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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對水利局的建議和意見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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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水利局的建議和意見 篇一

建議內容:

爲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實現農村經濟持續發展、社會全面進步,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xx〕130號)的相關規定,區城鄉建委在全區範圍內初定了4個村作爲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試點村。區城鄉建委、區水務局、區交委、區農委、區市政局、區環保局等部門在對試點村進行實地調研後,結合地方需求和部門現有優惠政策,對試點村的危房改造、山坪塘整治、生產生活污水處理、生活垃圾收運、公路硬化、人行便道建設等項目給予政策和資金的支持。

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試點村的實施過程中,仍存在以下一些不足之處:一是廣大人民羣衆沒有意識到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重要性,自身主動性不強;二是試點村規劃工作滯後,各個部門在分配整治任務時沒有依據村規劃進行實施;三是涉及整治任務的各個部門之間未能形成合力,部門之間力量較爲分散。

對此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和網絡,大力宣傳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積極意義,力爭在全社會特別是在農村範圍內形成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良好氛圍,讓廣大村民自覺投身到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浪潮中來。

二是改善人居環境要規劃先行,村莊規劃是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主要依據。要結合各村實際情況進行規劃,規劃要符合村莊實際,滿足村莊需求,體現村莊特色,合理安排整治工程項目,避免造成資金浪費和“千村一面”的情況發生。

三是涉及改善人居環境工作的各個部門,要在牽頭部門的統籌協調下,專人負責,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內容和工作職責,落實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項目、主體、資金等相關問題。

四是在統一規劃前提下,對相關資金進行打捆使用,以求取得最佳效果。

辦復內容摘要:

一、通過媒介加強對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政策、措施、目的、意義等的宣傳。

二、組織編制我區改善農村人民環境總體規劃(-20xx年)。

三、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中加強部門協調、明確任務、落實責任、資金打捆問題。根據《重慶市璧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試點工作x年任務分解的通知》(璧山府辦發〔〕37號),今年我區在丁家街道蓮花壩村、大興鎮蓮生村、七塘鎮喜觀村、八塘鎮智燈村進行改善人居環境試點,力爭將“試點村”打造成“示範村”。按照《通知》要求:一是各項整治任務的牽頭單位、配合單位以及鎮街之間的職責劃分與現行工作機制保持一致。二是試點村各項目的補助標準、籌資渠道與全區其他區域實施的同類項目保持一致,整合涉農資金,打捆使用,不過多增加鎮街和羣衆負擔。三是爲減輕鎮街配套資金壓力,區財政安排120萬元對試點村進行“以獎代補”,堅持“獎勤罰懶,獎優罰劣”,不搞平均分配。關於全區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工作機制、任務分工、資金籌措問題將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總體規劃中進行細化和明確。

對水利局的建議和意見 篇二

城市建設“既要重視行也要重視停”——以改革精神,解決廣州都會區停車難題的建議

提案人:廣州市政協城建資源環境委員會,廣州市政協提案委員會

理由

一輛車平均有70%以上的時間處於停車狀態。停車難、行車難,互爲影響,都是都會區管理難題,更是重要民生事項。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廣州都會區停車難問題越加凸顯,亟待解決。市政協城建委、提案委、部分政協委員及相關專家聯合組成調研組,先後赴市交委等職能部門及上海、南京、香港等地調研,提出建議如下。

一、停車難現狀及原因分析

(一)現狀。

1、廣州停車難問題集中體現“一區兩域”。“一區”指停車難問題主要體現在都會區(集中在越秀、荔灣、天河、海珠、白雲部分地區); “兩域”指白天停車難矛盾集中在商業、辦公、文化、學校、醫院區域,晚上停車難矛盾集中在住宅區域。

2、停車難問題,已造成大量的佔用道路資源停車和在道路上徘徊等停車,更成爲阻塞交通、影響通行的重要原因,成爲影響社會和諧、激發民怨的重大民生問題。

3、20xx年初市政府成立了解決停車難問題領導小組,努力改善都會區停車難問題。20xx-20xx年新增泊位19萬個,超額完成計劃任務;20xx年新增泊位4.5萬個,也超額完成計劃任務,但停車泊位供需矛盾仍然很大。

