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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考勤制度(多篇)

教師考勤制度(多篇)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爲了加強學校管理,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動學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1、在規定的學期時間內,除法定節假日外均爲教職工工作時間。

2、根據有關規定,在節假日、寒暑假進行的政治業務學習、進修培訓及正常的社會活動也作爲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二、批假規定

1、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相關規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學習培訓及參加其它公務活動):憑文件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等,按實際情況批假。

4、事假、門診病假按實際情況批假。

三、批假權限

1、校長請假由督導辦主任審批,並報副校長知曉。

2、副校長和中層幹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3、教職工請假由校長審批,校長不在校時由副校長審批。

4、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須另報督導辦審批,一月以上的還須報教科局審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時請假(四小時以內)採用口頭方式,其他請假採用書面方式,書面假條由辦公室統一印製。所有請假經審批後報值周領導登記。

2、住院病假由分管領導安排人員代理工作,其他假項由請假人自行聯繫人員代理工作並報分管領導備案,否則不予准假。

3、請假須提前進行。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及時書寫假條,假後歸校應及時補上;續假()的按請假程序提前辦理。

4、請假手續辦理完畢後,請假人應口頭向沒有參與批假的領導說明請假情況,以便於工作安排。

五、相關說明:

1、上班考勤分爲出勤、曠工、請假(公差、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項目;會議活動及崗位工作分爲出勤、曠課、遲到、早退等項目。

2、崗位工作考勤時,教學人員出勤以節爲單位,由值周領導和教導處負責登記;行政後勤人員出勤以天爲單位,由值周領導和副校長登記;各種會議、學習培訓、活動以次爲單位,由辦公室和組織者負責登記。所有教職工出勤情況由辦公室統計彙總。

3、相關領導必須嚴格、準確考勤,以便於落實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另行制定《教職工出勤考覈辦法》)。

4、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按曠工論。經常曠工者,學校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5、本制度從XX年2月25日起執行。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一、考勤細則

(1)工作時間

1、教職工每天工作八小時。(不含突發性活動如開例會等)

2、依幼兒園工作需要,各部門人員進行輪流值班。

(2)病事假審批:

教職工請假一日內(含),由副園長審批,請假三日內(含),由園長審批。超過規定時間報董事長辦公室批准。出勤統計由會計負責。

(3)考勤執行:

每日上、下班教職工由本人打卡進行考勤,考勤期間未打卡或在崗者,視爲曠工。

(4)臨時性任務:

經園務會通過的臨時加班任務,按正常上班記錄考勤。

(5)公假:

1、公假不影響考勤。

2、以下情況爲公假:

①因工作需要領導批准參加的學習及開會。

②在本園工作滿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產假。

③國家法定的公假以國家規定爲準,本單位適用。

(6)、遲到、早退

1、教職工遲到、早退1-10分鐘每次扣月基本工資10%,遲到、早退11-20分鐘每次扣基本工資20%,遲到、早退21-30分鐘每次扣月基本工資30%;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者,取消當月評優資格,取消當期調薪資格。

2、遲到早退31-60分鐘每次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1天工資;教職工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每次作曠工1天處理,扣除3天工資。曠工一次,取消當期評優資格,取消當期調薪資格。不能在當天遲到後補請假,否則酌情視爲曠工。

(7)、病假

1、一天以上病假須出具鎮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經過園領導同意,按園辦發文執行。

2、病假時間從假條之日起,公休日、節假日在內。

3、除急診外,上班時間看病不予准假。

(8)、事假:

1、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之事可請事假,事假必須提早一日向園長遞交事假單,經批准後,方可離園,否則不予准假。

(9)、曠工:

1、凡無故不上班或未經批准自行離崗者均爲曠工。

2、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爲自動脫崗,按自行離職處理。

3、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併發警告單。

4、連續曠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動離職處理,行政辦將提議園長給予辭退或除名,解除與幼兒園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再結算工資。

