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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機構評估報告多篇

管理機構評估報告多篇

【第1篇】關於全球72家外匯儲備管理機構調查報告

近日,匯豐銀行發佈了一項面向全球72家外匯儲備管理機構的調查報告,報告預計到2030年,人民幣在全球外匯儲備總額中的佔比有望上升至12.5%,屆時人民幣將取代歐元成爲僅次於美元的全球第二大儲備貨幣。此外,匯豐銀行對全球1600家企業開展的調查顯示,近四分之一的企業高管希望能把握人民幣國際化帶來的發展機遇。

人民幣跨境業務對支持企業走出去起到了關鍵作用,企業走出去又反過來推動人民幣邁向世界各地。業內專家表示,未來人民幣國際化需要發揮好對外投資的推動作用,與貿易結算一同形成雙輪驅動,以直接投資爲主助推人民幣國際化。

隨着我國經濟實力的提高,人民幣越來越受到世界各國歡迎。近兩年來在世界各地建立的人民幣清算行,方便了國內外企業使用人民幣。

據中銀國際估算,目前至少有10餘個國家的央行外匯儲備中包含人民幣資產。

另外,中國人民銀行在去年10月曾表示,人民幣已成爲全球第七大儲備貨幣。快速發展的另類投資工具使得離岸市場投資者對衝人民幣風險敞口的能力得以提高。事實上,過去幾年境內外人民幣利差顯著收窄,也表明境外投資者在中國在岸市場的參與度和投資興趣均顯著增長。

【第2篇】我市司法鑑定機構及管理現狀的調研報告

司法鑑定是廣大人民羣衆處理勞動爭議、醫療糾紛、交通肇事等涉及自身合法權益的事情的有效途徑和手段,司法鑑定的公信力直接關係到司法審判的公平、公正,進而影響到廣大人民羣衆對司法公正的信心和信念。

近年來,隨着社會各項事業的蓬勃發展,司法鑑定行業也不斷的發展壯大。行業的發展對(三)司法鑑定機構外部執業環境不容樂觀。一是司法鑑定的管理與使用之間存在脫節問題,司法鑑定的委託、取證、質證和採信制度之間缺乏必要的銜接。各訴訟參與機關之間協調配合不夠,尤其是審判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信息反饋和工作協調機制。審判機關掌握司法鑑定機構的具體執業情況,如接受委託的數量、鑑定結論的採信率、出庭質證情況等,也比較瞭解司法鑑定機構在執業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但它不是司法鑑定的行政管理機關,不能對司法鑑定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甚至行政處罰。而司法行政部門作爲主管行政機關,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具體執業活動了解不夠,產生監督的空白點。另外,司法鑑定人出庭質證在經濟補償和人身安全方面還缺乏制度保障。二是'三大類'以外的司法鑑定管理沒有跟上。根據國務院1998年給司法部的'三定方案',以及各地司法行政部門的'三定方案',司法行政部門履行'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的職能。當時,司法鑑定機構的執業範圍遠遠超出了'三大類',比較多得涉及司法會計、資產評估、工程造價、產品質量、知識產權等範疇。《決定》出臺後,有關規定不夠明確,'一部兩院'的協商機制一時難見成效,對這些機構和人員的管理基本處於停滯狀態,迫切需要研究解決。三是缺乏稅務、勞動保障、技術監督等部門的支持。目前,有關司法鑑定機構的稅率確定、組織代碼證領取、司法鑑定人員的落戶、社會保障等問題,仍然不夠明確,還缺乏相應的制度和政策支持,不利於司法鑑定事業的發展。

三、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一)主觀原因是認識上不統一。由於利益和立場的不同,以及《決定》部分內容表述模糊,相關司法解釋滯後,導致各相關部門對《決定》做出了不同的解讀,出現了認識上的混亂。比如說,偵查機關保留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屬不屬於《決定》所說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司法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的對象,僅僅是指社會鑑定機構和鑑定人,還是包括了偵查機關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對不涉及訴訟的事項,偵查機關的鑑定機構能不能進行鑑定,能不能收取費用?如果進行鑑定符不符合立法部門的原意?各部門的理解各不相同,學術領域的爭論沒有停止。在不同認識基礎上出臺的工作規範和工作措施,往往也存在着矛盾和衝突。

(二)由於發展階段的限制導致了部分問題的存在。應當看到,從至今,司法鑑定有法可依、規範發展只有短短的4年時間,要使司法鑑定工作達到一個較高的水平,要求司法鑑定管理工作做到規範、有序,無疑不現實。我市司法鑑定機構雖然存在分佈不均等問題,但本着'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優化結構、有序發展'的方針,我市的司法鑑定管理工作有了新的進展,服務訴訟的作用進一步實現。但要求我市司法鑑定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相適應,要求有在全省甚至全國都叫得響的權威司法鑑定機構,這應當是作爲我們的一個發展目標。而在此過程中,既需要行政管理部門的努力,也需要法院、檢察院、公安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的支持配合;既需要司法鑑定機構的積極爭取,也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創造良好的執業、生存環境。

(三)司法鑑定管理工作還跟不上形勢需要。從管理制度上看,在《決定》出臺後,司法部相繼制定了《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等,省司法廳也完善了相關的管理制度,初步解決了比較迫切的幾個問題。但是,從工作實踐看,准入門檻過低,司法鑑定人的資格考試製度沒有全面推開;執業監管不嚴,有關監管和處罰規定比較籠統,操作性有待加強;初任培訓、繼續教育、資質管理等制度還需要建立健全。從管理力量上看,司法行政部門與公檢法系統相比,管理人員嚴重不足,具備相關執業知識和經歷的管理人員比較缺乏,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進行業務管理存在比較大的困難。

四、對加強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提高對建立統一司法鑑定管理體制的認識。

建立統一的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是中央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的重大決策,也是《決定》的核心內容。建立統一的司法鑑定管理體制,實現鑑定權與審判權、偵查權的分離,有利於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更好地履行自身職責,有利於促進當事人對鑑定活動的信任,有利於糾紛的最終、妥善解決。政法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改革的意義,自覺地貫徹好《決定》的規定和精神。爲了落實改革要求,在中央有關部門沒有明確要求下,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鑑定人、鑑定機構的管理,應規範社會鑑定機構尤其是'三大類'以內機構。總體上,要形成司法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社會鑑定機構、偵查機關管理內部鑑定機構、人民法院負責鑑定的委託、採信等工作的格局。至於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應結合我市實際加強政法各部門間的協調和溝通。

(二)逐步實施自上而下的司法鑑定體制改革。

幾年來,在工作實踐中,對於因爲國家立法滯後、缺乏統一性規範而帶來的種種困惑和無奈,我們深感切膚之痛。要想取得改革的良好效果,使改革得以順利推進,最好的路徑就是自上而下、整體推進。一項制度的改革,一個新體制的確立,需要有全局性、前瞻性、科學性的考慮,需要遵循統一性、規範性、可操作性的原則。而這是靠各地自行攻堅、以下促上的方式所無法達到的。在局部探索已經取得了較好效果,各地已經積累了不少成功經驗的情況下,要逐步完成對這些探索、改革的成果進行總結、分析和完善,並予以確認或做出統一規定。否則,各地在一個涉及制度建設的問題上長期處於各行其是、各顯神通的狀態,必然會造成新的法制不統一和思想混亂,給後續改革增添新的矛盾和困難。

(三)站在制度建設的高度開展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管理體制的改革往往是制度改革的重點。從事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從司法鑑定事業的大局出發,站在司法鑑定制度建設的高度來對待自己的工作。一是建立制度,對舊'湖泊'舉行清污和疏通,要將原來的'湖泊'變成'活水不斷、去污力強、清波盪漾、水質優良'。二是要培育和規範市場。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的司法鑑定因其特殊屬性長期處於比較封閉的狀態,沒有市場可言。但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司法鑑定應該遵循市場經濟統一、開放、自律的要求,對作爲社會總資源有機組成部分的司法鑑定資源實行優化配置,這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因此,培育和規範司法鑑定市場就成爲司法鑑定管理義不容辭的職責。要培育市場,就要打破部門和行業限制,在統一管理的前提下,實現開放運作、資源共享;要讓那些符合統一的准入條件的'魚兒'都進入到'新湖泊'中。這樣,市場纔有生機和活力;要規範和完善市場,就要改變過去那種無序紛爭的混亂局面,注重引導、規範運作、加強管理,剔出那些'害羣之魚',使整個市場從無序走向有序。這樣,市場才能在規範中不斷完善和發展。常說'水清則無魚',但司法鑑定的'魚'必須在'清水'中。

【第3篇】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的自查報告

xx區行政服務中心成立於2003年8月,8月在行政服務中心的基礎上組建了xx區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政務辦),爲區政府派出機構,正科級建制,覈定編制5名,下設政務服務信息中心一個股級事業單位,覈定編制5名。目前,政務辦共有工作人員 22 名,其中正式在編在崗人員13名(科級幹部7名,一般工作人員6名),勞務派遣人員 3 名,公益性崗位6名。主要負責對各入駐部門單位、獨立的辦事大廳、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進駐的中介機構、進駐事項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對進駐窗口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培訓和日常考覈等。

一、機構 編制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日常維護情況

區政務辦 按照機構編制實名制規範化管理,機構編制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中的機構名稱、規格、編制類別、編制數量、編制結構、單位領導職數、實有人員各項數據指標等準確、完整。人員照片已上傳,實有人員與《機構編制管理證》一致,機構主要職責、批准文號與審批文件一致。

二 、《機構編制管理證》日常維護情況 責

《機構編制管理證》中機構信息、職責任務、覈定編制及人員機構、覈准領導指數、實有人數統計、人員花名冊、非在職人員花名冊填寫準確、完整,人員調整做到及時更改、審覈。嚴格按照規定年審。

三 、實名制公示情況

辦理人員出入 編嚴格 按照要求在單位張貼公示。

工資聯審情況

按時參加工資聯審,財政供養人員與編制情況相符,不存在“吃空餉”現象。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深化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繼續加強機構編制管理,建立並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定期自查,做好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爭取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

【第4篇】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問題調研報告

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問題調研報告

在人們日常生活患有各種疾病的時候,只有一般的小病能到藥店購買藥品治療,其他大部分疾病需要到各級醫療機構進行用藥治療,醫療機構的病患者相對集中,用藥人羣大,在用藥品種、數量上相對較大。因此進一步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不斷規範醫療機構藥品從購進到使用全過程的管理,對於確保我市人民羣衆用藥安全有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然而現階段對醫療機構的監管規範程度不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在藥品使用管理上還存在一些問題急需儘快解決。

一、法律法規在醫療機構管理方面佔的比例小,規範的多,處罰的少。目前,對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國家都實施gmp、gsp全過程管理,而對醫療機構卻沒有相應的規範來管理;在現有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中對醫療機構的要求大部分是規範的內容,而醫療機構違反了法律法規,只有在進貨渠道和藥品質量方面明確規定了法律責任,其他方面沒有明確處罰依據。所有這些情況使藥品監管部門對醫療機構的監管缺少查處力度,醫療機構有些違法行爲不整改藥品監管部門也沒有辦法處理。

二、醫療機構診斷藥品管理不規範。在一些醫療機構使用的診斷藥品,有的不知道按藥品管理,還按試劑管理,單獨購進,有的在一些試劑商店進貨。診斷藥品一般要求低溫保存,而且有效期非常短,常常有過期失效現象出現。另外診斷藥品一般都存放在醫療機構的化驗室冰箱內,有的冰箱內的溼度較大,有的冰箱內還存放其他生活用品。