(二)原因分析。

長期以來,城市建設只注重“行”而忽視“停”,停車設施從規劃到投資與建設,從多種資源利用到服務與產業發展經營和收費,多個層面多個環節改革創新不足,造成泊車需求與泊位供給之間嚴重失衡。據統計,截止20xx年9月,廣州市機動車保有量約248.1萬輛,中小客車約180.7萬輛(此數據不包含實際在廣州停泊而非廣州市籍車輛);而截止20xx年10月全市共有登記在冊的經營性停車場共3473個,停車位62.9萬個(此數據不包含非經營性停車泊位如私人產權停車位、臨時利用各類道路、內街內巷、人行道、空地、城中村等難以納入統計範疇的泊位)。據研究,一輛汽車所需泊位平均經驗值約爲1.3個;按大數原則,我市都會區的停車泊位需求缺口更加巨大。

1、交通設施規劃、投資與建設改革創新不足,規劃滯後、歷史欠賬突出,近20xx年基本沒有財政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

(1)上世紀90年代及以前,停車場這一基礎設施,未納入政府投資建設計劃,在城市規劃建設及住宅、辦公樓的設計中,停車配建指標都低。如,198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廣州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穗府〔1986〕85號),對自行車、汽車停放場(庫)有了標準。其中住宅類僅對自行車提出要求,缺乏汽車停車場的設置標準,導致老舊居住小區和商業區都無泊位規劃、建設,停車問題主要靠路面臨時停車解決。又如,20xx年版《廣州市建築物停車配建指標研究》中,住宅類的標準是:戶均建築面積小於80平方米的,按0.2-0.3泊/戶的標準配建;建築面積位於80-120平方米之間的,按0.25-0.5泊位/戶的標準配建。20xx年版《廣州市建築物停車配建指標研究》中,住宅類停車配建指標提高至0.5-0.8/100平方米建築面積(a區)。直到20xx年7月1日,《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才明確要求按1.2-1.8泊位/100平方米建築面積執行。

(2)停車規劃長期與城市發展規劃脫節。綜合交通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有割裂情況,城市交通建設與城市用地發展不夠協調;停車場在規劃方面尤其在整體的佈局規劃方面不科學, 存在着結構性的矛盾;停車場選址不當而造成交通擁擠、環境變差的現象也屢見不鮮,自然就導致停車建設的滯後。

(3)公共停車設施建設欠賬突出。如:在20xx年,《廣州市近期建設規劃(20xx-20xx)》曾作爲重大事項被提交至市人大審議,擬定在20xx年至20xx年間在原八區規劃建設25個路外公共停車場,每年建設5個,共增加5290個泊位,其中20xx年計劃投資2億元新建康王路、惠福東路、泮溪、愛羣大廈、農林下路等5處公共停車場,新增泊位810個。但自從公佈了20xx年5處新建公共停車場的選址後,再無法搜索到後續新增公共停車場的地點和建設計劃的相關信息。而5個在“擬定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幾乎都沒有建起來。

2、停車場收費體制改革創新不足,現行政府定價的標準既不反映投資建設成本,也不反映經營成本及管理需要,嚴重阻礙停車產業和城市服務的發展。

深化停車信息管理改革,以建設交通紅綠燈的重要性和管理理念,繼續完善以服務爲導向的停車信息採集全覆蓋、信息發佈多手段的智能化交通和停車誘導系統和電子收費系統,提高泊位使用效率。

3、完善智能交通誘導系統,合理增加路面交通誘導設施布點密度並嚴禁挪作他用,實現停車服務各類基礎數據的採集和發佈口徑一致、實時自動錄入集成、全域覆蓋全市共享、實時動態的多手段發佈,做到停車設施基本情況一鍵查詢、使用情況一鍵查詢、交通誘導信息一目瞭然。

4、將“羊城通”擴大到停車收費。建立“一卡通”電子收費管理系統,借鑑香港使用八達通或信用卡刷卡付費經驗,實施停車場收費智能化,引進以電子收費卡運作的閘口控制系統、場(庫)內車輛定位系統,通過刷卡實現車輛停放位置查找、繳費等服務功能,減少車輛在停車場(庫)內停留及出入口排隊等候時間,提高車位的週轉率,減少路面停車的壓力。

