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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理論徵文——普法教育在構建鄉鎮和諧社會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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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六五普法理論徵文——普法教育在構建鄉鎮和諧社會中的作用
第一篇:六五普法理論徵文——普法教育在構建鄉鎮和諧社會中的作用第二篇:六五普法理論徵文普法教育在構建鄉鎮和諧社會中的作用第三篇:“六五普法”理論徵文第四篇:“六五”普法規劃理論與實踐研究徵文:法制宣傳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及作用第五篇:六五普法理論徵文——農村普法教育工作之我見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六五普法理論徵文——普法教育在構建鄉鎮和諧社會中的作用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體現了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

自1986年開始,我國的全民普法教育活動已經歷了“四個五年規劃”的實施過程。近20年來,作爲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基礎工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緊緊圍

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緊密結合國家民主法制建設的發展和需要,宣傳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宣傳民主法制思想;宣傳憲法和國家的基本法律,在維護社會穩定,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基礎性作用。

一、普法教育在構建農村和諧社會中的地位、作用和意義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社會主義條件下使全體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是能夠激發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的社會,是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誠信意識、維護社會安定團結的社會。胡錦濤總書記曾指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

(一)、普法教育是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的前沿性、基礎性工作。要構建鄉鎮和諧社會,就必須發揮普法教育的前沿性、基礎性作用

1、從和諧社會的“法治”特徵來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是一個經濟、政治、文化協調發展的系統工程,同時也是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以及和諧社會的歷史過程。法治文明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法治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和諧社會首先是崇尚法治的社會。但是要在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都相對落後的鄉鎮及農村,最終實現依法治國、實現社會和諧,就必須全力以赴地搞好普法教育這個前沿性、基礎性工作,促使其發揮作用。

要通過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面向基層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倡導法律意識,使人民羣衆正確理解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分清合法與非法,運用法律手段,通過合法程序,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通過法治渠道解決矛盾糾紛和問題等,維護和促進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2、從和諧社會的“公正”特徵來看。“公正”,即爲公平、正義和平等。公正與平等是社會主義的基本精神,也是社會主義的本質。公正是現代社會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價值準則。在當前經濟、文化發展相對落後的鄉鎮、農村,公正尤其重要。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假若不在農村實現公正,社會將無法實現和諧穩定。致力於開展普法教育,必須引導村民樹立法治意識,不斷提高法律素質,是實現鄉鎮社會法治化,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途徑。

3、從和諧社會的“誠信”特徵來看。《民法通則》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就是“誠實信用原則”。要“誠信”,就必須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經過多年的普法教育,我鎮羣衆普遍接受了一次最廣泛、最深入的法制觀念啓蒙教育,廣大村、居民開始懂得依法辦事的重要性,能夠積極主動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從和諧社會的“有序”特徵來看。鄉鎮和諧社會是有序的社會,就是經濟、政治、思想、文化、社會生活各個方面有章可循。這裏的“章”,包括法律、制度、體制、機制、秩序、規範等等。要實現鄉鎮的和諧有序,就必須要依“章”辦事,需要我們致力於“鄉鎮普法教育”。

(二)普法教育在構建鄉鎮和諧社會中的現實意義

近年來,王平鎮在村居委會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無論內容還是形式還需要不斷完善創新。比如在推動村民自治過程中,法律規定了村民自治中的“四個民主”,即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但要看到,在農村落實各個民主程序,真正實現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僅僅只有法律規定的原則框架是不夠的,只有通過切實可行的方式方法,把這些村民自治的知識系統地、完整地交給農村廣大幹部羣衆,並通過他們參與實踐,才能不斷提高農村民主與法制的水平。隨着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和社會流動性加劇,如何適應經濟社會的變化,在鄉鎮的法制宣傳教育中,與時俱進,不斷豐富形式、創新內容,增強互動性和針對性,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

法制宣傳不僅要發揮正面的引導作用,同時要針對鄉鎮突出的矛盾和糾紛,大力宣傳發生在百姓身邊的法制案例,發揮其警示作用,從而把解決社會矛盾納入法治化軌道。法制宣傳教育,對於人們獲取法律知識,提高法律素質提供了幫助。

