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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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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章程
第一篇:集團公司章程範本第二篇: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章程第三篇: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章程範本第四篇:2014年(最新工商註冊範本)內資集團公司章程範本第五篇:集團公司攝影協會章程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集團公司章程範本

集團章程

集團章程範例

此範例根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的一般規定及集團的一般情況設計,僅供參考,起草章程時請根據集團自身情況作相應修改!

xx企業集團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xx企業集團是以xx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爲母公司,以資本爲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爲主體,以集團章程爲共同規範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第二條集團名稱及法定地址

名稱:xx企業集團

簡稱:xx集團

法定地址:北京市密雲縣工業開發區內

第三條集團母公司名稱及法定地址

名稱:xx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北京市密雲縣工業開發區內

第四條集團的宗旨:以集團母公司爲核心,以資本爲紐帶,發揮集團成員的綜合優勢,實現各種資源的優化配置,爲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第五條集團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衆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依法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集團成員之間的經營聯合、協作方式

第六條本集團成員單位包括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成員單位。母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員單位均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一、母公司:xx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北京xx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北京xx經貿發展有限公司、北京xx興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北京xx廣告有限公司、北京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第七條集團實行集中決策、分層管理、分散經營。集團理事會是集團的管理和決策機構;母公司是財務和投資中心,在集團中居於主導和核心地位,對外代表集團,母公司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和確定發展規劃,負責投融資決策,從事資本運營,對經營者進行考覈和任命,監控經濟運行情況等。

第八條控股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但不得以集團名義簽訂經濟合同或從事經營活動。

第九條集團的管理體制

一、集團母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根據《公司法》規定,母公司依法行使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監事,通過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參與公司經營方針、投資方向、選擇經營者及利潤分配等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的決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二、集團母公司與其他成員單位的關係

母公司與其他成員單位的關係是參股或者生產經營、協作的關係。

第三章集團管理機構的組織和職權

第十條集團設立理事會,作爲集團的管理機構。

第十一條理事會由集團成員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共同組成。

第十二條理事會的職責

一、聽取和審議理事長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審定集團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大改革方案;

三、制訂集團的資本運營方針和投融資方案;

四、討論協調集團年度生產、經營、投資以及資金使用計劃;

五、討論決定集團內部機構設置方案;

六、討論審訂集團成員的加入和退出;

七、選舉理事長、副理事長;

八、制訂、修改集團和有關規章制度

九、決定集團的終止和清算;

十、其它需由理事會決定的事項;

第十三條理事會會議每年不得少於一次,必要時可由理事會召集或經1/3以上理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理事會遵循如下議事原則

一、法定人數原則:出席理事會會議的理事人數必須佔全體理事的2/3以上;

二、民主協商原則;

三、無條件執行決議原則;

四、缺席理事和出席理事均對通過的決議負有執行義務。

第十五條 集團不另設辦事機構,其日常工作由母公司的相應部門承擔。

第四章集團管理機構負責人的產生程序、任期和職權第十六條集團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兩名。第十七條理事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副理事長由理事長提名,理事會審議通過。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理事的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理事長的職權:

一、負責召集理事會會議,並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理事會決議;

三、提名副理事長;

四、主持制定集團中長期發展規劃;

五、主持制定集團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六、主持制定集團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七、主持制定集團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集團章程和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章參加、退出集團的條件和程序

第十九條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爲集團的成員。其它凡認可和遵守集團章程,具備基本經營條件的企業單位,向集團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文件,經審覈批准後,即爲集團成員。第二十條集團成員要求退出集團時,應提前三個月向集團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經理事會審覈批准後,即可辦理退出手續,控股子公司無權退出集團。

第二十一條 對違反本章程,損害集體聲譽和利益的集團成員,集團有權責令其退出或做出除名處理。

第二十二條 集團成員如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自動退出集團。

一、母公司己出讓全部產權的:

二、被依法撤銷;

三、破產。

第六章集團的終止

第二十三條如發生下列情況,集團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即

行解體;集團母公司終止,又沒有新的具備核心企業條件的企業作爲母公司。

第二十四條集團終止時,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公告,並對管理的經費進行清算。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生效,修改、終止亦同。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有關具體事項和未盡事宜可另行實施細則或補充條款。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的修改權和解釋權歸本集團理事會。