三、藥品儲存的設施設備與藥品的儲存要求不相適應。有的藥品庫房門窗不嚴密,庫內溫溼度無法控制,無法保持庫內衛生環境;庫內藥品擺放混亂,合格區和不合格區無明顯分界,藥品與非藥品混放,需低溫保存的藥品就在常溫狀態下存放;無防塵、防潮、防黴、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防鳥設備等等;有的大型醫療機構即有庫房,又有病房藥局,各科室也存放藥品,這樣的藥品儲存環境不僅難以達到藥品儲存要求,而且藥品管理還非常混亂。

四、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缺乏。有些醫療機構嚴重缺乏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尤其是小型醫療機構沒有專職人員管理使用藥品,從藥人員大多由醫生、護士兼職或臨時人員擔任,缺乏必要的藥學知識,對藥品的功效、毒副作用、配伍禁忌、注意事項、購進、驗收、儲存保管等知之甚少,使其使用的藥品質量無法得到保障。

五、管理制度和程序不完善。缺少藥品管理相關制度和程序,在藥品購進、保管、儲存、養護、使用等關鍵環節無章可循。

六、村級衛生室醫療條件差。有的村衛生室設在醫生家裏,只有一間房間,既是藥房,又是診室,還是醫生的休息室,藥品在這樣的環境下存放不符合規定要求。

七、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管理問題。在我市一些林場、農村的衛生所,有的長期看不到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對其合法性需要到主管部門進行覈實,有的一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兩個醫生使用,還有一些鄉村的遊醫,不辦任何證件,暗中賣藥,與藥品監督管理人員打游擊戰,所有這些給藥品監管帶來很多不便。

八、有的醫療機構將科室分別承包給個人經營,這些承包個人對藥品的管理更加混亂,爲了經濟效益,他們從違法渠道購進藥品,藥品質量難以保證;特別是一些中醫診所,中藥飲片質量非常不好,還經常違法自配藥品賣給患者。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我提出以下建議,供參考:

一、建議國家局儘快制定相應的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章,或者由我省自行制定地方法規,對醫療機構的藥品使用管理進一步明確細化,並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建議國家局對醫療機構制定出臺有關藥品使用的質量管理規範,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保證藥品質量。

二、結合藥品經營企業gsp標準的有關規定,制定我市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方案,分步實施,大力推進了醫療機構藥房的規範化建設。自從20xx年我市開始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工作,到今年年底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有28戶達到了規範藥房標準,還有6戶沒有達標;對縣級以下醫療機構還要研究具體措施,進一步推進。

三、進一步加大對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一些不規範的違法行爲要加強指導,推進整改;對違法渠道購進藥品和藥品質量存在問題的要加大處罰力度,依法查處;對農村、林場以行醫爲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藥品的違法行爲要堅決查處,依法取締。

四、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使醫療機構和廣大人民羣衆對藥品管理的重要性和藥品知識有更深一步的認識,推進醫療機構建立誠信體系,形成由藥監部門一家依法管藥轉變爲全社會共同監督的輿論氛圍。

五、結合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工作,進一步規範我市農村、林場衛生所創建規範藥房、達標藥房,推進我市農村、林場衛生所的藥品管理,保證農村、林場衛生所使用藥品的質量。

我們要從保護廣大羣衆生命健康的角度着想,工作積極主動,尋找切實可行的辦法,監督管理好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保障全市人民用藥安全有效,促進我市醫療機構健康發展。

【第5篇】中國小機構編制管理調研報告

關於中國小機構編制管理調研報告

在人們素養不斷提高的今天,報告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避免篇幅過長。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範文,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關於中國小機構編制管理調研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機構編制管理、嚴格控制機構編制的通知》(廳字[20xx]2號)、《中央編辦、監察部關於印發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中編辦發[20xx]5號)和《湖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20xx年工作要點的通知》(鄂編辦發[20xx]12號)精神,按照何海區長8月20日在全區教育人事專題會議上的講話要求,我們組建了由機構編制部門牽頭,教育、財政、人事等部門參加的全區中國小校機構和人員編制監督檢查專班,採取“一聽(聽各鄉鎮和城區學校彙報)、二看(看學期之初教師配課表)、三查(查20xx至20xx學年度下學期教師自籌績效工資發放表)、四訪(找鄉鎮調往城區學校及城區其它單位人員訪談)”的方式,從10月15日開始,至11月16日結束,進行了爲期一個月的監督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情況。全區中國小校共設置機構55個。按機構類別分,職教中心1個(含瀏河初級中學),成教中心1個,初級中學12個(其中有2個含完全中國小),國小40個;按機構區域分,城區11個,鄉鎮44個,其中慄溪鎮2個,馬河鎮4個,仙居鄉5個,石橋驛鎮7個,子陵鎮10個,漳河鎮10個,牌樓鎮6個。

(二)編制配置情況。全區中國小校共配置全額事業編制2252名。按機構類別分,職教中心190名,成教中心15名,高級中學210名,初級中學784名,國小1053名;按機構區域分,城區969名,鄉鎮1283名,其中慄溪鎮128名,馬河鎮68名,仙居鄉176名,石橋驛鎮224名,子陵鎮250名,漳河鎮268名,牌樓鎮169名。

(三)實有人員情況。全區中國小校共有教職員工2264人。按機構類別分,職教中心159人,成教中心14人,高級中學188人,初級中學829人,國小1074人;按機構區域分,城區923人,鄉鎮1341人,其中慄溪鎮147人,馬河鎮75人,仙居鄉170人,石橋驛鎮235人,子陵鎮295人,漳河鎮300人,牌樓鎮154人。全區2264名中國小校教職員工中,在編在崗1867人,在編不在崗397人。全區1867名在編在崗教職員工中,教師1662人,後勤183人,教育總支專職22人;全區397名在編不在崗教職員工中,調往市直學校或市直其它單位18人,勤工儉學或自謀職業51人,借調或借用9人,鄉鎮進城區73人(已批辦手續42人,未批辦手續31人),鄉鎮之間異動105人,病假25人,進修學習11人,支教14人,退休85人,去逝6人。另全區中國小校自聘教職員工406人,其中城區305人,鄉鎮101人。

(四)領導職數情況。全區中國小共覈定領導職數180名,其中校長58名,副校長100名,其他職數22名。按機構類別分,職教中心6名,成教中心3名,高級中學7名,初級中學52名,國小112名;按機構區域分,城區51名,鄉鎮129名,其中慄溪鎮11名,馬河鎮11名,仙居鄉15名,石橋驛鎮22名,子陵鎮25名,漳河鎮28名,牌樓鎮17名。全區中國小校共實配領導職數140名(紅旗國小等4所學校還未全部到位),其中校長55名,副校長43名,其他職數42名。按機構性質分,職教中心6名,成教中心2名,高級中學5名,初級中學47名,國小80名;按機構區域分,城區46名,鄉鎮94名,其中慄溪鎮6名,馬河鎮6名,仙居鄉10名,石橋驛鎮16名,子陵鎮23名,漳河鎮20名,牌樓鎮13名。

(五)學生人數情況。全區中國小校20xx至20xx學年度共有在校學生30826人。按機構類別分,職教中心2258人,高級中學3393人,初級中學9658人,國小15517人;按機構區域分,城區15426人,鄉鎮學校15400人,其中慄溪鎮1169人,馬河鎮776人,仙居鄉2363人,石橋驛鎮2500人,子陵鎮3310人,漳河鎮2941人,牌樓鎮1971人。全區中國小校20xx至學年度共有在校學生30084人。按機構類別分,職教中心2070人,高級中學3309人,初級中學9885人,國小14820人;按機構區域分,城區15705人,鄉鎮14379人,其中慄溪鎮1300人,馬河鎮726人,仙居鄉2222人,石橋驛鎮2393人,子陵鎮3090人,漳河鎮2713人,牌樓鎮1935人。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們在監督檢查的過程中,發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矛盾,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學校設置不盡合理。石橋驛鎮共有初級中學生1048人,略少於慄溪鎮和仙居鄉,更少於漳河鎮和子陵鎮,全鎮設置初級中學3所,其中鹽池集鎮2所,石橋驛集鎮1年,且石橋驛中學僅有學生197人。仙居鄉集鎮東南有中心國小,集鎮西北有三泉國小,兩所國小相距不足1公里,且三泉國小僅有學生108人。安團集鎮分別設置了安團實驗學校和安河國小,兩校相距僅500米,且安河國小僅有學生66人。同時,教育系統機構整合不按機構編制部門批覆操作,如區職教中心屬一校三區的教育模式,實際操作中仍按原有三個學校獨立運行;鄉鎮已不再設置成校,但全區7個鄉鎮除慄溪、馬河、仙居之外,其它鄉鎮仍設有成校,且配備了一定數量的教師無事可做;在20xx年鄉鎮事業單位改革中,區委、區政府已行文撤銷了鄉鎮教育組,但事實上鄉鎮教育組仍隱形存在,只是改了名稱叫教育總支,人員單獨配置,平均每個鄉鎮有3人之多,其中漳河還單獨辦公。學校的合併不經機構編制部門批覆或備案,如轍銷姚河初級中學,將教師和學生併入慄溪實驗學校;撤銷石橋驛新集國小,將教師和學生分別併入石橋驛國小、永盛國小;撤銷漳河新集國小,將教師和學生分別併入相近的學校,都沒有報機構編制部門審批或備案。

(二)教師調動手續不全。在檢查中我們發現,鄉鎮學校之間教師調動沒有統一的手續,教育局某個人打個電話或鄉鎮教育幹事口頭髮個話,一名教師就可以從這所學校調到那所學校,既無教師調動函,又無教師調配表。從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全區中國小校調動教師178人,其中鄉鎮學校之間調動105人,鄉鎮進城區73人。178名調動的教師中,辦理了調動手續的僅有43人。隨意調動教師導致了三個方面的弊瑞,一是教師調動手續不合規,不利於教師的管理;二是部分教師到處自找關係,想方設法從山區調到城區或郊區;三是山區學校到處出現教師短缺現象,如慄溪鎮近三年不僅未增加一名教師,反而從慄溪實驗學校調出教師40多人,出現了英語、語文和國小科缺專業老師的現象。

(三)吃空餉現象較嚴重。雖然我們在這次監督檢查工作中困難重重,鄉鎮學校也設置了許多障礙,但是我們通過多個方面的瞭解和座談,特別是走訪從鄉鎮學校調入城區學校和區直部門的工作人員,查出了部分學校吃空餉人員名單。這些教師有的離開工作崗位近20年;有的前些年離開了工作崗位現又回到了學校任教。有的在外經商;有的在市裏或省外學校任教。有的走時將工資存摺留在學校,財政工資由學校支配或補貼聘請老師及其它開支費用;有的既領有財政工資又領有聘用單位報酬。經不完全統計,全區中國小校有吃空餉教師47人,其中城區學校6人,鄉鎮學校41人(慄溪鎮6人,馬河鎮5人,仙居鄉1人,石橋驛鎮9人,子陵鎮8人,漳河鎮9人,牌樓鎮3人)。教師去逝仍在領工資的1人(漳河鎮)。教師早已離開原工作崗位,財政工資已停發,人事編制關係仍保留在學校的23人。

