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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 篇一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爲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549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集團公司特種設備有關規定,健全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機制,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做到明確職責,層層把關,嚴格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與財產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電梯、室內天車、汽車起重機、龍門吊、廠內機動車輛。

第三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以及承攬特種設備安裝(移裝)、改造(含受壓部件修理)、清洗等施工單位必須執行本辦法。

第四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崗位責任制,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及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節能工作負全面責任。

第五條嚴禁使用超期未檢氣瓶和老、舊氣瓶、更不允許液化石油氣瓶替代焊割氣體氣瓶。焊割氣體氣瓶必須按國家GB7144的規定在瓶體上標明瓶內介質名稱。氣瓶檢驗一律送氣瓶檢驗站,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爲了進一步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制,強化責任落實,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特成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安監站辦公室主任: 第七條領導組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行業技術標準、規定。

2、要定期組織召開特種設備專題會議,全面安排部署特種設備安全工作,落實各單位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3、監督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體系。

4、定期組織特種設備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分析,對查出的隱患要具體安排責任人及時整改,重大安全隱患上報礦安全辦公會,對於整改不及時或整改不力的單位進行嚴厲處罰。

5、辦公室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等規定,對所有礦內的特種設備使用實施安全監察,並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負有監督檢查、指導職責。

6、辦公室要建立健全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和檢查記錄檔案,及時安排專人對全礦特種設備監督檢查,對於一般問題必須盯在現場處理,現場難以處理的問題進行“三定”,並跟蹤整改結果,對於使用單位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上報領導組由領導研究解決。每月對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情況進行統計,按時將書面材料報送領導組。

7、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行政正職,是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節能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必須健全安全節能崗位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進行自查自整,及時解決隱患,建立健全技術資料,並實行檔案管理。

第三章特種設備的選購

第八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從事許可範圍內的生產活動,對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負責,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性能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種設備,使用新特種設備時,應當查明附有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是否齊全。

第九條特種設備安裝、改造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並取得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相應的活動。

1、有與特種設備安裝(移裝)、改造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有資質的技術工人。

2、有與特種設備安裝(移裝)、改造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3、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等。第十條特種設備維修(含受壓部件修理、電梯日常維保)及鍋爐、壓力容器清洗單位應當有與特種設備維修、清洗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以及必要的檢測手段,並經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相應維修活動。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清洗單位必須到集團公司安監局特種設備監察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第十二條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的安裝,改造、維修以及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改造、維修必須由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含日常維保)必須由電梯製造單位或者通過合同委託,且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嚴格把關,嚴禁使用無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特種設備,不得將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工程承攬給無相應許可資質的單位施工。同時要抓好特種設備配件質量和工程質量驗收工作,不符合安全性能和質量要求設備配件及工程不得使用。

第十四條凡已簽訂特種設備安裝(移裝)、改造(含受壓部件修理)、鍋爐壓力容器清洗、電梯維保的施工單位,必須在開工前10日內持下列資料到集團公司安監局特種設備監察科辦理告知備案手續。

1、施工工藝組織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圖紙及合同。

2、產品及配件、材料等質量合格證明。

3、特種設備安裝(移裝)應提供隨機監檢證書和圖紙等資料。

4、電梯安裝、修理及維保應提供電梯生產單位委託書。

5、擬移裝的特種設備和安全附件檢驗報告書。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安裝(移裝)、改造(含受壓部件修理)、鍋爐壓力容器清洗、電梯維保施工單位,辦理告知手續後並由安監局特種設備監察科審覈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履行告知程序後,在施工前辦公室組織相關專業人員進行施工前安全檢查。檢查內容爲:

1、更新(安裝、移裝)的特種設備:

該設備是否符合現行條例、規定、標準的合格產品;設備基礎、廠房是否符合設計及建築工程質量和消防安全要求;施工工藝方案和安全措施等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標準。

2、改造、重大修理(含鍋爐壓力容器清洗)的特種設備:

改造、大修方案與使用單位要求是否一致;是否按檢驗檢測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或技術測試報告的要求項目進行施工;使用配件、材料是否符合規程標準規定的要求;工藝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要求。汽改水鍋爐的改造方案和圖紙是否經過有相應資質的部門審覈通過。

