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公文 > 公文精選

氣象信息員管理辦法

氣象信息員管理辦法

氣象信息員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提高新疆基層氣象災害防禦能力,做好氣象災害應急和預警信息發佈等工作,規範氣象信息員的管理,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氣象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氣象信息員,是指經氣象主管機構審覈備案,協助氣象部門開展氣象信息傳播、氣象災害防禦、氣象災情收集等工作的公益性服務人員。包括氣象災害防禦聯動部門聯絡員、鄉鎮(街道)氣象協理員、村隊(社區)氣象信息員、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應急聯繫人。

第三條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氣象信息員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二章   氣象信息員聘任與解聘

第四條   信息員的聘任應遵循“本人自願,單位推薦,氣象主管機構審覈備案”的原則,優先從基層幹部、大學生村官、農村中國小校長、退伍軍人、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人員、農網信息員中選用。

第五條   每個氣象災害防禦聯動部門應當配備1名以上聯絡員,聯絡員一般由聯動部門負責氣象災害防禦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或具體管理人員擔任;每個鄉鎮(街道)應當配備1名以上氣象協理員,氣象協理員一般由鄉鎮(街道)幹部擔任;每個村應當配備1名以上氣象信息員,村氣象信息員一般由本村村隊幹部擔任;城市社區、學校、車站、醫院、農業園區、旅遊區、工礦企業等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應當配備1名以上應急聯繫人,應急聯繫人一般由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負責人或具體管理人員擔任。

第六條   氣象信息員一經聘用,需登記氣象信息員個人信息。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將氣象信息員個人信息錄入數據庫,統一頒發聘書和徽章,並報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備案。氣象信息員或氣象信息員聯繫方式發生變更、調整時,其所在單位應及時按程序報送氣象主管機構審覈、備案。

第七條   氣象信息員選聘條件:

(一)關心氣象工作,熱心公益事業;具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夠吃苦耐勞;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協作精神,能服從氣象主管機構的組織管理。

(二)長期在責任區工作或居住,和責任區聯繫較多,熟悉責任區內可能發生的各類災害性天氣和氣象災害防禦的重點區域。

(三)擁有與責任區氣象主管機構溝通的固定聯繫方式,如手機電話、固定電話、微信、電子郵箱等。

(四)身體條件良好並有適當交通工具,能夠及時傳播氣象預警信息和開展氣象災情調查。

(五)一般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年齡一般在50歲以下。

第八條   氣象信息員聘期爲三年,各氣象災害防禦聯動部門、鄉鎮(街道)、村隊和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應本着“大穩定、小調整”的基本原則,根據工作考覈情況予以解聘或續聘。其中對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年終考覈稱職的,應繼續任用;對考覈不稱職、不適應工作,或聘任期間出現違法違紀行爲的,要及時按程序調整更換。

第九條  氣象信息員與氣象主管機構不具有勞動合同關係,但各氣象災害防禦聯動部門、鄉鎮(街道)、村和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在確定信息員時,應同時以書面形式告知氣象信息員工作職責。

第三章   氣象信息員權利與義務

第十條   氣象信息員權利:

(一)免費獲取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預報信息和其它有關氣象信息。

(二)免費參加氣象災害防禦知識、預警信號識別、氣象災害調查方法及其它相關氣象知識的培訓,並獲取相關培訓資料。

(三)提請氣象部門幫助解決在氣象服務活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第十一條   氣象信息員義務:

(一)自覺接受氣象主管機構的組織管理,自覺維護氣象信息員形象。

(二)參與責任區氣象災害防禦方案的制定,負責將接收到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傳遞給責任區的社會公衆,協助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氣象防災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處置工作。

(三)參與責任區氣象災害調查評估工作,及時收集災害性天氣實況、災情和當地民衆對氣象信息服務的需求,並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反饋。

(四)參與責任區氣象探測設備、電子顯示屏、氣象大喇叭等設備的巡查和維護工作,發現設備被盜、損壞、不正常運行等異常情況時,及時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告。

(五)參與氣象法律法規、氣象科普知識宣傳等工作,增強公衆防災風險意識和避災避險、自救互救能力。

(六)認真填寫《氣象信息員工作日誌》,對所開展工作情況進行如實記錄。

(七)手機保持24小時開機,變更號碼的應及時將新號碼報當地氣象主管機構。

第四章   信息傳播

第十二條   市、縣氣象主管機構應確保氣象預警信息及時精準傳遞到轄區內氣象信息員手中。

第十三條   氣象信息員接到預警信息後,應利用已有的防災減災設施,如微博、微信、手機短信、電視、廣播、網絡、大喇叭、電子顯示屏等,及時接收和分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必要時通過電話、對講機、鑼鼓等方式通知到重點區域、人羣。

第十四條   氣象信息員認爲或確認有氣象災害發生時,應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儘快趕往災害發生地開展災情調查,並將氣象災情文字、圖片或視頻信息及時上報到當地氣象主管機構。

第五章   氣象信息員培訓與考覈

第十五條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應創造條件開展氣象信息員培訓工作,建立崗前培訓和在崗培訓制度,制訂科學的培訓方案,採取多層次、多形式的培訓方式,使信息員具備履行職責所應具備的素質。

第十六條   地、縣級氣象部門每年應組織至少一次氣象信息員培訓,培訓內容主要爲氣象災害防禦知識、預警信號識別、氣象災害調查方法、氣象設備基本維護及全國氣象信息員平臺使用維護等其它相關知識。

第十七條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應積極推動政府統籌現有應急志願者、災害救助員、羣測羣防員、農技推廣員、氣象信息員、護林員等隊伍資源,組織建設“多員合一、一崗多責”的基層綜合信息員隊伍,並將氣象信息員管理工作納入對政府的工作考覈範疇。

第十八條   縣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縣域內氣象信息員的考覈與管理工作。其中鄉鎮(街道)氣象協理員負責村(社區)氣象信息員的日常管理。

第十九條   各級氣象部門要建立和完善氣象信息員考覈與獎勵制度,每年開展一次優秀氣象信息員評選活動,並給予適當的獎勵。

第二十條   縣級氣象主管機構應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投入,推動政府建立和完善穩定的氣象信息員隊伍建設投入機制,視地方財政經費到位情況,給予氣象信息員適當的通訊和交通補助。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氣象局應急與減災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地、縣級已制定信息員管理辦法的可結合本辦法共同施行,互爲補充。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