(四)教師年齡普遍偏大。教師年齡配備不合理是我們此次檢查中各學校競相反映的突出問題,全區中國小校教師平均年齡已超過40歲,一些學校教師平均年齡更大。如石橋驛鎮新集國小共有教師8人,其中男教師7人,女教師1人,除女教師47歲外,所有男教師均超過50歲,全校教師平均年齡近54歲。子陵鎮龍泉國小共有教師15人,其中男教師11人,女教師4人,43歲以下的教師沒有,44歲至50歲的教師6人,50歲以上的教師9人,全校教師平均年齡近52歲,其中女教師平均年齡50歲。正因爲教師年齡偏大,知識老化,身體普遍反映有病,有的不足30人的學校一次性請病假超過5人,嚴重影響了正常的教學秩序。現在學校特別是鄉鎮學校中普遍傳遞着這樣一句順口溜:“爺爺奶奶教國小,伯伯大媽教國中,哥哥姐姐教高中。”

(五)自聘人員引起爭議。中央、省、市、區一再強調,機關事業單位不能善自聘用臨時人員,1999年市委、市政府組織了爲期三個月的清退臨時人員工作,全區使用臨時人員的現象基本得到了遏制。近兩年,機關事業單位自行聘用臨時人員的現象又有所擡頭,特別是我區中國小校,據不完全統計,自聘臨時人員達到406人,實際上的人數可能還高於此數。一所學校自聘臨時人員達80人左右的就有2所,分別是象山國小、東寶中學,其他學校如紅旗國小、白雲路國小、青山國小、職教中心、慄溪實驗學校、牌樓中學等自聘人員也比較多。有些學校因處理自聘人員已發生勞動爭議,目前白雲路國小和象山國小已在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立案應訴。

(六)領導職數超限配備。區編委在經過大量調研的.基礎上,於20xx年11月分別經區編委會和區委常委會研究通過了全區事業單位領導職數配備標準。今年8月底、9月初,全區中國小校校級領導班子換屆,按要求應將各學校領導職數配備限制在覈定的領導職數之內,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也在教育人事專題會上明確要求每所中國小校領導職數寬訂窄用,都要空出1-2名領導職數,但實際操作上仍按原配備標準施行,沒有核定黨支部副書記職數的學校,仍然配備一名黨支部副書記;沒有核定工會主席職數的學校,仍然配備一名工會主席。全區共超配黨支部副書記和工會主席職數20名,其中城區學校超配2名,鄉鎮學校超配18名(慄溪鎮1名,石橋驛鎮5名,子陵鎮9名,漳河鎮2名,牌樓鎮3名)。

(七)學生人數兩極分化。學生生源是覈定學校教師編制的基礎,學生生源的變化必將帶來學校教師配備的變化。20xx年,我們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以國辦發[20xx]74號和鄂政辦發[20xx]112號文件規定的標準爲依據,對全區中國小校教師編制進行了重新清理覈定。不到兩年,學校學生人數發生了較大變化,有的學校學生人數猛增,教師也隨意調入,嚴重突破了編制限額;有的學校學生人數速減,教師出現富餘,想方設法自找門路往外調。如象山國小20xx年底學生人數爲1400多人,教師編制按國辦發[20xx]74號文件標準覈定爲71名,由於學校爲東寶區重點示範國小,考慮小班教學的實際,在原標準的基礎上增加了15名編制,共計覈定教師編制86名。今年9月,象山國小學生人數猛增到1800多人,教師出現嚴重不足,學校從鄉鎮和區直其他學校陸續調入或借調一些教師,全校教師總額已達118名。全區不足100名學生的學校已達8所,嚴重出現兩極分化的格局。

(八)機關借人反響強烈。自上世紀90年代中葉,區教育局機關陸陸續續從局屬單位和區直學校借調工作人員,截止目前,已借調到局機關任職的達9人之多,分別是高正文、羅耀庭、王永香、羅繼敏(以上4人爲區教研室在編不在崗人員),陳玉波、王成(以上2人爲區招生辦在編不在崗人員),羅桂榮(此人爲區校產辦在編不在崗人員),魯智山、張於祥(以上2人爲象山國小在編不在崗人員),以上9人編制在局屬單位和區直學校,可他們多年一直在教育局機關上班,每人均在機關任職,拿的是教師工資,與局機關其他人員的公務員工資懸殊較大,已有人不僅在荊門市財政和編制政務公開網上投訴過3次,還分別於今年3月、4月、11月又到東寶區財政和編制政務公開網上投訴3次,我們曾經與教育局主要領導協商,一直未得到解決。

三、建議及對策

機構和人員編制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爲統領,堅持原則,嚴格管理,規範程序,才能促進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健康發展。

(一)科學合併鄉鎮學校。將佈局不太合理的學校進行整合,對已整合的學校嚴格按要求施行,切實做到機構合併一律經過機構編制委員會研究,由機構編制委員會一家行文。石橋驛鎮三所初級中學可以合併成一所或兩所初級中學;安河國小合併到安團實驗學校;三泉國小合併到仙居中心國小;區職教中心嚴格實行一校三區建設,註銷三所校區的法人資格,重新確立區職教中心一家法人的地位;沒有設置成校的鄉鎮不能善自設置成校;已撤銷的教育組不能變相存在;姚河實驗學校、新集國小、馮店國小等三所學校的撤併要報機構編制部門審批或備案。

(二)嚴格教師調配手續。鑑於區教育局在調動教師問題上的隨意性,簡單化,且調動教師不報人事編制和財政部門覈銷計劃、編制和工資的實際,取消教育部門調配審批資格,將教師調配職能併入組織、人事部門,保留教育部門調配教師審批職能。今後教育部門調配教師,由用人學校根據空餘編制額度向區教育局提出用人申請,經區教育局初審同意後,交區機構編制部門複審,由機構編制部門報區編委會或區政府教育人事專題會議研究,同意後交由人事、教育部門聯合招聘招考,根據招考結果分別由人事部門辦理計劃手續,機構編制部門辦理用編手續,人事部門辦理調配、工資和檔案轉移手續、財政部門辦理工資直達手續。以後未經此程序調配的教師,原單位可以停發其工資,新單位可以不予上其工資。

(三)徹底斬斷空餉資金。吃空餉可以造成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套取財政資金,二是私設小金庫,三是造成人員混亂。針對這一問題,我們應該馬上研究,停止資金供應渠道,徹底斬斷吃空餉的資金,造成體外循環中斷。對財政已停發工資的教師,人事關係轉到人才交流中心,退出編制管理;對於財政未停發工資、學校停發工資的教師,學校退出所扣留的工資額度,人事關係轉到人才交流中心,退出編制管理;對於財政未停發工資,學校也未停發工資的教師,財政部門迅速停發其工資,人事關係轉到人才交流中心,如需調出,辦理手續之前要退出所超發工資額度,退出編制管理。

(四)適當引進年輕教師。近幾年,我區中國小校引進教師,特別是年輕教師很少,影響了我區中國小校教師的補充,造成了青黃不接的局面。今後,我們將結合東寶實際,從兩個方面引進年輕教師。一方面從優秀大學畢業生中選招。在空餘編制限額內,儘量從應屆師資類大學畢業生中招聘招考一批優秀教師,補充到鄉村學校,特別是山區鄉村學校任教。另一方面從區直學校中選派年輕教師進山支教。我們要將在山區學校支教的經歷納入年輕教師職稱評聘、年度考覈和評選表優的重要依據。

(五)全部退回借調人員。借調人員分兩種。一種是教育局機關借調的人員。我們已根據職能覈定教育局機關編制21名,現實有在編在崗工作人員20人,應基本能滿足工作需要。教育局反映其機關人員少,工作難以開展,說明了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教育局機關人浮於事,工作效率較低;二是教育局機關將本應由其局屬單位承擔的工作職責納入局機關,造成政事不分的局面。對這類人員的處理,我們認爲從規範管理、答覆投訴等方面着手,將局機關借調並任職的人員全部退回原進編單位,確因階段性突擊工作需要,可經人事部門同意後借用局屬單位和學校人員,但借期不得超過三個月的時限。另一種是城區學校借用鄉鎮學校的教師。城區學校需要引進教師,應先向教育局書面申請,教育局初審同意後報區機構編制部門複審,由區機構編制部門提請編委會或政府教育人事專題會研究,辦理相關手續後才能從鄉鎮學校或外地調進教師,否則,城區學校借調的教師一律退回,對於不退回的教師,屬我區鄉鎮學校的一律停發財政工資;屬區外學校的扣減用人學校相對應人員經費。

(六)嚴肅清退自聘人員。開展中國小校臨時聘用人員清退工作,是規範人員管理,嚴肅組織、人事、編制和財經紀律,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的一項重要舉措。最近,省政府出臺了《關於開展全省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清理檢查工作的通知》(鄂政辦發[20xx]103號),全省已掀起了清退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高潮。爲貫徹落實省政府清退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精神,我區中國小校要率先全部清退自聘人員,徹底了斷臨時聘用人員關係,解除聘用合同。

(七)合理配備領導職數。學校領導職數的配備嚴格按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覈定部分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領導職數的通知》(東機編[20xx]13號)、《關於覈定部分事業單位領導職數的通知》(東機編[20xx]14號)中規定的標準進行配備,文件中沒有核定的職數,教育局應馬上進行糾正,配置到相應的職數內;對已經超配的領導職數應立即取消,不得再超配相關領導職數。

(八)適度控制學校規模。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合理確定學校辦學規模,不得短時間內突然增加大量的學生人數,造成教師和學校教學裝備跟不上。對學生人數已降至100人以下的學校,教育局應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在調查分析學生生源的基礎上,合理的撤併有關學校,切實做到辦學有規模,人員易管理。

【第6篇】醫療機構在管理器械中問題調研報告

醫療機構在管理器械中問題調研報告

幾年來,隨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醫療器械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和監管力度的加大,醫療機構管理和使用醫療器械的法律法規意識普遍有所提高,醫療機構進貨渠道進一步規範,使用無產品註冊證書、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淘汰的醫療器械的違法案件逐年減少。但是,醫院重視程度不夠,而且醫療機構中管理醫療器械的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醫療機構在醫療器械的管理和臨牀用械等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問題,結合幾年來從事醫療器械監管工作的實際,現就工作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及對策作以下探討:

一、存在主要問題及產生的原因

(一)在醫療器械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檢查中,醫療機構在醫療器械的管理和臨牀用械方面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醫療機構對醫療器械的購進、驗收和保管、養護和報廢等制度不健全,有關記錄不完整。

2.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資質資料收集不齊全,在醫療器械的採購、驗收、領用程序不規範,特別是一些大型的醫療器械設備未建立技術檔案。

3.醫療器械必要的保管養護儲存條件不具備,普遍不如藥品,多數無防潮、通風等設施;產品未按要求歸類存放,器械倉庫存在髒、亂、差現象。

(二)產生的原因:

一是醫療機構的領導在醫療器械的管理上有重醫藥輕械,重使用輕管理的現象比較普遍;

二是醫療器械的採購、保管人員普遍存在法規意識淡薄,醫療器械的專業知識匱乏的現象;

三是國家對醫療器械在流通、保管、養護和儲存等方面缺乏系統的規定和要求,使監督部門和醫療機構無章可循。

二、對策建議

醫療機構應在醫療器械採購、驗收、保存、使用、報廢等環節加強管理,建立和執行保證醫療器械質量的規章制度,嚴格從業人員上崗資格,完善檔案資料管理等方面加強醫療器械管理,構建完善的質量管理和操控體系,保證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同時,國家局應儘快制定和出臺醫療器械在流通、保管、養護、儲存等方面的管理辦法和規定,使監管工作有法可依。

