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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學生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一、保持教室清潔。每天清掃1-2次,清潔工具使用後,應整齊地放置在工具箱裏。

二、保持教室整齊。各類設施要按規範要求放好;通知、功課表等應按要求貼好;桌子要調在同一高度,安裝牢固,排列整齊,非經有關部門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窗簾要按規定拉好紮好。

三、值日下課後應立即把黑板、講臺擦乾淨,不要等到打預備鈴時才擦黑板;值日生應經常做好教室內外及走廊的保潔工作,做到無紙屑、無灰塵、無雜物。

四、講臺上面、裏面要保持清潔,不能放置與教學無關的雜物。

五、保護室內外一切公物設施,損壞要及時報告,並負責賠償。

六、教室內電教設施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學生不得隨便使用或移動。

七、節約用電。不需要使用電燈或風扇時應立即關掉開關;不在教室上課時,值日生或最後離開的人要關好電器開關、關好門窗。

八、本《制度》實施情況,作爲班風評比和對班主任工作考覈的參考。

學生管理制度 篇二

1、學校公共財物是爲教育教學服務的國家財產,人人都有責任愛護。

2、教師特別是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使學生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護公共財物的良好習慣。全體教師要以身作則,爲學生做好愛護公物的榜樣。

3、實行愛護公物責任制。學生桌椅責任到人,不得亂塗亂畫或故意損壞,課室燈光、風扇指定學生專人控制,節約用電。放學後值日生要關鎖門窗。如學生損壞公共財物,照價賠償,如故意損壞者,按三倍價值賠償。課室內的財物,因遺失或非正常損壞,均由該班負責賠償。

4、有意損壞公物的同學不能評爲三好學生,班內公物損壞三件以上的不能評爲優秀班集體。

5、辦公室財物要造冊登記,學校後勤和辦公室各存一份。

6、辦公室內所有公共財物是國家財產,教師都要愛惜,不能擅自拿走。

7、教師下班時應關好燈光、風扇、關鎖門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財物被盜或被損壞,由該辦公室教師負責賠償。

8、辦公室主任要負起管理的責任,督促教師愛護學校公物,保證辦公室的整潔。

9、教職工要借用學校公物,要經主管領導同意,憑藉據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損壞,應報學校後勤覈實後註銷,如因借用教師保管不善造成損壞的,由該教師負責賠償。

10、借用學校公物以教育教學實際需要爲原則,借用的物品不用要及時歸還,不能轉借他人使用。

11、教職工調離本校,一定要到後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憑總務處開具證明然後學校辦理調離有關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12、各部門、各班級要維修損壞的公物,要先通過校園網上報總務處。總務處按緩急派員限時維修,未能按時維修又沒有正當理由的,對有關人員每次罰款20元的處理。

學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三

了進一步貫徹教育方針,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對國小生的學籍管理,作出如下規定:

一、新生入學

國小入學年齡爲六週歲(喪失學習能力者除外),但不得小於六週歲。

學生入學後設立“義務教育登記卡”、“學生名冊”、“九年制義務教育責任書”、“國小生體格檢查表”、“國小生體育合格登記表”(適用四年級以上)、“國小生手冊”、“嘉興市國小生德育手冊”等檔案材料。

二、轉學、休學、復學、退學、借讀:

1、學生轉學,需經校長審批,由中心學校發給學生轉學證明,辦理轉學手續(九年制義務教育登記卡、九年制義務教育責任書等檔案材料)。

2、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一學期請假(包括事假和病假)時數超過上課總課時三分之一,跟班有困難者。因病或體弱長期休養,由本人或家長(監護人)提出申請、經縣級以上醫生證明,班主任同意,學校批准,方可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限一般爲一年。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休學期滿,尚不能如期復學,須辦理續休手續。

3、休學期滿或休學期未滿要求復學者經有關單位證明,學校審覈批准後,可以復學。

4、對國小在籍生,除因病喪失學習能力者外,不處理退學。

5、借讀:

