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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全縣學校(幼兒園)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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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全縣學校(幼兒園)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

 各中國小校、幼兒園、縣衛生監督所:

    爲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縣政府《**縣食品安全專項整頓工作方案》,鞏固前階段學校綜合治理取得的成績,不斷提高全縣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有效預防、及時控制、迅速應對、規範處置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飲食衛生安全和身體健康,經研究決定,從12月15日起至2010年1月30日,在全縣開展爲期45天的學校(幼兒園)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整治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的食品安全管理,通過宣傳發動、清理檢查、整改提高三個階段的整治行動,進一步落實學校(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制,健全學校(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學校(幼兒園)食堂食品採購、加工、貯存、供應全過程衛生管理,改善學校(幼兒園)食堂房屋衛生條件,清理規範學校(幼兒園)周邊食品攤點,強化學校負責人、食品從業人員食物中毒防治知識和法制意識,提高廣大師生自我防範意識和衛生知識水平,依法打擊食品衛生違法行爲,消除學校(幼兒園)食物中毒事故隱患,杜絕學校(幼兒園)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工作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12月15日至12月25日)

    1、認真部署專項整治行動。爲保證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成立以縣教育局分管局長爲組長,縣衛生局分管局長爲副組長,縣衛生監督所、縣教育局安全辦、體衛股爲成員的全縣學校(幼兒園)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制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對專項整治工作統一部署,並結合各學校實際,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各學校(幼兒園)要制定整治工作具體計劃,針對存在問題,提出具體的整治目標和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有序推進並取得實效。

    2、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各學校(幼兒園)要通過食品安全專題培訓班、廣播、宣傳標語、告學生(家長)書、黑板報、宣傳欄、宣傳櫥窗以及晨會班會、師生大會等多種渠道和形式,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食品衛生知識。聘請專業人員,舉辦健康教育知識講座,提高學校(幼兒園)負責人、食品從業人員及廣大師生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水平,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提高防病能力。要利用學生家長會等形式,向家長進行宣傳,取得家長的支持和配合。各學校(幼兒園)要集中安排一節食品衛生安全專題健康教育課,將食品衛生安全宣傳深入到每個學校、落實到每個班級、普及到每個學生。

   (二)清理檢查階段(2009年12月26日至2010年1月10)

    1、大力開展冬季衛生運動。各學校(幼兒園)要迅速行動起來,在學校(幼兒園)集中開展“衛生大掃除”。全面清理整治校園環境衛生,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滅殺“四害”,清理垃圾和衛生死角,清除鼠蚊蠅孳生地,保持校園內外良好的衛生環境。對學校食堂進行一次全面的衛生清潔,徹底清洗、消毒學校食堂設備設施和工具,清除過期、變質食品原料和調料,保持食堂內外環境整潔。

    2、全面開展一次學校食品衛生自查自糾。各學校(幼兒園)要對本校(園)食品衛生工作特別是食堂、校內食品商店進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內容主要包括:(1)衛生責任制度落實情況。是否明確學校(幼兒園)校(園)長作爲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項衛生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工作責任是否落實到人,執行到位,是否有文件(記錄)可查。(2)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持證情況。是否持有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是否有效,從業人員是否均持有效健康證明,從業人員是否保持良好的個人狀況,是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3)學校食堂衛生設施及衛生狀況。食堂用房功能間是否齊全,區域劃分是否明顯,流程是否合理,衛生設施運轉是否完備,空調、冰箱(櫃)、餐具消毒等設施運轉是否正常,室內外環境是否整潔。(4)“三外”即“外包、外購、外進”情況。對於學校食堂“外包”經營行爲,是否明確學校食堂承包人的責任,是否由學校與承包人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督促承包人加強食品衛生管理。是否外購直接入口食品。對外進食品原料是否嚴格把關,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是否做到臺帳健全、批批登記、批批索證,有無採購來源不明的食品原輔材料。(5)食品添加劑管理情況。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學校食堂嚴禁使用亞硝酸鹽等高風險物品,食堂生產加工場所、商店室內嚴禁使用藥物滅鼠。(6)生產經營過程衛生。食品貯存條件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加工過程是否做到生熟分開、燒熟煮透、不供應隔餐食品、不超負荷運轉、不超範圍經營。(7)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情況。是否有完備的)餐具消毒設施,學生共用餐具是否按照規定清洗消毒,學生餐具保管存放是否有利於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8)食品及衛生原料情況。對所有食品及原料、調料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檢查是否有腐敗變質、黴變生蟲、油脂酸敗、摻假摻雜、來歷不明、超過保質期限等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9)48小時食品留樣制度落實情況。(10)學生飲用水衛生安全情況。是否已建立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水源防護是否合理,水質是否經過檢驗,是否有專人管理,是否定期清洗、按時消毒。(11)校內食品商店是否嚴格執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購銷臺帳和質量安全承諾等制度。是否銷售“三無”食品過期變質食品。