(10)、調班

教職工因病、因事倒班或調休須經園長批准。

(11)、考勤兌現

1、事假期間內不發工資、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2、參照出勤情況,結算薪金。

二、打卡考勤制度

1、幼兒園園長以下教職工上下班必須打卡,由幼兒園規定專職人員負責監督。

2、規定穿園服的時候(每週一—週四及集體活動時)教職工一律穿園服打卡。

3、任何教職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將紀律處分。

(三)行政辦定期與不定期抽查、覈實教職工打卡情況,抽查結果必須由在場部門負責人或教職工籤認。

三、考勤管理的處罰規定

1、教職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當日確有按規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資10%,二次則扣月基本工資20%,以此類推。

2、教職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門主管書面確認證明,須在月底前呈交報告解釋原因,否則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寫出書面報告由部門主管簽名認可;但特殊情況每月不得超過五次,超過五次者,報園長審批。

四、教職工考勤表

(一)教職工考勤表作爲每月結算教職工工資的一項重要依據。

(二)行政辦每月必須按規定時間填報教職工每月的出勤情況,包括每月補休、法定假期、無薪假、年假或其它,將上月之《教職工考勤表》報送行政辦財務處。

五、本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如有與現行《教職工手冊》相沖突,以本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爲準。

教師的考勤制度 篇三

1、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簽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 無大事不隨便請假。遲到或早退3次按事假半天論處。

2、教職工因事假必須經園長批准,病假須出具醫院轉診證明及醫院病假單方能生效,凡未請假或擅自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論處,曠工一次扣除當月獎金和工資。

3、教師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並按規定參加輪班值崗和節假日的集體活動,不無故請假。 不到者(特殊情況除外)按曠工論處。

4、當班或值班時間,一律不接待親友,不接私事電話,不能因私事離開孩子。

5、一月公佈一次出勤。並將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6、教師每月請假3天以內扣全勤獎,每天按20元計算,超過3天再扣除基本工資,按每天15元計算(含週六日的集體活動)。

7、凡在學期初接受園裏聘任的教師必須認真堅持工作,不中途辭崗,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園務會將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裁定,否則,將扣除一月工資和學期獎金。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四

爲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內部管理,根據各級文件精神,同進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此規定。

一、勞動紀律要求:

1、教職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

2、教職員工必須準時參加升旗儀式,學校集會、部門、教研組會議。

3、教職員工必須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學校或部門安排的工作。

4、教職員工必須嚴格按照請假制度進行請假。

二、勞動紀律管理辦法:

1、部門主任直接管理並檢查本部門教職員工的勞動紀律,每週上報一次綜合考勤情況到校長辦公室。

2、校長辦公室負責對各部門進行不定期的勞動紀律檢查或抽查,原則上每月不少於四次。

三、對遲到、早退的處理:

遲到、早退,指不按時上班、上課、晚修、早讀、不按時參加升旗儀式,學校集會,部門、級組、科組會議。

1、部門主任、年級組長勞動紀律檢查中發現教職員工無故遲到、早退達四次及以上的,當月的全勤獎不發放,同進,按無故曠工處理,並扣除相應工資。一個學期內遲到、早退超過十次的,年度考覈不得評先評優,並扣除相應工資、崗位津貼及年度考覈獎金的50%。

2、校長辦公室在勞動紀律檢查中發現教職員工無故遲到、早退達三次及以上的,當月全勤獎不發放,同時,按無故曠工處理,並扣除相應工資。一個學期內遲到、早退超過六次的,年度考覈不得評先評優,並扣除相應工資、崗位津貼及年度考覈獎金的50%。

四、缺勤、缺崗的處理:

1、教師因病假誤課,當週的全勤獎不發;因事假,除當週的全勤獎不發放外,無故曠課一節取消當月所有津貼,曠課兩節的扣除當年年度考覈獎金,曠課三節及以上的,級給予行政處分並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2、教職員工因病假、事假未參加升旗儀式,學校集會、部門、給級組、科組會議的,當月病假累計超過十天、事假累計超過五天、曠工一天者不發當月全勤獎。

