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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新版多篇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新版多篇

財務管理制度 篇一

爲了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財經紀律及規定,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正常人員經費,按上級統一規定支出。學校的福利獎勵,根據本單位福利、獎勵經費的收入情況預算計劃,由學校研究決定。

二、設備購置及日常採購

購物要憑領導審批同意的“申購單”購物,總額不得超過預算指標,申購手續由處室主任提出,總務處覈准,貴重物品還須經校長室審批後,一般由後勤人員統一購買。發票報銷由財務負責人審批。

批量在5000元以上,或單價在3000元以上的大宗物品的採購要實行公開招標或數家商家報價擇優採購的制度。上級所撥的專款設備經費,要專款專用,凡需購買國家專控物資,一定要先經有關部門審批獲准後方可購置。

三、差旅費報銷

1、公務出差不坐飛機和出租車,公務緊急確需坐飛機的,事前經校長同意,分管校長審批。

出差杭州市、金華的正、副校長可乘坐一等軟座報銷,中層幹部及其它教職員工可乘二等軟座及以下等級按實報銷。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費,以住宿費票據爲憑證,按自然天數計算,市內每人每天30元,市外每人每天50元。

2、教職工參加在函授(須是參加教育系列專業)集中面授和考試時,其往返車船費按標準給予報銷,不發出差補貼。住宿費原則上自理。

教職工由組織委派參加六個月以下的培訓班、進修班、訓練班。路費按標準報兩個單程,考務費、學費給予報銷,報名費書籍資料費等原則上自理。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市內15元,市外25元,休息天除外。(三個月以上減半發放)

3、省內差旅費由總務主任審批,省外及三千元以上省內差旅費按規定標準由分管財務校長審批。

四、公務通訊:

校級領導無繩電話話費報銷,每月總額不得超過五百元,市話費報銷,校級領導每月不得超過八十元,中層幹部每月不得超過四十元。

五、加班費

學校需要教工加班,由各處室報學校辦公室,學校辦公室發加班通知書;確因工作需要,教工自己要求加班,事前提出申請填寫加班申請表,經同意後可加班。加班後根據加班申請表,由人事室造冊總務主任審批後支付加班費。詳見加班管理制度。

六、招待費:

招待費從嚴掌握,業務招待費開支不得超過學校年度預算中“公務費”的2%。招待費報銷須經校長同意,分管校長審批。

七、嚴格執行財務報銷制度。

白條子原則上不得報銷。教科書、作業簿、講義紙等代管費及報刊雜誌,預算內工資發放等經費由總務主任審批,基建修繕費支出由總務處審覈,校長審批。

八、教職工因出差、購物及重大活動需預支暫付款,必須先由校長審批後領款,暫領空白支票要從嚴控制,暫付款要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結算。

九、學生代管費一學期結算,多還少補,凡學生使用經費一律不準挪作他用。

十、學校財務人員要做到公正、無私,嚴肅財經紀律,協助校領導嚴把財務關,對一切不符合手續的有權拒付。對學校財務開支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主動向領導反映,做到學校財政使用合理,杜絕浪費,財盡其用。

十一、上述制度如同國家或上級規定不符,以國家或上級規定爲準。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覈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爲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會計前,由會計事務所代理。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員工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覈算、分析和考覈,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覈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覈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招待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覈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經理或主管副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押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覈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及時收回各部門上繳的各項費用。

(八)完成經理或主管副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覈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爲。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經理或主管副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覈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僉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經理或主管副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覈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覈、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經理監交。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覈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凡一週內收入款項累計超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經理簽字。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前款結算起點定爲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覈,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爲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理批准。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定《借款單》,經會計審覈;交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覈,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覈,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經理審覈,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覈時間、天數無誤並報主管副經理複覈後,送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覈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處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覈《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經理簽字。會計審覈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覈、記賬、主管),由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經理批准。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至3倍;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覈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僞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懲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爲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合作社財務制度 篇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覈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貨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覈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覈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覈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覈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覈算賬表,做好成本覈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爲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覈支付各項設備、材料款項,完善各項成本輔助賬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覈算制度,利用會計覈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爲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爲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篇四

在校長的領導下,與各職能部門緊密配合,於學期初認真做好學校財經收支頂算。並根據預算情況,制定本年度切實可行的《財經管理細則》。與相關部門羣策羣力,有指導性的幫助轄區學校制定有關財經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制度。杜絕盲目的隨意性的開支,如先開支後立項;實際開支與報批發票名稱不符等。要最大限度地壓縮開支,要將有限的資金合理地應用。盡最大努力改善教育教學基礎設施。控制包車費和生活招待費。

本年度繼續借鑑以往成功經驗,組織成立教職工超過半數以上的學校理財小組,實行民主理財。

嚴格票據審批制度,規範票據的審批手續。成立專門的財務公開辦公室,定期張榜公示帳目收支情況。

成立相關組織:

1,財經管理小組

組長:李國好

成員:劉鵬 王蕾 江家山 胡鳳喜

2,財經審覈小組

組長:李國好

成員: 劉鵬 胡鳳喜 江家山 徐永先

3,民主理財小組:

組長:魯峯

成員:袁緒福 魏永 戴剛珍 王玉才

開支管理細則

一、物品購買

學校購買物品,由總務處統一管理。購物前總務處列清單,經校長審覈同意後,按《壽縣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財務管理的暫行規

定》購買。教師教學所需的資料和設備,由教導處列清單,經校長審覈同意後,派專人購買。

二、開支數額

學校實行民主理財,支持開支集體研究,一支筆審批原則。開支款500元以內,由各部門審定;500元-3000元,由中心校校長審定;3000元以上,由中心校校長召集中心校民主理財小組研究審定。

三、招待規定

從嚴控制來客執行。各校要嚴格按縣局有關文件精神執行。每餐都要向縣局監察室彙報備案。

四、出差規定

校長出差,由辦公室審覈;班子成員出差,由校長審覈;教職工出差,由分管領導審覈。未經審覈批准,任何人出差不予補助。出差補助標準:①到城關,車費限報30元(含打的),生活費每天25元;住宿費40元以內(午休減半)。 ②出縣辦事,每天補助100元。其他按國家相關規定補助。

五、用車制度

縣內鎮外,100—140元;出縣,140—300元。車費報批要附用車稅務發票。

六、發票報批

需要報批的發票,一律使用稅務發票。特殊情況如雜工補助,在200元以內,在上級審覈能過關的情況下,才能報批,發票報批前,要注清經辦人、驗收或證明人、審覈和用途手續,才能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