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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質量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質量管理制度 篇一

一、協管員設在鄉鎮一級,每個鄉鎮設2—3名;信息員設在居民委員會、行政村一級,每個村、居委會設1—2名。

二、協管員、信息員的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具有社會責任感和正義感;

(三)在當地具有較高威信;

(四)協管員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鄉鎮分管領導爲主要組成人員;信息員以村委會、居委會負責人、守法經營的零售藥店、醫療機構負責人爲主要組成人員。

三、協管員、信息員在開展工作前,應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及藥品基本知識培訓。

四、協管員、信息員的主要職責:

(一)協管員的職責:

1、協助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執法,主要負責維護現場秩序,但不參與調查;

2、協助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當地宣傳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及藥品基本知識;

3、協助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當地藥品經營、使用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

4、發現製售假劣藥品、從非正常渠道購進藥品、遊醫藥販無證經營藥品等違法行爲及時通知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二)信息員的職責:

1、協助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放有關通知,收集有關統計信息。

2、發現製售假劣藥品、從非正常渠道購進藥品、遊醫藥販無證經營藥品等違法行爲及時通知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五、協管員、信息員應遵守如下紀律:

(一)不得利用職權從事藥品經營活動;

(二)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關藥品監督檢查和當事人的祕密;

(三)不準接受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吃請,收受禮品、禮金;

(四)不準在沒有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執行人員在場的情況下私自進行監督檢查及行政處罰或收繳罰沒款。

六、獎勵與懲罰:

協管員、信息員在履行職責中,發現違法行爲及時報告,經證實情況屬實的,可按《海南省舉報製售假劣藥品有功人員獎勵辦法》進行獎勵。

每年評選5位優秀協管員和5位優秀信息員,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對於不履行職責、違反紀律,或發現違法行爲瞞而不報,甚至爲違法人員通風報信的協管員、信息員,將堅決予以解聘。

質量的管理制度 篇二

1、嚴格執行“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方針,在班長帶領下,做好熱工設備的檢修和維護工作。

2、檢修前充分做好準備工作,全面落實安全技術措施,保質保量的完成檢修試驗任務。

3、對所管轄的熱工設備進行定期全面巡迴檢查,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操作、會檢查、會維護、會排查故障),對設備事故和異常情況認真分析原因及時處理。

4、按照熱工設備檢修試驗標準和規範,對各種儀器儀表定期校驗,確保精度,滿足現場使用要求,並建立臺帳。

5、對試驗儀器建立完整臺帳,愛護並妥善保管試驗儀器。

6、對各種熱工設備做好檢修試驗記錄,建立檔案。

7、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對工具、備品及材料使用本着節約的原則,反對積壓浪費。

8、每次檢修後與運行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並進行試運。

質量管理制度 篇三

一、爲保證駕駛員培訓質量,築起預防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由質量部負責實施。

二、培訓質量考覈要遵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培訓質量管理要堅持嚴格、周密、細緻、準確的管理原則。

三、教學部應根據《教學大綱》制定教學計劃,教學計劃應明確教學項目、教學目標、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內容以及教員配備情況。

四、教練員要以《教學大綱》、《教學計劃》爲指導,結合交通部規定的統編教材編制教案,經教學部審覈後進行教學。確保《教學大綱》能夠落到實處。

五、教學部要建立學時計算機管理系統,使用ic培訓計時卡,確保每個學員的培訓學時,對於達不到規定學時學習的學員,主管教學的負責人不能簽發下一科目的培訓通知單。

六、質量部應建立查課制度,對教學計劃和內容進行落實檢查。

七、教員部應針對教練員教學過程中出現的共性問題,每年定期舉行教練員培訓(輪訓),使好的教學方法、教學經驗得以推廣,提高師資水平,保障培訓質量。

八、質量部應對教練員的培訓質量進行考覈:

(1)對每一個學員的每一個學習階段進行考覈;

(2)對每一個教練員所帶學員的結業考試合格率進行考覈;

(3)對每一個教練員所帶學員的駕駛證考試合格率進行考覈。

九、質量部應根據教練員單期培訓質量的量化考覈分值對教練員單期培訓質量進行評估。分爲“優、良、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即:優:d≥95分,良:95>d≥90分,合格:90>d≥85分,不合格:d<85分;並依據此分值創建教練員培訓質量排行榜。

