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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網絡募捐問題不少“衆籌”成“衆愁”亟待加強監管

“愛心接力!年輕媽媽身患重病,兩個孩子盼你回家”“這是我親戚的朋友,信息真實,請大家幫幫病重的他”隨着網絡的發展與自媒體時代的到來,類似這樣個人求助性質的網絡募捐信息不時在朋友圈刷屏。成本低、傳播快、效率高,在越來越多確需幫助的人選擇網絡募捐的同時,騙捐、詐捐等一些負面事件也屢遭曝光,網絡募捐中的不誠信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如2018年5月份,針對癌症女孩王鳳雅衆籌治病的15萬元捐款使用去向問題引發了羣衆熱議,一場沒有贏家的“愛心”撕扯令人痛心。儘管最後事實真相浮出水面,那些炒作者、質疑者也出面道歉,但圍繞網絡驀捐的爭議卻還沒有消散。本來是“衆人拾柴火焰高”的“衆籌”正逐漸變成讓人煩惱不堪的“衆愁”,根據對300位羣衆的隨機調查發現,90%以上的受訪者表示在微信朋友圈看到過“衆籌”信息,39%的受訪者表示曾經參與過捐款,71%的受訪者表示衆籌信息“真假難辨”。基層調研發現,當前網絡募捐主要存在三方面問題,亟待加強監管。

基層反映:網絡募捐問題不少“衆籌”成“衆愁”亟待加強監管

一是募捐信息存在作假的嫌疑。很多時候,捐贈人只能通過求助人在網絡上所發表的求助事實的表面現象進行判斷,由於網絡的虛擬性特點,大多數人無法對事件的真實性進行考證。據2017年12月26日“搜狐網”報道,2017年12月底,“同一天出生的你”衆籌項目刷屏朋友圈。按照項目設計,網友輸入自己的生日信息後,系統會出現一位與自己同一天生日的貧困兒童。此時,網頁會鼓勵網友向這位貧困兒童捐款1元。不過,有網友發現,一些貧困兒童的資料互相矛盾,有的生日日期不存在,有的生日有好幾個,甚至大多數小朋友的理想都一模一樣。後經民政部門調查,此次驀捐活動涉嫌違反了慈善法有關募捐信息發佈的規定。另據2017年9月8日“搜狐網”報道,2017年8月29日,微信朋友圈被一個名爲“小朋友畫廊”的活動刷屏。網友每購買一幅畫,就向活動組織平臺上的“用藝術點亮生命”公益項目捐贈1元錢。活動在吸引點讚的同時,也引發了種種爭議:一是質疑活動的性質,稱其背後存在“分成”,擔心慈善公益被商業所利用;二是質疑自閉症這個特殊羣體是否具有獨立創作能力,畫作會不會是有人代筆。

二是平臺信息審覈不嚴格。大部分慈善募捐平臺都會聲明:求助信息不屬於慈善公開募捐,真實性由信息發佈者負責。導致募捐發起人只要提交平臺需要的資料就可以通過審覈,平臺不會去實地審覈情況是否屬實據2018年5月31日“南方都市報”報道,近日,南都記者以自己的身份實測水滴籌、愛心籌、輕鬆籌三大網絡募捐平臺,發現用虛假診斷證明及住院證明,即可輕鬆通過三家平臺的身份證明審覈、醫療證明審覈,對外發起籌款求助。爲測試項目完成後能否提現,南都記者將項目鏈接轉發給了幾位同事,同事們分別進行了小額捐助。此後,南都記者在三家平臺上均提現成功。另據2017年2月16日“新華社”報道,2017年2月,“輕鬆籌”平臺出現爲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個人提供公開募捐信息發佈服務、對個人求助信息審覈把關不嚴、對信息真實客觀和完整性甄別不夠等問題而被民政部約談。

三是網絡募捐監管體系不健全。網絡募捐一直因監管不夠充分而備受熱議網絡募捐所得善款要專款專用。然而,如何保證網絡募捐的善款專款專用,如何保證善款餘額的使用不違背捐贈人的意志,在當下的網絡募捐監管體系下的一大難題。繼去年我國首部《慈善法》爲網絡慈善“立規矩”之後,7月30日,民政部又公佈了兩項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的行業標準《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基本技術規範》和《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基本管理規範》。後者明確規定,網絡求助行爲不屬於慈善募捐,信息真實性由提供方負責,信息平臺對個人求助應加強信息審查甄別、設置救助上限、做好風險防範提示和責任追溯。據2018年5月25日“齊魯網”報道,近幾日,河南周口市太康3歲女童王鳳雅去世的消息備受關注。女童的離世引發一些網友針對其家人的質疑,其中包括家屬是否利用孩子病情籌集善款後放棄對她的治療,是否將籌集資金用於女童弟弟的脣齶裂手術,以及籌集善款去向等。另據2018年4月17日“法制網”報道,2018年3月份,河南省周口市一對夫妻以3歲女兒患疾病爲由發起網絡驀捐,這對夫妻拿到捐款後並未及時送孩子就醫,然而醫院給岀的建議是:孩子還有救、請立即住院。因未見父母帶孩子就醫,幾天後,孩子不幸死亡。

對此,基層建議:

一是加大懲處力度。相關網絡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網絡輿情監控,進一步加大對網絡造謠傳謠的打擊懲處力度,加大對網絡“衆籌”的監督審覈,一旦發現網絡騙捐行爲,要嚴肅懲處,同時對詐騙行爲人的所作所爲,報送個人徵信評價部門,載入個人誠信記錄。

二是加強審覈力度。各網絡募捐平臺應加強對項目發起人的資質審覈,與醫院方面做好對接覈查工作,及時對羣衆公佈發起人資質審覈信息,從源頭上規避救助雙方信息不對等的弊端,同時要明確平臺的法律責任,對沒有盡到審覈義務的,應該要承擔法律責任。

三是建立健全救助體系。要建立完善的網絡慈善募捐監管體系,相關部門要對募捐組織的資質、項目信息發佈、具體形式、款物使用分配等,實施全過程管理與監督,並及時對公衆公開,保證捐款人的捐款花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