近年來,按照“檢查工作規範化、檢查方式科學化、檢查手段現代化和檢查人員優質化”的工作目標,採取強有力的措務局施,使稽查檢查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強。

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實行了稽查檢查計算機信息化管理,加強了內部工作的規範化,減少了隨意性;建立了稽查考覈指標體系,考覈指標的設置,突出稽查執法正確率、檢查結案率、稅款入庫率等;實行“查前準備制度”,即對納稅人可能出現的偷稅問題,進行科學的歸納分類,具體列舉出來,要求每個稽查人員在實施稽查時,按照列舉的項目條款,一一對照,細緻檢查,保證執法的公正性和規範性;制定審理把關的具體標準,開展案件複查制度,特別注意稽查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正確準確查處問題,證據採集是否充分,運用法律是否正確;建立了檢查人員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和稅務檢查回訪制度,不斷約束和規範執法行爲,提高幹部隊伍政治業務素質,強化企業對稅務人員的監督和制約機制,保證了監督的方式、程序、內容落實到位;開展稽查質量分析會制度,分析典型案例,評比優秀案卷活動,推動稽查質量全面提高.。

實踐證明,認真開展稅務檢查工作不僅查補了稅款,而且也嚴肅查處了一批熱點、難點、重點案件,起到了震懾稅務違法犯罪分子、規範廣大納稅人的納稅行爲的作用,同時也有利於堵塞稅收漏洞,促進了稅收徵管質量的提高。

二、正確認識運行新的檢查方式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我們在對稅務檢查工作的現狀進行客觀性分析與探討的同時,也應清醒地認識到,稅務稽查工作監督機制不夠完善、稽查人員素質亟待提高、稽查工作如何適應誠信納稅體系的有效開展等,值得我們正確認識和認真思考,同時應對現有檢查方式加以完善和更新。

(一)“重點稽查”與依法城信納稅之間的關係。

稅收徵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爲了強化稅收徵管,促進依法治稅、防止稅款流失。正確理解和把握“重點稽查”的含義,必須與依法治稅工作和整個城信納稅體系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稽查檢查其執法客體是廣大納稅人,由於受稽查檢查傳統思想的影響,在稅收徵納主、客體之間似乎約定俗成了一種“檢查”與“被檢查”的關係。納稅人往往是望而生畏,雙方存在一種不和諧的氣氛。因此,稽查工作必須始終重視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實行公開、公正和文明稽查,力爭實現依法徵稅和依法納稅的有機統一,這也是對企業依法納稅的信任,爲營造公平、合理的稅收環境和稅收秩序奠定基礎,也爲企業樹立良好的信譽和形象提供了環境。

(二)稅務檢查監督制約機制急需完善。

稽查工作擔負着打擊稅務違法和規範納稅行爲的同時,稅法也賦予了稅務稽查人員進行稅務檢查的權力,即對涉稅違法問題進行處理處罰的權力。如何保證稅務稽查部門和人員正確行使這些權力,既要防止超越權限用權力,保護納稅人的權益;又要防止成爲不法分子腐蝕拉攏的對象。稽查檢查不僅處在偷稅與反偷稅鬥爭的前沿,而且也處在了腐敗與反腐敗鬥爭的前沿。歷史與實踐證明,沒有監督的權力就容易產生腐敗。稽查檢查部門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拒絕監督,只有主動接受監督,才能保護好自己。

當前稽查部門主要接受來自兩個方面的監督:一是徵管、稅政、法制等業務部門的監督。對通過認真分析選出並實施檢查的案源要做到認真檢查和反饋,對檢查中不明確的稅收政策問題及時向稅政部門請示,對較大金額的案件要提交法制部門進行審理定案。二是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積極主動配合實行錯案責任追究、案件抽複查等制度,對執法辦案中的不廉行爲進行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從以上監督制約機制看出,各級稽查檢查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一系列相關工作制度,但對稽查檢查人員在辦案過程中的每一個工作環節和每一個工作步驟及採取的方式方法,查處的真實情況是否公正、公開和透明等,還缺乏有實效、有針對性的監督。總之,要加強對稅務稽查工作建立起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在稽查人員高效履行職責的同時,使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三)稽查檢查人員素質亟待提高。

“人是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與時俱進,必須以人爲本。當前,在稽查檢查任務明確,稅制改革不斷深入的形勢下,人員逐步得到充實與加強。但擺在我們面前的突出問題,不是稽查人員的數量不足,而是稽查人員的素質不高,與當前稽查工作的要求存在較大的差距。主要表現在:

