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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管理制度(多篇)

駕駛員管理制度(多篇)

司機管理制度 篇一

爲進一步規範辦公車輛管理,確保辦公車輛合理調配使用,以及辦公車輛安全行駛和及時保養,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工作用車由公司綜合部統一調派,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調度用車。

2、車輛調派要本着先急後緩的原則,合理調度安排。未經綜合部批准,司機不得擅自出車,違者按出私車論處。

3、夜間、週末和節假日期間,車輛鑰匙必須交綜合部保管,未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動用車輛。節假日值班車輛必須服從帶班領導的安排。

4、嚴禁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嚴禁公車私用,違者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5、縣域以外出車實行派車單登記制度。

6、建立車輛安全防範措施,夜間要將車輛停放於車庫內。

7、車輛燃油、維修和保養等由綜合部統一管理,實行衝卡加油、定點維修保養。

8、車輛維修時,駕駛員要事先向綜合部提出申請,由綜合部部長同意,並報經總經理批准後,由綜合部人員與駕駛員到指定汽修廠維修。

9、車輛維修合格後,應根據車輛維修情況逐項審覈,審覈無誤後方可在《維修明細表》上簽字。

10、車輛需加油時,駕駛員必須填寫申請,經綜合部部長批准後領取加油卡,綜合部人員與司機共同到指定加油地點加油,綜合部嚴格控制車輛百公里耗油量。

11、因特殊原因,在外加油或修車發生的費用,須經乘車人員在票據上簽字,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按財務報銷程序辦理報賬手續。

二、司機管理

1、司機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駕駛安全意識,精通業務,熱愛本職工作。

2、司機要服從公司綜合部的統一調度指揮。

3、司機要愛護自己駕駛的車輛,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和良好的車況。對因養護和駕駛不當出現事故或車輛損壞的,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停止工作、賠償損失等處罰。

4、司機若出現下列行爲之一者,罰其當月出發補助的10%-100%。

(1)工作日中午或出發期間飲酒。

(2)未經綜合部批准私自出車。

(3)出車期間發生違章且負全部責任的。

(4)私自把車開回家存放。

5、各車的隨車用品(水桶、拖把、鹿皮等)一律以舊換新

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制度 篇二

一、駕駛員審驗合格的機動車輛駕駛證是國家承認其駕駛車輛唯一的合法手續,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所駕駛的機動車輛證件必須齊全(行駛證、附加稅證、車船使用稅證、養路費證、尾氣合格證),及其它相關證件。

二、駕駛油田自己單位車輛,必須是本單位專職司機或專兼職車管幹部,持有油田交警隊和油田交通管理中心核發的內部上崗證,才能駕駛本單位所指定的車輛。

三、機動車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全以上證件,下班後將證件包鎖好或拿回家,防止證件損壞或丟失。防止車輛丟失時給盜竊者方便,給破案者帶來更多的障礙和麻煩,帶證件上班帶證件下班要養成良好習慣。

四、節假日、雙休日實行油田內部規定“三交一封”,把證件和車輛鑰匙交到單位統一保管。

五、駛員和機動車輛必須按時參加各種審驗,其中有一項不合格,駕駛員或機動車輛,不許駕駛員駕車或車輛上路。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三

一、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愛崗敬業,認真學習交通法規,遵守交通規則,安全、文明駕駛車輛。

二、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暢通狀態,如有聯繫不上超過一小時者,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200元,第四次開除。

三、規律作息時間,以充沛的精力上崗。在出車過程中睡覺、遊玩或處理與工作無關的其他事情,導致提貨、卸貨不及時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00-300元的罰款。

四、嚴禁酒後駕車,不準疲勞駕駛,不開英雄車,不帶情緒上車,病車不準上路。

五、如實認真填報出車費用,保存好油票、過橋過路費等報銷依據,否則費用不予報銷;嚴禁用假票報銷,一經查出該趟費用不予報銷。司機出勤時遇到突發問題,自己處理不好的,要及時反饋到公司,且不能無中生有,虛報、誇大事故及費用的,一經查出處以報銷金額十倍的罰款,直接在運費或工資中扣除。

六、司機自覺愛護養護車輛,在使用和交接過程中做好檢查工作(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後的檢查)。確保制動、轉向,燈光良好;及時添加機油、齒輪油、水等(由於缺水缺機油造成的故障由司機承擔相關責任);保持車容整潔,車內清潔。司機應定期檢查車輛證件的有效性(行駛證、營運證年審,車輛二級維護時間),如有到期,應提前彙報,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轉。

七、當車輛出現故障時,及時打電話回公司報修,公司將做出相應出車計劃,在18:00之前回公司的車輛要在當天修好,較晚回公司的要求在登記表上登記修車並註明修理部位。

八、司機要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熱誠的服務態度,要嚴格遵守各發貨方、收貨方及物流園的規章制度,與上下游客戶處理好關係,不得與收貨、發貨等人員爭吵,如果出現矛盾要及時打電話回公司解決。

