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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風險的自查報告多篇

財務風險的自查報告多篇

財務風險的自查報告篇1

一、工會財務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我市工會所轄13個區縣和3個開發區工會,財務工作自檢自查報告。近年來,各區、縣工會在加強財務管理工作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區、縣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區、縣工會財務預算管理粗放、預算約束不強、配套制度還不完善;鄉鎮、街道、社區及新建企業工會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等。這些問題與市場經濟形勢下工會工作的發展不相適應,其弊端日漸凸顯,亟待改善和加強。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個區、縣工會中,城三區及雁塔區工會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相對解決得較好,其他區、縣或只解決區、縣工會機關人員的工會經費或定額劃撥經費,與足額劃撥相差甚遠,臨潼區及3個開發區至今尚未解決。

(二)稅務代收的覆蓋面不夠廣

稅務代收工會經費後,各區、縣及開發區工會的建會率及工會經費收繳率與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經費收繳空白點。據調查顯示,碑林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4000多家,而繳經費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多家,而繳經費的單位只有600多家,也只達到30%。

(三)財務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經費支出隨意性較大

有的區、縣多年來沒有制訂相關的財務制度,有的區、縣財務制度制訂的不全面、財務報銷及審批制度不明確,尤其缺少預決算管理制度,直接導致了經費支出隨意性大。決算情況表明,有的區、縣工會行政費、工會業務費超支達200%,有的經費支出不足預算的5%。有的開發區工會會計、出納一人擔任,不符合會計覈算規定,財務管理基礎薄弱。

(四)財務審批報銷制度不夠規範

有的區、縣審批報銷程序中沒有會計人員審覈,經辦人直接讓領導簽字報銷,待會計人員作賬時發現問題,爲時已晚。還有一些財務人員審覈把關不嚴,存在白條報賬及無效票據報賬的現象。有的未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規定,支出時超限額使用現金,發放物品未附發放明細單。

(五)鄉鎮、街道工會財務工作薄弱

我市區、縣工會有181個鄉鎮、街道工會,單獨建立工會賬戶的單位很少,總體上不足10%,工會獨立管理經費的要求落實得不好。地稅代收後,工會組織迅猛發展,但也存在集中建會、突擊建會的情況。有的區、縣工會審批工會組織不規範,2-3人就成立單獨的工會委員會,有的將49個單位組成一個聯合會。

財務風險的自查報告篇2

xx根據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對會計基礎工作情況進行了認真的自查,現就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財務收支情況

在財務工作過程中,本單位嚴格按照《會計法》的規定,依法設置會計賬簿,並保證其真實完整,根據本單位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覈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法規,所發生的各項業務事項均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上統一登記、覈算,依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覈算,確保數據真實、有效。在安排支出時,分輕重緩急,保證常規和重點支出需要,既體現實際工作需要,又考慮財力可能,根據辦公室各項工作任務,在財力可能的情況下,有保有壓,確保重點,統籌安排,合理支出。

二、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

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在建立並實施內部監督和控制制度過程中,制定了《財產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的同時,相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嚴格遵守這些規章制度,有效地實施了內部監督和控制,保證了會計工作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單位財產的安全,加強了對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監督和管理,杜絕了各種漏洞的發生,達到了以下三點要求:

1、明確了記賬人員與審批人員、經辦人員的職責權限,使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以明確責任,防止舞弊,各項業務事項得以有序進行。

2、明確了財務收支審批程序和審批人的權限和責任,規範了各項資金的使用,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

3、明確經費支出的範圍和開支標準,採取各種有效措施控制經費開支,杜絕了浪費現象的發生。

三、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情況

爲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資產購置時,嚴格按照政府採購程序進行採購,並根據有關規定,建立了賬簿、款項和實物核查制度,通過建立健全制度,會計人員對各項財物、款項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及時進行記錄、計算、反映、覈對等。一方面做到賬簿上所反映的有關財物、款項的結存數同實存數一致;另一方面通過賬簿記錄和記賬憑證,原始憑證的核對,保證賬賬相符。無固定資產不入賬,公物私用及其他違規問題。

四、存在問題

通過自查,我委在財務管理和財務工作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足,在實施內部監督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時,還未能完全達到《會計法》所規定的要求,預算管理制度、財務分析制度、稽覈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後要進一步完善這方面的制度,實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將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財務風險的自查報告篇3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關於開展規範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專項活動的通知》(閩證監公司字 [20xx]19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爲貫徹《通知》的相關精神,切實有效地開展財務會計基礎工作,不斷完善並有效執行梅花傘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財務信息披露質量,提高財務會計人員的整體素質,進一步提升公司規範運作水平,20xx年3月28