    3、加強監督檢查。縣教育局、縣衛生局將聯合組成檢查組、對各學校(幼兒園)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督查,對學校(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尤其要將落實責任制、食堂用房改造和“三外”情況作爲監督檢查的重點,同時要切實加強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的指導。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食品衛生問題和食品安全隱患,要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對逾期不改或者整改達不到食品衛生要求,不具備供應學生就餐條件,沒有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要堅決停止供應,予以取締。

    4、清理規範校園周邊食品衛生。各學校(幼兒園)要在轄區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積極主動聯繫衛生、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門對學校周邊食品攤點、小飲食店開展整治。縣衛生監督所要加強監督管理,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發放和複覈衛生許可證。對無證經營的,堅決予以取締。

    5、加強學校師生健康狀況監控。執行晨檢制度、報告制度,對傳染性疫情、食源性疾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治療。

   (三)整改提高階段(2010年1月11日--1月30日)

    1、全面提升學校(幼兒園)食品衛生設施和管理水平。針隊清理檢查階段發現的問題,以及縣衛生監督所提出的整改意見,各學校(幼兒園)要進一步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要加大衛生硬件投入,改進學校食堂用房條件,完善衛生設施,改善衛生面貌,全面提高食品衛生管理水平,達到經營學生餐飲服務許可條件。縣衛生監督所要加強對學校食堂改造的衛生指導,對改造的食堂要及時組織進行驗收,對符合條件的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學校有特殊情況對限期整改期限內改造食堂用房不能到位的,必須書面向領導小組說明情況,但食堂改造必須於2010年春季開學前經改造到位。

    2、加大監管力度。發現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縣衛生監所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已經獲得較高食品衛生信譽等級(B級)的學校食堂,衛生管理水平明顯下降並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給予降級處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吊銷其衛生許可證。對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單位相關責任人,追究其行政責任。

    3、健全長效管理機制。一是要進一步落實校長(園長)負責制,明確校長(園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對食品安全工作要有領導、有計劃、有制度、有措施、有落實,發揮教師、校醫、學生、家長等多羣體的作用,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二是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經驗,分析學校食品衛生高危環節和薄弱環節,完善日常管理制度,積極探索切實有效的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監管模式。學校食堂不得以盈利爲目的,要逐步取消學校(幼兒園)食堂“外包”經營。要完善定點採購、進貨查驗和記錄等制度。三是要推進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已獲得較高食品衛生信譽等級的學校食堂要鞏固成果,進一步完善管理。通過進一步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提高學校食品安全整體水平。四是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處置、信息發佈等工作。各學校要完善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學校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在第一時間按照相關規定逐級報告,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採取果斷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和蔓延。

   (四)總結表彰階段(2010年2月1日——2010年春季開學前)

    各學校在總結專項整治活動的基礎上,認真搞好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總結。縣教育局、縣衛生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學校(幼兒園)整治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並對整治工作開展好的學校進行表彰,對工作開展不利的學校予以通報批評。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學校(幼兒園)人羣集聚,學生處於生長髮良中,缺乏衛生常識和自我防病能力,一旦發生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既影響學生身體健康,又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甚至影響社會穩定。各學校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爲指導,充分認識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爲根本任務,按照縣委、縣政府要求,圍繞專項整治目標任務,積極履行工作職責,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着力解決學校食品衛生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加強督導檢查。縣教育局、縣衛生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將根據本方案的要求分階段對各學校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和督導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存在問題,督促落實整改措施,推動專項整治工作全面順利開展。在專項整治過程中,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者要進行責任追究。

    3、強化信息溝通和報告。各學校要及時報告專項整治工作計劃、宣傳教育、自查自糾和整改鞏固情況。在專項整治中,要加強與縣衛生監督所的聯繫,密切配合,及時掌握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明確專人負責,及時向縣教育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有關情況。各階段整治工作結束後,應及時上報階段性總結。縣衛生監督所在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大案、要案線索及調查處理情況要隨時報告。

    各學校(幼兒園)宣傳動員和清理檢查的階段性總結,請分別於2009年12月25日和2010年1月10日前報送,專項整治的全面總結於2010年1月30日前報縣教育局安全辦。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