九、不得隨意變更行駛線路、私自載貨載客,造成公司損失或延誤工作時間的,公司將追究其相應責任,並處以50-300元的罰款。

十、聽從公司調度安排,按計劃出車,不能挑三揀四,好貨就出,差貨就拒絕出車。必須按時出勤,調度主管出車計劃下達後,按通知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遲到≤10分鐘的扣20元,遲到10-20分鐘的,扣款50元,超過半小時的扣100元,超過1小時但是未造成重大影響的。,本次運費結帳時減半,但是必須出車,拒絕出車的,公司會在應結運費中直接扣除此次費用,因爲公司臨時調車會增加勞動強度和運營成本。

十一、司機請假至少提前24小時,否則按拒絕出車處理。

十二、車輛跑長途回來的必須加滿油,倒短車輛跑完一天也必須加滿油。

十三、在自己的工作中,必須處理好自己的工作程序、抓緊時間,如其他部門影響車隊運營工作的情況應及時反饋。

十四、到廠家或倉庫裝貨時,一定要根據廠家或倉庫的要求,與發貨員或外勤確定最佳的裝載方案,如發現問題及時提出並向有關人員反饋。在工廠提貨時,如業務員不在現場,司機應該拿好單據,按單據清點貨物。並監督裝車,切忌不能以重壓輕,以大壓小;單個物品較高,易倒的必須採取加固措施,防止貨物倒塌。貨物裝載完畢後,確認無誤,必須對貨物進行合理有效的遮蓋、捆綁、固定,確定無誤後方可駕車離開。

十五、行車時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違章罰款由司機本人負責,在查出違章的當月必須繳納罰款。肇事或出現其他事故後,立即通知公司領導, 畏罪潛逃者請司法機關經辦。

十六、公司車輛一人一車,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換車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公司指定司機以外的人員駕駛。一經發現處200元罰款;非指定司機駕駛發生意外的由該車指定司機承擔一切後果。

十七、車輛證件由司機負責保管,司機上崗前在車管部領取車輛證件並簽字,離崗或更換車輛時必須交還證件,對遺失證件的扣取相應的補辦費用。

十八、凌晨回公司或到外面送貨的車輛,如果倉庫無人卸貨時,需要鎖好車輛,防止車輛、貨物丟失。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1、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覺維護交通秩序。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服從辦公室的調度,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有關規定的證件,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準將本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

4、自覺遵守交通安全規定,始終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駕駛車輛時必須集中精力,謹慎駕駛,嚴禁酒後駕車、開車斗氣、開快車等。

5、愛護車輛,及時對車輛進行保養,並保持車輛整潔、乾淨。

6、下班時,車輛要及時入庫,不需要入庫的要按規定的停車點停放整齊,不準亂停亂放。

7、瞭解車輛的性能和運行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修,並配合修理人員檢修,對修好的車輛負責驗收,不準車輛帶“病”上路。

8、認真做好每天的工作記錄,管理人員每週一統計各車工作量,做到實事求是,不虛報、不漏報。

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公司的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保證工作和業務用車,確保安全行車和車輛安全,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總公司及專業公司的車輛及全體駕駛人員。

第二章車輛調配

第三條根據工作需要,由辦公室請示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對車輛進行統一配備和調整。

第四條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車輛的日常使用、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執行規章制度情況有管理責任。

第五條總公司外事用車、總公司會議及較大活動用車,辦公室有權臨時調度各單位車輛,各單位應服從協調調度。

第六條除總公司領導臨時安排外,總公司車隊不爲業務部門及各專業公司出車。

第七條原則上各單位不得相互借用車輛,特殊情況須經總公司分管辦公室的領導批准。

第八條24小時內長途用車(單程150公里以上的),須經總公司分管辦公室的領導批准,24小時以上的,需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九條任何車輛外借必須經總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十條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配備車輛均屬工作用車,應嚴格服從辦公室車隊的統一收車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根據車隊的安排參加交通安全學習,提高駕駛技術,保證車輛完好,杜絕事故發生。未經批准不參加安全學習者缺席一次罰款100元。

第十二條總公司安委會和兼職安全員,負責組織交通安全學習並實施安全管理監督。

第十三條出現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經濟責任,按事故損失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處罰:損失額5萬元以上的,罰個人6%;損失額1~5萬元的,罰個人5%;不足一萬元的,罰個人500元。非專職司機各降10%比例。最低罰款爲保險公司的免賠數額。未經批准私自出車或私事出車,按上述比例各加罰一倍。

第十四條對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經濟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停止駕駛、降薪等處理。

第十五條專職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發生過交通事故和造成經濟損失的,對駕駛人員給予表彰並頒發安全獎,可按季核發。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六條各管理部門配備車輛所需油料由車隊統一按覈定預算辦理購進,按單車每月定額標準發放,超出不補;節餘歸部門使用。定額標準由辦公室每季覈定,全年按預算節餘部分提取30%作爲車隊節油獎勵基金。