一是促進了依法治理制度建設。通過普法建立健全了法律諮詢制度、行政執法責任制、政務村務公開制、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規民約等20餘項制度,爲由人治轉向法治提供了制度保證。

二是保障了地區綜合環境的可持續發展。通過幾年來的工作實踐,在公民中、社會中營造了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正確氛圍,民間糾紛有效控制或迅速解決,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生產生活,促進了王平鎮各項事業正常發展。

因而,法制宣傳教育在加強法治建

設,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着不可替代的基礎作用。要堅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實踐相結合,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開展“民主法治示範社區”的創建活動,圍繞構建良好的鄰里、家庭、單位、社區等社會關係,針對性地開展普法依法治理,不斷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質和法律素質。

構建鄉鎮和諧社會,是一項艱鉅的、長期的歷史任務,但已經得到廣大人民羣衆的

堅決擁護,法制宣傳教育有着強大的生命力。因此,法制宣傳教育必然會對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產生更加積極的推動作用,爲我國的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做出積極的貢獻。

二、全民普法教育的實踐形式和應該解決的問題

我國全民普法教育《四五規劃》,只是原則性地規定了一些宣傳教育途徑。如在《方法和步驟》方法第5項裏規定:“多種途徑,廣泛宣傳。要積極組織多種形式的法(請您繼續關注本站)制宣傳教育活動,開展法律諮詢、法律知識競賽,舉辦法制圖片展覽等。要充分發揮大衆傳媒的作用,辦好電臺、電視臺、報刊、網絡的法制專欄、專題節目和法制系列講座。要繼續發揮法制新聞、法制影視和法制文藝的教育引導作用,使廣大公民受到形象生動、潛移默化的法制教育。”但要讓全民普法教育廣泛開展起來,深入人心、取得實效,就必須採用多種方法和手段。

從普法形式來看,那些直觀形象、生動活潑,可聽、可讀、可視性強,質量高的普法形式容易被老百姓接受。比如在堅持送法下鄉,法律進社區等傳統做法的基礎上,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探索:

第一是採取分類施教的方法增強普法的效果。針對不同對象的不同需要,選擇不同的內容和不同的形式實施普法。在校園,應該鼓勵學生編排法制課本劇,寓法於樂。在企業打官司或涉法經歷中凝練編成小品等藝術形式進行表演,以法明理。在農村、社區通過身邊人的涉法故事編成戲劇進行表演,使受衆在藝術的氛圍內接受教育。

第二是採用法制影視、法制圖片、法制文藝巡演、正反典型現身說法等形式,變枯燥難懂的法律條文爲通俗易懂。

第三是採取法律知識競賽、有獎徵文、有獎問答等形式增強羣衆參與的興趣和積極性。

第四是建立普法講師團和編寫法律通俗讀物,利用專門的法律人才進行普法,提高普法的質量。

第五是採取學法輪訓、培訓、講座等方法保證學法時間、內容和效果的落實。

普法工作要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必須解決好幾個問題:一要使普法工作法制化。根據普法工作長期性、艱鉅性和系統性的特點,十分有必要就這項工作立法,使這項工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形成制度,規範運作。二是在物資經費上側重加強,普法是一項關係長治久安的基礎性工程,應當在經費方面予以側重,長線投入。三是加強普法隊伍建設,廣納賢才,充實普法宣傳隊伍。同時加強和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聯繫和配合,利用文藝人才爲普法教育做貢獻。四是要進一步健全普法制度。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問責制,每年由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領導牽頭,對各職能部門的普法工作進行檢查和總結講評,實施獎罰。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普法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一併進行檢查評比,按綜合治理的要求實施獎罰。真正使普法工作有組織領導,有部門實施,有檢查落實,有激勵機制,持續深入開展。

第二篇:六五普法理論徵文普法教育在構建鄉鎮和諧社會中的作用

六五普法理論在創建和諧林區社會中

的作用

普法教育在構建和諧林區社會中的地位、作用和意義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體現了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