(一)嚴格從業人員上崗資格。醫療機構要建立相應的醫療器械管理的職能科室,負責醫療器械的採購、驗收、儲存、使用管理、質量跟蹤、資料控制、維修保養檢查、產品報廢淘汰、培訓操作人員、不良反應報告等工作,並配備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對相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

(二)完善檔案資料管理。醫療機構要強化醫療器械檔案資料管理,對

二、三類設備類醫療器械逐臺建立檔案,搞好醫療器械的基礎管理工作。

(三)嚴把採購關。醫療機構採購醫療器械要由醫療器械管理職能科室負責,由有關科室提出申請,經醫院批准交由採購部門執行,大型器械設備須由醫療設備委員會或院務會討論批准後交由採購部門執行。採購醫療器械必須做到:

1.嚴把“採購三關”,即公司資質關、產品合法性關、人員合法性關。必須從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公司購進產品;產品必須是合法合格產品,必須是經註冊、有質量標準、有合格證明的醫療器械,且有合法的票據;銷售人員要有身份證複印件、加蓋本企業印章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字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委託受權書,並有明確授權範圍和期限。

2.首次進貨時必須嚴格審覈供貨商資質,醫療機構應該向供貨單位索取並保存以下加蓋供貨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1)《營業執照》。

(2)《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3)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委託授權書原件,委託授權書應明確授權範圍。

(4)銷售人員身份證明。

(5)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及附件、質量標準。

(6)產品合格證明。

(四)嚴格質量驗收。

1.到貨必須驗收,並做好驗收(購進)記錄,驗收(購進)記錄應當註明:產品名稱、供貨廠商、註冊證號、執行標準、規格(型號)、生產批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滅菌日期)、有效期、數量、價格、購銷單位、購銷日期等內容。

2.必須查驗外觀質量、包裝及規定的包裝標識和中文說明書。

3.發現外包裝有破損、質量有問題、包裝上無註冊證書編號和產品批准文號的、過期、失效、淘汰產品不得入庫。

(五)嚴格保存養護。醫療器械的保管保存是質量管理的重要環節。保存養護應符合以下要求:

1.倉庫的基本條件應符合產品標準規定的儲存要求。

2.做好在庫產品的養護工作。

3.倉庫要有六防措施,即防塵、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黴、防蟲。

4.倉儲要有墊板或貨架。

5.對產品要做好色標管理,合格品爲綠色、待驗品爲黃色、不合格品爲紅色,並按區域分類存放。

6.產品要有貨位定位標誌。

7.產品保管應做到帳、卡、物相符合。

(六)嚴格使用管理。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器械應符合以下要求:

(1)加強設 備管理。對損壞設備進行維修,對維護、保養、檢查等環節進行管理,建立設備週期性檢查制度。

(2)加強對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管理。對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領用、發放要處於受控狀態。

(3)加強對重點監控產品植入醫療器械的管理。使用植入醫療器械應當記錄相關信息,至少應包括病人姓名、住院號、手術時間、手術醫師姓名、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產品跟蹤號(生產批號)以及生產單位和供貨單位的名稱、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並與病歷一同保存。

(4)建立醫療器械不良反應報告制度。發現醫療器械不良反應要及時報告。

(5)加強操作使用人員的培訓。尤其是三類醫療器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培訓,包括技術操作方面、安全方面、自校自檢方面的培訓,做到要有培訓合格的人員才能操作設備。

(七)建議國家局應儘快制定和出臺醫療器械在流通、保管、養護、儲存和報廢等方面的管理辦法和規定,使藥監部門和醫療機構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有法可依。

總之,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肩負起醫療器械監管的重任,督促醫療機構採取多種形式,從嚴規範醫療機構的醫療器械管理,抓好綜合治理,做到標本兼治,確保人民羣衆用械安全有效。

【第7篇】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科學發展觀調研報告

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科學發展觀調研報告

事業單位不同於行政管理機構,它是爲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在各級政府組織機構中,事業單位無論在機構數量上還是在擁有人員上都遠遠多於同級行政機構。它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作爲機構編制部門,加強對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管理,此重要性顯而易見。下面,就當前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上存在的問題以及對策措施淺略的談一些看法。

一、存在的問題

(一)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欠合理。首先,在機構設置方面,許多地方對事業單位機構設立都存在這樣的問題,就是不管本地區有不有必要設立,只要有上級文件依據,周邊有設立參考,單位有要求就可以設立。而不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而設,本身職能相近的機構,可以合併的卻單設,對要求新設立事業單位缺乏應有的設前調研。導致機構臃腫重疊,財政負擔加重,部分事業機構設立後長期無法正常運行,進人後也無事可做。其次,在事業單位編制配備上更是無章可循,具體配幾名也不是根據單位職責和工作需要來配備,而完全受制於可調編制數和財政供養能力。因此導致部分事業單位職責多、工作量大而只有1名或幾名編制,很難適應工作的需要。

【第8篇】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及機構改革工作的調研報告範文

近年來,我縣編辦從我實際出發,按照“抓重點、創特色、爭一流”的工作目標,突出機構編制工作的規範化、法制化、科學化建設,加強對機構編制工作熱點、難點和重點問題的調查研究,爲事業單位的改革做好準備工作,進一步開創了機構編制工作的新局面。現將我縣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及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調研情況交流如下:

一、事業單位基本情況

我縣共有事業機構385個,其中,全額事業單位329個;差額事業單位17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37個;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2個,全縣共有事業編制7505名,其中,全額事業編制6510名;差額事業編制523名;自收自支事業編制414名;企業化管理事編制58名,實有在職人員6292人,其中,全額撥款5463人;差額撥款425人;自收自支358人;企業化管理46人,全縣事業編制空編1213名。

二、存在的問題

1、事業單位機構龐大,人員過於臃腫。我縣事業單位財政供養人員佔全縣財政供養人員的85% ,給財政帶來巨大壓力,與此同時,隨着事業單位職能的弱化,一些事業單位人員整天無事可做,在編不在崗、混崗現象時有出現。

2、事業單位人員結構不合理專業技術人員缺乏,一定程度影響了我經濟、社會的發展。如:縣衛生系統,在這一兩年中,雖然通過面向社會招聘、經驗交流等方法,使醫資、醫技、醫質有所提高,但人員結構不合理的問題仍舊比較突出,全縣衛生系統,工勤人員就有183人之多,佔全系統在職人員的29%,特別是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缺乏,培訓不足,有些衛生院中防保人員爲非專業人員,使各項預防保健任務的落實受到影響,給農牧民羣衆的生產、生活造成了隱患。諸如向衛生系統一樣,縣教育系統、文體系統以及各鄉鎮事業站所,也都因缺乏專業教師、專業演藝人員及技術人員等原因,使本職工作開展被動,工作效率及工作質量不高。

3、部分事業單位政事不分。一些單位名義上是成立了事業單位,但其實是一個單位的內部科室,需要用事業單位的名義就用,這種現象以黨政機關所屬居多。如計生局下屬的計生指導站、城建局下屬的規劃室等,以及一些大單位系統的培訓中心(培訓科)等,這些部門單位即以行政面孔行使行政權力,對社會進行干預,又以事業單位的名義進行經營,因其附屬於不同政府機構的性質,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行政性壟斷,導致市場分割和資源浪費。

4、具有事業單位身份卻不具備事業單位資格。目前我縣有部分事業單位缺乏獨立法人資格,投資主體單一,不能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只能依附於行政主管部門,靠吃財政飯生存,尤其突出的是鄉鎮各事業站所。2003年,鄉鎮黨政機構改革進行完後,各事業站所合屬分爲五大辦公室,由一個鄉鎮的分管理領導具體負責工作,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由鄉鎮分管領導兼任,造成行政主管部門與事業單位財務不分、人員混用、辦公地點不明確,在一定程度上妨礙了事業單位的社會化進程。

5、事業單位缺少活力。事業單位本來是人才、知識、信息,最集中、最活躍的地方,但實際上沒有煥發出應有的生機,沒有顯示充分活力。根源在於事業單位很大程度上是在靠行政化運作,政府各部門對事業單位控制死,管得過多過細,管理方式和手段單一,致使事業單位沒有市場競爭力。同時,因事業單位附屬於政府機構,使得大量事業單位代行部分政府職能,造成政府職能不清,效率低下,財政負擔繁重。

爲此,我們認爲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勢在必行。要從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高度,深刻認識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抓好這項改革。

三、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難點問題

1、牽涉面廣。事業單位兼具了“行政機構”與“企業”兩種屬性,要對其進行改革,複雜性、艱鉅性都在政府機構改革和企業制度改革之上。

2、如何科學設置事業機構的問題。由於事業單位門類太多、差別很大、範圍太廣、專業太複雜,劃分上有一定難度,再加上歷史遺留事業單位的種種弊端,使事業單位設置和佈局分佈不盡合理,部門、區域和學科分割,各自爲政,各自爲戰,職能交叉,資源浪費嚴重。因此,科學設置事業機構,是一項科學性、政策性、難度性很強的工作。

3、人的出口問題。機構臃腫,冗員嚴重,改革過程中的富餘人員哪裏去,今後的解聘人員哪裏去,“出口”渠道狹窄,加上事業單位的改革是在國有企業改革和政府機構、公務員制度改革之後進行的,其接受了大量上述改革的“包袱”,而大學生分配、軍轉幹部分配時不去企業,機關編制滿了,又大多往事業單位裏擠。這樣相當多單位不具備自我消化的能力。

四、幾點建議

我們認爲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是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有力切入點。推進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是事業單位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的需要,通過事業單位登記這一管理制度的建立,爲實現政事分開,推進社會化進程的目標,提供了法制保障,是落實事業單位離開主管部門的襁褓,走向市場,進人社會,爲經濟建設服務,爲人民生活服務,實現自我約束和自我發展的重要手段。結合我縣實際,我們對推進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爲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做好準備工作,提出幾點建議:

1、進一步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登記工作。確認事業單位具備與其法人資格相適應的開辦資金、從業人員、辦公地點、經費來源、獨立覈算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確立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主體的地位,使之取得受法律保護的“身份證”。清理不符合具備事業單位資格的單位,做好統計工作,爲下一步的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事業單位的富餘人員分流提供準確參考數據。(截止目前,我縣已登記事業單位207家,登記率佔全縣事業單位的63%,佔全縣具備事業單位資格登記單位的92%。)

2、加強對事業單位的動態管理,加大監督力度。隨着社會經濟環境的快速發展,事業單位的職責、人員、工作量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變化,原定的編制、經費等漸漸不適應實際情況的發展需要。做爲事業單位管理部門,要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加大對事業單位的動態管理和監督力度。通過年度報告制度,實現對事業單位的“跟蹤”管理,爲建立科學的動態管理機制創造有利條件;通過證書懸掛、公告和查詢等登記管理手段,將事業單位置於社會的監督之下,爲公衆監督事業單位提供必要條件。從而使其更好地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早日走向市場,更好地爲社會、羣衆做好服務工作。

3、積極探索事業單位分類管理辦法,促進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對事業單位的改革要堅持分類管理原則,從實際出發,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按事業單位不同性質、職責和任務,明確事業單位類型,找出最爲適應市場發展要求的分類辦法。

4、做好新時期事業單位思想政治工作。要從實際出發,有的放矢地教育引導廣大幹部職工去認識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自動摒棄“鐵飯碗”的陳舊觀念,開拓創新促進事業單位的健康發展,逐步走入市場化,爲改革後事業富餘人員的安置、消化在市場化內做好準備。