3、教職工無故不參加升旗儀式,學校集會,部門、級組、科組會議的,凡超過五次的,按無故曠工處理,並扣除相應工資及當年年度考覈獎金,當年年度考覈不得評先評優。

4、教職員工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請假制度規範請假,校長辦公室在勞動紀律檢查過程中,如果發現有部門違規批假的,除按規定處理當事人之外,部門負責人做違紀處理。發現教職員工不按請假制度規範請假的,如通過部門請假後,請假條不交校長辦公室存檔的,按曠工處理。

五、關於請假:

1、請假時間、審批程序及權限。

請假時間

審批程序及權限

半天

主管主任

半天以上、三天以內

主管主任——>主管校長

三天以上,一個月之內

主管主任——>主管校長——>校長

一個月以上

主管主任——>主管校長——>校長——>隸屬教育局領導

2、請假程序。

1、非教學人員請假審批程序爲主管主任至校長。

2、請假人到辦公室領取統一的校制的教職工請假申請表。

3、逐級審批後,請假人須向審批人銷假。

4、假期期滿後,請假人須向審批人銷假(請開門見山假的須持有醫院證明)。不經銷假而造成考勤統計失誤等,由請假人自行負責。

請假人假期間的相關待遇按請假制度執行。

凡參加各級各類教研、學術活動的教師,應首先按上列第一條提出申請,逐級審批後方可參加,否則,一律按曠課處理。

六、本規定適用於全校所有在編在崗教職工、代課教師、臨聘員工。

七、本規定從頒佈時起執行,同時終止過去與本規定不相符合的有關文件規定。

八、本規定的解釋權在校長室。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五

根據忻州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各類假規定有關的基本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其目的在於嚴肅勞動紀律,統一學校教職工的步調,保證學校各項工作正常運轉。

(一)工作時間及遲到、早退、曠職的規定。

1、教職工一律實行座班制。

上午下班時間,教學人員有課的按課表作息時間下班,沒課的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原則上11:30下班。下午上下班時間:“五一”至“十一”2:30-6:00,“十一”以後2:O0-5:30。

2、上班時間嚴禁搞任何娛樂活動(打撲克、下各類棋、打乒乓球等),所有文體娛樂活動,都要在大課間、課外活動時間進行。課外活動時間以課程表及作息時間安排爲準。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記錄,半小時以上又說明正當理由按事假累計缺勤。經常遲到早退者累計按曠職論,3-5次記曠職一天,5-10次記礦職兩天,以此類推。組長要真正履行職責。要嚴格考勤。如抽查發現失職現象,將扣減組長考覈1-5分。

4、無正當理由,事先不獲准假、事後不補假而不到校工作者,一律按曠職論;無故不參加政治、業務學習一次計曠職半天。

5、凡到幼兒園接孩子的教職工,按學校規定,每天可提前20分鐘離校。週五由對方或家裏其他親屬去接。要保證參加每週一次理論學習或全體會議。特殊情況個人寫出申請,校長批准。

(二)病、事假

1、病假一天以上者,須持指定醫院的病假條計病假。看病半天,按病假算,不足三小時不計假,但要有記載。

2、事假半天或一天由部門主任批准,兩天以上者,由校長批准。請假半天以上者,均需填寫請假單,並報組長登記考勤,將請假單貼在考勤表背面。請假不足半天,又超過兩小時的,以小時累計,滿七小時算一天事假。每次不足兩個時,但次數較多,也要累計,滿七小時算一天事假。

3、事假須事先獲准,來不及請假時,須事後及時補假並經批准。未經批准自行不到校者按曠職論。

4、請假、事假按國務院忻州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各類假文件規定,除婚假外,一律連續計算,包括公休假在內。

(三)婚、喪、產等各種公假

1、婚假。教職工本人結婚,可請婚假、假期不得超過七天,工資照發。晚婚的增加獎勵假7天,不包括公休日在內。

2、喪假。教職工的配偶、直系親屬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請喪假,假期不得超過5天,工資照發。