2014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實施“六五”普法規劃的啓動年。自1986年開始,我國的全民普法教育活動已經歷了第六個五年規劃的實施過程。作爲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基礎工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緊密結合國家民主法制建設的發展和需要,宣傳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宣傳民主法制思想;宣傳憲法和國家的基本法律,在維護社會穩定,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基礎性作用。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社會主義條件下使全體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是能夠激發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的社會,是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誠信意識、維護社會安定團結的社會。胡錦濤總書記曾指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

相處的社會。”

普法教育是構建林區和諧社會的前沿性、基礎性工作。要構建林區和諧社會,就必須發揮普法教育的前沿性、基礎性作用

1、從和諧社會的“法治”特徵來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是一個經濟、政治、文化協調發展的系統工程,同時也是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以及和諧社會的歷史過程。法治文明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法治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和諧社會首先是崇尚法治的社會。但是要在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都相對落後的林區最終實現依法治國、實現社會和諧,就必須全力以赴地搞好普法教育這個前沿性、基礎性工作,促使其發揮作用。要通過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面向基層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倡導法律意識,使廣大林區羣衆正確理解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分清合法與非法,運用法律手段,通過合法程序,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通過法治渠道解決矛盾糾紛和問題等,維護和促進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2、從和諧社會的“公正”特徵來看。“公正”,即爲公平、正義和平等。公正與平等是社會主義的基本精神,也是社會主義的本質。公正是現代社會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價值準則。在當前經濟、文化發展相對落後的林區老場,公正尤其重要。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假若不在社會最底層實現公

正,社會將無法實現和諧穩定。致力於開展普法教育,必須引導村民樹立法治意識,不斷提高法律素質,是實現鄉鎮社會法治化,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途徑。

3、從和諧社會的“誠信”特徵來看。《民法通則》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就是“誠實信用原則”。要“誠信”,就必須學法、遵法、守法、用法。經過多年的普法教育,我局幹部羣衆普遍接受了一次最廣泛、最深入的法制觀念啓蒙教育,我局職工及廣大羣衆開始懂得依法辦事的重要性,能夠積極主動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從和諧社會的“有序”特徵來看。林區和諧社會是有序的社會,就是經濟、政治、思想、文化、社會生活各個方面有章可循。這裏的“章”,包括法律、制度、體制、機制、秩序、規範等等。要實現林區的和諧有序,就必須要依“章”辦事,需要我們致力於“基層普法教育”。

第三篇:“六五普法”理論徵文

作爲民主法制建設基礎性工程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如何適應當今社會發展,培養符合時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護法”新型公民,這是擺在我們廣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課題。回憶過去20多年的普法,對廣大公民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無疑取得明顯成效,但從現實和長遠角度來看,還有很多不相適應的地方。表現在確立工作思路上,“一個調”,

科學性不夠;在制定工作目標上,“一般高”,講遠近不夠;在宣傳教育對象上,“一鍋煮”,分彼此不夠;在宣傳教育活動上,“一陣風”,抓經常不夠;在宣傳教育方法上,“一副樣”,出生動不夠;在宣傳教育推進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夠。這些問題,既是我們現實工作的薄弱環節,也是我們今後工作改進和創新的着力點。因此,僅就拜泉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實踐,筆者認爲,必須在精心打造好普法“1234”工程上狠下功夫,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

一、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必須要做到“一個確立”。就是要確立理念創新的科學工作思路。思路決定出路,確立一個創新的、科學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指導實際工作的靈魂。從1986年至今,拜泉縣普法經歷了“一五”探索、“二五”實踐、“三五”重在建設、“四五”依法治理、“五五”全面建設法治縣五個階段,我們的民主法制建設不斷深化和發展,很重要的一條經驗就是堅持不斷創新的科學工作思路。“五五”普法初期,根據普法依法治理的形勢和任務,我們拜泉縣提出了“條塊結合、齊抓共管;典型引路,分類指導;拓寬渠道,活化形式;普治並舉,整體推進。”的工作思路。實踐證明,這條思路是科學的、可行的。