5、規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加強登記管理隊伍的建設。要借這輪事業機構改革之機,進一步強化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的監督職能,充分發揮登記管理局的職能作用。要通過實踐和培訓等多種形式來提高登記管理隊伍的綜合素質,從而提高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構的整體管理水平和執法水平,也爲事業單位的改革提供一個人力優勢。

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和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們要認真貫徹執行好《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通過加強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進一步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使事業單位早日要面向社會、參與市場競爭,打破傳統的條塊分割,爲下一步的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做好準備。

【第9篇】八一建軍節,基層機構管理革新工作報告

精簡政府機構是我們國家一直在大力改革的項目之一,特別是在基層,存在很多的冗員機構,工作沒有積極性,政績也不好,官員之間對工作互相推脫,這就是冗員的弊端;而且冗員導致國家的財政較爲吃緊,這是我們一直以來都在痛陳的問題,所以精簡基層機構已經成爲迫在眉睫的重要改革措施了。

我縣在年的鄉鎮機構改革中,統一對鄉鎮原來的“七所八站”進行了撤併和精簡。改革後,部分鄉鎮站所等靠要思想嚴重,習慣於吃旱澇保收的“皇糧”,對改革不滿,怨天尤人,有的甚至頻頻上訪,造成了十分不好的影響。大部分站所在各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和縣直有關單位的支持配合方1案8範.文庫4歡迎您採,集下,不等不靠,依託自身優勢自謀發展,既爲“三農”服好務,又促進自身的發展。鎮就是充分發揮站所服務功能,以服務促發展,以發展促服務成功典範,爲我們加強鄉鎮站所的管理提供了可資借鑑的經驗。

一、基本做法

1、加強領導,爲站所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一是在政策上優惠。鼓勵科技人員和分流人員領辦、創辦科技服務示範基地。農業服務站農技員龍先明率先創辦20畝甘蔗示範基地,吸引農民到基地學技術、學管理,從而帶動該鎮的基地種植業的發展,今年鎮甘蔗種植面積銳增至畝,明年還有不斷擴大的勢頭。劉安洲同志在馬鞍鎮種植大棚蔬菜,無籽西瓜,甘蔗等高效經濟作物,每年收入可達萬元,在馬鞍鎮起到了很好的以點帶面的示範作用。二是在生活上關照。縣財政下拔差額補助包乾經費按時定員發放到位,從不克扣拖欠,並由原來的每年萬元增至萬元。三是在政治上關心。進一步完善選人制度,各站所的負責人全部由學員或技術培訓骨幹擔任,平時開會、學習與行編人員一視同仁。四是在管理上從嚴要求。鎮政府制訂幹部管理兩個規定一個目標,一個考覈,堅持用實績來衡量幹部,對工作出色的鎮裏給予表彰、評優,並積極推介典型,農技站長龍先明“三農”服務工作成績突出,在懷化市受到表彰。

2、精減機構和人員,促進站所輕裝上陣求發展。根據鄉鎮站所的職能,對站所進行了撤併精簡,將原來的15個站所精簡爲個,編制由人減至人,精減%,同時積極鼓勵在職人員離崗創辦經濟實體,帶職分流人,解決了因人設崗、人浮於事的局面。

3、積極發揮技術優勢,依靠優質服務求發展。一是集中技術力量,服務農業結構調整。通過改革後的農業綜合服務站,切實轉變職能,以農資經營爲載體,在信息、技術、資金等方面爲農戶提供優質服務,緊緊圍繞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以209國道爲重點引進新技術、新品種,先後引領農民創建了一百畝金藤無核葡萄基地,畝東魁楊梅基地,畝名優特水果基地,畝甘蔗基地,畝黑美人西瓜基地等共創辦了15個基地和示範園區,積極引導農民開展產業結構調整。二是採取科技力量,加快農業科技推廣。以科技服務爲主旨,舉辦各種類型科技培訓班、科技電視講座、印發科教資料等。通過多種形式、多種途徑,使科技種植家喻戶曉,不斷提高農戶的科技水平。同時爲農戶提供大量質優價廉的農藥、化肥、種草等農資產品,以優質服務來促進站所的發展。該鎮現已擁有四個大型農資綜合服務部,總資產已達萬元。

4、明晰產權,盤活閒置資產,通過興辦實體求發展。水利管理站成立之後,鎮政府利用閒置資源,對全鎮九座水庫和渠道進行維護和加固。實行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制度,讓水利管理站進行承包經營管理,同時創辦名優魚養殖基地、釣魚基地,以提高站所的經濟效率。鎮政府將閒置的畝土地無償提供給畜牧水產站,幫助他們完成烏雞養殖合同,現已存欄烏雞—羽,每年純收入可達萬餘元。鎮政府將這些資產的使用權提供給站所人員進行開發,讓其自謀發展之路,既盤活了閒置資產。解決了分流人員的就業促進了經濟的發展。

二、鎮事業站所與管理的主要成效

1、促進了站所的發展,搞活、搞好了站所的自身建設。現每個站所都創辦了經濟實體或示範基地,增強了造血功能,使各個站所正常有序健康運轉。同時對事業站所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使鎮事業單位真正成爲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擴大事業站所自主權、經營權,大大增強了站所的積極性和能動性。

2、理順了管理體制,明確了事業站所的定位。鎮在此次機構改革中,堅持政事分開的原則,明確了鄉鎮長事業單位的職責範圍和管理方式,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交還給政府,將鎮政府承擔服務職能歸位於事業單位,真正做到行政機關抓管理、事業單位搞服務,努力將事業單位的技術、人才、信息等優質轉化爲“三農”服務的現實生產力。積極引入市場機制,引導他們走企業化、社會化路子。

3、轉變了幹部的作風。通過開展全員競聘上崗、優化組合、工資與成績直接掛鉤等一系列改革,同時加強對站所的規範管理,加強制度建設,以制度激勵和約束站所幹部職工。從而使各站所職工工作面貌變了,辦事的效率高了,爲農服務的意識強了,積極主動深入田間地頭搞示範、抓項目、跑市場、找信息,極大地帶動了我縣農一產業結構調整的快速發展,推動了農業產業化的進程。

三、鎮站所改革與管理的啓示

1、推進事業站所的改革,必須真正關心愛惜人才。一是要激活用人機制,激發人才的活力,營造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二是要人盡其才,選擇那些懂業務、專業對口、素質高、綜合能力強的大中專畢業生充實到基層站所,讓他們學有所用,人盡其才,發揮他們的專業特長,投身到經濟建設的大潮中去。三是要建立機制。機構改革以後,站所凡沒有受理過正規專業技術培訓的人員要逐步提高他們的素質,分期分批有選擇地對他們進行技能培訓,使每人掌握一至幾門爲農服務的實用技術,爲我縣農村經濟的發展貢獻他們的才智。

2、推進站所改革,必須想方設法解決幹部的出路問題。推進站所的改革,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就是精簡分流乾部的去向問題。如果只精簡分流不管完善安置,改革不能算成功,也不知徹底,鎮站所改革就突出抓了人員的去向問題,使大部分的分流乾部有事可幹,有路可走。不斷拓寬就業渠道,妥善安排下崗分流人員,鼓勵和扶持下崗人員開展產業結構調整,盡力爲他們創造條件興辦實體,以鞏固改革的成果,促進社會的穩步和發展。

3、推進事業站所的改革,必須轉變觀念,解放思想,大膽創新。鎮在推進站所改革中,突破了以往那種改革中過分依靠政府,被動改革的觀念,在改革中充分發揮了站所的主觀能動性,積極引導事業站所利用自身優勢,利用區位優勢、資源優勢積極創辦開發性、服務性的經濟實體,使站所不再依靠政府,幹部職工不再等、靠、要,而是依靠自身實力,自找門路,自求發展。同時對站所人員創辦、領辦的企業或經濟實體,有關部門要給予政策上的優惠和扶持,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保證改革成功、社會穩定、站所搞活。

4、推進事業站所的改革,必須充分發揮站所的優勢。推進改革的目的,就是使站所能更加高效地動作,更好地爲農村的發展服好務。基層站所是農民走向致富的橋樑,擁有其它部門沒有的科技、信息、人才等優勢。鄭重在發揮部門優勢上做文章,才能使改革更順利。鄉鎮事業站所要緊緊圍繞爲“三農”服務這個中心,切實搞好服務務,充分地發揮部門優勢,搞活內部的運行機制,發展多種經營,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和山區工業化的進程。

一年來通過精簡機構,冗員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政府工作業績也開始提上去了,使人人都有一種工作的危機感,這纔是最重要的,相信隨着冗員的降低,地方經濟一定會得到更大的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小康社會的目標就更加容易的實現,我們的國家纔會更加的繁榮昌盛下去!

【第10篇】全球72家外匯儲備管理機構調查報告

近日,匯豐銀行發佈了一項面向全球72家外匯儲備管理機構的調查報告,報告預計到2030年,人民幣在全球外匯儲備總額中的佔比有望上升至12.5%,屆時人民幣將取代歐元成爲僅次於美元的全球第二大儲備貨幣。此外,匯豐銀行對全球1600家企業開展的調查顯示,近四分之一的企業高管希望能把握人民幣國際化帶來的發展機遇。

人民幣跨境業務對支持企業走出去起到了關鍵作用,企業走出去又反過來推動人民幣邁向世界各地。業內專家表示,未來人民幣國際化需要發揮好對外投資的推動作用,與貿易結算一同形成雙輪驅動,以直接投資爲主助推人民幣國際化。

隨着我國經濟實力的提高,人民幣越來越受到世界各國歡迎。近兩年來在世界各地建立的人民幣清算行,方便了國內外企業使用人民幣。

據中銀國際估算,目前至少有10餘個國家的央行外匯儲備中包含人民幣資產。

另外,中國人民銀行在去年10月曾表示,人民幣已成爲全球第七大儲備貨幣。快速發展的另類投資工具使得離岸市場投資者對衝人民幣風險敞口的能力得以提高。事實上,過去幾年境內外人民幣利差顯著收窄,也表明境外投資者在中國在岸市場的參與度和投資興趣均顯著增長。

【第11篇】關於鄉鎮機構編制管理情況調研報告

關於鄉鎮機構編制管理情況調研報告

要建設好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着實搞好鄉鎮機構改革、農村義務教育體制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而鄉鎮機構改革又是最關鍵的一步。20xx年底_____市完成了鄉鎮街道機構改革。20xx年全市鄉鎮街道區劃調整後,又順利完成了鄉鎮街道機構編制調整工作。目前,我市鄉鎮街道機構改革的效果怎樣?鄉鎮街道機構編制管理還存在哪些問題和矛盾?我們最近到全市15個鄉鎮街道辦事處,與領導班子成員,一般幹部和事業站所負責人共200餘人座談和發放調查問卷的方式,對這些問題進行了調查,有了一些瞭解和認識。

一、我市鄉鎮街道機構改革的主要成效

我市現共有12個鄉鎮、3個街道辦事處、138個行政村,32個社區居委會。鄉鎮街道機關行政編制爲249名,後勤事業編制18名,財政所行政編制51名,編制合計318名,實有人數376名。鄉鎮街道“七所八站”事業單位共有120個(不含學校、衛生院和國土建設站),事業編制共347名,實有人數爲346名。自20xx年以來,我市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和區劃調整後機構設置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有:

(一)機構精簡到位,機構設置規範。全市鄉鎮街道在近年的機構改革和調整中,由20xx年的18個鄉鎮街道機構,減爲現在的15個鄉鎮街道機構,精簡17%;內設機構由126個減少爲現在的83個,精簡了34.1%;每個鄉鎮街道事業單位(除財政所、中國小和衛生院以外)由原來的10個減爲8個,精簡了20%。在機構改革和區劃調整後的機構設置工作中,我市按照清理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及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把職能重複、交叉或相近的機構合併,提高了工作效率。如將鄉鎮事業單位的農技、水利等站合併爲農業水利服務站。初步實現了精簡、高效、規範的目標。