3、生育假。女教職工的產假,正常生育假三個月90天。剖腹產增加半個月,大齡結婚享受一個月獎勵假,男女雙方均可享受半個月,如果男方不休,女方可憑男方單位證明,休滿全月。產期,即大齡又剖腹產者,休4個半月135天,正常生育120天。如果男女均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獎勵由夫婦雙方單位各負擔50%。此外,可增加產假三個月,但免三年獨生子女費。女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產假順延。

4、節育、絕育、人流等算公假,假期按市人民政府有關計劃生育規定執行。絕育假14天;採取長效措施放假3天;如採取避孕失敗懷孕,做人流假期14天。沒有按規定採取避孕措施做人流者一律算事假。

5、一週歲以內的小孩的母親每天享受1小時餵奶時間。

6、家長會按公假統計。

7、房管部門維修、拆遷住宅需在家照料算公假。

教師的考勤制度 篇六

爲嚴肅校紀,規範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學校的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永興縣教育局“教育提質決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自覺遵守學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學習)不能堅持工作,須由本人書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手續:1天以內由分管校長審批,3天以內由校長批准。經批准後,教師持假條、調課單到辦公室登記,職工到總務處登記,合理調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請;急病來不及請假的,一定要及時電話通知(最遲不得超過當日)嚴禁先斬後奏,否則,一律按曠工對待。假滿返校要及時到辦公室履行銷假手續。

(1)病假:

a、每月允許半天(需調好課)到醫院看病。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醫院診斷書(縣級以上含縣級)。需續假時,再次履行手續。一學年內,累計請假在半年以上者視爲長期病休人員,列爲編外休息。不享受當期、當年出勤獎 。

〔2〕事假:逾假不歸者,作曠工論處。每學期事假時間不得超過十天(法定婚喪產假除外)。

下列情況的假期以國家規定,上級審批爲準。待遇福利,以上級規定爲準。

a、婚假:

b、喪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視同直系對待:

c、產假:

d、流產(採取上環措施失敗者):

e、做上環手術:

f、陪護產假:

g、一月內教職工因獨生子女生病請假,或教職工本人是獨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請假:

h、教職工配偶、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來探親假:

i、教職工子女結婚假:

(3)曠工:未經請假和請假未批擅自離校,超假及在請假中弄虛作假的均屬曠工。曠工一天,扣罰50元;曠工三天(含三天),取消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曠工15天以上(含15天,含一期累計曠工15天,以簽到爲依據),報縣教育局處理。

2、教師因公出差,自己調好課。由分管處室填寫出差單,。縣內由分管校長審批,縣外由校長審批,並報辦公室備案。出差超過預定時間的,須經學校同意,否則,不覈銷逾期差旅費並按事假處理。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堅持坐班、簽到制,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閒聊,不互串辦公室,不幹私活。按時參加會議、培訓、教科研活動和學校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因特殊情況需要晚來,早走或中途離校者,要向學科組長及活動主持人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教師考勤辦公室按月彙總。

(二)考勤細則

1、學科組長及中層以上幹部請假由校長或分管的副校長審批。

2、請假期間若遇節假日,假期連同節假日合併計算。

3、教職工申請調動,在辦理調動手續前,應在校堅持工作,如擅自離崗,按曠工對待;接到調令後,應迅速辦理移交手續,還清公物,結清各種帳目,再到校長室辦理有關手續。

(三)考覈辦法

1、缺勤考覈

⑴病假十天之內不扣分,每超過一天扣(0.01分)。

⑵ 事假五天之內不扣分,每超過一天扣(0.02分)。

2、在崗考覈

⑴無故缺課1節扣罰20元。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覈、師德師風考覈、聘任等中扣罰2分/節。

⑵私自調課,調課雙方各扣罰5元/節。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覈、師德師風考覈、聘任等中各扣罰1分/節(以查實爲依據)。