第十七條施工結束後施工單位要書面提出申請,由集團公司安監局組織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八條驗收工作結束後,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後30日內將有關資料全部移交給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將其存入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第十九條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使用單位必須到有地市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註冊登記方可使用。同時要到同煤安監局辦理註冊登記備案及編碼,並應提供以下資料: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證、監督檢驗報告、操作人員資格證、維修保養合同、安全規章制度、安全附件校驗報告及鍋爐水質化驗報告等複印件。使用登記或檢驗合格標誌應當置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二十條氣瓶充裝後,使用單位要嚴格把關,不得使用報廢、超期未檢、安全附件不齊全等不合格的氣瓶。

第四章特種設備定期檢驗

第二十一條各使用單位結合特種設備使用情況,上報檢驗計劃,並向有相關資質的檢驗機構提出申請,做好檢驗準備工作。安監站要定期組織好特種設備檢驗工作,並對檢驗工作量及檢驗情況進行掌握,檢驗機構出據檢驗報告,由使用單位複印兩份,一份由辦公室留存,一份送安監局留存備查。

第二十二條鍋爐定期檢驗包括外部檢驗、內部檢驗和水壓試驗三類。鍋爐外部檢驗一般每年進行一次,內部檢驗一般每2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一般每6年進行一次,對於無法進行內部檢驗的鍋爐,應每3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第二十三條鍋爐除定期檢驗外,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也應進行內部檢驗。

1、移裝鍋爐擬移裝前;

2、鍋爐停止運行一年以上,需要恢復運行前;

3、受壓元件經重大修理或改造後及重新運行一年後;

4、根據上次內部檢驗結果和鍋爐運行情況對設備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第二十四條只有內部檢驗、外部檢驗和水壓試驗均在合格有效期內且已辦理註冊登記領取使用證的鍋爐才能投入運行。

第二十五條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包括:外部檢驗、內外部檢驗和耐壓試驗。

1、外部檢驗:是指在用壓力容器運行中的定期在線檢查,每年至少一次。

2、內外部檢驗:是指在用壓力容器停機時的檢驗。其檢驗週期分爲: 安全狀況等級爲1、2級的,每6年至少一次;安全狀況等級3級的,每3年至少一次;

3、耐壓試驗:是指壓力容器停機檢驗時,所進行的超過最高工作壓力的液壓試驗或氣壓試驗。

對固定壓力容器每兩次內外檢驗期間內,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對移動式壓力容器,每6年至少進行一次耐用壓試驗。

第二十六條壓力容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內外部檢驗合格後應進行耐壓試驗。

1、用焊接方法修理改造,更換主要受壓元件的;

2、改變使用條件,且超過原設計參數並強度校驗合格的;

3、需要更換襯裏的;

4、停止使用兩年後重新複用的;

5、使用單位從外單位拆來新安裝的或本單位內部移裝的;

6、使用單位對壓力容器的安全性能有懷疑的。

對無法進行內外部檢驗和耐壓試驗,或不能按期進行內外部檢驗和耐壓試驗的壓力容器,均應制定可靠的監護和搶險措施,如因監護措施不落實出現問題應由使用單位負責。

第二十七條壓力容器定期檢驗結論根據《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等規定分爲5個安全狀況等級1-5級,其中安全狀況爲4級的壓力容器,其積累監護使用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檢驗週期,在監控使用期間,可對缺陷進行處理提高安全狀況等級,否則不得繼續使用,安全狀況等級爲5級,即爲報廢。

第二十八條根據《起重機械監督檢驗規程》在用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週期爲2年,流動式起重機械檢驗週期爲1年,遇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或者發生設備事故後的起重機械,以及停止使用1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機械,進行設備大修後的起重機械應當按照驗收檢驗的要求進行檢驗。

第二十九條根據《廠內機動車輛監督檢驗規程》和《電梯監督檢驗規程》在用廠內機動車輛和在用電梯的定期檢驗週期爲1年,遇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或者發生設備事故後的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大修後的廠內機動車輛和電梯,應當按照驗收檢驗的要求進行驗收檢驗。

第三十條電梯、起重、廠內機動車輛的定期檢驗的結論均分爲四種:合格、不合格、複檢合格、複檢不合格。定期檢驗不合格或者安全檢驗合格標誌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

第五章特種設備的使用管理

第一節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三十一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使用具備相應有效資質單位設計、製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產品和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

