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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電商培訓市場亂象叢生亟待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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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電商培訓市場亂象叢生亟待加強監管

隨着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部分傳統企業紛紛“觸電”,開始涉足電子商務領域,由此產生的電商培訓市場日趨火熱,百度搜索“電商培訓”詞條,相關結果就有1170萬條之多。然而,在電商培訓市場火熱發展的背後,已暴露出了諸多市場亂象,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也爲電子商務的發展帶來了負面影響。工商部門作爲市場主體監管的主要職能部門,應當高度重視電商培訓市場亂象叢生的現狀,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管。

一、電商培訓市場亂象叢生的主要表現

一是無照經營,主體資質亂。作爲盈利性質的教育機構,電商培訓機構按規定須取得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授課老師也應取得相應的資質。而事實上,當前不少電商培訓機構根本不具備相應的師資力量和辦學條件,很多教師沒有教師資格證,培訓機構也沒有獲得教育部門的審批。這些電商培訓“黑戶”或以“家教”、“諮詢”等經營範圍的營業執照辦學,或乾脆無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同時,目前市場上的電商培訓機構辦學時間短、辦學場所隱蔽、流動性很大,有的直接通過線上教學,給“查無”工作帶來很大難度。

二是招搖撞騙,宣傳內容亂。部分電商培訓機構爲了在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刻意虛構一些不存在的榮譽爲競爭增加砝碼。一些培訓機構的各類廣告天花亂墜,宣傳的師資力量無一不是“名校名師”,甚至僞造一些電商界著名人物的所謂支持來虛假宣傳、誘騙客戶。據報道,一家自稱北大電商總裁班的培訓機構在網絡宣傳材料中,堂而皇之地聲稱“馬化騰爲總裁班發來賀電”,並放出所謂的“微信祝賀截圖”,以騰訊公司首席執行官馬化騰名義招募、北大新媒體名義高價售賣電商、微信等課程,騰訊公司已於今年4月鄭重闢謠。

三是質次價高,培訓內容亂。在巨大的電商培訓需求市場面前,部分培訓機構即使電商經驗爲零,依然進入電商培訓領域試圖分一杯羹。據媒體報道,一些電商培訓機構的所謂“大師”甚至一天電商也沒做過,只是在網上收集天貓、小米、黃太吉等已經被氾濫報道的案例,就能打包成電商培訓“精品”課程忽悠學員。同時,培訓機構利用受訓學員多爲傳統企業的老闆、高管,經濟條件較好的現狀,往往將電商培訓課程價格設置的異常高昂,單次培訓價格在萬元以上,某些實際操作經驗爲零的“大師”電商培訓收費一天甚至高達十萬元。

四是衍生傳銷,推廣過程亂。部分電商培訓採用電話推廣的方式,對推廣人員的“業績”按獎勵提成,之後在會場進行內容誇張的傳銷式洗腦培訓。如南京某吹噓微信營銷月入百萬的“微信營銷團隊”聲稱“每天花4小時加微信好友,就能實現108天買奔馳、6個月買房、一年開上勞斯萊斯的夢想”,今年3月,該組織在招收學員時已被警方控制,所謂的“商業模式”被定義爲新型傳銷。

二、加強電商培訓市場監管的對策建議

一是強化消費引導。工商部門應利用各類普法宣傳、企業回訪等契機,通過發放宣傳資料、發佈消費警示、公佈典型案例等方式,向轄區內有意向涉足電子商務的傳統企業和其他潛在消費者開展宣傳引導工作,提醒其在挑選電商培訓機構時應注意查看是否經過教育部門登記認證、有無教師資質,提高消費者辨識非法培訓機構的能力,幫助其在培訓機構五花八門的宣傳面前擦亮雙眼,避免落入不法培訓機構精心佈置的圈套。

二是強化行政指導。應利用日常巡查、行政約談等途徑,向轄區內各類培訓機構宣傳《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關於電商培訓的各項制度規定,使其明確在開展相關盈利性培訓時必須獲得教育部門的許可並依法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並在經營過程中樹立誠信守法的意識,將培養人才、育人爲本作爲企業理念貫穿經營活動始終,自覺與虛假宣傳、霸王條款、消費欺詐等違法經營行爲劃清界限。

三是強化市場監管。一方面,工商部門應依託經濟戶口,聯合教育、勞動等各部門力量,對轄區內電商培訓機構進行拉網式排查,對檢查中發現的無照、無資質、超範圍等違規經營行爲予以依法處理,確保監管不留死角;同時,加大網絡巡查力度,重點檢查電商培訓機構的宣傳內容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欺詐、利用不平等格式條款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違規行爲。另一方面,針對部分電商培訓機構已被傳銷組織滲透的問題,工商部門應強化與公安部門的協作配合,做到資源共享、信息互通,採取聯合執法的方式,對各類電商培訓衍生的傳銷行爲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四是強化消費維權。充分發揮工商服務站、12315申(投)訴平臺、“12315打假維權提示牌”、“一會三站”、紅盾政務微博等的作用,認真受理消費者關於電商培訓消費的投訴舉報,做到深入調查、積極處理、及時反饋,切實保護好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強化與公安、教育等部門的聯動配合,對受理的工商部門職責以外的投訴舉報,第一時間轉接到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做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確保消費者投訴舉報處理工作的無縫對接,促進電商培訓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