1、政治素質參差不齊,大部分稽查人員能夠做到廉潔自律、依法行政,但還是存在政治素質參差不齊的現象。

2、能夠獨立查賬和獨立查辦案件的人員較少,影響了工作效率。

3、能夠熟練應用計算機的人員少,面對企業的財務軟件和電子商務活動,只會傳統查賬的稽查人員顯得束手無策。

4、懂財會、熟悉法律知識、會操作微機的複合型人才極爲匱乏,缺少競爭激勵機制。

三、實施“陽光稽查”勢在必行

爲適應當前環境,在綜合分析上述檢查中存在問題的基礎上,爲更好地開展稅務稽查工作,根據《石家莊市地方稅務局稽查系統“陽光稽查”工作實施辦法》。我局於今年建立並實施了“陽光稽查管理辦法”一是“透明稽查”主要內容是“五項公開”、“八項承諾”,“五項公開”是指公開涉稅案件舉報方式,公開稽查工作程序,公開稅收政策諮詢電話,公開涉稅案件的處理結果,公開執法監督方式;“八項承諾”是指文明稽查、透明稽查、查(請您繼續關注本站)前輔導、事前告知、程序服務、限時稽查、調帳建議、補救服務.一是實現執法檢查由“單純執法型”向“執法服務型”的轉變,使納稅人和檢查人員充分體驗到了“陽光”的溫暖,爲鑄就稅企誠信奠定了基礎。二是“查前輔導”是指根據每月檢查計劃對納稅人進行查前稅收政策,輔導的制度,主要目的是幫助納稅人在被檢查前掌握稅收政策,明確責任,認真自查,並自行糾正納稅中的問題,變“重在罰後教育”,爲“重在罰前輔導”此舉可謂是“心繫法律,情繫納稅人”。三是向被查對象發放“陽光稽查監督跟蹤卡”,由企業在檢查完畢後,郵回監察部門,堅持廉政教育在先,予防爲主的方針,增強執法人員在辦案過程中勤政廉政的透明度,進一步強化監督制約機制作用的發揮.四是實行查後回訪反饋制度,從制度上要求檢查人員必須依法辦案、照章辦事,有助於幹部整體業務素質的提高,進而提高稅務檢查的工作質量和效率。

(一)“陽光執法檢查”的建立與實施,確立了公開、公正、透明的檢查新機制。

稅務稽查對象的確定是按照稅務稽查計劃範圍、工作目標以及稅務違法案源線索對稽查對象的選擇和確定;稅務稽查行爲是由具體稅務人員來完成的,在稽查人員同納稅人有某種利害關係的情況下,人的感情因素和個人意志很容易同執法行爲相混淆,而使執法行爲失之公正。這就要求稽查對象的確定應該是客觀公正的,在客觀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的納稅人接受稽查的機會應該是均等的,只有科學地確定稽查對象,才能保證稽查工作的順利進行。因此,在安排檢查任務時應注意:

1、規定檢查標準、辦案期限。即稅務稽查人員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稽查方案所確定的稽查範圍、種類、方式和內容等要求,依據稽查標準,採取科學有效的方法,按照規定的期限,有目標、有步驟地進行稽查的實務操作活動。

2、在稽查檢查中建立工作底稿制度。即在檢查中對檢查的內容、採取的措施、發現的問題、被查對象的態度、檢查時間等順時記錄。檢查結束時要在稅務稽查工作底稿的基礎上製作稅務稽查報告。稅務稽查報告要說明被查對象的基本情況、案件的由來、主要違法事實、初步處理意見、被查對象的態度、檢查的所屬期間等。稅務稽查報告連同工作底稿及其他有關資料交審理人員審理。上述辦法的實施將檢查人員的一舉一動置於大衆的監督之下,增強了辦案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二)“陽光稽查”的建立與實施,公開了檢查程序,促進了企業與稅務檢查之間的關係。

“陽光稽查”是新事物,是對“誠信納稅”的肯定,對企業依法納稅的信任。“陽光稽查”的推出旨在提高稽查工作透明度,實現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並舉,幫助企業用好用足稅收政策。實施“陽光稽查”要求公開稅收政策、辦案程序,對稅務稽查實施、執行環節及處罰結果等內容進行公開,讓納稅人瞭解稽查的每一個環節,感受陽光下的稽查工作模式。具體來說,實行稅務稽查查前輔導和查後反饋制度,稽查人員在下達檢查通知的同時,向被查人發放“陽光稽查跟蹤卡”將被查人的基本權利、基本義務和稽查辦案紀律、廉政制度以及稅務機關地址、聯繫電話等內容告知被查人,由被查對象獨立填寫廉政信息反饋卡郵寄到縣局監察科,增加稽查透明度。

(三)“陽光稽查”的建立與實施,使檢查人員的責任心、事業心和綜合素質得到顯著提高。

通過開展“陽光稽查”看,最爲明顯的是檢查人員的各方面能力有了顯著提高,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檢查工作思路進一步清晰了,增強了對檢查工作的責任心和事業心;二是具備了檢查工作經驗和組織、協調能力;三是文字寫作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得到提高,能適應稽查工作能征善戰、能說會道的要求;四是具備了檢查工作所要求的綜合素質;五是具備了一定的創造能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有所創新;六是具有了良好的心理素質,能夠敢於面對各種偷、逃、抗稅行爲;七是思維方式增強了,能夠針對不同的問題採用不同的方法。

(四)“陽光稽查”的建立與實施,進一步強化內外部監督制約機制。一是堅持廉政建設教育在先,預防爲主的方針,廣泛開展啓發式教育,築牢幹部的思想防線、道德防線、法紀防線,提高拒腐防變能力。二是實行查前公示制度,在對企業進行納稅檢查前,先要遞交《陽光稽查監督跟蹤卡》,讓納稅人監督稽查人員是否公正執法,使稽查權力置於納稅人監督之下,從機制上預防不廉潔行爲發生。自今年開展實施“陽光稽查”以來,以規範嚴格執法、強化稅收服務、加強稅企交流、鑄造稅企誠信爲宗旨,切實開展了一系列針對納稅人的查前輔導培訓,進行走訪交流,並開展查後輔導整改和廉政監督爲主要內容的各項工作,受到了納稅人的廣泛好評,取得了納稅人的信賴。在今年稽查工作中,共計發放並收回“監督跟蹤卡”120餘份,收到意見和建議12條,解決實際問題9件,今年上半年在縣紀委組織的行風服務承諾檢查評比中,我局被評爲優秀單位。

綜上所述,只有認清形勢、更新觀念、努力創新,才能使各項工作得到完善和發展。通過對“陽光稽查管理辦法”可行性分析,我們認爲它順應了時代發展的需要,滿足了當前經濟環境的需求,更加符合了稅務檢查一要嚴查、二要嚴打、三要重罰、四要規範納稅行爲、五要監督制約的稽查檢查工作要求,是值得全市稽查檢查系統借鑑並推廣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