第三十二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出廠隨機文件、製造單位的有效資質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圖紙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及測試和檢查記錄(安裝、修理、改造的記錄和驗收資料);

3、特種設備保養記錄(使用、維護、保養、檢查和試驗記錄)及電梯維保記錄等;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的日常校驗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及事故記錄。

第三十三條特種設備停用三個月以上,再次使用前,辦公室及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後方可使用。停止使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再次使用前,必須經監督檢驗機構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條標準或者技術規範、規程標定有使用期限要求的特種設備或零部件,應當按照相應要求到期予以報廢,並辦理報廢登記手續。

第三十五條特種設備存在重大隱患、無改造、大修價值或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程規定的使用期限,應填報《特種設備註銷申請表》一式三份,分別經礦、安監局、省(市)質量技術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分別簽章同意後辦理註銷手續。之後,向集團公司有關部門辦理資產轉移報廢手續。

第二節特種設備的管理

第三十六條不得允許無有效資質單位參與特種設備和安全附件以及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等部件投標。

第三十七條不得允許未經集團公司安監局進行資質審覈備案的施工隊伍參與特種設備安裝(移裝)、改造(含受壓部件修理)、鍋爐壓力容器清洗、電梯維保工作。

第三十八條使用單位必須制定嚴格的崗位責任制,安全運行管理措施,安全操作規程,定期維修保養檢查制度,健全設備技術檔案,定期報檢和應急措施等安全使用和運行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加強員工培訓工作,保證特種設備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技能和管理知識,經特種設備安全考試機構考覈合格,持證上崗。

第四十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日常檢查,辦公室每月要組織不少於兩次安全大檢查,並進行不定期的抽查,發現問題應立即督促處理,並做好詳細的記錄,經分管領導簽字後存檔備查。

四十一條領導組每年組織召開不少於兩次特種設備專業會議,安排定期檢驗、安全使用、維修保養等工作,消除事故隱患,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第四十二條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必須在每班投入使用前進行設備運行和例行安全檢查,並對安全裝置、監控儀器、儀表等進行安全確認,並做好記錄。

第四十三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及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做好檢查、維護、保養等工作;並認真填寫各類特種設備運行記錄。

第四十四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向領導組彙報。重大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使用。

第三節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

第四十五條按照國質檢[2007]第910號文《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規則(試行)》第二十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爲特種設備重大安全隱患:

1、使用非法生產的特種設備。

2、使用的特種設備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裝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裝置失靈的。

3、使用應當予以報廢的特種設備或者不符合規定參數範圍的特種設備的。

4、使用超期未檢或者經檢驗檢測判爲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的。

5、使用有明顯故障、異常情況的特種設備,或者使用經責令整改而未予整改的特種設備的。

6、特種設備發生事故不予報告而繼續使用的。

第四節事故預防和處理

第四十六條特種設備事故分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四十七條領導組組織制定重特大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預案。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事故應急專項預案,並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演練。

壓力容器發生爆炸或者泄露,在搶險救援時應當區分介質特性,嚴格按照預案規定程序進行處理,防止發生二次爆炸等次生事故。

第四十八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後,要立即啓動應急預案,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及時向集團公司報告。

第六章責任追究

第四十九條特種設備使用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使用單位集體罰款1000—20000元。

1、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單位生產的特種設備安全附件的;

2、無資格證書或有資格證書但無相應項目資質,私自從事特種設備安裝、重大修理、維護、保養、清洗。

3、使用無改造、維護、大修價值的設備及零部件和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年限的特種設備。

4、使用不符合規定參數範圍的特種設備。

5、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未對其進行全面檢查並消除事故隱患,仍然繼續使用的。

6、使用未登記註冊的特種設備的。

7、使用無安全認可證件設備以及安全附件配件材料的。

8、使用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的。

9、特種設備操作、維護及相關人員無證上崗作業的。

10、未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

11、未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已制定但未向員工貫徹的。

12、未按規定對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保養和定期自檢的。

13、未按規定對安全附件、保護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驗、檢修並做好記錄的。

14、未按照安全技術規範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的。

15、發現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不向礦領導報告的。

16、私自使用無經營資質供應的瓶裝氣體的。

17、未認真組織落實維保項目和事故應急救援的。

第五十條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負責人未認真履行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給予撤職處分,並罰款2000元。

