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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旱救災資金及物資管理自檢自查報告彙報

第一篇:抗旱救災資金及物資管理自檢自查報告彙報

抗旱救災資金及物資管理自檢自查報告彙報

自去年10月份以來,我區同全省同步遭受了百年一遇特大旱災,全區7.2萬人受到旱災影響,因旱造成2.89萬人、3.68萬頭大牲畜飲水困難。小春作物受災面積10.5萬畝,成災面積6.3萬畝,絕收2.1萬畝。大春作物受災面積4.65萬畝,成災面積2.85萬畝。在此危急時刻,省委、省政府、市委、政府及各級各部門高度重視、大力關心,在我區抗旱救災資金、物資等方面給予了極大的支持和幫助。爲用好用活抗旱救災資金,最大限度降低農業損失,保障人民羣衆飲水安全,我局嚴格加強抗旱資金和物資的日常監督管理及使用,及時把資金物資用於抗旱救災工作的重點區域、重點村社和關鍵環節,充分發揮抗旱救災資金和物資的使用效益,推進了全區抗旱救災工作的有序開展。

一、抗旱救災採取措施

全省抗旱救災動員會議後,我局及時成立抗旱救災領導小組,召開緊急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抗旱救災工作,要求全局幹部職工積極投入到抗旱救災工作中,切實把羣衆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併成立了以局領導爲組長、責任心強、業務精的專業技術員組成的三個抗旱指導組,全力以赴投入到受災較爲嚴重的一線指導抗旱救災技術服務工作,幫助災區羣衆解決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措施爲:

一是出現人畜飲水嚴重困難的村社,千方百計確保人畜飲水,有抗旱應急補充水源的,採取補助引水管、抽水機,修建引水渠道、水池等,沒有水源的組織補助油費請拖拉機等運水車輛送水。

二是全面啓動全區所有抽水機臺站,對不能正常使用的抽水站進行搶修,力爭短期內修復投入抗旱救災中,減少旱災損失。

三是組織、籌措、爭取各種抗旱物資和抗旱器具進行抗旱,特別是組織拖拉機、農用車運水抗旱救災隊進行保苗救災工作。

四是組織人力搞好用水管理工作,實行水資源的統一調度,避免發生用水浪費等現象。

五是發動羣衆、組織人力搞好河道、灌渠的清淤、疏浚工作,使水能順利的供到旱情嚴重的區域。

六是積極協調做好跨區域調水工作,保證抗旱供水水源。

七是積極做好羣衆思想工作,有條不紊地抗旱救災,杜絕發生因爭水、搶水而引起的羣體事件和破壞水利設施等惡性事件。

通過採取抗旱救災措施,抗旱救災資金的投入,充分發揮了救災資金和物資的使用效益,推進了全區抗旱救災工作的有序開展,做到了沒有發生一個人喝不到水現象,確保了大春滿栽滿插,爲小春損失大春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使旱災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

二、抗旱救災資金投入情況

面對百年不遇的旱情,我局積極爭取抗旱資金,爲抗旱救災工作有序推進提供了資金保障。截止5月31日,共收到中央、省、市、區各及抗旱救災資金448.13164萬元。其中,中央資金240萬元,省級抗旱資金87萬元,市級30萬元,區級40萬元及共產黨員黨員愛心捐款51.13164萬元。截止6月8日,我局已安排抗旱救災資金399.019萬元,已撥付到鄉(辦事處)及購買管材等抗旱救災資金支出235.8798萬元。其中:黨員特別捐獻愛心水窖款按照每口xx元的標準已發撥付至全區4個鄉,共計255口51萬元,目前,工程已開工建設。現全區水利抗旱救災資金已安排,但由於工程正實施或下一步計劃實施而未撥付使用資金有163.1392萬元,還未安排49.11264萬元資金將計劃上報區人民政府後儘快實施。

在抗旱物資方面收到一輛價值19.8萬元的抗旱用供水車,三臺潛水泵,三卷膠帶及300個抗旱用水桶。其中潛水泵及膠帶已發給七河鄉及金安鄉;抗旱救災水桶已發給大東鄉200個,七河鄉共和村委會50個。