第二篇: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章程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確立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行爲準則,保障集團公司的合法權益,規範集團公司的管理和運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集團公司的中文全稱: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簡稱:華能集團公司;英文全稱chinahuaneng gmup,簡稱:chinahuaneng,縮寫:chng。

第三條 集團公司的法定住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40號。

第四條 集團公司是在原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及原國家電力公司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改組的國有企業,經國務院批准並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其合法權益和經營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

集團公哥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依法在境內外投資設立全資或控股的子公司以及分公司、辦事處等分支機構。集團公司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其全資企業、控股企業、參股企業(以下簡稱有關企業)承擔有限責任。

第五條 經國務院批准,集團公司進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

第六條 根據《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接受國務院派出的國有企業監事會的監督,支持和配合監事會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第七條 集團公哥在國家宏觀調控和行業監管下,依法經營,照章納稅,維護國家利益,自主進行各項經營活動。

第二章 註冊資本和經營範圍

第八條 集團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200億元。

第九條 集團公司的經營宗旨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政策,根據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國家產業政策、電力工業發展規劃和市場需求,依法自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堅持改革、改組、改造,加強管理,發揮集團整體優勢,提高經濟效益,增強市場競爭能力,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以電力爲主、綜合發展,逐步發展成爲實力雄厚、管理一流、服務國家、走向世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

第十條 集團公司主要經營以下業務:

(一)依法經營集團公司及有關企業中由國家投資形成並由集團公司擁有的全部國有資產(含國有股權,下同)。

(二)從事電源的開發、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組織電力(熱力)的生產和銷售。

(三)從事信息、交通運輸、新能源、環保等相關產業、產品的投資、建設和生產經營。

(四)經國家批准,自主開展外貿流通經營、國際合作、對外工程承包和對外勞務合作等業務。

(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批准,從事國內外投融資業務。集團財務公司按有關規定開展業務。

(六)經營國家批准或允許的其他業務。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集團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爲法定代表人。集團公司設副總經理若干名,總會計師1名。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可設總工程師、總經理師各1名。副總經理根據集團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總經理的授權履行相應職責,協助總經理工作,並對總經理負責。集團公司領導人員職務管理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總經理負責集團公司的全面工作,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一)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向國務院及有關部門請示、報告工作。

(二)組織制定和實施集團公司發展戰略、發展規劃、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重大資本運營項目。

(三)組織制定和實施集團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融資計劃。

(四)組織制定和實施集團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五)組織審定集團公司內部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召集並主持總經理辦公會議。

(七)行使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以下重要事項:

(一)集團公司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

(二)有關資源配置、投融資計劃、資本運營、利潤分配和集團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組織結構調整和內部機構設置等重大決策。

(三)聘任或解聘集團公司全資企業的領導成員及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負責人。按法定程序和出資比例向控股、參股企業委派或更換股東代表,推薦董事會、監事會成員。

(四)擬定集團公司章程修改方案要,制定集團公司重要管理制度。

(五)審批子公司章程和重大決策方案。

(六)審批子公司限額(具體限額由集團公司確定)以上投資、借貸、對外擔保。對控股或參股企業通過董事會實施。

(七)審定子公司註冊資本的增減和股票、債券的發行方案。

(八)擬定集團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擬定集團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擬定集團公司發行股票、債券的方案。

(九)集團公司其他重大事項。

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副總經理和有關負責人蔘加。總經理、副總經理對職權範圍內決定的重大問題,承擔相應責任。

爲保證決策的科學民主,避免或減少決策失誤,總經理辦公會議要按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可追溯的決策責任追究制度。

第十四條 集團公司根據管理和發展的需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和權責一致的原則,設置總部管理機構,並在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十五條 集團公司黨的組織及紀檢、監察機構的設置,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章 職責和權限

第十六條 集團公司的主要職責:

(一)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在國家宏觀調控和行業監管下,以市場需求爲導向,依法自主經營。集團公司接受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

(二)對有關企業的有關國有資產行使出資人權利,依法經營、管理和監督,並相應承擔保值增值責任。

(三)根據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國家產業政策、電力工業發展規劃和市場需求,制定並組織實施集團公司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重大生產經營決策。