對水利局的建議和意見 篇三

建議:修改年終獎計稅方法

錢鋒認爲,如果將年終獎平攤到每個月,那麼速算扣除數應該減12次,而不是隻減一次。減一次速算扣除數造成的後果,就是會產生多拿幾元獎金卻要多繳數千甚至數萬元稅收的不合理結果,也就是說,稅前收入高的人,稅後收入反而低了。這樣不能體現納稅的公平性。

爲此,他提出兩個解決方案。第一,採用新的應納稅額計算方法。如果將年終獎平攤到每月計稅,正確的算法是先計算每月的納稅額,再乘以12,得出年終獎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資金/12×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12。舉例來說,甲年終獎爲18000元,應納稅:(18000/12×3%-0)×12=540元;乙年終獎爲18012元,乙應納稅:(18012/12×10%-105)×12=541.2元。乙多拿了12元資金,要多交1.2元稅,12元的稅率10%。

第二個方案是採用年收入平攤月均方法計稅。建議在企事業單位第二年一月發去年年終獎時,採用年收入平攤月均的方法進行計稅,公式如下:去年月均計稅收入=(去年基本收入+去年年終獎 )/12,根據去年月均計稅收入計算得出去年月均應納稅額,然後按如下公式計算年終獎納稅額:年終獎納稅額=去年月均應納稅額×12–已納稅額。

問題一:

對低收入工薪族不公平

年度收入相同交稅卻不同

錢鋒表示,目前年終獎計稅方法對低收入或月收入不均的羣體是不公平的。

例如,如果甲月收入是xx元,年終獎是18000元,平均月收入3500元,根本不需納稅,按照目前的算法卻要繳495元稅;

如果乙月收入是10000元,年終獎也是18000元,平均月收入是11500元,每月應納稅1045元。乙每月應納稅:(10000-3500)×20%-555=745元,年終獎納稅540元,乙少納稅(1045-745)×12-540=3060元;

再比如,甲每月收入3500元,不用納稅。乙1~6月月收入1000元,7~12月月收入6000元,下半年每月需納稅(6000-3500)×10%-105=145元,共需納稅145×6=870元。雖然甲乙兩人的年度收入一樣,乙卻要多繳870元稅。

問題二:

計稅方法不合理

多拿1元錢多交1155元稅

錢鋒表示,出現“多拿1元錢多交千元稅”的怪現狀,需要從我國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上找原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資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爲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1)如果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爲:

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資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爲:

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資金-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當前的年終獎納稅計算方法存在問題。主要是目前年終獎納稅計算方法不夠合理。他還舉了幾個例子:

例1:甲的年終獎18000元,因爲18000/12=1500元,其適用稅率爲3%,所以應納稅18000×3%-0=540元,實際收入爲18000-540=17460元;但是,如果乙的年終獎是18001元,因爲18001/12大於1500元,其適用稅率爲10%,所以應納稅18001×10%-105=1695.1元,實際收入爲18001-1695.1=16305.9元。乙多拿了1元資金,卻要多交1155元稅。

例2:甲的年終獎660000元,其應納稅660000×30%-2755=195245元;但如果乙的年終獎是660001元,其應納稅660001×35%-5505=225495.35元。乙多拿了1元資金,卻要多交30250元稅,收入反而比甲少3萬餘元

對水利局的建議和意見 篇四

吳忠市人大會關於調查市區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飲用水安全工作情況的議案

爲了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確保人民羣衆飲水安全,根據市人大會20xx年工作安排,市人大會調查組8月12日開始對市區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飲用水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調查,並於9月份召開的市第四屆人大會第20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專項工作報告,同時,就此項工作開展專題詢問,現將有關事宜建議如下:

議案主要內容

一、市區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情況

(一)城市水源地劃分及建設情況;

(二)城市水源地保護部門責任落實情況;

(三)城市水源地水質監測情況。

二、飲用水供應系統建設情況

(一)輸水、供水管網建設情況;

(二)供水安全生產情況;

(三)城市供水及居民終端用水水質達標監測情況;

(四)城市老舊小區供水管網改造建設情況;

(五)供水管理服務情況;

(六)市區飲用水供需情況。

三、市四屆四次人代會“關於實施市區城市供水水質提標改造工程的議案”辦理進展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對水利局的建議和意見 篇五