二、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必須抓好“兩個強化”。即:強化職能定位,強化工作手段。

強化職能定位。就是根據《“五五”普法規劃》和《依法治縣綱要》的要求,結合各部門、各單位工作職能的實際情況,按照分工協作的原則,將各職能部門的抓普法工作職責用文件分別固定下來,達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責權明確、任務落實”的工作目的,克服過去單靠依法治縣辦“唱獨角戲”和“小馬拉大車”現象,形成強大合力,從而構成“條塊結合、縱橫相融”的大普法格局。

強化工作手段。就是要建立科學的工作目標管理考覈評估體系,具體就是建立科學管理機制、嚴格考覈機制和競爭激勵機制。一是要合理分類。合理分類是爲了科學定標有的放矢,就拜泉縣共分七大類,即:中省市縣直執法綜合管理類、中省市縣直社會服務類、縣人大、政協及黨羣機關綜合(事業)類、農村鄉(鎮)類、教育類、企業類和社區類。二是要科學定標。確立科學目標是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歸宿和起點,在整個法制宣傳教育系統中處於指導和支配地位,對於確定公民法制宣傳教育的任務具有決定性的作用。目標的確立就是按照不同類別、實現時間和可能程度,可以分爲根本目標和具體目標,長遠目標和近期目標。根本目標可分爲組織領導重視程度、基礎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和超前工作五個方面,具體目標可分爲若干條,近期目標就是當年可實現目標,長遠目標就是五年可實現的綜合目標,由近及遠、階梯式、;連貫性將公民法制宣傳教育導向一個更高的層次。三是要嚴格考覈。就是由縣委、縣政府目標考評辦牽頭,匯同組織、宣傳、依法治理辦等部門,採取平時抽查、半年檢查、年終兌標相結合方式進行分類嚴格考覈,逐項逐條兌標。四是要落實“一票否決”權。就是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縣委、縣政府對各部門、各單位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大目標考覈體系,對年度未達標的落實“一票否決”權機制,確保普法依法法理工作的順利推進。五是要強化各種監督手段。就是人大的法制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人民團體的羣衆監督、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等手段,督促各級黨委政府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六是要強化激勵手段。就是要深入開展爭先創優活動,既要制定好方案,又要組織好每年度的經驗交流會、總結表彰會,大力宣傳、樹立、表彰和獎勵先進典型,以此來帶動中間,激勵後進,形成“學先進、趕先進、超先進”的工作濃厚氛圍。

三、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必須突出“三個結合”。即:普法與法律服務相結合,普法與文化建設相結合,普法與現代科學相結合。突出這“三個結合”就是打破過去就普法而普法的工作做法和工作方式,跳出固步自封的工作怪圈,拓寬渠道,活化形式,尋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新的結合點和切入點。一是普法與法律服務相結合。圍繞法律服務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開展法律服務中找準普法工作方位,才能使普法與法律服務互爲促進,相得益彰。普法可以搞些必要形勢,但要樹立以人爲本的思想,也就是羣衆最關心的就是我們普法工作正要搞的。法律服務也是如此,目前要着力開展關係民生與發展問題、羣衆關心的社會熱點問題、人民內部矛盾調解問題、公民權益保障問題和貧弱羣體法律援助問題等法律服務工作,通過廣泛開展法律服務和結合個案調解,有針對性

第四篇:“六五”普法規劃理論與實踐研究徵文:法制宣傳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及作用

“六五”普法規劃理論與實踐研究徵文:法制宣傳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及作用

普法的核心環節是法治的宣傳教育,法治的宣傳教育與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是否存在着一個關聯關係呢?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對經濟社會的發展會產生一個什麼樣的作用呢?找出它們之間的關係,找出它們之間的影響,對我們科學地制定“六五”普法規劃具有積極的作用,所