第五十一條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或在作業中發現事故隱患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報告現場管理人員或單位負責人,給予操作人員1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的,開除留用。

第五十二條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總則

1、1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

1、2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設備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並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設備管理機構和設備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二、機構和職責

2、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2、2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2、3生產部是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3、2負責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

2、3、3負責特種設備的註冊登記及臺帳管理工作;

2、3、4負責特種設備安裝、維修、運行、檢驗各環節的監督檢查;

2、3、5負責制定特種設備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三、特種設備監督管理

3、1特種設備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內部相關的法規、標準及管理規定。

3、2特種設備在安裝完畢後,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30日內,依法進行註冊登記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種設備臺帳及技術檔案。

3、4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於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臺帳並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設備運行。

3、5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覈和培訓。

3、6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臺設備,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氣瓶。必須保證各安全附件齊全。

3、8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設備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誌。要保留設備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複印件備查。

3、9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週期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設備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並通過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覈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特種設備(含安全附件)採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設備到貨後由安全人員對設備進行安全驗收。

3、11特種設備的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覈准的檢驗檢測機構鑑定,方可實施。

3、12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的項目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3、12、1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3、12、2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施工批件”;

3、12、3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資質證書;

3、12、4質量保證材料;

3、12、5工程業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後,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保部核發《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在持有此證情況下,方可在我公司開展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工作。

3、13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申報表,並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批後方可施工。

3、14施工單位對設備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5設備安裝、修理完工後,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文件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必須尊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四、附則

4、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4、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爲保證項目部承建工區內使用的壓力容器(空壓機)、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一)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由物資裝備科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安裝前,使用部門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准的特種設備。

安裝完成後,項目部(或者應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二)對各類特種設備進行註冊登記。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由項目部質量安裝科牽頭負責向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登記標誌以及檢驗合格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三)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並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四)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管理。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爲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閱手續並由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運行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五)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1、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進入,應由項目部或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後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發現事故隱患應正確處理,並及時上報。

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菸,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3、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覈合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覈,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並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複審申請,複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範、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或節門狀態、油溫、油壓、液位、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設備運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並認真填寫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於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啓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儘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運行。

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5、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並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並送交質量安全科備案。

6、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單位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並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於一次),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質量安全科。

8、特種設備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並由質量安全科牽頭向工程所在轄區設區的市特種設備檢驗所辦理註銷手續。

9、爲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各單位應制定了詳盡的、可靠的、操作性強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及其職責;危險目標的確定和潛在危險性評估;應急救援預案啓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儲備;經費保障。應確保在遇到突發事件或意外情況時,能夠迅速控制及疏導人員,防止引發事故。

應急預案另行公佈,單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於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

10、項目部質量安全科將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11、項目部結合年終評比工作,對在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管理過程中成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使用管理不善、設備隱患較多,給項目部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部門或個人,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或處罰,觸犯法律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六)其他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項目部內部逐級審批,並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准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爲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廠內車輛等。

2、礦所用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並安排專人負責。

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進行自檢,做好記錄。

5、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並做好驗定前準備工作。

6、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礦特種設備管理單位,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8、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

9、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0、特種設備的新增、選型、購置必須經礦有關單位嚴格審覈、逐級審批,方可採購。特種設備應及時註冊、驗收、辦證。

11、機電科不定期對各使用單位進行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及時下達整改單。

12、各使用單位應根據使用的特種設備編制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並報管理部門審批。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1、設備管理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工作,執行公司有關設備管理的規定,負責選礦廠的設備管理工作,以提高設備運轉率、利用率和完好率爲根本目的。

2、負責選礦廠設備檢修計劃的編寫、維修時限及維修質量驗收工作,並做好詳細的記錄。

3、做好選礦廠設備檔案及資料整理工作,協同生產管理小組做好設備技能測試、運行記錄管理。

4、負責選礦廠備品、備件的庫存及質量管理工作。

5、做好備品、備件及材料的月計劃,並落實購貨情況。

6、做好設備更新換代工作,及時準確的進行報廢清理工作。

7、做到每週2~3次的設備巡查,並做好記錄,使設備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8、設備事故應儘快搶修,事後應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設備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落實責任,總結經驗,最後將處理結果通報全廠。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誌附着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B、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覈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設備管理工作。

C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設備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設備檢驗

A、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並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設備的報廢

特種設備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誌附着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B、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覈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設備管理工作。