十、對週期性考覈不合格的學員,質量部應通知教學部對該學員本週期所學的內容進行重新培訓。對拒不參加重新培訓的學員,教學部應將該學員移交學員部,勸其退學。

十一、教練員所帶學員在週期考覈中,有20%以上不合格,質量部應及時通知教學部停止該教練員執教,教員部應及時查找原因,並對該教練員進行離崗培訓;經培訓合格後才能重新上崗。有二次以上因培訓質量不合格被停教的,教員部應給其辦理解聘手續。

質量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確保生產過程質量穩定,並求質量改善,提高生產效率,降低成本、損耗,對生產和服務程序進行有效控制,滿足客戶的要求和期望。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產品從未加工到加工成成品之間過程的控制、產品損耗的防護等。

三、職責

1、技術部負責工藝文件及操作規程的制定。

2、生產部負責按生產任務單組織生產並實施生產過程的控制。

3、生產部負責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及檢修(肉機、凍庫等)。

4、品管負責對產品質量,包裝及標示等檢驗、驗收、放行、交貨等的監控。

5、銷售部負責產品交貨和服務過程的控制。

四、程序

1、獲得規定產品特性的信息和文件

1.1 技術部負責產品工藝文件及操作規程的制定,主管批准後發放到生產部和品管處。

1.2 生產部根據批准的生產計劃,進行生產。

2、生產過程控制

2.1 生產部根據相關的產品工藝文件及操作規程進行生產加 ua 工,確保產品質量。

2.2 關鍵技術的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覈合格後上崗。

2.3 對生產運作實施監視。生產中要認真做好自檢、互檢、專檢(品管),並做好相應記錄。

2.4 品管對生產過程實施監督檢查。

2.5 使用合適的生產服務設備,確保產品衛生安全。

產品質量檢驗

一、檢驗管理制度

(一)、產品進入公司的檢驗(查檢疫票確保產品合格)

1、凡進入公司的產品,在入公司前必須由品管進行抽樣檢驗,填寫檢驗記錄,合格後方可辦理進入。

2、品管在抽樣時,要注意具有代表性,並要註明產品的品名、數量等,並做好原始記錄工作。

3、品管在檢驗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的檢驗方法和操作規程進行檢驗,不得隨意改變。

(二)、過程檢驗

每道工序由品管在現場進行巡檢,按規定填寫記錄。

1、每批產品須按客戶要求爲標準進行檢驗,必須經檢驗合格纔可出貨。

2、填寫《檢驗報告單》,由品管保存。

3、品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檢驗標準和方法進行檢驗,檢驗產品是否變質、變色,不得隨意改變。保留所有記錄,歸檔存查。

(三)出貨檢驗

1、成品出貨檢驗制度

1.1目的

在成品出公司前,對成品進行適當的檢驗,以避免不合格成品出公司。

2、適用範圍,適用於各類成品出公司前的檢驗活動。

2.1技術部負責確定成品的技術要求。

2.2品管負責編制產品技術標準,及成品出公司檢驗安排和組織落實。

2.3生產部或品管員負責配合成品出公司檢驗活動的實施。

3、管理辦法

3.1成品出貨檢驗活動的策劃

3.2技術部須根據客戶要求,確定成品的各項技術要求。

3.3品管部根據技術部確定的成品技術要求進行檢驗。

3.4品管部在編制《產品技術標準》時,須規定成品出公司檢驗的有關內容:

a.檢驗方式:入產前檢驗/出公司前檢驗;

b.檢驗項目:產品質量、分割要求等

c.檢驗要求:根據客戶對產品要求進行檢驗。

d.檢驗時機、頻次:隨時防止出現質量事故。

e.檢驗數量:根據當日產量。

f.檢驗方法:

4、成品出公司檢驗的實施

4.1在生產過程中,品管須及時配製檢驗指導書、檢驗人員、檢驗設備等並組織檢驗活動的開展。

4.2檢驗人員須按照《產品技術標準》規定的要求進行檢驗。

5、出公司檢驗報告及反饋

5.1品管在檢驗過程中須將及時檢驗情況和檢驗結果記錄。

5.2品管在檢驗過程中,發現異常或不合格情況時,須及時向品管負責人報告該不合格情況。

5.3品管部負責人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不合格情況進行處理。

6、相關記錄

6.1《原始檢驗記錄》

6.2《出貨檢驗報告單》

(四)不合格品

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

1、目的

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識別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或交貨。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對整豬、半成品、成品及交貨的產品發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職責

3.1 品控部負責不合格品的識別,並跟蹤不合格品的處理結果。

3.2 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負責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不合格品進行處置。

3.3 生產部負責對本生產發生的不合格品採取糾正措施。

3.4 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控制。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類及處理

