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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交流鍛鍊千人計劃”掛職鍛鍊工作通知

關於做好 “幹部交流鍛鍊千人計劃”掛職鍛鍊工作的通知<?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幹部交流鍛鍊千人計劃”掛職鍛鍊工作通知

 各有關單位: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據自治區黨委統一部署,貫徹落實“**幹部交流鍛鍊千人計劃”,結合實施**市“推優育才”工程,加強年輕幹部培養鍛鍊,強化面向基層、重視基層的導向,進一步豐富年輕幹部的基層工作經歷,提升幹部隊伍素質,增強幹部隊伍的活力,培養一大批德才兼備的優秀年輕幹部,爲推進我市科學發展、加快發展、率先發展、和諧發展,建設**“首善之區”和區域性國際城市,在全區率先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和人才支持。經研究決定,從市直單位選派73名年輕幹部到鄉鎮掛職鍛鍊,掛任期2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轉載請註明來自:本站)

一、掛職鍛鍊時間和報到方式

幹部掛職鍛鍊從2010年6月開始,時間2年。掛職幹部於<?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10年7月5日前持單位介紹信到掛職鍛鍊的縣(區)委組織部報到。掛職幹部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未經市委組織部同意,逾期十天不報到的,取消掛職資格,並視情況進行處理。

二、辦理掛任職手續

掛職幹部不佔領導職數,職務一般不高掛。在掛任職務安排上,黨內正副科級幹部掛任鄉鎮黨委副書記,黨外正副科級幹部掛任鄉鎮副鎮長,其他幹部掛任鄉鎮長助理。原則上一個鄉**排一名掛職幹部。掛職幹部報到後,掛職單位要及時按幹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辦理掛職幹部的任職手續,並將任職情況於2010年7月15日前報市委組織部和派出單位備案。

三、幹部掛職鍛鍊教育管理工作

掛職幹部的教育管理由掛職單位和派出單位共同負責,掛職期間以掛職單位管理爲主。原則上由掛職單位安排住宿。派出單位要與掛職單位密切配合,加強跟蹤瞭解,關心支持掛職幹部工作,使其安心掛職鍛鍊,解除後顧之憂。各縣(區)要從全局的高度,認真做好掛職幹部的接收、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加強領導,強化管理,積極創造條件,真情關愛、真心服務、真誠支持,爲掛職幹部營造幹事創業和鍛鍊成長的良好環境,搭建能充分發揮作用的平臺。要引導掛職幹部勤奮學習、心繫羣衆、求真務實、艱苦奮鬥,在實際工作中樹立良好作風。要激勵他們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開拓創新工作方法,在實踐中積累經驗、提高能力。要教育他們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加強自身黨性修養,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經得起組織的考驗、羣衆的監督。選派掛職鍛鍊的幹部,要充分發揮掛職單位和派出單位的作用,積極協調各方力量,紮實爲羣衆辦實事辦好事。

四、其他事項

1、掛職幹部要做好工作交接,是中共黨員的要做好組織關係轉接工作。幹部掛職期間要自覺遵守組織紀律,不能隨意離開掛職單位,因事因病請假的,7天以下由掛職單位批准,超過7天的經掛職單位同意後報市委組織部批准。

2、掛職幹部掛職期間,在原單位所有待遇不變,並按有關規定給予補助,補助費用按其單位財政來源渠道解決。

    附件:2010年**市“**幹部交流鍛鍊千人計劃”掛職幹部安排表

 

   

中共**市委組織部

201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