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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落實企業成本政策的自查報告

梅隴區發改局

關於落實企業成本政策的自查報告

關於落實企業成本政策的自查報告

 

爲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我局深入貫徹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降低企業成本的總要求,落實區政府辦《關於印發落實降低企業成本政策責任清單(一)的通知》,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現將工作進展落實情況彙報如下:

一、降低企業資源要素成本方面

(一)確保國家電價政策貫徹執行,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一是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完善兩部制電價用戶基本電價執行方式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16)1583號)要求,從2016年6月起,放寬基本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限制,基本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從現行按年調整爲按季變更,電力用戶可提前15個工作日向電網企業申請變更下一季度的基本電價計費方式。 截止目前共爲企業節約用戶費用約80餘萬元;二是根據鄂價環資(2017)18號文要求降低高可靠性供電費用,降低後的高可靠性供電費用按原標準的50%收取。上述政策自2017年4月1日起執行,2017年合計減免費用248萬元;三是免收電力客戶負荷管理終端費用,保護定值計算費、帶電作業費、交接試驗費、覆電費、用電間隔費、臨時接電費用7項費用,企業電力成本得到有效控制,2017年梅隴區供電公司共接電160戶,合計減少費用約40餘萬元。

(二)嚴格落實國家政策,降低企業用氣成本。嚴格執行省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加強和改進城鎮燃氣配送環節價格監管,鼓勵天然氣大戶直供,降低企業用氣價格。依據《宜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降低宜昌城區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宜發改管〔2018〕31號),城區非居民用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已由現行的2.84元/立方米降爲2.82元/立方米;車用天然氣(CNG)最高銷售價格由現行3.48元/立方米降爲3.46元/立方米,車用天然氣(CNG)批發企業對零售企業的批發價相應降低0.02分/立方米。

二、降低涉企稅費水平方面

(一)認真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要求各單位嚴格執行政策。一是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委《關於取消停徵和免徵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稅[2014]101號),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我區保存人事關係及檔案費。

二是根據湖北省物價局《關於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取消部分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的通知》(鄂價費[2016]99號),從2016年11月1日起降低我區公安部門:1、補辦戶口簿,工本費減半收取。2、汽車、掛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摩托車反光號牌工本費由現行的每副100元、50元、40元、70元降爲50元、35元、35元、25元。機動車臨時行駛號牌由現行的每張5元降爲2元。3、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臨時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和駕駛證工本費由現行的每證15元、10元、10元和10元降爲2元、2元、4元和2元。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工本費、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工本費由現行的每證15元、10元降爲7.5元、5元。4、按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管理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費標準降爲零。5、機動車抵押登記費標準降爲零;人社部門人事仲裁費標準降爲零;水利部門:水土保持補償費中的對一般性生產建設項目、開採礦產資源等收費由現行的每平方米(立方米)2元降爲1.5元;交通部門:1、高速公路損失賠(補)償收費中的佔(利)用公路費和超限運輸補償費降爲零。2、高速公路聯網維管費收取標準由現行按各高速公路清分後實際通行費收入的3‰降爲2.5‰;並取消地籍檔案資料信息諮詢服務費、地震安全性評價服務費、房地產檔案服務費、城市建設工程竣工檔案保管服務費及礦產資源儲量報告評審服務費等5項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

三是財政部國家發展改委《關於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0號),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我區白蟻防治費及房屋轉讓手續費。四是省財政廳《關於停止徵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鄂財法發[2017]6號)文件要求,自2017年5月1日起,停止徵收我區綠化補償費、河道砂石資源費。

(二)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低企業成本,減輕企業負擔。根據《省物價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關於降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信息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鄂價工服[2017]61號)文件精神,我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信息服務收費標準已全部降低30%。

三、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

(一)嚴格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按照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和國務院相關文件要求,拓寬民間投資領域和範圍。凡是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未明確限制和禁止的,一律允許各類市場主體進入;凡是已向外資開放或承諾開放的領域,一律向民間資本開放;凡是影響民間資本公平進入和競爭的各種障礙,一律予以清除。引導和鼓勵民營資本、各類產業投資基金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基礎設施、民生工程、新型城鎮化等領域。按照“非禁即入”要求,確保各類營商主體公平競爭。

(二)優化投資建設管理流程。梅隴區緊緊圍繞轉變政府職能、提高審批效率,提升服務水平的目標,始終將簡化辦事環節、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成本作爲“放管服”改革的着力點,探索推進“四多合一”審批制度改革,全面再造項目審批流程,將串聯審批改爲並聯審批;充分發揮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作用,提升審批效率,強化協同監管。對所有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按項目立項、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實行“一口受理、並聯審批、限時辦結”,大幅縮減審批時間。修訂完善《關於印發梅隴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動重監管、輕服務向監管與服務並重轉變。目前,向鄉鎮下放行政審批權98項,向村(社區)下放服務事項69項,全面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

(三)規範中介服務收費行爲。2015年以來在環保、國土、安監、住建、房管、消防、教育、交通運輸、水利、質監、食品藥品監管、人防等行業開展了“紅頂中介”的專項整治。二是深入規範中介服務。全面清理並印發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對清單以外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得強制要求實施。組織召開了全區應用湖北省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平臺工作會,開展了專項安排部署和業務培訓。目前,各審批部門在平臺上完成了行政審批事項、中介服務事項、中介服務機構的錄入、事項與資質的關聯等工作,部分單位利用該平臺實施購買中介服務。

(四)強化信用體系建設。加大守信政策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誠信合作環境。各部門加大了對信貸政策的宣傳力度,使企業樹立依法經營、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的責任意識。目前在公共場合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銀行債務行爲。制定了信用獎勵制度,對信用良好的企業和個人進行獎勵。

(五)嚴格執行收費目錄清單制度。

一是嚴格清單管理。我局從2016年以來,對《梅隴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清單》和《梅隴區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目錄清單》進行了五次動態調整。《梅隴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清單》收費項目由99項減至46項,減少了53% ,《梅隴區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目錄清單》收費項目由21項減至12項,減少了42%。動態調整後的清單及時在中國梅隴網公務公開欄裏進行公示,並要求各收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涉企收費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收費”。通過清理,2016年來我區共取消或停徵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20項,降低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19項,共涉及15個單位。預計每年可爲企業和羣衆減輕負擔約1914.86萬元。

二是嚴格收費監管。認真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減免收費的優惠政策。要求各收費單位或部門實施收費前必須通過單位網站和在收費現場醒目位置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標準、收費依據,對於不公示、公示不規範的責令整改,對於既不公示,又違反收費政策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開展涉企收費檢查,切實規範收費行爲。

 

                     宜昌市梅隴區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