以我們有必要對之進行研究,這一點正是本文的指導思想。

首先,我們知道一個社會的法律制度是該社會的上層建築,是其經濟等的集中反映,併爲其服務;那麼該社會的經濟等是其經濟基礎,是決定該社會上層建築的基礎;這是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經典理論,根據這一經典理論,社會的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是一對矛盾的對立統一體。法治的宣傳教育是爲法律制度服務的,所以這種行爲也是社會的上層建築的範圍;社會的經濟發展,社會本身的發展都是社會的實體內容,是經濟基礎的範圍;所以我們可以根據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理論知道,法制宣傳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是一個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的關係。但是在我們國家,由於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作爲上層建築的法律制度和產生它的經濟基礎雖是矛盾的對立統一體,作爲它們的主體都是人民,所以兩者在代表利益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說兩者的價值取向是同構同向的。那麼基於此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對社會的經濟發展和社會本身的發展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反過來也一樣,我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越是發展的好對我們的法律制度走向完善就越會提供更加有力的基礎性保障;當然有了更加有力的基礎性保障,法律制度的宣傳教育也就會更有物質基礎,也就會做得更好;所以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法制宣傳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存在着一種矛盾統一關係,它們之間具有相互促進的作用。所以我們應當明白做好法制的宣傳教育雖然相對於經濟發展來說是一種務虛性的工作,但它同樣重要,也是對社會的經濟發展的一種促進;同樣道理,做好社會的經濟發展是我們的現實需要,對不斷地完善社會的上層建築是一種物質前提,兩者都很必要,都很重要。

我們認爲,法制的宣傳教育是法律制度落實執行的觀念實現途徑。也就是說立法的目的,立法的內容,只有向全社會廣泛地宣傳和教育,纔會在全社會中產生對該法的瞭解,知曉,纔會在人們的觀念中樹立起該法的觀念,纔會在人們的意識中以之爲規範,從而去自覺自爲的規範自己的行爲。這個過程我們看到它其實就是法的執行和落實的一個觀念上的實現過程。當然法律一旦經過合法程序產生,並不以社會某些成員是否瞭解其內容爲其生效的前提條件;也不以某些成員不瞭解該法的內容而對該成員不產生拘束力;但是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我們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反映,是用來維護人民的利益的,所以不希望任何人糊里糊塗地受到制裁。我們的法律不是以事後的懲罰爲唯一目的的,所以法律的觀念實現顯得尤爲重要,這就是我們普法的目的所在;我們的法律以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秩序,在觀念上實現爲最高境界。法律在觀念上的實現,是在社會成員中形成自覺自爲地守法,以良好的社會秩序規範成員的行爲。所以法制的宣傳教育是實現法制觀念實現的有效途徑和手段;社會更多成員自覺自爲的守法是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內在積極因素;社會更多成員的自覺自爲的守法以形成良好的社會秩序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保障性條件;所以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是構成社會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一種環境動力,具有積極的意義。比如,我們的行政執法以往的做法都是一種被動性的執法,也就是當行政相對人的違法行爲產生以後纔去給與懲罰的,但是這種懲罰(來源:好範文 )並不能從根本上杜絕同類違法現象,爲什麼呢?就是這些行政相對人並不是人人都從觀念上形成了一種自覺自爲的守法意識,從而沒有內在的拘束力,當然也不排除某些行政相對人根本就不知道相關法律的內容,當然也就不知道他們行爲的社會危害性,所以被動執法的結果是:同樣的違法行爲屢禁不止,執法工作量很大,效果不明顯。我們的行政執法體系,對象多,領域廣,具有源頭性,如果在這裏使我們的對象能夠自覺自爲的去守法,那麼社會的經濟發展和社會本身的發展都會大有改觀的。

法制的宣傳教育是強化社會法制環境的有效手段,依法治國不僅僅需要把立法工作和執法工作,司法工作做好,更重要的是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法制環境;因爲不管是執法,還是司法,這些工作在更大程度上具有事後性,也從而使之具有被動性;但是全社會形成一種濃厚的法制環境後,這種環境本身就是一種力量,對社會成員具有矯正力。我們做好