(四)才艮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優化配置生產要素,組織實施重大投資活動,對投入產出效果負責。加快技術創新和進步,增強市場競爭力,促進電力工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五)深化企業改革,加快結構調整,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強化內部管理,妥善做好企業重組、精簡機構和富餘人員分流與再就業工作,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

(六)指導和加強集團公司有關企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統一管理集團公司的名稱、商標、商譽等無形資產,搞好集團公司企業文化建設

(七)承擔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條 集團公司的主要權限:

(一)集團公司在保證有關企業合法權益和自身發展需要的前提下,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規定,集中部分國有資產收益,用於國有資本的再投入和結構調整。

(二)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主決定全資子公司國有資產的重組、轉讓、租賃及外部資產的收購、兼併等事宜。對控股或參股企業的上述相同事宜,通過法定程序決定或參與決定。

(三)享有投資決策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管理集團公司及有關企業的投資項目,並負責組織實施。

(四)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奉管部門批准,集團公司享有外事審批權、外貿流通經營權、對外投融資權、對外擔保權、對外工程承包權和對外勞務合作權。

(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自主決定集團公司的內部管理體料和機構設置,依法決定有關企業的經營方式、分配方式和重大生產經營決策以及合併、分立、解散等事項。

(六)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程序,任免和管理全資企業的領導成員以及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負責人;按法定程序和出資比例,向控股企業和參股企業委派或更換股東代表,推薦董事會、監事會成員。

(七)統一管理集團公司及有關企業的涉外工作。集團公司領導人員出國審批權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八)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授予的其他權限。

第五章 集團公司與成員單位的關係

第十八條 集團公司與有關企業組成企業集團,名稱爲中國華能集團,集團公司是中國華能集團的母公司,與有關企業之間是以資本爲紐帶的母子公司關係。集團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有大型企業集團試點的有關規定,逐步建立規範的母子公司體制,充分調動有關企業的積極性。

第十九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集團公司審批和監督子公司的重點投資項目,審覈全資子公司的財務預、決算,審批子公司對外的重大投資、舉債、抵押和擔保。

第二十條 集團公司對國家投資形成並由集團公司擁有的全部國有資產承擔保值增值責任;有關企業對集團公司投資形成的全部資產向集團公司承擔保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檢查、考覈有關企業業務經營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

第二十一條 集團公司在制定集團發展戰略、調整結構、協調利益等方面發揮主導作用,是重大投資、經營活動的決策與管理中心。

第二十二條 集團公司有關企業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集團公司有關企業應加強管理和協作配合,共同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六章 財務會計和審計

第二十三條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集團公司及有關企業的財務、會計(來自好範 文網:)制度。

第二十四條 集團公司的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報告,並依法經有資格的會計(審計)機構審查驗證。

第二十五條 集團公司按國家規定,對全資企業、控股企業實行合併財務報表制度。

第二十六條 集團公司的資產與財務關係在財政部單列。

第二十七條 集團公司以人民幣爲記賬本位幣。根據經營需要,經批准可分別開設人民幣賬戶和外匯賬戶。

第二十八條 集團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內部審計機構,實行內部審計制度。在總經理領導下,內部審計機構對集團公司及全資企業、控股企業以及分公司、辦事處等分支機構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審計監督,並定期提交內部審計報告。

第七章 勞動人事制度

第二十九條 集團公司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根據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和生產經營需要,制定勞動、人事和工資制度。

第三十條 集團公司依據國家政策和集團公司長遠發展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競爭有序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第三十一條 集團公司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有關政策,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企業職工參加地方社會保險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經國務院原則同意,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印發後生效。

第三十三條 集團公司根據需要可修改章程。章程的修改經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覈報國務院批准,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印發後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集團公司負責解釋。

第三篇: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章程範本

此範例根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的一般規定及集團的一般情況設計,僅供參考,起草章程時請根據集團自身情況作相應修改!

xx企業集團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xx企業集團是以xx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爲母公司,以資本爲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爲主體,以集團章程爲共同規範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第二條 集團名稱及法定地址