三、資金管理主要做法

1、統籌資金安排,突出保障重點

爲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切實把有限的抗旱資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我局在抗旱資金和物資的分配上,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杜絕平均分配,以充分調動全區幹部羣衆抗旱救災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一是突出重點區域。抗旱救災資金重點向受災嚴重的大東、金安、金江等鄉傾斜。二是突出重點村社。對貧困村、水資源短缺和缺水嚴重村社重點扶助對象,能引則引、能提則提、能送則送。三是突出重點產業。把抗旱資金重點用於烤煙和春耕備耕上,確保大春滿栽滿插,降低農業損失。四是突出關鍵環節。由鄉政府組織運水車隊通過補貼供水車隊爲羣衆送水或集中統一供水等方式降低運水、購水成本。

2、加強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

爲確保抗旱資金用在刀刃上,發揮最大最強作用,我局着力採取措施,嚴格資金的管理使用。一是實行抗旱救災資金專戶儲存,嚴格審批程序,嚴防擠佔、挪用和貪污;二是定期將抗旱救災資金的安排和撥付的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羣衆和輿論的監督;三是充分發揮救災資金的“及時雨”作用,以最快的速度安排下撥到災區,解決受災羣衆生產生活急需,絕不允許拖延和滯留;四是在抗旱救災資金的使用上,重點向重旱區傾斜。五是對抗旱資金使用情況跟蹤檢查,確保抗旱資金髮揮效益。

四、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雖然通過抗旱救災資金的投入,使我區的旱災損失得到了有效控制,在資金管理上也取得了一些經驗,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

一是前期抗旱中由於時間緊,抗旱資金只能應急安排給鄉(街道辦)針對出現的旱情,補助解決抽水機及電費、送水車油費、飲水管材、維修抗旱設施等應急工程,解決羣衆飲水、農田灌溉問題,由於補助面比較分散,單個項目補助資金少,使項目散、規模小,難以實行區級報賬制。

二是由於抗旱資金到位較遲,大部分資金5月底纔到位,部分抗旱應急工程由於資金墊付困難,加之灌渠無法斷水、施工用水緊缺等原因無法及時開工建設。

三是部分項目實施單位在觀念上相對落後,在項目的管理上比較粗放,加之多數工程由羣衆自行組織或投工投勞完成,工程質量保證了,但外觀較爲粗糙。

五、下步工作重點

目前,雖然大春栽種已基本結束,降雨次數也逐步增多,但雨季未到來,抗旱救災任務仍然艱鉅,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將總結上一階段抗旱救災中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以點帶面的原則,根據旱情實際情況,進一步調整完善方案,統一部署,全面主動落實有效措施,合理分配項目和資金,重點實施一批蓄水、抽水、飲水工程,切實解決羣衆急需解決的實際問題,不斷提高我區抗擊旱災能力。在下一抗旱救災資金管理和使用方面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要繼續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力度。在下一步項目實施中,爲確保工程質量,實行工程質量終身制,明確指定項目技術負責人,嚴格按規範、設計圖紙的技術要求施工,並接受當地羣衆的監督。工程完工後,對各項工程認真結算的同時,我局將組織鄉(街道辦)、村委會、村民小組等相關單位從工程的數量、質量、資金安全、羣衆滿意程度、工程效益等五個方面進行驗收,高標準、嚴要求完成好工程建設任務。

二要繼續加大對抗旱救災資金的監管力度。我局將按照“專人管理、專帳覈算、專款專用”的原則,切實加大對抗旱資金的監管力度,對下一步抗旱救災資金投資項目實行區級報帳制,規範報帳程序,完善報帳資料,要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主動接受羣衆和社會輿論監督,確保資金在陽光下運作。同時接受各級財政、審計、紀檢監察部門對救災資金的審計和監督,杜絕出現貪污、截留、挪用違規列支抗旱救災資金、資金管理不力等違規違紀行爲。

三要繼續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抗旱救災資金管理使用及發揮效益情況,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讓人民羣衆充分享有知情權。同時充分發動和依靠羣衆,投入到抗旱救災水利項目建設中,爲農業增效打好基礎。

四是繼續密切監測旱情動態,加強信息統計上報,積極協調和爭取上級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支持幫助。

五要繼續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由於我區水工程建設年久、老化失修,蓄水工程很少,渠道滲漏嚴重,渠系水利用率低,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很弱,投入不足仍然是制約我區水利事業發展的重要因素;在今年旱災中暴露無遺。因此下一步我局將積極向上級部門爭取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力爭對乾枯、病險水庫及壩塘進行加固修復,確保塘壩安全汛期,增加蓄水量,提高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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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水務局抗旱救災資金及物資管理自檢自查報告

