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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戶辦理不動產的詳細流程

街道代理收集拆遷安置戶辦證資料4套(一套市拆遷辦存檔、一套稅務局存檔、一套房管局存檔、一套街道辦存檔)

拆遷安置戶辦理不動產的詳細流程

一、收集拆遷安置戶資料

我街道辦作爲徵地拆遷安置實施主體,負責收集拆遷安置戶身份證明材料(含委託書)、拆遷安置協議、房屋安置確認書(含房屋平面圖)等相關資料。

第一步:我街道辦對拆遷安置戶辦理產權房屋資料收集存檔

提供資料如下:

1、房屋搬遷(拆遷)協議書複印件1份;

2、住房安置協議及安置補充協議複印件各1份;

3、戶口簿複印件1份;

4、身份證複印件1份;

5、常住人口的相關證明材料;

6、結婚證(常住人口已婚者);

7、補充安置協議

第二步:拆遷安置戶資格審查

我街道辦將收集並確認的拆遷安置戶信息推送市拆遷辦;市拆遷辦對拆遷安置戶信息進行審覈確認,向市稅務局推送拆遷安置戶信息。提供資料如下:

1、房屋搬遷(拆遷)協議書複印件1份;

2、住房安置協議及安置補充協議複印件各1份;

3、戶口簿複印件1份;

4、身份證複印件1份;

5、常住人口的相關證明材料;

6、結婚證(常住人口已婚者);

7、費用結算清單一份;

8、如存在已故人員,需提供火化證明和死亡證明;(後期繼承人辦理合同繼承手續)

第三步:契稅覈定或契稅繳納申報表

彭州市拆遷辦資料審覈後轉彭州市稅務局辦理徵地拆遷安置小區安置戶契稅減免,依法出具契稅繳納申報表。

提供資料如下:

1、契稅減免申報表;

2、房屋搬遷(拆遷)協議書複印件1份;

3、住房安置協議及安置補充協議複印件各1份;

4、戶口簿複印件1份;

5、身份證複印件1份(如有未成年人,提供戶口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6、結婚證複印件1份(如爲單身的提供戶口簿或離婚證、離婚協議原件及複印件);

第四步:辦理《不動產權證書》

彭州市稅務局辦理徵地拆遷安置小區安置戶契稅減免,依法出具契稅繳納申報表後轉彭州市房管局審覈辦理分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不動產權證書》

申請的要件資料如下: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含被委託人)身份證明材料;

3、不動產權屬證書;

4、房屋分戶平面圖;

5、契稅完稅證明或契稅減免申報表;

6、維修資金繳存證明;

7、房屋搬遷(拆遷)協議書複印件1份;

8、住房安置協議及安置補充協議複印件各1份;

9、原集體不動產權證書複印件(每一棟大產權複印件);

10、委託書3份(一份國經委託我街道辦、一份我街道辦委託工作人員、當事人委託我街道辦);

11、街道辦機構代碼證書複印件;

12、國經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

13、審覈意見書;

二、收費的標準

辦理劃撥需繳納登記費:按房屋套數計收(住宅80元/套)

辦理出讓需繳納費用

(一)稅費:1、契稅按時稅務局覈算減免(房屋價格超過貨幣補償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徵收契稅);2、印花稅安拆遷安置協議中載明安置房屋金額0.01%計收。

(二)分戶不動產登記費:按房屋套數計收(住宅80元/套)。

(三)分戶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辦出讓價款及登記費:1、繳納出讓價款標準按市房管局提供的申請辦理時上一年度存量商品房平均交易價格×房屋產權面積×1%;2、登記費按房屋套數計收(住宅80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