C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設備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設備檢驗

A、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並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設備的報廢

特種設備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爲保證本單位正常經營工作順利進行,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爲本單位的發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經濟、有效的硬件設施設備保障,使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統化、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規、規範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爲保證本單位使用的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特種設備安裝前,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准的特種設備。安裝完成後,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2、對各類特種設備進行註冊登記。

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向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登記標誌以及檢驗合格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並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管理。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爲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閱手續並由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運行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5、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

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進入,應由本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後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覈合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覈,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並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複審申請,複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範、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①、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狀態、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②、設備運行時,按規定嚴格記錄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於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③、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儘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④、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運行。

⑤、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並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更換下來的合格證送交生產部備案。

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組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並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於一次),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生產部門。

特種設備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並由生產部向無錫市特種設備監察科辦理註銷手續。

爲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本單位制定了詳盡的、可靠的、操作性強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及其職責;危險目標的確定和潛在危險性評估;應急救援預案啓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儲備;經費保障。應確保在遇到突發事件或意外情況時,能夠迅速控制及疏導人員,防止引發事故。應急預案另行公佈,單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於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組將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6、特種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是保證設備安全運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的有效手段,各設備使用部門應認真學習並貫徹落實本制度。根據設備使用的規範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故障情況,編制設備的年度、月、日維護保養計劃,明確維護保養工作的開始時間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計劃項目。根據設備運行週期,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按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維修和保養。維護保養工作應根據設備的不同部位,編制維護保養項目明細,對易磨損、老化部位實施重點維護保養,及時更換破損、變形部件,保證設備的安全等級和質量標準。在維護保養工作中,摸索設備使用及磨損規律,確定維護保養週期。依據維護保養週期,儲備維護保養工作所需的設備零部件,保障及時有效地實施維修保養計劃。在不影響維修保養質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舊利廢。增強設備維修人員節支降耗意識,減少或降低維修保養的物料消耗。維修保

養工作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應建立設備維護保養檔案記錄,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使維修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系統化,爲員工專業技術培訓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數。設備使用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隨時掌握維護保養計劃的落實情況,並負責監督檢查,使設備維修保養制度化、規範化。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維修人員應迅速趕赴設備現場,根據故障現象,分析判斷故障原因,並針對故障原因實施有效地維修處理。同時,對設備故障點相關部位進行附帶檢查,防止遺漏其它事故隱患。確認排除故障後,交由運行人員啓動設備,待設備運行正常後方能撤離設備維修現場。如果達到了應急預案的預警要求,應迅速啓動應急預案,確保緊急情況得到有效處理,防止故障擴大。

7、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制度。

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時,必須按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進行處理。特種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向上級部門上報,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救援,嚴格保護事故現場,採取措施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8、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資料是特種設備從購入、安裝、使用,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的技術資料。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工作爲特種設備管理提供資料,技術信息和考覈的依據,是完善特種設備管理的基礎工作,建立和完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特種設備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可靠性。每一臺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須包括如下內容:

特種設備出廠資料(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監檢報告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9、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制度

爲貫徹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做好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提前一個月與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預約檢驗時間,確保特種設備在下次檢驗日期到期之前檢驗完畢。特種設備檢驗前,由生產部和其它相關部門按規定做好特種設備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爲安全檢驗而必須採取的安全措施等。特種設備檢驗時,生產部和其它相關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特種設備

檢驗後,由生產部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對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應停止使用並按照檢驗不合格報告的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後再報檢驗機構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特種設備因故停用半年以上,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啓用已停用的特種設備,應當到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啓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還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檢驗報告應該及時交由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人員歸納存檔,由使用部門負責起重機械檢驗合格標籤的更換。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1.1遵守並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於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1.4參加特種設備安裝驗收及試車。

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職責

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2.2制定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審覈安全操作規程。

2.3參加特種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2.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2.5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2.6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2.7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2.8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2.11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2.12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2.13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3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會議。

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設備能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3.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

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4.2根據職業禁忌症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範,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並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教育。

4.4把員工特種設備安全績效作爲考覈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5、車間(部門)領導職責

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5.2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5.3參加新特種設備的安裝驗收及試車。

5.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5.5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5.6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5.7協同做好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工作。

5.8積極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5.10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6、班組長職責

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鑽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6.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6.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6.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並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6.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