A、嚴重不合格:經檢驗判定的批量的不合格,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不合格;按質量管理考覈實施細則執行。

B、一般不合格:個別或少量不影響整體產品質量的不合格。按質量管理考覈實施細則執行。

4.2進貨不合格的識別和處理

A、對品管部確認的不合格品,品管員做出“不合格品”標識,並放置於不合格品區,品管員通知生產部,生產部負責處理事宜。

B、一般不合格品需客戶同意讓步接收時,由主管批准後,在原不合格標籤上加註“讓步接收”。對重要產品,不允許讓步接收。

C、生產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經品管確認後,按上述條款執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識別和處理

A、品管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生產部立即返工。返工後的產品必須重新檢驗。須報廢產品由主管決定執行,並填寫相應的處置記錄。

B、品管檢驗判定的嚴重不合格,需貼上“不合格品”標籤放置於不合格品區,由品管負責人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簽字確認,並填寫《不合格品報告》交各相關部門處置決定。

4.4交貨後發現的不合格品

對於已交貨後發現的不合格品,應按的重大質量問題對待,應儘可能將產品召回。並由品管部組織採取相應的糾正措施,根據公司規定。銷售部應及時與顧客協商,滿足顧客的正當要求。

(五)不合格品召回制度

1、目的

當生產部生產的產品對客戶產生的危害發生時,引用本《產品召回管理程序》,儘早 回收,以減輕或杜絕對社會、客戶、公衆的不滿,維護公司形象,減少公司損失,特制訂本程序。

2、適用於適用範圍:

本公司產品的回收控制。

3、職責:

3.1 總經理爲本程序的最高決策者,指定品管負責本工作,並指定對外發言人,負責提供資源支持。

3.2 質量安全負責人(生產部負責人、品管)

A、收集客戶回饋來的有關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和顧客投訴,如實記錄每一細節,包括銷售部的迴應;

B、保證生產部主管在產品回收上能瞭解事件的最新動態,決定如何迴應消費者,確保銷售部對每一詢問的迴應都是有根據的;

C、與客戶一起進行任一涉及回收的討論,保持記錄,包括已確定的決議和還在

討論中的決議;

D、有權召集任一人員提供回收程序中任一方面的優先協助,包括質疑產品和生產過 程情況。

3.3 銷售部門負責提供銷售信息,確定不合格產品的回收方案處於銷售部的控制之下。

3.4品管負責發現問題,對產品進行檢驗和分析,提供解決問題的建議。

3.5 生產部負責人、銷售負責人與客戶保持聯繫,做好溝通,同時與衛生部門及衛生防疫部門、技術部門協作。及時與法律部門溝通,以確保決議與行爲的合法性。

4、產品回收步驟:

4.1 發現問題

A、各部門在銷售前發現的問題,立即停止銷售產品,隔離存放,並對該產品進行檢驗。

B、顧客發現的問題,由銷售負責人瞭解並記錄問題發現的具體情況,及時向生產負責人報告,保持與顧客的持續聯繫。

4.2 投訴評估:

投訴彙總報告由發現問題的品管部門如實整理書面材料,品管如果發現產品有可能危害人體健康,則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A、銷售部及生產部調查研究以確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時要相關衛生部門來協助;

B、立即通報品管負責人、總經理;

C、品管負責追溯產品的所有標籤。立即停止銷售;

D、品管部、銷售部聯合收集並反覆研究有關質疑產品,生產前後的產品與質量記錄。

4.3 回收的開始:

一旦確認問題產品具有危害性和質量問題而且已進入銷售,立即啓動回收程序,銷售部立即通報生產負責人,對已出貨產品進行調查。同時,指示各部門人員在回收工作中的職責和權限。生產部應立即停止出貨,對未出貨產品進行貯存隔離工作。負責採購的人員和質檢人員與經理確認問題的發生點。

確認方式主要有:

A、如與供應商有關,經理、品管部、生產部與供應商一道找出根源。必要時,提供詳細

的問題產品資料,以免造成危害。

B、如發生在產品生產環節,按質量管理考覈實施細則執行。

(六)退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爲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特制訂本程序。

2、適用範圍:

本公司所有產品。

3、措施

A、退回的產品由品管重新檢驗並做記錄。

B、檢驗合格按合格品處理。

C、檢驗不合格按不合格品處理。

D、檢驗不合格但可以加工交生產部加工處理。 E、加工產品由品管檢驗合格才能出貨並做記錄。

4、做好相關記錄

a、《退貨處理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