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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假日值班制度(多篇)

節假日值班制度(多篇)

節假日值班制度 篇一

XX公司節假日安全值班制度

1、目的

明確各級值勤班人員職責,進一步加強公司節假日(含週日)安全防範工作,及時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2、值班對象

熟悉本公司程序及各部門職能,具有較好的管理素質和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

3值班範圍

在各中心各所屬公司區域內發生的事件及此區域外凡牽涉本公司員工的事件。

4內容

4.1公司值班總負責人及行政、人力資源、財務、品牌營運部門長輪流擔任,在值班時爲公司現場安全第一責任人。

4.1.1值班總負責人在節假日值班期間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後勤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4.1.2定時巡查瞭解各部門值班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1.3值班期間如遇到突發事件,應及時到現場處理,並有權調動公司所有人員及車輛、設備。

4.1.4接到公司人員因各種原因在外被政府部門拘禁、檢查或其它事件報告時,應親自或安排人員到現場瞭解情況,作出處理。

4.1.5因故不能參加值班者,應提前一天向人力資源部請假確保值班工作正常進行。

4.1.6值班時應儘可能不離開公司,巡查或因處理問題需要離開時,應將自己的行蹤告知門衛。

4.1.7做好值班記錄工作,值班時間同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值班時間內不準關閉通訊工具。

4.2部門值班人員責任制

部門輪值人員由本部門內人員擔任。

4.2.1在輪值總負責人的領導下,處理好本部門的日常生產及業務工作,並做好值班記錄。

4.2.2定時巡查本部門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2.3遇到突發事件時,應及時處理,如未能解決時,應立即向輪值總負責人報告(同時向本部門主管報告),聽從輪值總負責人的調度指揮,妥善處理事件。4.2.4輪值人員因故不能參加值班,應及時向本部門請假,由部門提前一天把就更輪值人員名單報告人力資源部。

4.2.5輪值人員除正常工作8小時不能離開崗位外,如遇輪值總負責人調動,則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

4.2.6做好值班記錄工作,值班時間同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值班時間內不準關閉通訊工具。

4.2.7當日在位值班時間結束前(17:30),向輪值總負責人彙報當日值班情況。

4.3人力資源部責任制

人力資源部對公司節假日值班監督、管理:

4.3.1節假日前下發公司節假日輪值總負責人和部門輪值人員安排表。

4.3.2根據輪值人員更值情況,及時調整更值名單並下發相關部門。

4.3.3監督、抽查輪值人員值班情況,並做好考覈記錄。

5、本制度自X年X月X日起生效,之前發佈的有關規定與本制訂有衝突的以此爲準,解釋權和修改權歸人力資源部。

總值班人及值班人員職責:

(1)接聽電話、接待來訪客人,根據具體情況,代辦、記錄、以郵件等方式告知

相關負責人或立即向相關負責人轉告;

(2)遇緊急情況需及時處理,並向保安室、主管報告:

(3)作好值班記錄(值班時間、值班人、事情經過、處理措施、待辦事項、值班

人員簽名等,詳見《值班記錄簿》:

(4)值班完畢,作好值班記錄後及時將《值班記錄簿》交給人力資源部負責人:(5)詳見《節假日安全值班制度》。注意事項:

(1)值班人員上、下班正常打卡;(2)值班人員就餐按公司統一安排進行;

(3)下班前關閉燈、飲水機、複印機、電腦(含主現、顯示器)等電源,關好門窗,鎖門。

其他:

(1)值班視作加班,按公司《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2)值班安排輪流進行,由人力資源部安排,值班人員若有特殊情況無法參加值

班,可與其他人員調整,但需提前告知人力資源部:(3)尚未安排到值班的人員,春節過後統一安排。

節假日值班制度 篇二

第一條 爲確保節假日期間我司建築工程的施工安全,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廣大人民羣衆歡度節日,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及文件精神,結合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行政辦公室、在建的工程項目部和各分公司,在春節、五一、國慶、重大活動等法定節假日期間,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 各相關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觀念,切實加強節假日期間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節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值班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領導責任,做到職責明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工作到位。