(二)人員編制壓縮,人員結構優化。鄉鎮街道機關行政編制由327名減爲249名,減少65名,編制壓縮了23.9%;鄉鎮街道事業機構編制由566名減爲347名,減少219名,編制壓縮了38.7%。全市鄉鎮街道領導職數的配備,按照三類鄉鎮不超過9名、四類鄉鎮不超過7名的標準進行配置。15個鄉鎮街道共精簡領導職數17名,精簡14.8%。與此同時,鄉鎮街道幹部在年齡、文化、專業等方面初步得到了優化組合,人員結構比較合理。

(三)政府職能轉變,關係初步理順。按照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和“一件事由一個部門主管”的原則,界定了鄉鎮黨委、人大、政府的職能分工,強化了政府“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職能。初步理順了市直主管部門派駐鄉鎮街道機構管理體制的關係。確定各鄉鎮站所共設8個,各街道站所共設8個。其中農業水利服務站、動物防疫站、農村合作經濟與統計管理站、文化體育服務站、計劃生育服務所等5個站所的人、財、物權均放到鄉鎮街道,以鄉鎮街道管理爲主,市直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和依法監督。鄉鎮街道林業管理站、國土建設管理站、廣播電視服務站則實行市、鄉鎮街道共管,以市爲主的管理體制。

二、我市鄉鎮街道機構編制管理目前存在的問題和矛盾

自20xx年我市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和20xx年完成鄉鎮街道區劃調整後機構設置工作以來,儘管取得了以上的成效,但隨着政府職能不斷轉化、市直一些部門職權重新回收和免徵農業稅等情況的變化,我市鄉鎮街道機構編制管理出現了一些新問題和矛盾,主要是:

(一)鄉鎮機構職能承擔過多與職權過小的矛盾。在管理農村公共事務時,鄉鎮機構承擔了過多的職能。過去,要糧、要錢、要命(計生)被看作是鄉鎮機構的中心工作,通過多年的改革與努力,這些職能已經減弱,但鄉村社會的許多公共事務還壓在鄉鎮機構頭上。維持鄉村社會治安,發展鄉村基礎設施,調節民間糾紛,發展各項農村社會保障事業和公共服務機構,組織農業生產,推動農村政治活動等等,都是鄉鎮機構躲不開的任務。鄉鎮(街道辦事處)“一票否決”和 “帽子工程”也越來越多。如計劃生育、安全生產、綜合治理、交通整治、國土執法、城建規劃等工作。然而,鄉鎮機構卻沒有相對應的職權或職權過小,工作難度相當大。如修通了鄉村公路後,交通安全出了問題的“板子”是打在鄉鎮的,而鄉鎮機構都沒有道路交通的執法權,對於車輛超載、人貨混裝等問題的處理,只能說服教育,沒有行政制止手段。村民的車輛即使在國道上或市區街道出了交通安全問題,帳也算在鄉鎮,有的鄉鎮就是這樣被亮黃牌和“一票否決”的。這些情況使鄉鎮十分壓頭。一些鄉鎮的黨政一把手把鄉鎮機構這種狀況,概括爲“職責比天大,權利比針小”。

【第12篇】鄉鎮機構改革與管理工作報告

精簡政府機構是我們國家一直在大力改革的項目之一,特別是在基層,存在很多的冗員機構,工作沒有積極性,政績也不好,官員之間對工作互相推脫,這就是冗員的弊端;而且冗員導致國家的財政較爲吃緊,這是我們一直以來都在痛陳的問題,所以精簡基層機構已經成爲迫在眉睫的重要改革措施了。

我縣在的鄉鎮機構改革中,統一對鄉鎮原來的“七所八站”進行了撤併和精簡。改革後,部分鄉鎮站所等靠要思想嚴重,習慣於吃旱澇保收的“皇糧”,對改革不滿,怨天尤人,有的甚至頻頻上訪,造成了十分不好的影響。大部分站所在各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和縣直有關單位的支持配合方1案8範.文庫4歡迎您採,集下,不等不靠,依託自身優勢自謀發展,既爲“三農”服好務,又促進自身的發展。坪村鎮就是充分發揮站所服務功能,以服務促發展,以發展促服務成功典範,爲我們加強鄉鎮站所的管理提供了可資借鑑的經驗。

一、基本做法

1、加強領導,爲站所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一是在政策上優惠。鼓勵科技人員和分流人員領辦、創辦科技服務示範基地。農業服務站農技員龍先明率先創辦20畝甘蔗示範基地,吸引農民到基地學技術、學管理,從而帶動該鎮的基地種植業的發展,今年坪村鎮甘蔗種植面積銳增至xxx畝,明年還有不斷擴大的勢頭。劉安洲同志在馬鞍鎮種植大棚蔬菜,無籽西瓜,甘蔗等高效經濟作物,每年收入可達x萬元,在馬鞍鎮起到了很好的以點帶面的示範作用。二是在生活~本文由.方案範-文庫'爲您;搜}集整-理#上關照。縣財政下拔差額補助包乾經費按時定員發放到位,從不克扣拖欠,並由原來的每年xxx萬元增至xxx萬元。三是在政治上關心。進一步完善選人制度,各站所的負責人全部由學員或技術培訓骨幹擔任,平時開會、學習與行編人員一視同仁。四是在管理上從嚴要求。鎮政府制訂幹部管理兩個規定一個目標}方案範文.庫.整.理^,一個考覈,堅持用實績來衡量幹部,對工作出色的鎮裏給予表彰、評優,並積極推介典型,農技站長龍先明“三農”服務工作成績突出,在懷化市受到表彰。

2、精減機構和人員,促進站所輕裝上陣求發展。根據鄉鎮站所的職能,對站所進行了撤併精簡,將原來的15個站所精簡爲x個,編制由x人減至x人,精減xx%,同時積極鼓勵在職人員離崗創辦經濟實體,帶職分流xx人,解決了因人設崗、人浮於事的局面。

3、積極發揮技術優勢,依靠優質服務求發展。一是集中技術力量,服務農業結構調整。通過改革後的農業綜合服務站,切實轉變職能,以農資經營爲載體,在信息、技術、資金等方面爲農戶提供優質服務,緊緊圍繞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以209國道爲重點引進新技術、新品種,先後引領農民創建了一百畝金藤無核葡萄基地,xxx畝東魁楊梅基地,xxx畝名優特水果基地,xxx畝甘蔗基地,xxx畝黑美人西瓜基地等共創辦了15個基地和示範園區,積極引導農民開展產業結構調整。二是採取科技力量,加快農業科技推廣。以科技服務爲主旨,舉辦各種類型科技培訓班、科技電視講座、印發科教資料等。通過多種形式、多種途徑,使科技種植家喻戶曉,不斷提高農戶的科技水平。同時爲農戶提供大量質優價廉的農藥、化肥、種草等農資產品,以優質服務來促進站所的發展。該鎮現已擁有四個大型農資綜合服務部,總資產已達xxx萬元。

4、明晰產權,盤活閒置資產,通過興辦實體求發展。水利管理站成立之後,鎮政府利用閒置資源,對全鎮九座水庫和渠道進行維護和加固。實行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制度,讓水利管理站進行承包經營管理,同時創辦名優魚養殖基地、釣魚基地,以提高站所的經濟效率。鎮政府將閒置的x畝土地無償提供給畜牧水產站,幫助他們完成烏雞養殖合同,現已存欄烏雞xxxx—xxx羽,每年純收入可達x萬餘元。鎮政府將這些資產的使用權提供給站所人員進行開發,讓其自謀發展之路,既盤活了閒置資產。解決了分流人員的就業促進了經濟的發展。

二、坪村鎮事業站所與管理的主要成效

1、促進了站所的發展,搞活、搞好了站所的自身建設。現每個站所都創辦了經濟實體或示範基地,增強了造血功能,使各個站所正常有序健康運轉。同時對事業站所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使鎮事業單位真正成爲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擴大事業站所自主權、經營權,大大增強了站所的積極性和能動性。

2、理順了管理體制,明確了事業站所的定位。坪村鎮在此次機構改革中,堅持政事分開的原則,明確了鄉鎮長事業單位的職責範圍和管理方式,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交還給政府,將鎮政府承擔服務職能歸位於事業單位,真正做到行政機關抓管理、事業單位搞服務,努力將事業單位的技術、人才、信息等優質轉化爲“三農”服務的現實生產力。積極引入市場機制,引導他們走企業化、社會化路子。

3、轉變了幹部的作風。通過開展全員競聘上崗、優化組合、工資與成績直接掛鉤等一系列改革,同時加強對站所的規範管理,加強制度建設,以制度激勵和約束站所幹部職工。從而使各站所職工工作面貌變了,辦事的效率高了,爲農服務的意識強了,積極主動深入田間地頭搞示範、抓項目、跑市場、找信息,極大地帶動了我縣農一產業結構調整的快速發展,推動了農業產業化的進程。

三、坪村鎮站所改革與管理的啓示

1、推進事業站所的改革,必須真正關心愛惜人才。一是要激活用人機制,激發人才的活力,營造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二是要人盡其才,選擇那些懂業務、專業對口、素質高、綜合能力強的大中專畢業生充實到基層站所,讓他們學有所用,人盡其才,發揮他們的專業特長,投身到經濟建設的大潮中去。三是要建立機制。機構改革以後,站所凡沒有受理過正規專業技術培訓的人員要逐步提高他們的素質,分期分批有選擇地對他們進行技能培訓,使每人掌握一至幾門爲農服務的實用技術,爲我縣農村經濟的發展貢獻他們的才智。

2、推進站所改革,必須想方設法解決幹部的出路問題。推進站所的改革,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就是精簡分流乾部的去向問題。如果只精簡分流不管完善安置,改革不能算成功,也不知徹底,坪村鎮站所改革就突出抓了人員的去向問題,使大部分的分流乾部有事可幹,有路可走。不斷拓寬就業渠道,妥善安排下崗分流人員,鼓勵和扶持下崗人員開展產業結構調整,盡力爲他們創造條件興辦實體,以鞏固改革的成果,促進社會的穩步和發展。

3、推進事業站所的改革,必須轉變觀念,解放思想,大膽創新。坪村鎮在推進站所改革中,突破了以往那種改革中過分依靠政府,被動改革的觀念,在改革中充分發揮了站所的主觀能動性,積極引導事業站所利用自身優勢,利用區位優勢、資源優勢積極創辦開發性、服務性的經濟實體,使站所不再依靠政府,幹部職工不再等、靠、要,而是依靠自身實力,自找門路,自求發展。同時對站所人員創辦、領辦的企業或經濟實體,有關部門要給予政策上的優惠和扶持,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保證改革成功、社會穩定、站所搞活。

4、推進事業站所的改革,必須充分發揮站所的優勢。推進改革的目的,就是使站所能更加高效地動作,更好地爲農村的發展服好務。基層站所是農民走向致富的橋樑,擁有其它部門沒有的科技、信息、人才等優勢。鄭重在發揮部門優勢上做文章,才能使改革更順利。鄉鎮事業站所要緊緊圍繞爲“三農”服務這個中心,切實搞好服務務,充分地發揮部門優勢,搞活內部的運行機制,發展多種經營,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和山區工業化的進程。

一年來通過精簡機構,冗員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政府工作業績也開始提上去了,使人人都有一種工作的危機感,這纔是最重要的,相信隨着冗員的降低,地方經濟一定會得到更大的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小康社會的目標就更加容易的實現,我們的國家纔會更加的繁榮昌盛下去!