法制的宣傳教育工作的同時,不僅使社會成員樹立起法制意識,還會在這種宣傳教育的過程中進一步強化人們的法制意識,就會在全社會形成一種濃厚的法制環境,在這個環境中人們的言行就會受到環境的制約,同時這種環境的強化還會推動社會的法治進程,這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來說無疑是一種推動力量。我們知道,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沒有一個很好的法制環境,沒有

一個良好的法律制度,市場經濟高效有序地運行就是一種不可能,所以我們做好法制宣傳教育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同時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

第五篇:六五普法理論徵文——農村普法教育工作之我見

經過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農村廣大幹部羣衆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有了明顯的增強,農村民主法治建設成效顯著,有力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爲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礎。在新的形勢下,搞好農村普法教育工作,是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

要法治保障。如何搞好農村普法教育工作,我應當着重做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相關部門要通力協作、齊抓共管。黨委宣傳部門和司法行政部門、民政部門、農業等部門應當充分發揮自身的職能作用,通力協作,共同做好農村普法教育工作,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進的新局面。

二是積極開展“法律六進”和“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深入推進農村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和村務、財務公開,實現農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促進農村民主法治建設。要依法修訂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充分發揮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組織依法行使職權,健全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要結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等工作,及時化解農村各種矛盾和糾紛,切實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

三是加強農村“兩委”幹部法律知識培訓。要採取集中培訓和以會代訓等形式,積極組織農村“兩委”幹部開展法律知識輪訓工作,年度集中學法時間不少於天。重點學習與農村生產生活、民主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使其成爲農民學法用法的帶頭人和農村民主法治建設的實施者。“六五”普法期間,要努力在每個行政村“兩委”幹部中培養一名熟悉法律知識的兼職法制幹部。

四是加大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力度。要結合農民工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教育,培養農民工遵紀守法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營造尊重和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要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各方面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網絡,及時掌握農民工學法用法需求和依法維權情況。定期組織法律服務工作者爲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五是加強農村法制宣傳員隊伍建設。要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法制宣傳員隊伍建設,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法律業務水平和宣傳演講水平。積極組織專業文藝團體、法制宣傳志願者,深入農村田間地頭,以農民羣衆喜聞樂見的形式宣講法律知識。要進一步發揮基層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定期開展針對農民羣衆的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活動。要加強農村基層人民調解員在處理農村矛盾糾紛、促進農民學法用法中的作用。

六是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陣地建設。要加大農村法制宣傳陣地建設的投入,提高現有陣地的利用程度,爲農民學習法律知識、獲取法律服務提供穩定的便利場所。力爭在“六五”普法期間,每個鄉鎮建立一個法制輔導站,每個行政村建立一個法律圖書角,爲每個村民小組或者自然村建立一個法制宣傳欄,每個農民家庭培養一名法律明白人。縣級以上電視臺、農村廣播網、農民夜校要開闢學法專欄,結合農村實際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的法制宣傳教育,向農民羣衆普法法律知識,力爭推出一批農村法制宣傳精品節目與欄目。

七是完善農村普法經費保障機制。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把農村普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做到專款專用。根據減輕農民負擔的有關要求,在“六五”普法期間,農民和居民的普法教材不應向其收取費用。

此外,要做好農村普法工作,還應當做到“五個堅持”:一是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提出的總體目標以及“六五”普法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要求,紮實開展農民學法用法工作,引導農民羣衆依法處理矛盾糾紛,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二是堅持以人爲本,服務農民。從維護廣大農民羣衆的根本利益出發,着力解決與農民羣衆合法權益密切相關的問題,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法律服務相結合,注重提高農民法律素質和依法維權的能力,培養社會主義新型農民。三是堅持廣泛參與、形成合力。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共同參與農民學法用法工作,積極發揮大衆傳媒的作用,鼓勵、引導各類社會組織支持農民學法用法守法,逐步形成以政府爲主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四是堅持與時俱進,求實創新。積極探索新形勢下農民學法用法工作與國家中心工作的結合點,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形式,豐富工作載體,努力提高農民學法用法工作的實效性。五是堅持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先進典型,針對不同對象的不同需求,提出不同工作目標,採取便於農民羣衆接受的方式方法,靈活施教,努力提高農民學法用法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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