⑶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覈、師德師風考覈、聘任等中扣罰0.3分/次。

⑷坐班簽到制:堅持每日坐班簽到制(坐班:原則上每天7小時:上午4小時,下午3小時),每天上下午簽到一次(簽到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3::00——16:00,週五只上午簽到。簽到地點:各年級辦公室,行政人員、教輔人員簽到地點:辦公室)。每天上下午均未簽到,視爲曠工一天。出滿勤150元/期,缺籤一次扣罰3元。(病假、事假未簽到不享受當天的簽到津貼,也不算缺籤。公假、出差未籤,算正常的簽到。培訓、學習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不享受簽到津貼。)嚴禁雙方代簽,若雙方代簽,經查實,均視爲缺籤一次。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覈、師德師風考覈、聘任等中扣罰0.1分/次。考勤人員應如實考勤,若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經查實,每次扣罰20元,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覈、師德師風考覈、聘任等中扣罰0.1分/次。,

⑸學校及學校以上級的會議(含行政會議)、培訓、教科研活動和各種集體活動:缺席1次:扣罰2元(校級)﹑扣罰5元(學校行政會議、校級以上會議)。 遲到或早退1次扣罰1元,且在評先、評優、職稱晉級、評聘職稱、績效考覈、師德師風考覈、聘任等中扣罰0.1分/次。

⑹若教職工缺勤、缺崗,所在班級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造成財產、人員重大損失,除按上級有關追究相關責任外,並扣罰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4、各類人員的出勤情況應詳細記載,辦公室按周統計,按月公佈。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七

爲強化職業意識,嚴肅工作紀律,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職工必在崗時間規定

學校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根據工作分工和崗位要求,對各崗位人員必在崗時間做如下規定:

1、任課教師嚴格按照作息時間表的要求到崗,其中上、下午第四節課有課上課,沒課的按照學校的要求可在規定時間離校。

2、職員上、下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班,上午1-4節、下午1—4節必須到崗。

3、節假日和週末值班教師和領導必須嚴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請銷假制度

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要按程序事前請假,事後銷假。

1、教師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所屬級部主任批准,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准。請假批准後,所在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級部要負責安排好課。

2、職員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批准,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准。請假批准後,所在處室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職員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處室要負責安排好工作。

3、處室兼職幹事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和級部主任一同批准,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准。請假批准後,所在處室或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同時級部和處室要負責安排好相關工作。

4、領導幹部請假:中層幹部請假由校長批准,並將假條主動送辦公室記錄。離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關工作,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

5、處室主任爲處室職員考勤人員,級部主任爲該級部考勤人員,各處室、級部每週五將本週考勤記錄交辦公室統計,其中辦公室對考勤實行不定時抽查。

三、積分辦法(20分,千分制)

1、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爲曠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節請假的,每8節課折算爲一天)。

3、病假(以醫院假條爲憑)每天扣1分。確因大病住院治療的不扣分。

4、曠工每節扣5分;曠課每節扣10分;曠會每次扣2分。

5、國家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考覈不扣分。

6、出現曠工或曠課三次以上或事假超過15天者,不能參加本年度評先選優。

7、對於每月出滿勤的教職工,每月考勤獎2分,一學期全部滿勤者,期末總獎勵5分。

8、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10%。

(1)學期內無故曠工1天的;

(2)月內事假累計超過3天的;累計病假達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時間打撲克或從事網上聊天、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9、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2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1天的,月內無故遲到、早退超過3次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5天不足1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5天;

(4)無故不參加家長會、其他集會和理論學習等集體活動超過2次的;

10、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3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2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足1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6天不超過30天的'。

11、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5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3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5天不足2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31天不超過60天的;

(4)因個人原因導致單位年終考覈扣分的。

12、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8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4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0天不足2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61天不超過90天的;

(4)經查實,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在社會產生惡劣影響的。

13、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學期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或超過5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5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處罰的。

四、考勤結果使用

將考勤結果累計後,按實際分值計入教職工學年考覈中,考覈結果作爲對教職工物質獎勵和榮譽獎勵的依據。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八

一、公假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爲7天。

2、產假:女教師產前產後給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並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增加30天,如系難產或多產者,產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0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主要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於手術治療的,花費在一萬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爲公假(提供相關證明)。