自去年10月份以來,我區同全省同步遭受了百年一遇特大旱災,全區7.2萬人受到旱災影響,因旱造成2.89萬人、3.68萬頭大牲畜飲水困難。小春作物受災面積10.5萬畝,成災面積6.3萬畝,絕收2.1萬畝。大春作物受災面積4.65萬畝,成災面積2.85萬畝。在此危急時刻,省委、省政府、市委、政府及各級各部門高度重視、大力關心,

在我區抗旱救災資金、物資等方面給予了極大的支持和幫助。爲用好用活抗旱救災資金,最大限度降低農業損失,保障人民羣衆飲水安全,我局嚴格加強抗旱資金和物資的日常監督管理及使用,及時把資金物資用於抗旱救災工作的重點區域、重點村社和關鍵環節,充分發揮抗旱救災資金和物資的使用效益,推進了全區抗旱救災工作的有序開展。

一、抗旱救災採取措施

全省抗旱救災動員會議後,我局及時成立抗旱救災領導小組,召開緊急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抗旱救災工作,要求全局幹部職工積極投入到抗旱救災工作中,切實把羣衆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併成立了以局領導爲組長、責任心強、業務精的專業技術員組成的三個抗旱指導組,全力以赴投入到受災較爲嚴重的一線指導抗旱救災技術服務工作,幫助災區羣衆解決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措施爲:

一是出現人畜飲水嚴重困難的村社,千方百計確保人畜飲水,有抗旱應急補充水源的,採取補助引水管、抽水機,修建引水渠道、水池等,沒有水源的組織補助油費請拖拉機等運水車輛送水。

二是全面啓動全區所有抽水機臺站,對不能正常使用的抽水站進行搶修,力爭短期內修復投入抗旱救災中,減少旱災損失。

三是組織、籌措、爭取各種抗旱物資和抗旱器具進行抗旱,特別是組織拖拉機、農用車運水抗旱救災隊進行保苗救災工作。

四是組織人力搞好用水管理工作,實行水資源的統一調度,避免發生用水浪費等現象。

五是發動羣衆、組織人力搞好河道、灌渠的清淤、疏浚工作,使水能順利的供到旱情嚴重的區域。

六是積極協調做好跨區域調水工作,保證抗旱供水水源。

七是積極做好羣衆思想工作,有條不紊地抗旱救災,杜絕發生因爭水、搶水而引起的羣體事件和破壞水利設施等惡性事件。

通過採取抗旱救災措施,抗旱救災資金的投入,充分發揮了救災資金和物資的使用效益,推進了全區抗旱救災工作的有序開展,做到了沒有發生一個人喝不到水現象,確保了大春滿栽滿插,爲小春損失大春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使旱災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

二、抗旱救災資金投入情況

面對百年不遇的旱情,我局積極爭取抗旱資金,爲抗旱救災工作有序推進提供了資金保障。截止5月31日,共收到中央、省、市、區各及抗旱救災資金448.13164萬元。其中,中央資金240萬元,省級抗旱資金87萬元,市級30萬元,區級40萬元及共產黨員黨員愛心捐款51.13164萬元。截止6月8日,我局已安排抗旱救災資金399.019萬元,已撥付到鄉(辦事處)及購買管材等抗旱救災資金支出235.8798萬元。其中:黨員特別捐獻愛心水窖款按照每口元的標準已發撥付至全區4個鄉,共計255口51萬元,目前,工程已開工建設。現全區水利抗旱救災資金已安排,但由於工程正實施或下一步計劃實施而未撥付使用資金有163.1392萬元,還未安排49.11264萬元資金將計劃上報區人民政府後儘快實施。

在抗旱物資方面收到一輛價值19.8萬元的抗旱用供水車,三臺潛水泵,三卷膠帶及300個抗旱用水桶。其中潛水泵及膠帶已發給七河鄉及金安鄉;抗旱救災水桶已發給大東鄉200個,七河鄉共和村委會50個。

三、資金管理主要做法

1、統籌資金安排,突出保障重點

爲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切實把有限的抗旱資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我局在抗旱資金和物資的分配上,堅持“突(內容來源好 範文網:)出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杜絕平均分配,以充分調動全區幹部羣衆抗旱救災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一是突出重點區域。抗旱救災資金重點向受災嚴重的大東、金安、金江等鄉傾斜。二是突出重點村社。對貧困村、水資源短缺和缺水嚴重村社重點扶助對象,能引則引、能提則提、能送則送。三是突出重點產業。把抗旱資金重點用於烤煙和春耕備耕上,確保大春滿栽滿插,降低農業損失。四是突出關鍵環節。由鄉政府組織運水車隊通過補貼供水車隊爲羣衆送水或集中統一供水等方式降低運水、購水成本。