名稱:xx企業集團

簡稱:xx集團

法定地址:北京市xx工業開發區

第三條 集團母公司名稱及法定地址

名稱:xx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北京市xx工業開發區內

第四條 集團的宗旨:以集團母公司爲核心,以資本爲紐帶,發揮集團成員的綜合優勢,實現各種資源的優化配置,爲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第五條 集團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衆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依法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 集團成員之間的經營聯合、協作方式

第六條 本集團成員單位包括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成員單位。母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員單位均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一、母公司:xx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北京xx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北京xx經貿發展有限公司、北京xx興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北京xx廣告有限公司、北京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第七條 集團實行集中決策、分層管理、分散經營。集團理事會是集團的管理和決策機構;母公司是財務和投資中心,在集團中居於主導和核心地位,對外代表集團,母公司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和確定發展規劃,負責投融資決策,從事資本運營,對經營者進行考覈和任命,監控經濟運行情況等。

第八條 控股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但不得以集團名義簽訂經濟合同或從事經營活動。

第九條 集團的管理體制

一、集團母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根據《公司法》規定,母公司依法行使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監事,通過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參與公司經營方針、投資方向、選擇經營者及利潤分配等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的決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二、集團母公司與其他成員單位的關係

母公司與其他成員單位的關係是參股或者生產經營、協作的關係。

第三章 集團管理機構的組織和職權

第十條 集團設立理事會,作爲集團的管理機構。

第十一條 理事會由集團成員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共同組成。

第十二條 理事會的職責

一、聽取和審議理事長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審定集團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大改革方案;

三、制訂集團的資本運營方針和投融資方案;

四、討論協調集團年度生產、經營、投資以及資金使用計劃;

五、討論決定集團內部機構設置方案;

六、討論審訂集團成員的加入和退出;

七、選舉理事長、副理事長;

八、制訂、修改集團和有關規章制度;

九、決定集團的終止和清算;

十、其它需由理事會決定的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會議每年不得少於一次,必要時可由理事會召集或經1/3以上理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 理事會遵循如下議事原則

一、法定人數原則:出席理事會會議的理事人數必須佔全體理事的2/3以上;

二、民主協商原則;

三、無條件執行決議原則;

四、缺席理事和出席理事均對通過的決議負有執行義務。

第十五條 集團不另設辦事機構,其日常工作由母公司的相應部門承擔。

第四章 集團管理機構負責人的產生程序、任期和職權

第十六條 集團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兩名。

第十七條 理事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副理事長由理事長提名,理事會審議通過。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理事的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理事長的職權:

一、負責召集理事會會議,並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理事會決議;

三、提名副理事長;

四、主持制定集團中長期發展規劃;

五、主持制定集團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六、主持制定集團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七、主持制定集團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集團章程和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章 參加、退出集團的條件和程序

第十九條 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爲集團的成員。其它凡認可和遵守集團章程,具備基本經營條件的企業單位,向集團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文件,經審覈批准後,即爲集團成員。

第二十條 集團成員要求退出集團時,應提前三個月向集團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經理事會審覈批准後,即可辦理退出手續,控股子公司無權退出集團。

第二十一條 對違反本章程,損害集體聲譽和利益的集團成員,集團有權責令其退出或做出除名處理。

第二十二條 集團成員如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自動退出集團。

一、母公司己出讓全部產權的:

二、被依法撤銷;

三、破產。

第六章 集團的終止

第二十三條 如發生下列情況,集團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即行解體;集團母公司終止,又沒有新的具備核心企業條件的企業作爲母公司。

第二十四條 集團終止時,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公告,並對管理的經費進行清算。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生效,修改、終止亦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有關具體事項和未盡事宜可另行實施細則或補充條款。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的修改權和解釋權歸本集團理事會。.

章程範文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第四篇:2014年(最新工商註冊範本)內資集團公司章程範本

集團章程範例

此範例根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的一般規定及集團的一般情況設計,僅供參考,起草章程時請根據集團自身情況作相應修改!