說明:(1)以上五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於公假,超出標準的按病事假對待,記扣標準按固定標準執行。(2)住院超過10個工作日,進修、培訓超過30個工作日的,不享受學期考勤獎。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爲公休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哺乳假:教師產假滿後,由於身體原因可給一學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不享受30%的校管績效工資。

3、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大學聯考,教師每天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晨讀或數輔時間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綜合評價中扣除一分;其他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綜合評價分5分。

(2)凡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四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校管績效工資;超過10次的,停發半年校管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並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超過三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4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如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3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爲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1)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因請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爲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長按每學期聽課40節標準考覈,少一節課扣除20元;專職總務人員不考覈聽課情況。

四、審批權限: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登記,並負責安排教學任務;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校委會成員請假在一個月內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校長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五、相關補充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200元,作爲考勤的基礎性津貼。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辦法在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

2、臨時代課教師請假的記扣標準爲其他教師的一半,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年度考覈及職稱評優資格。

4、男55週歲,女50週歲以上的教師,如因病需請假,由本人提出申請,通過縣級四部門審批,方可請假或提前離崗,財政工資全發,學校待遇不給。

5、班主任請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貼1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全部取消。

6、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補助1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7、由學校安排教師臨時接替他人上課者,每節課補助20元(含作業批改;輔導課不另外計課時),如通過多人相互調課的,按照課時差距給予補貼。如不進行新課教學,照班者每節課補助5元。

8、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9、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教師的考勤制度 篇九

爲了加強學校管理,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和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者,視爲缺勤。

3、教師應按規定時間的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在工作時間內不準喧譁吵鬧,不準閒談聊天、上網打遊戲,不準擅離外出辦私事,不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上班時間及工作日午休時間不得飲酒,若因飲酒造成的工作失誤,則由學校辦公會根據相關制度進行處理。

二、考勤管理

1、教職工考勤以學校主管考勤領導的考勤登記爲主,值周教師的值周檢查登記爲輔,學校領導不定期查崗爲補充。週末值周教師要向主管考勤的學校領導統計彙總。

2、例會、教師全體會議、教研組、年級組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實行點名考勤制度,由相關處室負責。

3、考勤領導例會時必須將該周教職工考勤情況向全體教師做詳細通報。

4、學校有重大集體活動期間,或特殊時期,全校教師應到場,一般不給教職工批請事假。

5、教師請假必須寫假條,經主管領導批准簽字後方可離校,返校後須主動銷假。除特殊情況外不得事後補假或代假。

6、教師因公外出請假,一般應提前2天將通知原件或其他證明材料交由校長籤批後將假條交教務處。

7、教職工事病假,一天以內由教務處審批,兩天至三天由主管副校長審批,四至五天由校長審批,五天以上三十天以下由校委會討論決定。三十日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加註意見,上報教育局審批。婚、喪假及法定假按國家規定批假。

8、請假教師自行找代課教師的,必須在假條上註明,不超假則不扣工資,超假者按相關規定執行,如未安排好代課教師出現空堂,一律按曠工記。

9、未按要求找代課教師的請假者必須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安排課。不管是否超假以每天50元的標準交代課金。法定假及公差的教師應交代課金由學校經費開支。

10、由教務處統一安排代課的教師,上課的按每節20元發課時費,看課的按每節10元發課時費,

三、獎懲規定

1、教職工一學期病事假天數在下列範圍內不扣發工資:本地教師三天,市外特崗五天。

2、教職工全學期累計超過以上規定者,按下列標準扣發工資:

超事假一天扣工資的10元,超病假一天扣工資的5元,重病住院者另計,遲到、早退每次5—20元,曠課一節40元,曠工一天扣工資100元。

3、班主任必須上早操,早操每缺勤一次扣3.00元,學校例會或要求教師參加的活動集會每次按一節課計。

4、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事故的,由曠課或擅離崗位、空班者負責,並給予紀律處分。

5、因特殊情況,節假日或雙休日在校上班的,其工作天數可按加班給以適當的的報酬。

6、學校每學期設全勤獎300元。全學期無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等現象(免早操者除外)發全勤獎300元,並在年終考覈中加分。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生效,由校委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