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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粉絲經濟”亂象叢生需引關注

基層反映“粉絲經濟”亂象叢生需引關注

基層反映“粉絲經濟”亂象叢生需引關注

“粉絲經濟”通俗而言指的是從“粉絲”那裏獲得經濟收入,是當下火熱的一種經濟消費模式。藝恩諮詢根據全網數據預估,2020年中國偶像市場規模將超過1000億元,其中“粉絲經濟”帶來的收入約500億。基層調研發現,當前“粉絲經濟”火爆的同時,也面臨諸多問題,需引關注。

一是直播打賞攀比成風,誘使走上犯罪道路。明星、網紅主播藉助網絡直播方式,迅速吸引了一大波“粉絲”,尤其是青少年“粉絲”。爲了追星,“粉絲”們頻繁參與網絡直播的打賞活動,有人爲了佔據榜一,獲得主播青睞,不惜一擲千金,相互之間攀比成風。2018年央視報道,江蘇一王姓的會計,因沉迷網絡直播,盜取公司公款930萬打賞女主播。2019年中國青年網報道的青少年肖學,深陷網絡直播,爲所謂的“愛情”打賞,不惜坑蒙拐騙,走上犯罪道路。近年來,因沉迷網絡、打賞而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粉絲”,並不鮮見。2017年以來,僅江蘇省蘇州市檢察機關就辦理了涉“粉絲經濟”亂象案件17件23人,涉及盜竊、詐騙、幫助網絡犯罪活動、故意殺人等罪名。

二是網絡平臺監管乏力,詐騙風險係數高。“粉絲”爲偶像做宣傳和應援是飯圈的常態,應援站的“粉頭”們經常利用網絡衆籌的方式,爲各自的偶像打榜、應援。但網絡衆籌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加上缺乏平臺監管和“粉絲”羣內部監督,存在詐騙的高風險。“粉絲”爲偶像進行衆籌集資的平臺一般有Owhat、摩點、愛豆等,Owhat平臺《平臺應援支持者協議》稱:應援僅爲發起人和支持者之間共同完成的行爲,與Owhat平臺無關,使用平臺產生的法律後果由發起人與支持者自行承擔。這就使得網絡衆籌項目處於無監管的狀態,風險係數高。有網絡統計數據顯示,《創造101》決賽前夜,公開衆籌的金額高達4000多萬,《偶像練習生》也都籌集到了上千萬的資金。近年來,關於“粉頭”捲款攜逃的報道並不少見,監管上的漏洞,讓“粉絲”遭遇詐騙。一方面,由於“粉絲經濟”早已超越傳統明星的演繹活動範疇,使遵循傳統分業管理原則的相關政府機構,在監管和執法上,難以做到有的放矢。另一方面,網絡平臺在某種程度上扮演了“推手”“誘餌”和“教唆”的角色,讓“粉絲”越陷越深。無論是直播平臺分等級收取會員費,主播收穫“粉絲”的禮物、打賞,還是微博、網絡推手、“大V”的種種包裝,最終都是爲了吸引“粉絲”關注,從而獲取經濟利益。

三是追星不夠理性,破壞社會秩序。在新的“粉絲文化”結構下,明星和“粉絲”結成了一榮俱榮的利益情感共同體。前者需要流量數據來證明自己的商業價值,從而獲得更多參加演藝活動的機會;後者爲了讓自己心儀的明星持續走紅,使出渾身解數爲其沖銷量、刷票房、造聲勢,提高市場指標。但由於缺乏正確的引導,部分“粉絲”非理性追星,嚴重擾亂正常社會秩序,損害他人利益。“愛他就爲他花錢”已是飯圈裏大家追星的守則,有的“粉絲”非理性追星,不惜通過流量造假,爲偶像加油助威。正是在“粉絲”這一狂熱行爲下,平臺的數據維護業務成爲熱門生意,嚴重影響了市場的正常秩序。今年2月份,針對蔡徐坤轉發量過億的微博,人民日報提出質疑:數據造假坑了粉絲的錢,也不利於市場的健康發展。之後的6月份,警方介入調查,並查封了流量造假的幕後推手“星援APP”。

鑑此,基層建議:

一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探索建立用戶實名制和主播黑名單制度,健全完善直播內容的審覈、監管制度和對違法有害內容的查處措施。每一名網絡用戶尤其是“大V”有義務對自己發佈的信息承擔法律責任

二是加強平臺管理。直播平臺應堅守行業底線,嚴格依法依規經營,抵制低俗、惡俗的直播內容。對直播平臺、主播採用積分制管理,進行全程式、伴隨式管理,壓實平臺方責任,引導其打造正能量“網紅”。如建立發言審覈機制,對“大V”發佈的廣告類文案進行重點審覈,嚴格限制並全天候監測。

三是精準打擊違法違規行爲。公安機關強化利用大數據對犯罪信息的篩選研判,挖源頭、斬鏈條,並積極強化與網信、金融監管、檢察、法院等單位的工作協作,統一證據採集和法律適用標準,提升打擊精準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