成都xx電器集團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成都xx電器集團是以成都xx電器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爲母公司,以資本爲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爲主體,以集團章程爲共同規範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第二條集團名稱及法定地址

名稱:成都xx電器集團

簡稱:xx電器集團

法定地址:成都市xx區xx街x號

第三條集團母公司名稱及法定地址

名稱:成都xx電器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成都市xx區xx街x號

第四條集團的宗旨:以集團母公司爲核心,以資本爲紐帶,發揮集團成員的綜合優勢,實現各種資源的優化配置,爲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第五條集團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衆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依法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集團成員之間的經營聯合、協作方式

第六條本集團成員單位包括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

成員單位。母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員單位均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一、母公司:成都xx電器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成都xx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成都xx經貿發展有限公司、成都xx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成都xx廣告有限公司、成都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第七條集團實行集中決策、分層管理、分散經營。集團理事會是集團的管理和決策機構;母公司是財務和投資中心,在集團中居於主導和核心地位,對外代表集團,母公司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和確定發展規劃,負責投融資決策,從事資本運營,對經營者進行考覈和任命,監控經濟運行情況等。

第八條控股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但不得以集團名義簽訂經濟合同或從事經營活動。

第九條集團的管理體制

一、集團母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根據《公司法》規定,母公司依法行使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監事,通過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參與公司經營方針、投資方向、選擇經營者及利潤分配等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的決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二、集團母公司與其他成員單位的關係

母公司與其他成員單位的關係是參股或者生產經營、協作的關係。

第三章集團管理機構的組織和職權

第十條集團設立理事會,作爲集團的管理機構。

第十一條理事會由集團成員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共同組成。第十二條理事會的職責

一、聽取和審議理事長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審定集團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大改革方案;

三、制訂集團的資本運營方針和投融資方案;

四、討論協調集團年度生產、經營、投資以及資金使用計劃;

五、討論決定集團內部機構設置方案;

六、討論審訂集團成員的加入和退出;

七、選舉理事長、副理事長;

八、制訂、修改集團和有關規章制度;

九、決定集團的終止和清算;

十、其它需由理事會決定的事項;

第十三條理事會會議每年不得少於一次,必要時可由理事會召集或經1/3以上理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理事會遵循如下議事原則

一、法定人數原則:出席理事會會議的理事人數必須佔全體理事的2/3以上;

二、民主協商原則;

三、無條件執行決議原則;

四、缺席理事和出席理事均對通過的決議負有執行義務。

第十五條 集團不另設辦事機構,其日常工作由母公司的相應部門承擔。

第四章集團管理機構負責人的產生程序、任期和職權第十六條集團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兩名。第十七條理事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副理事長由理事長提名,理事會審議通過。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理事的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理事長的職權:

一、負責召集理事會會議,並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理事會決議;

三、提名副理事長;

四、主持制定集團中長期發展規劃;

五、主持制定集團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六、主持制定集團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七、主持制定集團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集團章程和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章參加、退出集團的條件和程序

第十九條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爲集團的成員。其它凡認可和遵守集團章程,具備基本經營條件的企業單位,向集團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文件,經審覈批准後,即爲集團成員。第二十條集團成員要求退出集團時,應提前三個月向集團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經理事會審覈批准後,即可辦理退出手續,控股子公司無權退出集團。

第二十一條 對違反本章程,損害集體聲譽和利益的集團成員,集團有權責令其退出或做出除名處理。

第二十二條 集團成員如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自動退出集團。

一、母公司己出讓全部產權的:

二、被依法撤銷;

三、破產。

第六章集團的終止

第二十三條如發生下列情況,集團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即行解體;集團母公司終止,又沒有新的具備核心企業條件的企業作爲母公司。

第二十四條集團終止時,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公告,並對管理的經費進行清算。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母公司及集團成員單位通過後生效,並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有關具體事項和未盡事宜可另行實施細則或補充條款。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的修改權和解釋權歸本集團理事會。

第五篇:集團公司攝影協會章程

******有限責任公司

攝影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的名稱爲******有限責任公司攝影協會。

第二條:攝影協會是在******有限責任公司工會監督管理下的本單位員工組織,是由熱愛攝影創作活動的業餘攝影愛好者自願加入組成的非營利性羣衆性組織。

第三條:攝影協會宗旨是:在集團公司工會的領導和幫助下,進一步團結、培養集團公司廣大攝影愛好者,繁榮和發展集團公司的攝影創作隊伍,提高會員的攝影創作水平,展示集團公司員工的風采,更好地爲集團公司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凡屬於*****集團正式員工,承認本協會章程,並有志於攝影藝術學習和創作,熱愛攝影活動,支持協會攝影工作的發展,能夠積極參加本協會開展的各項活動的員工,經本人自願報名申請,並經審覈、批准後,即爲本會會員。