第十七條車隊設專人負責油票發放,造冊登記,司機簽字領取,每月上報辦公室審覈。

第十八條各專業公司的耗油採用總額控制,集中購買,定量使用的原則,各專業公司財務部應按照排氣量2.0以下車輛每月210公升,其它車輛(排氣量2.0以上)每月300公升的標準作出費用預算,納入本公司的總預算。在預算限額內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購買油票,作爲有價證券由各公司財務部專人保管,建立規範的領用制度,任何個人不得自行購油,集中購油不得突破限額。

第五章維修保養

第十九條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檢修保養,並須按照預算執行。車輛維修按規定填制申請單,部門負責人簽字,車隊技術審驗,辦公室主任審籤,到指定修理廠維修,專人結算,超過審批預算的不予報銷。

第二十條業務部門及專業公司維修保養車輛參照第十七條規定自行負責。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及車隊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檢查,內容包括:本規定執行情況、車輛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當事者及所屬單位領導分別罰款50~200元,情節嚴重者停駛。

第六章駕駛人員管理

第二十二條總公司領導及部門總經理配備工作專車,持有效駕照可由本人駕車;無駕照需配司機的,由辦公室統一調配。

第二十三條專職司機應嚴格按規定條件由辦公室商人事本部統一招聘。各部門無權自行聘用司機。

第二十四條業務部門及各專業公司臨時聘用司機,須經辦公室車隊考覈並簽字同意後,方可聘用。

第二十五條臨時聘用的司機應服從車隊的統一管理,不出車時一律到車隊休息,不得在辦公區內滯留。

第二十六條其它工作車輛需要持有駕照的ee職工駕車的,由各單位指定專人並商辦公室同意,但嚴禁擅自交他人駕駛,違者收回車輛。

第二十七條對於實際駕車經驗不足一年或持實習證照的,需經車隊技術考覈合格並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後方準單獨駕車。

第二十八條各單位副職以下人員駕駛公司車輛的,應於每日下午五時前將車輛停到指定地點,鑰匙交至車隊,待下一個工作日上班時,到車隊領取鑰匙。

第二十九條特殊情況需在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交車時間內使用車輛的,須由用車單位領導簽署書面申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交車隊備案。違反規定私自用車的,予以停駛或收車等處理。

第三十條ee職工報考駕駛證,按規定程序報批,本人申請、部門領導同意,報公司安委會批准,學車人員一律用業餘時間自費學習。不準用公司車輛學車練車。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車輛的保險、養路、驗車、牌照、停車場等手續,屬於總公司的由辦公室車隊辦理,所需費用按財務預算分別人帳;屬於專業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辦理,費用自負。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六

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2、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定期更換機油及易損零配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已所開的車輛進行保養,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建立車輛維修保養的檔案和行車檔案,交車輛管理部門。

3、負責定時定點洗車,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避免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進行檢查處理,並報告安全技檢部門,提出維修申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6、出車在外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嚴禁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出車歸來車輛須在指定地點停放,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因駕駛員失職造成車輛被盜、受損視情況承擔70%損失。

7、駕駛員對自已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期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8、晚間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駛。

9、駕駛員駕車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謹慎駕駛。不準危險駕車,違章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因違章駕駛造成事故或因駕駛失誤造成損傷車輛視情況予以罰款或承擔維修費用的90%。

10、駕駛員因自身原因造成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自理。

11、車內嚴禁吸菸,如有客戶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能直接制止。

12、駕駛員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要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並不得將車內談話外傳。

13、駕駛員出車必須聽從管理人員調度,做好出車記錄,不準私自出車。一但發現私自用車,除路橋、汽油費由當事人支付外,駕駛員處以300元以下罰款。

14、上班時間內駕駛員未被派出車時,應隨時在指定地點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時,要告知管理部門或領導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外出回來後,應立即到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已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當事人嚴肅處理,駕駛員予以立即辭退。

18、駕駛員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和違章違規的,給予獎勵1000元。

19、車輛管理部門每月負責對駕駛員進行考覈,將考覈等級作爲每月發放工資浮動的依據。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在月尾或年終給予獎勵,對於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罰款或予以辭退。

20、駕駛員在接到送貨提貨單時,要與公司倉管部門覈實提貨,上下貨物要輕拿輕放,貨物因上下貨物損壞、漏提、錯提等有駕駛員負責賠償和承擔損失,每次扣款不得低於50元/次。

21、在宣傳時駕駛員必須認真負責,並協助宣傳隊伍和服從管理人員安排,完成公司下達的宣傳任務。

22、駕駛員必須保障出車安全、車輛安全、車內車外衛生乾淨和停車整齊。每日出車前有運輸部主管考覈並做好記錄。發現有違規行爲實行扣分制度(5元/分)。

23、駕駛員有義務參加公司其他類型用人需要,並服從管理。

24、駕駛員必須每日認真填寫隨車日誌並每日上交,發現錯填、嘍填等,以扣分處理。

25、駕駛員辭職必須在確認有無違章和違規等。在未處理清楚前駕駛員不得結算工資,在駕駛員自行承擔費用處理後方可結算工資,對應發工資小於違規違章罰款時,在辭職前必須繳納餘款,否則公司有權追究其責任。

26、本制度從xx-4-25起開始執行,最終解釋權歸人人家太陽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