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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稅法知識通用多篇

會計稅法知識通用多篇

關於增值稅會計處理 篇一

一、會計科目及專欄設置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內設置“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抵減”、“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減免稅款”、“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專欄。

其中:

1、“進項稅額”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而支付或負擔的、准予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

2、“銷項稅額抵減”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因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

3、“已交稅金”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當月已交納的應交增值稅額;

4、“轉出未交增值稅”和“轉出多交增值稅”專欄,分別記錄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轉出當月應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額;

5、“減免稅款”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減免的增值稅額;

6、“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專欄,記錄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一般納稅人按規定計算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

7、“銷項稅額”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收取的增值稅額;

8、“出口退稅”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按規定退回的增值稅額;

9、“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二)“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覈算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從“應交增值稅”或“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多交或預繳的增值稅額,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

(三)“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覈算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築服務、採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等,以及其他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應預繳的增值稅額。

(四)“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覈算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並經稅務機關認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以後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包括:一般納稅人自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按固定資產覈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以後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覈比對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

(五)“待認證進項稅額”明細科目,覈算一般納稅人由於未經稅務機關認證而不得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包括: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尚未經稅務機關認證的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已申請稽覈但尚未取得稽覈相符結果的海關繳款書進項稅額。

(六)“待轉銷項稅額”明細科目,覈算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於以後期間確認爲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

(七)“增值稅留抵稅額”明細科目,覈算兼有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截止到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留抵稅額。

(八)“簡易計稅”明細科目,覈算一般納稅人採用簡易計稅方法發生的增值稅計提、扣減、預繳、繳納等業務。

(九)“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覈算增值稅納稅人轉讓金融商品發生的增值稅額。

(十)“代扣代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覈算納稅人購進在境內未設經營機構的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的應稅行爲代扣代繳的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只需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不需要設置上述專欄及除“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外的明細科目。

二、賬務處理

(一)取得資產或接受勞務等業務的賬務處理。

1、採購等業務進項稅額允許抵扣的賬務處理。

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按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借記“在途物資”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生產成本”、“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管理費用”等科目,按當月已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當月未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

發生退貨的。,如原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做認證,應根據稅務機關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如原增值稅專用發票未做認證,應將發票退回並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採購等業務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賬務處理。

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進項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借記“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經稅務機關認證後,應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3、購進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按規定進項稅額分年抵扣的賬務處理。

一般納稅人自201x年5月1日後取得並按固定資產覈算的不動產或者201x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應當按取得成本,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科目,按當期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以後期間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

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待以後期間允許抵扣時,按允許抵扣的金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

4、貨物等已驗收入庫但尚未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的賬務處理。

一般納稅人購進的貨物等已到達並驗收入庫,但尚未收到增值稅扣稅憑證並未付款的,應在月末按貨物清單或相關合同協議上的價格暫估入賬,不需要將增值稅的進項稅額暫估入賬。

下月初,用紅字沖銷原暫估入賬金額,待取得相關增值稅扣稅憑證並經認證後,按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金額,貸記“應付賬款”等科目。

5、小規模納稅人採購等業務的賬務處理。

小規模納稅人購買物資、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不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覈算。

6、購買方作爲扣繳義務人的賬務處理。

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爲,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購買方爲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境內一般納稅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按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借記“生產成本”、“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管理費用”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進項稅額”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等科目,按應代扣代繳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科目。

會計稅法知識大全 篇二

一、稅法的概念。

它是國家權力機關及基授權的行政機關制定的調整稅收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其核心內容就是稅收利益的分配。

二、稅收的本質。

稅收是國家憑藉政治權力或公共權力對社會產品進行分配的形式。

稅收是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稅收具有非直接償還性(無償性)、強制義務性(強制性)、法定規範性(固定性)。

三、稅收的產生稅法基本知識大全稅法基本知識大全。

稅收是伴隨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

物質前提是社會有剩餘產品,社會前提是有經常化的公共需要,經濟前提是有獨立的經濟利益主體,上層條件是有強制性的公共權力。

中國的稅收是公元前594春秋時代魯宣公實行“初稅畝”從而確立土地私有制時纔出現的。

四、稅收的作用。

稅收作爲經濟槓桿之一,具有調節收入分配、促進資源配置、促進經濟增長的作用。

五、稅收制度構成的七個要素

1、納稅主體,又稱納稅人,是指稅法規定負有納稅義務關直接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2、徵稅對象,又稱徵稅客體,是指稅法規定對什麼徵稅。

3、稅率,這是應納稅額與徵稅對象之間的比例,是計算應納稅額的尺度,反映了徵稅的程度。

稅率有比例稅率、累進稅率(全額累進與超額累進)和定額稅率三種基本形式。

4、納稅環節,是指商品在整個流轉過程中按照稅法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階段。

5、納稅期限,是稅法規定的納稅主體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的具體時間

一般的按次與按期徵收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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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納稅地點,是指繳納稅款的地方。

一般是爲納稅人的住所地,也有規定在營業發生地。

7、稅收優惠,是指稅法對某些特定的納稅人或徵稅對象給予免除部分或全部納稅義務的規定。

從目的上講有照顧性與鼓勵性兩種。

六、現在的稅收分類及稅種。

按現在大的分類,主要是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資源稅、行爲稅和其他:

1、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車輛購置稅等;

2、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

3、資源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等;

4、財產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等;

5、行爲稅:印花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6、其他稅:農林特產稅、耕地佔用稅、契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