第五條: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在本協會內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有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和培訓的權利;

(三)有批評和監督本協會各項工作的權利;

(四)有詢問和監督本協會財務開支情況的權利;

(五)有對協會建設提出意見與建議的權利;

(六)有退出協會的自由。

第六條: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紀律和本章程的各項規定;

(二)執行本會決議,聽從協會各項活動安排;

(三)交納一定會費,作爲開展各類活動的經費;

(四)有參加活動的義務;

(五)發揚團結協作精神,做文明會員;

(六)有維護本協會利益、愛護本協會公共財物、爲本協會爭光的義務;

(七)任何會員未經本會同意不得利用本會名義進行各種私人活動;

(八)自覺維護協會的名譽和形象,在廣大職工中擴大協會的影響。

第七條:會員應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如無特殊原因,長達一年沒有參加任何活動者,作自動退會處理。會員如有違法和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爲,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會員大會是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由本會全體會員組成,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每年召開一至二次,亦可視具體情況而定。大會的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民主表決方式。

第九條:會員大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討論、制定、修改本會章程;

(二)審議和批准上一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三)討論和決定本協會的方針政策和任務;

(四)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

(五)監督本協會的財務活動;

(六)決定本協會其他的重大事項。

第十條:章程的修改、理事會人事的確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的決定必須經會員大會審議表決後,在一定期限內以書面的形式報公司工會審覈批准後生效。

第十一條:協會設立理事會,理事會是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組織開展日常工作的執行機構,實行集體領導制。理事會必須對會員大會和公司工會負責,定期向公司工會彙報工作,自覺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第十二條:理事會職權包括: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會長、副會長、祕書長,決定理事會理事名單;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和各項活動的開展;

(四)制定內部管理制度組織本會工作;

(五)負責制定計劃總結。

第十三條:理事會設會長1名,副會長1名,祕書長1名?,理事1至6名?多不多了點?根據人數來定妥否。首屆理事人選由協會籌委會推選,併產生首屆理事會正、副會長和祕書長。以後每二年進行一次民主選舉。

第十四條:理事會理事由會員本人自薦或集體他人推薦,經選舉

產生。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的成員出席方能召開。

第十五條:理事會成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品質端正,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黨的方針、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項紀律;

(二)具有較高的工作熱情、責任感和較強的工作能力。

(三)有一定攝影專長,具備一定的理論素質和技術,在羣衆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響力。

第四章 活動

第十六條:本協會的活動必須按照依據集團公司全年文化宣傳活動計劃,依據本會章程,有計劃、組織地開展活動。

第十七條:本協會的活動任務是:組織會員進行攝影活動交流和攝影作品創作,提高會員攝影理論和技能水平,提高員工的精神風貌,宣傳企業文化。

第十八條:本協會在組織面向集團公司的大型活動前,必須提前一定時間向集團公司工會上交詳細計劃。在集團公司工會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活動內容和形式:

(一)開展攝影相關技術培訓和教育活動;

(二)不定期組織外出採風和開展攝影創作活動;

(三)舉辦攝影專題展覽活動;

(四)配合集團公司相關重大活動開展攝影宣傳工作。

第五章 會費管理

第二十條:本協會的經費來源:

(一)會員交納的會員費;

(二)集團公司工會按年度計劃撥款;

(三)正當的社會資助。

第二十一條:會費的收取和使用:

(一)爲維持協會日常工作和活動,協會向會員收取會費,並由協會向公司工會提出年度活動計劃。

(二)經費使用:由協會在工會財務設立專門明細科目,由公司工會財務管理,協會安計劃申請使用,每年度需由理事會審覈。

(三)會費(暫行):會員按年繳納會費。會員繳納會費元/年,後入會者(每年七月一日以後),會員繳納會費元/半年收取。

(四)會員退會:會員如提出退會申請,不返還個人繳納的會費餘額。

(五)會費將主要用於攝影培訓、外出活動、照片沖印、宣傳展覽以及協會相關裝備器材等方面。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會員大會討論和通過,報集團公司工會備案。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屬於本協會。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集團公司工會覈准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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