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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加強大學生“村官”管理應做到“四個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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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加強大學生“村官”管理應做到“四個確保”

選拔優秀大學生到農村擔任村幹部,是新的條件下的新生事物。各級領導高度關心,農村基層和社會各界極其關注。近年來,各地在加強大學生“村官”的培養、管理和使用等方面進行積極的探索與嘗試,爲大學生“村官”紮根基層,建功新農村搭建了廣闊的發展平臺。基層也普遍反映,還應進一步加大教育、培養、管理、使用力度,着力構建大學生“村官”長效工作機制,確保大學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幹得好、流得動。

一是落實保障措施,確保下得去。在生活幫助上,統一爲大學生“村官”落實食宿地點,配備生活必需品和辦公用品,及時發放工資金,辦理養老保險,解除後顧之憂。在工作能力上,開展多層次的培訓,通過崗前培訓奠定基礎,外出培訓學習取經,例會培訓交流總結,潛能培訓拓展提升,培養鍛鍊大學生“村官”各方面的綜合能力,適應和勝任村級工作。建立“4+1”大學生“村官”幫扶機制,即組織部領導、包村幹部、選調生、村幹部同時聯繫幫帶1名大學生“村官”,重點做好思想溝通、心理疏導、政策宣講、工作指導等工作。在生活保障、能力培養、心理疏導等方面下功夫,引導大學生“村官”能夠下得去,更好更快適應基層工作。

二是引導正確定位,確保待得住。作爲一項新政策,大學生“村官”在法律層面與現實層面都遇到了困難,也就難免遭遇身份尷尬。在法律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選舉產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基於法律規定限制,一般來說,大多數村給大學生“村官”安排了“村主任助理”職務,但《組織法》沒有這一職務規定,難免引起許多人的質疑。“村主任助理”實則名不正言不順。在現實層面,村民往往缺乏對大學生“村官”身份的認同。在多數村民看來,基層條件相對艱苦,大學生“村官”上任時間較短、年齡輕、學歷高,大多兩三年後就可能離開,給予實權並不利於相關工作開展。因此,大學生“村官”每天工作也就集中在打掃衛生、打印材料、寫寫報告、整理檔案等瑣碎之事上,既影響大學生“村官”服務新農村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更不利於他們成長成才。實則,新農村這片廣闊的舞臺對大學生“村官”是極其渴望的,小到鄰里糾紛調解,大到致富信息的宣傳普及等等,這些都需要大學生“村官”奉獻聰明才智,更需要大學生“村官”爲新農村建設注入新鮮血液。可以引導大學生“村官”在角色定位上下功夫,爭當六員:即新農村建設聯絡員、惠農政策宣講員、羣衆糾紛調解員、致富信息普及員、遠程教育輔導員、檔案資料管理員。

三是強化考覈評價,確保幹得好。大學生深入基層實踐工作,對大學生而言有個角色適應的階段,對基層而言也有個逐步接受認同的過程。若對大學生“村官”放鬆管理、任其發展,實則是一不負責任的表現。這就要求各級組織通過嚴格的考覈評價,督促大學生“村官”成長成才,幹出一番事業。在考覈階段上,可根據個人實際,按照適應前期、成熟中期及其發展後期三個階段有針對性制定考覈評價標準。在考覈主體上,市區組織部門可制定《大學生“村官”考覈實施辦法》,建立健全區委組織部、鎮黨委和村兩委“三級聯考”制度。在考覈內容上,可側重於思想政治、工作業績、信息調研、日常考勤及領導羣衆評價等方面分年度綜合評價。在考覈方式上,可採取個人述職、黨員羣衆測評、大學生“村官”互評、組織考覈確認等方式進行。加大考覈結果綜合運用,考覈優秀等次的可享受“三個優先”:即發展黨員優先、考錄公務員優先、推薦任職優先。同時,將考覈結果存入個人檔案,作爲享受相關政策待遇的重要依據之一。

四是廣闢安置出路,確保流得動。大學生“村官”到村任職,都與組織部門簽定了聘用合同,合同期滿,大學生“村官”怎麼辦,這是各級組織必須予以通盤考慮、妥善解決的現實問題。經過幾年的培養鍛鍊,大學生“村官”服務農村、奉獻社會的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都得到了極大的提高,若僅僅把大學生“村官”當作擺設,服務期滿,簡單的予以解聘或是推向社會,不僅浪費了大量財力物力,而且嚴重影響黨在基層形象和大學生“村官”制度的嚴肅性。對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根據各地實際,可採取“六個一批”廣闢出路,即村幹部崗位留任一批,公共服務機構充實一批,機關事業單位招聘一批,創業有成轉型一批,自主擇業分流一批,考覈不稱職淘汰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