【第13篇】司法鑑定機構管理現狀調研報告

司法鑑定機構管理現狀調研報告

規範管理 科學指導 推動司法鑑定行業新發展

司法鑑定是廣大人民羣衆處理勞動爭議、醫療糾紛、交通肇事等涉及自身合法權益的事情的有效途徑和手段,司法鑑定的公信力直接關係到司法審判的公平、公正,進而影響到廣大人民羣衆對司法公正的信心和信念。

近年來,隨着社會各項事業的蓬勃發展,司法鑑定行業也不斷的發展壯大。行業的發展對行業管理的標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新的形勢下,按照新任務的要求,創新思路,加強指導,科學運作,規範管理,促進行業的健康、良性、協調發展,是司法鑑定管理部門要着重研究的課題。

最近通過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深切地體會到,科學發展觀的要義、核心、要求、方法在指導司法鑑定管理工作上有着深遠的意義,有以指導工作實踐,必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們司法鑑定管理處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對全市司法鑑定機構的整體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梳理總結了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查找到影響和制約行業科學發展的突出矛盾,決心以科學的態度去認真加以解決,使司法鑑定行業在規範的管理下、在科學的指導下,獲得更好更快的發展。

一、我市司法鑑定機構及管理的現狀

1、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及鑑定人的基本情況。目前,我市共有19類家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215名。其中,法醫類4家;司法會計類6家;工程造價類2家;房屋安全管理類鑑定2家;土地估價1家;交通事故司法鑑定1家;綜合類1家,即市科學技術諮詢總公司司法鑑定中心,其鑑定業務有6類:即機械電子、農業技術、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工程造價、工程質量及文書司法鑑定。

2、目前司法鑑定管理辦公室履行的工作職能有:司法鑑定人行業准入的初審和申報,司法鑑定機構設立和變更登記的初審和申報,名冊編制和名冊公告的初審和呈報;對司法鑑定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建立誠信檔案;對司法鑑定機構違法違紀的執業行爲進行調查,並向省廳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司法鑑定統計、總結和報告、協助省廳組織司法鑑定人參加司法鑑定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

3、近年來完善的相關制度:在工作中相繼完善制定了《司法鑑定誠信管理制度》、《司法鑑定檔案管理制度》、《工作信息上報制度》、《信訪和投訴受理制度》、《機構設立初審程序規則》等九項規章制度,爲貫徹《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的要求,起草了《司法鑑定委託協議書參考內容式樣》和《司法鑑定告知迴避單參考式樣》,建立了司法鑑定網上辦公系統;按照省廳的要求,統一了司法鑑定印章。

我市的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目前正有序開展,但由於司法鑑定是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中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所以,司法行政機關對司法鑑定的管理,還存在着和公檢法機關以及鑑定機構行業主管部門種種'剪不斷、理還亂'的矛盾,使統一規範管理的工作目標還面臨着很多困難和阻力。同時司法鑑定機構的行業特殊性,也使在自身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問題,影響了司法行政機關對其的規範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多頭管理的問題仍然無法有效解決。司法鑑定多頭管理是引發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原因,因此《決定》確立了統一司法鑑定管理體制。但從實際情況看,多頭管理、重複管理仍然存在。司法行政機關根據《決定》和經國務院批准的《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建立了法醫、物證、聲像資料等'三大類'國家名冊,並通過權威媒體向社會公開。與此同時,公安、檢察、法院又分別根據各自系統內有關規定,建立起系統內的鑑定管理體系和鑑定組織體系。除此之外,除法醫、物證、聲像資料三類專業鑑定機構外,還有由相關行業協會或主管部門推薦的其他類別的專業機構和專家名冊等。這些鑑定管理體系和鑑定組織體系之間的銜接和規範還需要進一步的探討和研究。

(二)司法鑑定事業的發展尚不均衡。主要表現在機構設置和佈局上缺少系統考慮。在我市現有的19家機構中,三大類機構只有4家,辦理業務佔到了70%。三大類外機構15家,其中司法會計類就有6家,業務量只佔10%,而且只有少數幾個機構業務相對多一點,大約有60%的機構沒有業務。此外,司法鑑定機構自身建設上存在的問題也直接影響到行業的發展,一是爲追求經濟利益,超範圍受理司法鑑定事項,組織無司法鑑定資質的人員進行鑑定,不按規定標準收費,二是重委託機關、輕管理機關,對委託單位的要求是相當關注的,而對於司法行政機關的監督、檢查和日常規範化管理有消極牴觸情緒,對部署的工作要求並不熱心,主動接受管理的意識不強,三是重眼前利益,不做長遠考慮。許多鑑定機構的成立動機不正確,有些所是拼湊挪借司法鑑定人員取得司法鑑定機構資質,目的只爲了增加原有行業資質的含金量,或是與其他有資質 的機構進行業務範圍的攀比,對於真正開展規範的司法鑑定業務並沒有認真考慮。

(三)司法鑑定機構外部執業環境不容樂觀。一是司法鑑定的管理與使用之間存在脫節問題,司法鑑定的委託、取證、質證和採信制度之間缺乏必要的銜接。各訴訟參與機關之間協調配合不夠,尤其是審判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信息反饋和工作協調機制。審判機關掌握司法鑑定機構的具體執業情況,如接受委託的數量、鑑定結論的採信率、出庭質證情況等,也比較瞭解司法鑑定機構在執業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但它不是司法鑑定的行政管理機關,不能對司法鑑定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甚至行政處罰。而司法行政部門作爲主管行政機關,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具體執業活動了解不夠,產生監督的空白點。另外,司法鑑定人出庭質證在經濟補償和人身安全方面還缺乏制度保障。二是'三大類'以外的司法鑑定管理沒有跟上。根據國務院1998年給司法部的'三定方案',以及各地司法行政部門的'三定方案',司法行政部門履行'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的職能。當時,司法鑑定機構的執業範圍遠遠超出了'三大類',比較多得涉及司法會計、資產評估、工程造價、產品質量、知識產權等範疇。《決定》出臺後,有關規定不夠明確,'一部兩院'的協商機制一時難見成效,對這些機構和人員的管理基本處於停滯狀態,迫切需要研究解決。三是缺乏稅務、勞動保障、技術監督等部門的支持。目前,有關司法鑑定機構的稅率確定、組織代碼證領取、司法鑑定人員的落戶、社會保障等問題,仍然不夠明確,還缺乏相應的制度和政策支持,不利於司法鑑定事業的發展。

三、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一)主觀原因是認識上不統一。由於利益和立場的不同,以及《決定》部分內容表述模糊,相關司法解釋滯後,導致各相關部門對《決定》做出了不同的解讀,出現了認識上的混亂。比如說,偵查機關保留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屬不屬於《決定》所說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司法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的對象,僅僅是指社會鑑定機構和鑑定人,還是包括了偵查機關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對不涉及訴訟的事項,偵查機關的鑑定機構能不能進行鑑定,能不能收取費用?如果進行鑑定符不符合立法部門的原意?各部門的理解各不相同,學術領域的爭論沒有停止。在不同認識基礎上出臺的工作規範和工作措施,往往也存在着矛盾和衝突。

(二)由於發展階段的限制導致了部分問題的存在。應當看到,從20xx年至今,司法鑑定有法可依、規範發展只有短短的4年時間,要使司法鑑定工作達到一個較高的水平,要求司法鑑定管理工作做到規範、有序,無疑不現實。我市司法鑑定機構雖然存在分佈不均等問題,但本着'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優化結構、有序發展'的方針,我市的司法鑑定管理工作有了新的進展,服務訴訟的作用進一步實現。但要求我市司法鑑定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相適應,要求有在全省甚至全國都叫得響的權威司法鑑定機構,這應當是作爲我們的一個發展目標。而在此過程中,既需要行政管理部門的努力,也需要法院、檢察院、公安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的支持配合;既需要司法鑑定機構的積極爭取,也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創造良好的執業、生存環境。

(三)司法鑑定管理工作還跟不上形勢需要。從管理制度上看,在《決定》出臺後,司法部相繼制定了《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等,省司法廳也完善了相關的管理制度,初步解決了比較迫切的幾個問題。但是,從工作實踐看,准入門檻過低,司法鑑定人的資格考試製度沒有全面推開;執業監管不嚴,有關監管和處罰規定比較籠統,操作性有待加強;初任培訓、繼續教育、資質管理等制度還需要建立健全。從管理力量上看,司法行政部門與公檢法系統相比,管理人員嚴重不足,具備相關執業知識和經歷的管理人員比較缺乏,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進行業務管理存在比較大的困難。

四、對加強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提高對建立統一司法鑑定管理體制的認識。

建立統一的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是中央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的重大決策,也是《決定》的核心內容。建立統一的司法鑑定管理體制,實現鑑定權與審判權、偵查權的分離,有利於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更好地履行自身職責,有利於促進當事人對鑑定活動的信任,有利於糾紛的最終、妥善解決。政法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改革的意義,自覺地貫徹好《決定》的規定和精神。爲了落實改革要求,在中央有關部門沒有明確要求下,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鑑定人、鑑定機構的管理,應規範社會鑑定機構尤其是'三大類'以內機構。總體上,要形成司法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社會鑑定機構、偵查機關管理內部鑑定機構、人民法院負責鑑定的委託、採信等工作的格局。至於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應結合我市實際加強政法各部門間的協調和溝通。

(二)逐步實施自上而下的司法鑑定體制改革。

幾年來,在工作實踐中,對於因爲國家立法滯後、缺乏統一性規範而帶來的種種困惑和無奈,我們深感切膚之痛。要想取得改革的良好效果,使改革得以順利推進,最好的路徑就是自上而下、整體推進。一項制度的改革,一個新體制的確立,需要有全局性、前瞻性、科學性的考慮,需要遵循統一性、規範性、可操作性的原則。而這是靠各地自行攻堅、以下促上的方式所無法達到的。在局部探索已經取得了較好效果,各地已經積累了不少成功經驗的情況下,要逐步完成對這些探索、改革的成果進行總結、分析和完善,並予以確認或做出統一規定。否則,各地在一個涉及制度建設的問題上長期處於各行其是、各顯神通的狀態,必然會造成新的法制不統一和思想混亂,給後續改革增添新的矛盾和困難。

(三)站在制度建設的高度開展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管理體制的改革往往是制度改革的重點。從事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從司法鑑定事業的大局出發,站在司法鑑定制度建設的高度來對待自己的工作。一是建立制度,對舊'湖泊'舉行清污和疏通,要將原來的'湖泊'變成'活水不斷、去污力強、清波盪漾、水質優良'。二是要培育和規範市場。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的司法鑑定因其特殊屬性長期處於比較封閉的狀態,沒有市場可言。但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司法鑑定應該遵循市場經濟統

一、開放、自律的要求,對作爲社會總資源有機組成部分的司法鑑定資源實行優化配置,這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因此,培育和規範司法鑑定市場就成爲司法鑑定管理義不容辭的職責。要培育市場,就要打破部門和行業限制,在統一管理的前提下,實現開放運作、資源共享;要讓那些符合統一的准入條件的'魚兒'都進入到'新湖泊'中。這樣,市場纔有生機和活力;要規範和完善市場,就要改變過去那種無序紛爭的混亂局面,注重引導、規範運作、加強管理,剔出那些'害羣之魚',使整個市場從無序走向有序。這樣,市場才能在規範中不斷完善和發展。常說'水清則無魚',但司法鑑定的'魚'必須在'清水'中。