凡屬義務教育對象的借讀生,必須持“義務教育登記卡”、“轉學證明”、“成績手冊”等材料到借讀學校取得學籍。

借讀生必須按規定交納借讀費,借讀費一般一次交清,否則不得辦理報到註冊手續。

三、實施義務教育的國小一律實行不留級制度。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四

爲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學生紀律的管理,保證上課出勤人數和質量,培養同學們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對我院全體學生適用,凡是我院學生必須遵守。

第二條

上課不得曠課,早退者按曠課處理,請假者必須持有輔導員班主任簽名的假條。請假一天持輔導員班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持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以上者持學院分管負責人所批假條,病假者還要有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第三條

查課,學生會學習部每週上課將普查兩次(不定期進行抽查),節假日前後對各班上課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一經查出問題立即通報。查課時清點各班人數,點名時,各班班長配合工作,點到者答到並舉手示意,未答到並示意者視爲曠課,名字只點一遍。

第四條

進行例行檢查時,若教室內人數少於半數或教室無人,則給予該班通報批評,並取消該班本學期內一切評優資格。

第五條

各班考勤由班長與學習委員共同負責,如若出現曠課情況,一經查出,不如實上報,學生幹部負相應責任。

第六條

凡違反以上制度者,在對個人考覈時按相關規定給予以下處理:

1、凡曠課達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輔導員辦公室處理,並給予相應扣分。

2、凡學生幹部違反以上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建築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辦法:

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並註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爲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 uawen.c n 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假日前後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爲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爲曠課。根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幹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誌。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一)請假的原則

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築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並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後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後補假。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准。

(三)請假程序

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並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准後方可離校。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後,要到准假人員處進行銷假併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五)對擅自超假的學生處理

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並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學生管理制度 篇五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故意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物品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後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學生主管部門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學生管理制度 篇六

爲了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和心理環境,順利進行高三的教育教學工作,讓每一位同學都有一個大的進步,特制定如下制度,加強年級管理:

1、樹立良好的班風、學風,集中精力抓好高三學習。

2、嚴格遵守學校紀律。在校風校紀檢查評比中,任何人不得特殊。凡被連續五次扣分者,給予班內警告處分,並告知家長共同教育;累計扣30分以上者,勒令其轉學或退學。

3、按時上課,不得無故遲到或者缺勤,早讀、早操、晚修與上課同等對待。凡累計曠課10節以上者(遲到早退3次按1節曠課計),請家長協助教育;累計曠課達到30節,作自動退學處理,學校不辦理任何證件冊籍。

4、遵守宿舍紀律,杜絕偷竊行爲。有偷竊行爲者,一經發現,給予記過處分,屢教不改者,勒令其轉學或退學。內宿生一律不得在校外留宿,凡不請假在外留宿或晚上超過11點纔回校者,一經發現,給予班內警告處分,並告知家長共同教育。屢教不改者,勒令其轉學或退學。

5、完善請假紀律,有事要向班主任請假。凡未向班主任辦理請假手續而外出或缺課者,做書面檢討,並給予班內警告和告知家長。

6、要團結友愛,不搞爭鬥,避免磨擦,儘可能減少負面影響,保持良好的心理狀態。凡參與打架鬥毆者,即對其自動退學或轉學。

7、不準談戀愛。談戀愛或行爲不檢點者,告知家長共同教育,仍不聽勸告者,一律請家長。

8、要有安全意識,遵守安全條例。不按條例辦事者,出了安全問題自己負責。

希望全體同學自覺遵守,共建良好的班風、學風,齊心協力,奮力拼搏,以優異的大學聯考成績爲自己的青春寫下亮麗的一筆。

學生管理制度 篇七

1、學校出操集會鈴響後,各班須在教室或走廊集中排隊。

2、按學校規定次序依次由教師帶領到指定地點集中,過樓梯須慢行不統一踏步,班與班之間保持一定距離。

3、排隊行進中集中注意力,不開小差,不講話,保持隊伍整齊。

4、在樓梯和到操場梯步處實行值周教師定點安全維護,確保學生安全規範地進出樓梯和操場梯步。

5、出操集會結束後,各班應按規定次序進教室。

6、建立校內學生重大教育活動安全論證制度,參加校外社會實踐活動須報學校或教育局同意方準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