2、加強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

爲確保抗旱資金用在刀刃上,發揮最大最強作用,我局着力採取措施,嚴格資金的管理使用。一是實行抗旱救災資金專戶儲存,嚴格審批程序,嚴防擠佔、挪用和貪污;二是定期將抗旱救災資金的安排和撥付的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羣衆和輿論的監督;三是充分發揮救災資金的“及時雨”作用,以最快的速度安排下撥到災區,解決受災羣衆生產生活急需,絕不允許拖延和滯留;四是在抗旱救災資金的使用上,重點向重旱區傾斜。五是對抗旱資金使用情況跟蹤檢

查,確保抗旱資金髮揮效益。

四、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雖然通過抗旱救災資金的投入,使我區的旱災損失得到了有效控制,在資金管理上也取得了一些經驗,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

一是前期抗旱中由於時間緊,抗旱資金只能應急安排給鄉(街道辦)針對出現的旱情,補助解決抽水機及電費、送水車油費、飲水管材、維修抗旱設施等應急工程,解決

羣衆飲水、農田灌溉問題,由於補助面比較分散,單個項目補助資金少,使項目散、規模小,難以實行區級報賬制。

二是由於抗旱資金到位較遲,大部分資金5月底纔到位,部分抗旱應急工程由於資金墊付困難,加之灌渠無法斷水、施工用水緊缺等原因無法及時開工建設。

三是部分項目實施單位在觀念上相對落後,在項目的管理上比較粗放,加之多數工程由羣衆自行組織或投工投勞完成,工程質量保證了,但外觀較爲粗糙。

五、下步工作重點

目前,雖然大春栽種已基本結束,降雨次數也逐步增多,但雨季未到來,抗旱救災任務仍然艱鉅,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將總結上一階段抗旱救災中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以點帶面的原則,根據旱情實際情況,進一步調整完善方案,統一部署,全面主動落實有效措施,合理分配項目和資金,重點實施一批蓄水、抽水、飲水工程,切實解決羣衆急需解決的實際問題,不斷提高我區抗擊旱災能力。在下一抗旱救災資金管理和使用方面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要繼續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力度。在下一步項目實施中,爲確保工程質量,實行工程質量終身制,明確指定項目技術負責人,嚴格按規範、設計圖紙的技術要求施工,並接受當地羣衆的監督。工程完工後,對各項工程認真結算的同時,我局將組織鄉(街道辦)、村委會、村民小組等相關單位從工程的數量、質量、資金安全、羣衆滿意程度、工程效益等五個方面進行驗收,高標準、嚴要求完成好工程建設任務。

二要繼續加大對抗旱救災資金的監管力度。我局將按照“專人管理、專帳覈算、專款專用”的原則,切實加大對抗旱資金的監管力度,對下一步抗旱救災資金投資項目實行區級報帳制,規範報帳程序,完善報帳資料,要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主動接受羣衆和社會輿論監督,確保資金在陽光下運作。同時接受各級財政、審計、紀檢監察部門對救災資金的審計和監督,杜絕出現貪污、截留、挪用違規列支抗旱救災資金、資金管理不力等違規違紀行爲。

三要繼續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抗旱救災資金管理使用及發揮效益情況,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讓人民羣衆充分享有知情權。同時充分發動和依靠羣衆,投入到抗旱救災水利項目建設中,爲農業增效打好基礎。

四是繼續密切監測旱情動態,加強信息統計上報,積極協調和爭取上級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支持幫助。

五要繼續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由於我區水工程建設年久、老化失修,蓄水工程很少,渠道滲漏嚴重,渠系水利用率低,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很弱,投入不足仍然是制約我區水利事業發展的重要因素;在今年旱災中暴露無遺。因此下一步我局將積極向上級部門爭取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力爭對乾枯、病險水庫及壩塘進行加固修復,確保塘壩安全汛期,增加蓄水量,提高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

第三篇:民政局抗旱救災款物使用管理情況自檢自查彙報

根據省政府糾風辦等6部門《關於加強抗旱救災資金物資監管的通知》(雲政糾辦﹝2014﹞6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迎接省抗旱救災款物管理使用專項檢查有關工作的通知》(臨市機發1477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我局開展抗旱救災款物自檢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抗旱救災款的接收情況