案由:關於加強農村國小師資隊伍建設的提案

主辦:教育部

會辦:中央編辦 財政部

提案形式:黨派提案

第一提案人:九三學社中央

內容:

當前,我國城鄉教育發展不均衡情況仍比較突出,農村教師隊伍綜合建設水平特別是農村國小師資隊伍建設水平仍然比較低。這一問題不僅關係到基礎教育發展、國民素質提高,甚至關係國家整體發展和社會長治久安。問題主要表現在:

1.師資力量匱乏。目前,學校教師編制數量依據師生比,這一方法在班級學生滿額情況下適用,但在一些農村,班級學生數在十幾人到三十人之間不等,編制數遠不能滿足實際需要,“足編缺人”問題普遍。又因近10%的教師由於借調、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職,國小教師總量嚴重不足。

2.結構不合理。第一,年齡結構不合理。據統計,農村國小教師年齡在50歲以上的比例在34.9%到41.3%之間。第二,學科結構不合理。英語、音體美等課程缺乏專業教師,一般由語文、數學老師兼任,教學質量難以保證。第三,學歷總體偏低。目前,第一學歷專科的佔1/3左右,中專的佔1/3左右,其餘則是由民師轉正而來(多爲初高中畢業)。第四,知識老化,觀念陳舊。因工學矛盾或經費問題,農村國小教師的繼續教育力度不夠,教師知識老化,觀念陳舊,不適應時代變化的要求。第五,從教條件差。農村教師待遇相對較低,有的學校教學功能用房尚無法保證,爲教師提供午休、居住條件更難,缺乏足夠的辦公和生活條件。

建議:

1.調整編制覈定辦法。對師生比、班師比、學科、教輔人員等情況綜合覈定,避免“足編缺人”,爲充實農村國小師資隊伍提供政策依據。

2.調整農村國小布局和規模。在編制新農村建設規劃時,各級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綜合考慮學校覆蓋範圍、規模適當性、長遠發展等因素,對農村國小布局、規模進行調整,改變現有農村國小過於分散和規模偏小的狀況,調高建設標準。對覆蓋範圍較大的學校,由政府投入購置校車解決學生上學的交通問題,輔以寄宿制方式。

3.改善教師從教條件。首先,保證農村國小教師收入水平不低於城區同級教師收入水平並足額發放,對長期在農村工作的教師,在工資、職稱等方面實行必要傾斜,完善津補貼標準和績效工資評定標準。其次,學校不能爲教師提供生活或休息場所的,建議以鄉鎮爲單位,在鄉鎮駐地爲走教教師建立生活週轉房;鄉鎮駐地離學校較遠的,應提供通勤車解決教師的交通問題。最後,榮譽表彰要向農村國小教師適當傾斜,確保每年各類表彰中農村國小教師獲獎比例不低於城區國小教師獲獎比例。

4.實行城鄉教師定期輪崗制度。爲均衡教育資源,應建立統一的教師輪崗制度並納入法治軌道。合理、有序、長效的城鄉教師定期交流輪崗機制,輔以配套的保障措施,對縮小城鄉國小教育差距,合理配置城鄉教育資源具有重要作用。

5.加大中央財政支持力度,確保農村教育經費足額投入。基礎教育經費目前主要依賴於各級地方政府,中央財政投入較少。限於財力,地方政府對基礎教育的投入難以完全滿足基礎教育的需要。加強農村國小師資隊伍建設,改變現有“人員少,年齡老,條件差”現狀,亟須中央財政加大投入。

6.增加定向免費師範生名額,擴大“特崗教師”實施範圍。定向培養是保障農村國小教師“下得去、留得住”的有力措施,國家應增加面向農村國小的定向免費師範生名額,主要面向農村生源,畢業後安排在家鄉任教,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實施特崗教師政策,對緩解中西部地區農村教師缺乏問題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實施範圍有限,主要側重於國中階段。建議擴大特崗教師實施範圍至全國所有農村國小,按需設崗,以儘快緩解農村國小師資缺乏現狀。

對水利局的建議和意見 篇六

關於重視我國河流、湖泊水生態環境問題的提案

審查意見:建議國務院交由主辦單位環境保護部會同水利部辦理

提 案 人:農工黨中央

主 題 詞:生態,污染,水域

提案形式:黨派提案

內 容:

目前,水生態環境問題已成爲焦點、難點、熱點社會問題。長期以來,全國各地忽視對水生態環境的保護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且這種忽視所造成的惡果正在越積越重。有河皆幹,有水皆污,溼地消失,地下水枯竭,沙塵暴肆虐,已影響到工農業生產和農作物安全,據有關專家學者的估計,造成的經濟損失約爲國民生產總值的1.5%~3%,並且也已經直接威脅着飲用水的安全和人民的健康。解決好水生態環境問題是當前水利工作面臨的重要任務,尤其是在由工程型水利向資源型水利轉變、由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轉變的時期,它對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

按照發展循環經濟的原則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要以恢復和改善水體功能爲目標,實施嚴格的水源地保護政策,加大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力度,逐步形成水生態環境保障體系和長效治理與管理機制。在此提幾點意見:

一、工業污染的治理措施

一是落實科學發展觀,要切實轉變重增長,輕環保的傳統觀念,着力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堅持節約優先的方針,努力降低消耗,減少損失浪費,走新型工業化發展之路;二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提高重複用水和循環用水率,最大限度減少工業廢水的排放;三是嚴格實施排污總量控制,根據水環境容量和水質自淨能力,嚴格控制排污總量。

二、居民生活污染源的治理措施

第一,加快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並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行,提高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並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標準;第二,禁止向江河港流傾倒各類固體廢棄物;第三,加強船舶管理,對於燃油船要堅持安裝油水分離器方可在江河航行的原則,特別是飲用水源保護區嚴禁未安油水分離器和接油器的船舶進入。

三、面對污染的治理措施

首先,推行生態農業,提倡使用有機肥,減少化肥農藥用量,嚴禁難以降解的農藥和其他化學品的使用;其次,強化對畜禽養殖業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推行養殖——制肥(養魚)——果林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再次,加強對廣大農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接進入水體的管理,實行污染集中處理,達標排放。

四、建立生態水環境體系

一是應注重利用系統的科學方法治理水生態環境,將環保、水利、林業、國土資

源、城鄉建設等相關工作統籌考慮,在大力治理各類污染的同時更要高度重視生態環境的修復,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採用多種治理措施,確保水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二是在強化點、面源治理的同時,堅持流域性整體的水污染防治,按流域的差異分別提出各個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戰略目標和重點任務,統一規劃,整體佈局,從根本上治理水污染,建立良性循環的流域性水生態系統;三是根據不同級別的水系水質監控斷面的不同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監控監測體系,並按規定逐級上報監測結果,確保流域性水環境水質質量的系統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五、加強組織領導

第一,各級政府要從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水資源保護的緊迫性和必要性,精心組織,對轄區內水資源保護的責任進行細化分工和落實;第二,各有關部門要服從大局,服從長遠,相互之間密切配合,各司其職,決不能有利就爭,無利推諉;第三,各級政府對水資源保護應該做到任務明確,責任落實,督促有力,檢查有結果,並且一定把水資源保護作爲各級政府、各部門領導的首要任務和主要政績之一來加以考覈,獎優罰劣。

六、加大立法執法力度

首先,依據國家和省(市、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精神結合本地具體情況,制定區內水資源保護的實施細則或辦法,使水資源保護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對於掠奪式開發,嚴重破壞水資源以及那些形形色色嚴重污染水環境的行爲加大處理力度,掃除水資源保護人爲障礙,不斷提升水資源保護工作的權威性。

七、提高環境意識

一是制定和實施長期而全面的全民環境教育計劃,加強環境警示教育,設立青少年環境教育基地;二是完善環境狀況報告制度,定期公佈環境信息,同時開辦環保熱線和網站,完善信訪管理和處理工作,接受公衆監督;三是在相關環境管理和決策制度中,逐步引入公衆參與程序;四是結合節約資源和固體廢物管理計劃的實施,引導公衆養成利於環境保護的消費習慣。

八、加強水環境保護的科學研究

第一,繼續開展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爲重點的環境科學研究,加強與水環境保護有關的經濟、體制、法律、文化、教育、統計、消費習慣等軟科學研究,並加以應用,重點發展環保技術服務業;第二,建設水環境污染監控中心,實現水環境監控的現代化,逐步擴大到地區生態系統的監控現代化;第三,建立現代化水平的水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系統和救援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