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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一

手機對青少年的危害已被越來越多的家長,老師所認識,美國有專門的研究機構跟綜研究,法國議會通過立法禁止孩子帶手機進校園,這裏有關手機對青少年的危害就不贅述了。

家長老師有了統一認識,才能管理好孩子帶手機進校園,這是前提基礎。

應分不同年齡段進行管理,高中以下學生的管理辦法和高中以上的管理辦法,不能一刀切,會傷害孩子的自尊。

高中以下孩子,即12歲的孩子自控力差,自律性不強,不停帶手機,老師應約法三章,一經發現,先收由老師保管,畢業後交還家長。

高中學生可適當放寬,因自律,自控能力已增強,但還是要有管理,有引導,上課玩可先收起保管一個星期或一個月,以示懲戒,下次再犯,加倍收起時間。

當然也可以老師學生家長共同約定管理辦法,一切爲了孩子。

教師管理學生的策略有哪些?

特別是在當下,教師管理學生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關於要不要懲戒教育,如何進行懲戒教育,永遠都是一個沒有結論的話題。

在當下,教師管理學生造成的不良問題一波接着一波,一浪高過一浪。這些問題給教師本身帶來了極大的傷害。同時,也給教師這個羣體造成了很嚴重的心理陰影。

那麼,現在的老師該怎麼管理學生?

這的的確確是一個不太好回答的問題。但我想不管教育生態如何,不管教育中有多少負面的東西,在當下教師管理學生都應該遵循最基本的原則。

一、爲人師表,以身作則,遵循教育規律遵循孩子身心發展規律,因材施教,因勢利導,循循善誘,諄諄教導。

二,堅持以正面激勵教育爲主,輔助於嚴格的管理和嚴格的要求。

三,堅持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堅持不謾罵,不侮辱,不歧視,不排擠,不孤立。

四,嚴格要求每一位學生,公平、公正對待每一位同學。

五,尊重學生,關愛學生,全心全意對待每一位學生。

六,加強與家長之間的溝通與協商,打通家校之間的教育渠道。

依法執教,依法從教,公平任教,公正處事。

想教師該想的事,做教師該做的事,用真情關護孩子,用知識培育孩子,用品德影響孩子。

做到盡心,盡職,盡責,盡力,做到一個老師應有的擔當,盡到一個老師該盡的義務,至於學生難以管教,家長無理取鬧,社會逆流導向,別人不能理解,這也不是你個人意志所能夠更改的。教育沒有拯救功能,教師也沒有無邊法力。所以心態很關鍵,用平和的心態對待平常的教育,問心無愧就是最高的境界。

學校國小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二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並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信息。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信息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並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集會、晚間就寢後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短信、玩遊戲、上網。如有違反,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並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課前10分鐘爲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後爲手機取回時間;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爲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後爲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爲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信息,自覺抵制不良信息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爲規範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學校國小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標:

爲進一步優化學校校園文化管理環境,學校特設立手機的監管領導小組。

二、措施如下:

1、首先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節課要巡查一次並做好巡查記錄。

3、堅決做到發現一例處理一例並考覈到位。

4、做好每天的統計通報工作。

5、做好沒收學生手機的保管工作。

6、做好學生家長承諾書存檔工作。

7、非住校生學校安排值日生採取一進一查制度。

三、處理方案

1、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此手機由學生第一監護人來學校領取。領取時家長應給學校寫一份承諾書。否則,任何人不允許領取。

2、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沒有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學校查處一例,沒收一例。該手機必須等到該生畢業後由該生第一監護人方可領取。

3、凡是家長給學校寫過承諾書的,再次發現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沒收。等到該生畢業後方可領取。

四、相關考覈

1、凡是學生上課期間玩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後方可領取。並扣科任教師2元。

2、不上課期間,發現學生帶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後方可領取。並扣班主任2元。

3、凡是學生舉報一例者,經查屬實,給舉報者班級加20分。

4、凡發現爲學生使用手機提供便利者,一律通報批評並扣該班級20分。

5、後勤工作人員,凡發現學生在生活區帶手機,特別是接打手機者,一律給予沒收,並交到學校且給予該生班主任扣2元,若後勤工作人員發現不給予處理者,一次扣相關後勤工作人員2元。

6、寢室內應加大安全檢查次數,發現刀具、火機、課外書籍,一律沒收,並交到學校。凡學校檢查時安全檢查落實不到位者,每次扣相關人員2元。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四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爲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並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熄燈就寢後不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熄燈就寢後關閉手機。

6、僅限於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繫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後,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繫。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會幹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後抽查學生手機狀態,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並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並經批准後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覈,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覈分0.5分。

3、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試行,並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五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並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後,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遊戲等)均視爲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並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後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後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並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於收繳手機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並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爲作弊並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繫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繫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六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後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並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於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時間爲由偷偷玩遊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並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並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准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七

1、學校不提倡學生把手機帶入校園,更不提倡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丟失由學生個人負責。

2、學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由家長填寫正式申請表,經班主任和學生處批准後方可帶入。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學生處各一份。

3、學生進入教學區(教室樓、實驗樓、會議室)嚴禁使用手機,有攜帶手機的同學必須讓手機處於關機狀態,上課和課間時間(含晚自修)不準使用手機。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爲作弊。

5、住宿生晚上熄燈後,應將手機關機或設爲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後,使用手機在宿舍聊天,聽音樂、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

6、若學生違反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應當接收手機,並及時將手機等轉交給班主任處理。

7、一個學期內出現兩次以上(含兩次)違規使用手機者,學校取消其帶手機進校園的資格,並視情節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八

1、學生不得私自帶手機帶教室;

2、個人擁有手機的同學,應及時向老師彙報,並做好登記;

3、有手機的同學把手機上交到班主任處,由班主任保管;

4、原來擁有手機,但現在已交還家長保管的,由家長向班主任證實。

5、擁有手機,卻隱瞞不報或者不主動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6、私自擁有手機並違反班級規定使用手機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7、本制度自20XX年3月27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學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