日,公司制訂了《關於開展規範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專項活動的工作方案》 (以下簡稱“《工作方案》”),併成立專項活動領導小組。根據上述文件規定和工作方案的安排,本次專項活動時間爲20xx年4月至11月,分爲三個階段,4月至6月爲公司自查自糾階段、7月至9月爲實施專項檢查階段、10月至11月爲彙總分析和督導提高階段。

截至本自查報告日,公司完成了自查自糾的階段性工作,形成了《梅花傘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開展規範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專項活動自查報告》(以下簡稱“《自查報告》”),並經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和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將本次專項活動的組織開展情況、自查內容和發現問題以及擬訂的整改措施(包括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等報告如下:

一、專項活動組織與開展情況

(一)根據《工作方案》,公司對本次專項活動作出如下組織部署:

1、公司總經理組織召開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動員會並作出具

體部署,要求工作小組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活動,切實查找存在問題與不足,制訂整改措施並逐項落實到位,使公司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得到進一步提高。

2、公司財務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福建監管局《通知》、《福建轄區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調查問卷》和公司現有的各種財務制度與文件。

3、公司財務負責人佈置專項活動工作安排,就自查階段的分工、要求與時間安排等作出部署,要求相關人員按規定時間認真完成自查內容,形成工作底稿和初步自查情況提交財務負責人審覈。

4、公司審計部按照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訂審計計劃並及時開展審計。

(二)根據《工作方案》,本次專項活動開展情況如下:

1、公司財務人員根據《調查問卷》分類整理、彙總自查內容,開展規範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專項活動自查報告,逐條檢查,詳細說明情況,並形成自查工作底稿。

2、財務部經理對財務人員的自查工作底稿與自查結果詳細複覈,對自查發現存在的問題進行重點核查,並提出相應的自查覈查結果,提交財務負責人審覈。

3、財務負責人對財務部經理的自查結果進行了審覈,對自查底稿的內容完善提出指導意見,要求財務部按時提交專項活動自查報告。

4、按《工作方案》要求,財務部將自查底稿與自查報告提交公司審計部。

5、審計部按照制定的審計計劃,依據福建監管局相關文件要求對自查報告內容逐項稽覈,審查自查底稿並就與財務控制相關內容進行審覈,同時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專項活動開展

情況,聽取審計委員會對自查工作的指導。

6、財務負責人就自查階段工作開展情況、自查內容、發現問題或存在的不足、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責任人等情況向總經理作出全面彙報。審計部就專項活動的稽覈結果與建議形成內部審計報告提交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議,並向總經理作出通報。

7、根據自查情況與內部審計情況,形成了專項活動的自查報告提交董事會審議。

二、自查工作的內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公司逐項對照《調查問卷》進行了認真、全面的自查。公司在財務管理組織架構和人員配置、會計覈算基礎工作規範性、資金管理和控制、財務管理和會計覈算制度建設和執行、財務信息系統使用和控制、母公司對子公司財務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的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較爲規範,同時按相關文件的要求也存在一定不足之處需進一步加以完善,公司爲此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責任人,認真加以落實。

三、自查結果及整改措施

(一)財務人員和機構設置基本情況

1、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設置會計機構及財務人員。

2、公司按照國家《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財務會計管理

制度》的規定,選聘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在財務管理方面具有良好的管理經驗,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

3、公司對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有明確的崗位職責和考覈制度。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爲公司經營班子成員。

4、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人事關係均在本公司,未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單位領取薪酬。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系董事長之妻弟,會計機構負責人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 親屬關係,未在其他單位(上市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參股公司以外的主體)兼職。

5、公司依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設置會計工作崗位,配備會計人員。崗位職責和考覈制度明確,崗位設置符合內部牽制要求。現有財務會計人員均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具備會計從業資格。

6、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依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對會計人員的離職交接做了規定,會計人員離職交接嚴格按制度中的規定辦理。

7、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嚴格實行定期輪換,會計人員任用實際採取了迴避,但尚未形成書面制度。

整改措施:修訂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對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實行定期輪換及會計人員任用迴避原則作出明確規定。