(四)大力加強司法鑑定隊伍建設。司法鑑定管理工作具有較強的專業性、政策性。其管理對象的多樣,管理內容的廣泛,管理體制的複雜對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員提出了較高要求。不僅要求這些同志要有一定的理論功底、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懂法律和一定的專業知識,更要求他們熱愛這項事業,有強烈的敬業精神,有面對困難勤于思考,勇於開拓、敢於創新的氣概。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推行司法鑑定人繼續教育制度,確保所有的司法鑑定人每年都能夠接受1-2次專業知識、法律知識教育,不斷補充新知識、新法規,不斷提高鑑定技能;推行思想政治教育,通過各種類型的教育活動,提高司法鑑定人對司法鑑定的認識,以較強的政治素質保障各項業務的順利開展。要注重後備人才的教育培養,加強與高校法醫院系等司法鑑定人才培養機構的聯繫合作,擴大鑒定人的教育培養渠道,吸引優秀的專業人才進入司法鑑定行業。

(五)提高司法鑑定管理水平。司法行政機關要規範社會鑑定機構的執業活動,研究、出臺符合我市實際的司法鑑定人收接案、出庭質證等制度,抓好上級有關制度的學習、貫徹。開展鑑定質量評估,組織對口檢查或案卷分析,提高司法鑑定質量水平。要加強對鑑定人執業活動的監管,重點解決不按程序規則、技術規範和技術標準鑑定,超業務範圍鑑定,不具備鑑定資格人員從事鑑定,私自接受鑑定,無正當理由拒絕鑑定,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支付回扣、介紹費,進行虛假宣傳,與委託人及利害關係人進行不正當交往等問題,保證司法鑑定人依法規範執業。認真對待投訴,嚴格處理違法違規行爲,創造和維護良好的執業秩序。建立過錯責任追究機制,司法鑑定機構存在違法或過錯行爲的,要追究其民事賠償責任和行政責任。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要加強對內設鑑定機構的管理工作,完善規章制度,加大硬件投入,提高科技含量,落實責任追究,使涉及司法鑑定的投訴、信訪有較大幅度下降。

【第14篇】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問題調研工作報告

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問題調研工作報告

一、法律法規在醫療機構管理方面佔的比例小,規範的多,處罰的少。目前,對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國家都實施gmp、gsp全過程管理,而對醫療機構卻沒有相應的規範來管理;在現有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中對醫療機構的要求大部分是規範的內容,而醫療機構違反了法律法規,只有在進貨渠道和藥品質量方面明確規定了法律責任,其他方面沒有明確處罰依據。所有這些情況使藥品監管部門對醫療機構的監管缺少查處力度,醫療機構有些違法行爲不整改藥品監管部門也沒有辦法處理。

二、醫療機構診斷藥品管理不規範。在一些醫療機構使用的診斷藥品,有的不知道按藥品管理,還按試劑管理,單獨購進,有的在一些試劑商店進貨。診斷藥品一般要求低溫保存,而且有效期非常短,常常有過期失效現象出現。另外診斷藥品一般都存放在醫療機構的化驗室冰箱內,有的冰箱內的溼度較大,有的冰箱內還存放其他生活用品。

三、藥品儲存的設施設備與藥品的儲存要求不相適應。有的藥品庫房門窗不嚴密,庫內溫溼度無法控制,無法保持庫內衛生環境;庫內藥品擺放混亂,合格區和不合格區無明顯分界,藥品與非藥品混放,需低溫保存的藥品就在常溫狀態下存放;無防塵、防潮、防黴、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防鳥設備等等;有的大型醫療機構即有庫房,又有病房藥局,各科室也存放藥品,這樣的藥品儲存環境不僅難以達到藥品儲存要求,而且藥品管理還非常混亂。

四、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缺乏。有些醫療機構嚴重缺乏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尤其是小型醫療機構沒有專職人員管理使用藥品,從藥人員大多由醫生、護士兼職或臨時人員擔任,缺乏必要的藥學知識,對藥品的功效、毒副作用、配伍禁忌、注意事項、購進、驗收、儲存保管等知之甚少,使其使用的藥品質量無法得到保障。

五、管理制度和程序不完善。缺少藥品管理相關制度和程序,在藥品購進、保管、儲存、養護、使用等關鍵環節無章可循。

六、村級衛生室醫療條件差。有的村衛生室設在醫生家裏,只有一間房間,既是藥房,又是診室,還是醫生的休息室,藥品在這樣的環境下存放不符合規定要求。

七、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管理問題。在我市一些林場、農村的衛生所,有的`長期看不到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對其合法性需要到主管部門進行覈實,有的一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兩個醫生使用,還有一些鄉村的遊醫,不辦任何證件,暗中賣藥,與藥品監督管理人員打游擊戰,所有這些給藥品監管帶來很多不便。

八、有的醫療機構將科室分別承包給個人經營,這些承包個人對藥品的管理更加混亂,爲了經濟效益,他們從違法渠道購進藥品,藥品質量難以保證;特別是一些中醫診所,中藥飲片質量非常不好,還經常違法自配藥品賣給患者。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我提出以下建議,供參考:

一、建議國家局儘快制定相應的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章,或者由我省自行制定地方法規,對醫療機構的藥品使用管理進一步明確細化,並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建議國家局對醫療機構制定出臺有關藥品使用的質量管理規範,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保證藥品質量。

二、結合藥品經營企業gsp標準的有關規定,制定我市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方案,分步實施,大力推進了醫療機構藥房的規範化建設。自從2016年我市開始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工作,到今年年底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有28戶達到了規範藥房標準,還有6戶沒有達標;對縣級以下醫療機構還要研究具體措施,進一步推進。

三、進一步加大對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一些不規範的違法行爲要加強指導,推進整改;對違法渠道購進藥品和藥品質量存在問題的要加大處罰力度,依法查處;對農村、林場以行醫爲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藥品的違法行爲要堅決查處,依法取締。

四、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使醫療機構和廣大人民羣衆對藥品管理的重要性和藥品知識有更深一步的認識,推進醫療機構建立誠信體系,形成由藥監部門一家依法管藥轉變爲全社會共同監督的輿論氛圍。

五、結合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工作,進一步規範我市農村、林場衛生所創建規範藥房、達標藥房,推進我市農村、林場衛生所的藥品管理,保證農村、林場衛生所使用藥品的質量。

我們要從保護廣大羣衆生命健康的角度着想,工作積極主動,尋找切實可行的辦法,監督管理好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保障全市人民用藥安全有效,促進我市醫療機構健康發展。

【第15篇】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存在問題的調研報告

關於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存在問題的調研報告

在人們日常生活患有各種疾病的時候,只有一般的小病能到藥店購買藥品治療,其他大部分疾病需要到各級醫療機構進行用藥治療,醫療機構的病患者相對集中,用藥人羣大,在用藥品種、數量上相對較大。因此進一步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不斷規範醫療機構藥品從購進到使用全過程的管理,對於確保我市人民羣衆用藥安全有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然而現階段對醫療機構的監管規範程度不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在藥品使用管理上還存在一些問題急需儘快解決。

一、法律法規在醫療機構管理方面佔的比例小,規範的多,處罰的少。目前,對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國家都實施gmp、gsp全過程管理,而對醫療機構卻沒有相應的規範來管理;在現有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中對醫療機構的要求大部分是規範的`內容,而醫療機構違反了法律法規,只有在進貨渠道和藥品質量方面明確規定了法律責任,其他方面沒有明確處罰依據。所有這些情況使藥品監管部門對醫療機構的監管缺少查處力度,醫療機構有些違法行爲不整改藥品監管部門也沒有辦法處理。

二、醫療機構診斷藥品管理不規範。在一些醫療機構使用的診斷藥品,有的不知道按藥品管理,還按試劑管理,單獨購進,有的在一些試劑商店進貨。診斷藥品一般要求低溫保存,而且有效期非常短,常常有過期失效現象出現。另外診斷藥品一般都存放在醫療機構的化驗室冰箱內,有的冰箱內的溼度較大,有的冰箱內還存放其他生活用品。

三、藥品儲存的設施設備與藥品的儲存要求不相適應。有的藥品庫房門窗不嚴密,庫內溫溼度無法控制,無法保持庫內衛生環境;庫內藥品擺放混亂,合格區和不合格區無明顯分界,藥品與非藥品混放,需低溫保存的藥品就在常溫狀態下存放;無防塵、防潮、防黴、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防鳥設備等等;有的大型醫療機構即有庫房,又有病房藥局,各科室也存放藥品,這樣的藥品儲存環境不僅難以達到藥品儲存要求,而且藥品管理還非常混亂。

四、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缺乏。有些醫療機構嚴重缺乏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尤其是小型醫療機構沒有專職人員管理使用藥品,從藥人員大多由醫生、護士兼職或臨時人員擔任,缺乏必要的藥學知識,對藥品的功效、毒副作用、配伍禁忌、注意事項、購進、驗收、儲存保管等知之甚少,使其使用的藥品質量無法得到保障。

五、管理制度和程序不完善。缺少藥品管理相關制度和程序,在藥品購進、保管、儲存、養護、使用等關鍵環節無章可循。

六、村級衛生室醫療條件差。有的村衛生室設在醫生家裏,只有一間房間,既是藥房,又是診室,還是醫生的休息室,藥品在這樣的環境下存放不符合規定要求。

七、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管理問題。在我市一些林場、農村的衛生所,有的長期看不到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對其合法性需要到主管部門進行覈實,有的一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兩個醫生使用,還有一些鄉村的遊醫,不辦任何證件,暗中賣藥,與藥品監督管理人員打游擊戰,所有這些給藥品監管帶來很多不便。

八、有的醫療機構將科室分別承包給個人經營,這些承包個人對藥品的管理更加混亂,爲了經濟效益,他們從違法渠道購進藥品,藥品質量難以保證;特別是一些中醫診所,中藥飲片質量非常不好,還經常違法自配藥品賣給患者。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我提出以下建議,供參考:

一、建議國家局儘快制定相應的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章,或者由我省自行制定地方法規,對醫療機構的藥品使用管理進一步明確細化,並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建議國家局對醫療機構制定出臺有關藥品使用的質量管理規範,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保證藥品質量。

二、結合藥品經營企業gsp標準的有關規定,制定我市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方案,分步實施,大力推進了醫療機構藥房的規範化建設。自從2005年我市開始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工作,到今年年底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有28戶達到了規範藥房標準,還有6戶沒有達標;對縣級以下醫療機構還要研究具體措施,進一步推進。

三、進一步加大對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一些不規範的違法行爲要加強指導,推進整改;對違法渠道購進藥品和藥品質量存在問題的要加大處罰力度,依法查處;對農村、林場以行醫爲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藥品的違法行爲要堅決查處,依法取締。

四、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使醫療機構和廣大人民羣衆對藥品管理的重要性和藥品知識有更深一步的認識,推進醫療機構建立誠信體系,形成由藥監部門一家依法管藥轉變爲全社會共同監督的輿論氛圍。

五、結合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工作,進一步規範我市農村、林場衛生所創建規範藥房、達標藥房,推進我市農村、林場衛生所的藥品管理,保證農村、林場衛生所使用藥品的質量。

我們要從保護廣大羣衆生命健康的角度着想,工作積極主動,尋找切實可行的辦法,監督管理好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保障全市人民用藥安全有效,促進我市醫療機構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