1.2014年

接收上級下達民政抗旱救災款536萬元。其中:財政安排資金227萬元,社會捐款資金229萬元(含省、市慈善會和香港捐款),黨員特別捐獻80萬元。

2.2014年縣級接收抗旱捐款74.06076萬元。其中:社會捐款37.28716萬元,黨員特別捐獻36.7736萬元。

(二)抗旱救災款物的使用、發放情況

2014年已支出抗旱救災資金524.466萬元。其中:

1.用於災民生活口糧救濟支出172.8萬元(採購大米53.1萬公斤),救濟災民困難羣衆4365戶19596人。

2.用於飲水應急救助45萬元,解決飲水困難人口1445戶6500人。

3.用於劃撥給縣水利局架設飲水管和愛心水窖建設79萬元。

4.下撥七鄉鎮農作物抗旱保苗資金23萬元。

5.用於城鄉低保和五保戶51939人旱災救助2個月158.616萬元。

6.用於關愛五保資金髮放31.05萬元,救濟621戶703人。

7.用於解決鳳尾鎮95戶民房受風災急需修復與重建3萬元。

8.撥上級意向捐款12萬元,其中勐堆鄉蚌孔村4萬元、南傘鎮甘塘村4萬元、南傘鎮紅巖村刺樹丫口組4萬元,正在撥付。

(三)款物管理情況

這些救災款物的發放,各鄉鎮普遍能夠做到有申請,有村委會意見,有鄉鎮審批意見,領取款物時有發放名冊,有本人簽字;部分鄉鎮的民政助理員和村組幹部不僅能做到底子清、情況明,而且對一些有特殊困難的救濟對象做到親自將款物送上門;對救災款物的發放管理制定出臺了具體的《救災款物發放管理登記制度》。調查結果表明,救災款物的使用、發放符合“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在具體使用救災款物時,能夠按要求規範使用,救災款物救助範圍和對象符合有關規定,而且制定了較爲科學合理的救災救濟款物分配方案,發放救災款物的過程符合規定程序,救助對象準確、重點突出,未發現擠佔、私分、冒領等問題,有效保障了災民和特困羣衆的基本生活權益。

縣級財政對上級下達的指標款,均能及時、足額撥付併發放到災區和災民手中;在資金的運作管理過程中,領導重視,責任明確,工作到位,撥付、接收手續健全,帳目清楚。

(四)救災款物公開發放與監督情況

通過隨機抽查和走訪,發現資金的發放管理基礎工作紮實,救助對象的受災情況、家庭困難程度符合救助條件;各鄉鎮開展救助工作均能夠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基本做到了發放對象公開、發放金額和物資數量公開,並及時向社會張榜公佈,接受羣衆監督。同時,救助對象都能如數領取或受到相應的救災救濟款物資助。

二、存在問題

(一)部分鄉鎮救助對象住所偏僻,交通不便,鄉級民政辦在撥付款物時存在着發放困難和不夠及時的問題。

(二)在救災救濟款物的發放環節上,存在手續不夠完備的現象。發放花名冊上一人代多人簽字的問題突出,雖然經覈實未發現冒領問題,但隨着時間的推移,勢必帶來“說不清”的嫌疑。

(三)大多數鄉鎮未按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救災管理體制要求,配套相應的救災經費。

(四)救災款物的管理欠規範。部分鄉鎮不注重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原始憑證、發放名冊等資料不全,沒有形成完備檔案進行系統化管理。救災款物的發放張榜公佈制度堅持不夠好,有一定的隨意性。

(五)民政工作人員素質有待提高。個別鄉鎮由於具體從事救災救濟工作的人員變動頻繁,新接手人員業務一時不能全面熟練,對救災款和捐贈物資的管理缺乏工作經驗,不注重對工作資料的整理和彙總,致使有關資料零亂缺失。

(六)鄉鎮民政助理員兼職較多。工作中顧此失彼、超負荷運轉的問題較爲突出,導致在救災救濟款物的管理使用中,形成該記的帳沒有及時記、該對的帳沒有及時對、填報報表不夠完善等問題。

第四篇:抗旱救災自檢自查工作彙報

一、抗旱救災物資儲備供應是供銷社義不容辭的工作,接此通知後,聯社領導非常重視,組織了聯社機關股室人員,進行了調查摸底,要求各企業要按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積極配合各鄉鎮做好當前抗旱救災工作,併成立了抗旱救災領導小組,各企業主要領導爲第一責任人,確保抗旱救災物資調應及供應工作。