第四條 節前的工作安排:

(一)各施工項目部必須合理安排節前施工進度,避免盲目趕工、搶工,同時對在建的建築工程進行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認真查找施工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切實消除施工安全隱患。重點對“四口、五臨邊”防護、施工用電、腳手架、模板支撐、基坑支護、現場臨設(包括圍牆)、起重機械、防火等方面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應在節前3天,將工地節假日是否施工、施工安排、公司及項目部值班人員及聯繫電話填寫,並將本單位節前安全生產檢查情況及節假日期間的安全保障措施一併報公司。

(三)對於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施工應儘量避免在節假日期間進行,確需施工的,必須在附表1中詳細註明,並採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節假日期間的施工安全。

(四)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相關人員和各施工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對公司的在建工程進行排查,重點對工地節日期間的安全管理措施、值班

人員落實情況、應急預案,特別應對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機械等重大危險源進行全面檢查,督促消除安全隱患,落實跟蹤整改。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將在節前檢查工作的督查,通過督促檢查,進一步落實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

(六)各級部門及施工項目部應對外公佈節假日期間的值班人員及聯繫電話。

第五條 節假日期間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值班:

(一)值班時間按照市政府或上級部門下發的通知執行;

(二)對於節假日期間繼續施工的工地,各公司主管領導和項目經理、必須帶班輪值。上述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帶班值班的',必須事先向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小組提出申請,並書面委託有相應資格的管理人員帶班管理。

(三)工地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節日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巡查記錄,發現“三違”現象必須堅決制止。工地遇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並採取有效的措施,跟蹤處理。

(四)公司值班領導要及時掌握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動態,對各種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必須組織力量及時妥善處理。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必須立即啓動本公司的應急救援預案,並按規定逐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五)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和完善節假日值班制度、工地施工備案制度和巡查制度,堅持對節假日期間不停工的建築工地進行巡查,發現工地現場無值班人員或存在較大施工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責令其停工整改。

(六)節假日值班人員和公司相關責任人要保持信息暢通,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當接到工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啓動本層級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六條 加強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控制車輛帶泥上路、施工揚塵和噪聲擾民現象,並加強安全保衛、

防火、民工工資發放等方面工作,讓廣大人民羣衆過一個安全、歡樂、祥和的節日。

第七條 在節假日值班管理工作中,不執行值班制度、不履行值班職責的值班人員,公司將依據獎懲制度進行嚴肅查處。

第八條 在節假日施工中,對於未執行本制度、施工現場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工地,公司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同時按《建築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理。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並嚴厲追究責任。

第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節假日值班制度 篇三

自20xx年6月份開始,機關實行節假日、公休日每天 24小時值班制度。爲更好地實施值班制度,及時處理機關內外的緊急事務,保證省政協日常工作正常運行,現將機關節假日值班制度修訂如下:

一、值班室的位置、設備及物資配備。省政協機關值班室設在辦公樓一層。爲便於各種信息及時地聯絡和傳遞,值班室內配備虛擬直撥電話1部(開通國內直撥),以及值班必需的辦公桌椅、沙發、牀鋪、被褥和電視機等。

二、值班人員由機關各處室(不含聯合報社、聯誼服務中心)幹部輪流擔任。每週公休日、節假日晝夜值班,各處室值班次數按實有幹部人數安排(因事不能值班者,由處室內部自行調劑)。女同志不安排夜間值班。

在機關一、二宿舍居住的在職正、副廳級幹部輪流帶班。由行政處保衛科制訂輪流值班表(一般每月安排一次)。

三、幾項要求

1、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切實加強工作責任心,做到認真接轉電話,並做好記錄,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妥善處理有關事務,作好值班登記。

2、值班人員遇有緊急、重要事務,要及時向有關領導請示報告,不得延誤和擅自處理。

3、值班人員要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交接班時,要詳細交接值班情況,尤其要把未處理完的事項交待清楚,並在值班簿上登記、簽名。

4、值班人員要愛護和管理好值班室的各項設備。非值班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值班室。

四、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