整改期限:20xx年9月30日前

整改責任人:財務總監、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

8、公司重視會計人員的專業培訓,鼓勵會計人員自行參加各類會計職稱及執業資格考試,《財務會計管理制度》中明確要求公司財會工作人員須參加繼續教育培訓。

9、公司財務人員的聘任都是通過參加人才招聘會或是通過網絡人才招聘試用合格後錄用。

(二)會計覈算基礎工作的規範性

1、公司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記賬憑證後都附有合法的原始單據。

2、記賬憑證的編制:在憑證的編號上,採用按照發生經濟業務的先後順序編號,對一筆經濟業務涉及兩張以上記賬憑證時,採取分數編號;“摘要”填寫 對所記錄的經濟業務的簡要說明;將經濟業務中所涉及的全部會計科目,按照先借後貸的順序記入“會計科目”欄中的“一級科目”和“二級及明細科目”,並按應借、應貸方向分別記入“借方金額”或“貸方金額”欄;憑證分別由有關人員簽章,明確經濟責任。

3、憑證的審覈、傳遞程序和保管:爲了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在記賬前由財務經理對記賬憑證進行嚴格審覈,主要審覈記賬憑證是否有原始憑證爲依據,所附原始憑證的內容與記賬憑證的內容是否一致,審覈其項目是否填寫齊全;審覈科目是否正確;憑證金額是否正確。

4、憑證的傳遞程序:由經辦人據實完整的填寫付款報銷單,並附完整有效的原始單據,交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對於填制的記賬憑證經由財務經理審覈簽章後方可記帳。

5、公司使用erp管理系統,公司憑證每月打印並裝訂成冊,總賬、明細賬按年打印並訂裝。

6、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中規定:“會計檔案調閱必須經財務負責人審批,填寫“會計檔案查閱登記表”方可查閱會計檔案,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收

回。在經得財務負責人同意後才能複印。”在自查中發現未按相應規定辦理。 整改措施:擬建立會計檔案調閱審批登記手續,《會計檔案查閱登記表》必須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人、調用原因、調用檔案明細、歸還期限、會計檔案管理人、財務負責人。會計檔案查閱和複印時申請人應填制申請單,履行財務負責人簽字手續。

整改期限:20xx年6月30日前

整改責任人:財務總監

(三)資金管理和控制情況

1、公司制定了資金管理的相關制度,貨幣資金日常管理由財務部負責,財務總監負責公司資金的統籌、融資及貨款支付的審批。對外投資、對外擔保、技改基建、風險投資等審批權限分別集中於股東大會及董事會。

2、資金管理嚴格按照制度執行,審批人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審批,不超越權限審批。

3、公司資金管理業務的負責人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構成親屬關係;出納人員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構成親屬關係,與上市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不構成親屬關係。

4、公司按照《支付結算辦法》和《銀行賬戶管理辦法》開設和管理銀行賬戶,不存在以個人名義開設賬戶,財務由專人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公司開通了網上銀行支付功能,支付、審覈權限符合《支付結算辦法》、《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和內部控制要求。資金的支付審批、複覈與執行崗位分離;資金的保管、記錄與盤點清查崗位分離;出納人員未兼任稽覈、會計檔案保管、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5、收付原始單據由出納人員加蓋現金付訖或轉賬付訖字樣。銀行收支憑證由專門會計人員進行賬務處理,出納人員均有核對收付款憑證。

6、公司禁止開據加蓋銀行預留印鑑的空白票據。

7、公司財務印鑑有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發票專用章分人管理,不存在印鑑保管風險。

8、公司日常票據主要有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設置票據登記簿管理。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存根簽名,但支票未設置登記簿,未對支票購買、註銷進行記錄。

整改措施:建立支票登記簿,對支票購買、註銷等進行記錄,作廢憑證要求歸檔管理。

整改期限:20xx年6月30日前

整改責任人:財務總監

(四)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

1、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基礎工作規範》、

?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等相關規定製訂財務管理制度。公司財務制度能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利益,保證公司的資產安全。

2、公司財務制度執行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制定及修改,由總經理複覈,董事會。

財務風險的自查報告篇4

爲了進一步規範財務行爲,強化學校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提高經費資金使用效益,深入貫徹落實好《預算法》、《會計法》、《政府採購法》、《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中國小校財務制度》和陝西省財政廳、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經費管理的意見》精神,促進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依據眉縣教育體育局《關於開展全縣中國小財務管理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教委工作安排,現對我校財務管理工作自查情況總結如下:

一、自查時間:

5月11日——5月19日

二、自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組員:xxx xxx xxx xxx xxx xxx

三、自查內容

(一)制度建設情況

財務管理制度、預算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經費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制度、財產登記領用制度、財會人員崗位職責、工會經費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健全。