二、3月1日,聯社機關認真組織學習了永政辦電(xx)4號文《關於進一步加強抗旱救災相關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並將緊急通知複印下發到各企業認真組織學習,同時要求配合各鄉鎮做好抗旱救災的相關工作。按照各股室的掛勾點到企業進行指導、協助抓好抗旱工作。

三、農資儲備情況公務員之家

①農業生產資料:到目前爲止,農資調應儲備各種化肥5350噸,其中:農資公司1600噸、期納供銷有限責任公司200噸、興農供銷有限責任公司3000噸、金官供銷有限責任公司400噸、順州供銷有限責任公司150噸。目前已銷售876噸,按年初計劃還需()儲備1xx多噸,爲保證今年大春生產的用肥需求,保障按時供應,不誤農時,我社農資部門正克服各種困難,多方籌措資金,積極儲備各種化肥。

②農用塑料薄膜:1--3月購進25噸,銷售8噸,庫存17噸。

③農藥:1--3月購進30噸,零售10噸,庫存20噸。xx年計劃100噸,還需購進70噸。

四、積極響應縣委、政府的號召,向災區捐款兩次,第一次單位捐款500元,個人捐款1000元;第二次聯社機關共產黨員捐款2200元,兩次共捐款3700元。併購買了5只(100公斤)塑料桶,作爲抗旱備用。

五、我社農資企業在改制後還存在許多遺留問題,化肥儲備和供應工作困難較大,爲保證今年大春生產的用肥需求,保障按照供應,不誤農時,各企業正克服各種困難,多方籌措資金,積極儲備各種化肥。

六、工作紀律要求:聯社機關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堅持值班制度,做到誰叫誰到,積極投身全縣抗旱救災工作,各企業主要領導堅守工作崗位,積極組織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不準擡高市價,不準斷檔,在抗旱救災工作期間,不服從安排的要作嚴肅處理。

第五篇:關於抗旱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報告1

**縣關於抗旱救災監督檢查工作情況匯

地區糾風辦:

爲切實加強抗旱救災資金物資管理,確保資金安全有效運行,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抗旱救災監督檢查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我縣對2014年抗旱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在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積極支持和配合下,檢查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截至9月15日,我縣抗旱救災資金共投入580.4萬元,其中:財政資金484萬元(上級撥入313萬元,縣級財政投入171萬元);上級捐助抗旱救災資金物資51萬元,縣直部門幫扶抗旱救災資金物資45.4萬元。抗旱救災資金主要用於:一是水利抗旱方面;二是農業救災方面;三是生活困難救濟方面。

二、工作方法

爲確保抗旱救災資金物資安全有效使用,在各職能部門切實抓好職責範圍內監管工作的同時,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實績考覈辦、縣督查辦、縣財政局、縣水利局等部門 1

組成監督檢查工作組深入各鄉鎮和縣直各有關部門,對全縣抗旱救災資金物資分配到位、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在實際檢查中,檢查組採取了“聽、查、訪”方式,對抗旱救災資金物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聽”,即聽取單位對抗旱救災物資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的彙報,全面掌握救災資金物資的使用情況;“查”,即通過查看賬簿、憑證、臺賬等,檢查救災資金使用是否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專物專用、賬目清楚;“訪”,即深入鄉(鎮)村寨、組走訪受災羣衆,瞭解救災政策是否落實到位,救災資金物資是否發放到位,是否真正爲老百姓辦實事。

三、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

檢查發現,一些部門和鄉(鎮)在抗旱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和相關政策執行等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夠規範和合理的問題。

一是部分縣直幫扶部門在鄉鎮開展幫扶工作時未將捐贈資金物資繳入財政專戶,不利於資金的統一管理與統籌安排。

二是救災資金時效性強認識不足,部分資金滯留在賬上。

三是救災資金使用不夠及時、恰當,由於大量應急物資、設備多以賒購方式採購,而資金結算較慢,影響了資金使用

進度和準確反映。

四是財務報賬手續不完備。主要是一些物資的簽收、發放手續不齊全。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檢查組向被檢查單位和鄉(鎮)進行了反饋,要求部門和鄉(鎮)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和整改。

從檢查情況看,總體上資金到位,使用情況良好和安全,效益明顯,各項資金使用基本與指定的用途相符,截止到目前爲止,無挪用、貪污等違紀違法現象,保證了抗旱救災工作的全面落實。

**縣糾風辦

201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