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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多篇】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多篇】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篇一

一、依據:

1、本校《陽江市第一中學學生獎懲條例》第八條第4點“學生攜帶之物品足以影響學生專心學習或干擾教學活動進行者,教師或學校得暫時保管,必要時得通知家長或監護人領回。”

2、本校學生獎懲考察實施要點及生活輔導實施需要。

二、目的:

爲維護教師課堂教學品質及學生生活秩序管理,增進學生有效學習,並使學生放學後方便與家長聯絡,特定本辦法。

三、手機使用規範:

1、教學區域或休息時間,學生需將手機關機,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機。確有需要,可使用學校辦公電話或公用電話。

2、非必要請儘量不要攜帶手機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擾。

3、請勿攜帶價值昂貴手機到校,以免遭竊衍生困擾。

4、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5、學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個手機號碼,學生更換手機號碼,須重新申請。

四、懲戒辦法:

1、未申請被查獲者,記小過一次,手機(含卡,下同)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並記小過一次。

2、違反使用規範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並記警告一次。

3、第二次違反使用規範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並記小過一次。

4、第三次違反使用規範第一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大學聯考結束並記大過一次。

5、違反使用規範第四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沒收,考試成績零分計算,全校通報,並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之處分,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大學聯考結束後由家長領回。

完成申請手續,請將申請表繳回班主任電子登記後由交年級保管。

學校學生手機管理方案 篇二

隨着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的管理工作和學生髮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接教育部印發《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爲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校內專心學習,放置沉迷網絡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發展,特制定育才中心國小關於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教育部《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構建學生健康成長體系,樹立素質教育的新觀念,保護學生的視力,爲學生在校內專心學習,放置沉迷網絡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發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標

1、通過多種方式的宣傳教育,將學生手機使用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養成非必要不把手機帶入學校、帶入學校即統一管理的習慣。

2、進一步明確具體的保管學生帶入的手機的場所、方式、責任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裝置,確保手機的保管使用工作得到監控和實效。

3、探討家校溝通的合適的方法,將試用手記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和家長溝通到位,共同做好本項工作,一起履行職責,加強對孩子試用手記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

三、組織領導

1、成立由校長爲組長,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和班主任分工協調的領導小組。

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

組員:

2、教務處負責進行督查、德育處進行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少先隊值日隊員加強巡查和監督工作、總務處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各班主任要督促本班的學生執行貫徹本方案要求。

四、具體工作要求

1、有限帶入校園

各班主任通過多種手段告知學生和家長,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2、細化管理措施

各班級應將手機管理納入班級日常管理,明確不得把手機帶入教室,如果帶入由本班班主任統一保管(可由班主任暫時鎖在自己辦公桌抽屜)。通過校內公共電話等措施,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3、加強教育引導

德育處、各班主任等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爲。

4、做好家校溝通

德育處、各班主任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督促家長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5、強化督導檢查

學校分管領導要指導各班級細化手機管理規定,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及時解決學校手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學校各部門將學校手機管理情況納入日常監督範圍,確保有關要求全面落實到位,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學校學生手機管理方案 篇三

爲了進一步鞏固學校育人環境,優化學生思想,使學生文明勤學、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及《普洱市教育體育局關於轉發雲南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寧洱縣中國小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遠離手機,健康成長”爲主線,以“杜絕校園內學生使用手機”爲宗旨,充分發揮教師引領示範作用,培養學生積極進取之心,提高學業成績,從而使學生成人成才。

二、組織領導

成立寧洱縣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縣教育體育局局長任組長,其他局領導任副組長,局相關股室負責人和各學校校(園)長爲成員。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條件,細化措施。原則上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要求各學校要制定手機管理具體辦法,各學校要明確手機進入校園的原則、程序和統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裝置,避免簡單粗暴的管理行爲。

(二)精準服務,優化管理。要堅持以人爲本,充分考慮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溝通的需求,因校制宜,以適當方式提供家長和學生聯繫的便捷途徑,解決通話需求。優化學校管理,學生入校後,需和家長聯繫時,學校要提供通話條件;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三)宣傳教育,正確引導。各學校要將手機管理作爲增強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方式,通過開學第一課、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質。每學期開學第一週要集中開展手機使用、管理專題教育。

(四)家校合作,形成合力。各學校要通過發放致家長一封信,向家長宣講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加強手機管理的必要性和具體措施。家長應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言傳身教,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學校要指導、鼓勵學生家長和孩子一起制定手機使用管理家庭公約,引導學生在家期間養成正確使用手機的良好習慣。

(五)強化監督,保障落實。各學校要確保手機有限帶入校園、統一保管、禁入課堂等要求落到實處。要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及時解決學校手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監督領導小組要將學校手機管理工作納入責任督學經常性督導範圍,適時對學校手機管理情況開展督導,確保有關要求全面落實到位,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保障,推進學生手機管理常態化。各學校要成立校長任組長,德育副校長任副組長,德育主任、各班主任爲成員的手機管理小組,負責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工作,使本校學生手機管理工作良性發展。

(二)強化宣傳教育,促使教師、學生、家長對手機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充分利用家長會、家長微信羣、家訪等方式宣傳中國小學生手機管理辦法,形成工作合力,保證學校手機管理工作效果。

(三)嚴格管理,失職問責。各學校要增強責任心,嚴守紀律,規範自己的行爲。學校要適時對手機管理情況開展檢查,確保有關要求全面落實到位,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五、此方案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