(二)財務管理情況

1、收入管理情況

能嚴格遵守國家收費的有關規定,所有收費項目和標準都經物價部門批准,無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或提高收費標準等行爲。所有預算外收入全額納入財政專戶,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2、支出管理情況

能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範圍及標準,無虛列虛報或以白條作爲報銷憑證現象;按規定應當納入政府採購的項目能實行政府採購;能定期公佈學校收支及管理情況;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大額資金使用經領導集體討論並有會議記錄記載;學校財務管理的審批人員、報帳人員、經辦人員、財產保管人員的職責明確,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無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設立賬外賬、坐收坐支等現象;所有支出發票均有經辦人簽名及用途,對購置的財產有入庫登記;無大額現金支付現象;津補貼發放符合規定,績效工資實施後各學校無違規亂髮錢、物。

3、資產管理情況

學校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售、出讓、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均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均按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有關規定辦理,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審批;建立了學校資產臺賬和財產領用臺賬;能定期組織資產清查,做到賬賬相符、帳卡相符、賬實相符;對新購、新建的資產能及時進入固定資產覈算。

(三)存在不足

由於撤點並校,財產有待於進一步清理。

雖然我們都能按照上級要求去做,但是由於我們工作能力有限,對上級精神領會不透,也可能在工作中有一些失誤的地方,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會進一步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全面分析和總結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並認真做好整改,進一步規範財務管理,完善財務工作。

財務風險的自查報告篇5

我校一貫重視財務管理,專門制定了《三本學校財務管理制度》。按照教育局的要求,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在財務結算中心的指導和監督下工作。自檢報告如下:

一、收入管理:

學校所有預算外收入均可進入財政專戶,嚴格執行收支兩條每學期按照教育局批准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各種費用。不得擅自設置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或者提高收費標準。各類收費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不存在亂收費現象。

二、支出管理:

學校所有支出均按實際發生額收取,不存在虛報、白條抵庫等現象。學校購買的教學設備、辦公用品和圖書資料由政府購買,學校的財務支出由校長嚴格執行一支鋼筆。2019元以上的支出由校務會議討論決定,學校財務監督小組審議後執行。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制度,公示重大事項,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簿記人員與審批人員、出納人員、經辦人員、財產保管人員分離,各司其職,職責明確。小金庫、公款、表外賬戶等現象。

三、資產管理:

學校資產的出租、出借、出售、轉讓、捐贈、報廢和掛失,由校管委集體決定,並按國有資產處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報批。學校建立了健全的資產購置、驗收、保管、使用、移交和維護的內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學校財產賬戶,組織了年度資產清查,確保賬戶平等、一致、一致。學校國有資產經校務會集體決定,報上級審批後出租、出借。不存在利用學校資產抵押擔保、用貨幣資金投資企業、購買股票基金、公司債券等風險投資活動。

四、會計隊伍建設:

在我校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能夠正確行使會計監督職權,拒絕處理違反法律法規的會計事項,並提醒、督促相關人員予以糾正,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學校大力支持會計師年度會計繼續教育和相關法律知識培訓,提高專業素質。

財務風險的自查報告篇6

根據《xx市審計局關於開展年度財政財務收支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結合自身實際情景,對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景進行了認真的自查,現就自查情景報告如下:

一、健全組織,強化領導

爲確保此次自查工作順利進行,我局成立了以紀檢書記爲組長的自查自糾清查小組,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嚴格清查,不走過場

成立清查小組後,局領導要求認真學習文件精神,對照自查資料進行自查。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認真自查,及時自糾

按照《xx市審計局開展年度財政財務收支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對本單位執行財經紀律及有關政策的情景以及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景進行了自查。

1、我局所有財政資金均按預算用途使用,支出真實合規。

2、嚴格專項資金管理,做到專款專用,無截留、擠佔和挪用的行爲。其中某些工作性的專項資金接待支出略微偏高。

3、非稅收入徵收合法合規,無亂收費、亂罰款和截留非稅收入的行爲。

4、認真執行收支兩條線的政策,無以支抵收和坐收坐支的現象。

5、認真執行規範津補貼政策,無在政策規定之外發放獎金、補貼的行爲。

6、國有資產帳實相符,覈算規範,無違規處置國有資產、截留處置收入的行爲。

7、我局單位資金全部集中統一管理和核算,無“賬外賬”和“小金庫”。

8、我局根據本單位實際,建立並實施內部監督和控制制度,相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嚴格遵守規章制度,有效地實施了內部監督和控制。

經過自查,我局在某些工作性的專項資金招待費略微偏高。清查小組提出在以後的接待工作中必須要厲行節儉,嚴格控制接待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