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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化節之法律義務諮詢工作總結(精選多篇)

第一篇:法律文化節之法律義務諮詢工作總結

法律文化節之法律義務諮詢工作總結(精選多篇)

短暫而有意義的義務諮詢活動終於完美落幕,在老師的熱心參與、青年志願者的共同努力與配合下,志願者活動順利完成。此次活動使大家更加明白法律援助的意義,學生參與社會實踐、課本與實踐結合的意義,也爲那些面臨法律困惑,需要法律知識的人送去幫助,爲我們法學系樹立了良好的社會形象,讓法律更民主化、普及化、人性化、市民化。

這幾次義務諮詢活動都在忙碌中有序地進行,吸引了衆多市民駐足。老師熱情專業的講解使諮詢者的雙眸剎時間變得眀徹坦然。衆多諮詢者主動與我們交換了聯繫方式,紛紛肯定此次活動的價值,並希望我們更多地開展這種活動。贏得了當地居民的熱烈歡迎,收到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此次活動的意義:

1、此次活動讓同學們學到了平時在課堂和學校所學不到的知識與經驗,瞭解到了法律對於公民來說有着重要的意義,隨着社會的發展,法律所發揮的空間越來越廣。但是,公民的法律知識並沒有隨着社會的發展而相應的發展,市民的許多權益還受到不法侵害,他們並不清楚應該如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在此次活動中,我們向市民提供了許多可貴的法律經驗,解決他人的困惑同時對我們而言也是一次成長和鍛鍊。

2、此次活動也增強了同學們的人際交往能力,鍛鍊了同學們的語言表達能力和專業知識發揮能力。學到了應如何運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識幫助他人解決法律方面的困惑,雖然我們所掌握的知識還比較有限,但是我們也意識到我們應利用在學校的機會,掌握更多的知識,有效的解決他人的法律問題,爲社會奉獻自己的力量。

3、此次活動也很好地將福建工程學院法學系的品牌效益打出去,從每次的義務諮詢效果來看,部分羣衆是通過介紹知曉我們系每兩星期將舉辦一次的義務諮詢而前來諮詢一些法律問題;當然,從人數來看不多,但是通過多次的義務諮詢,慢慢地我們法學系的名字將進入廣大社會羣衆的內心,對於提高知名度有着不錯的效果。

不足與一些經驗:

1、活動前期準備工作不夠充分,各小組任務分配不夠明晰,造成部分志願者比較閒散和懶散,人力資源發揮不夠,大部分志願者非常忙碌,相反部分志願者無事可做。

2、活動進行期間,志願者紀律不夠嚴謹,讓前來諮詢的市民未得到充分的服務與照顧。

3、大部分同學理論知識不足與不專,但它也激發了同學好好學習專業知識的熱情與主動性。它需要我們去體驗生活,在生活中運用法律途徑解決我們所遇到的問題,將法治化的方針深入貫徹到社會的各個方面,同時更是爲了方便更多的人羣,講法制建設往創新性方向發展,更好的建立健全我們的法制體系。

4、很多羣衆諮詢的問題都不一樣,涉及的法律專業比較廣,以後舉行諮詢活動,可針對具體人羣劃分專業諮詢點,邀請在自己所擅長的領域的老師進行諮詢,避免一些問題無法給出最佳的解答。

總之,此次活動還算是圓滿完成,幫助了大量當事人解決諸多法律疑難問題,擴大了我們法學系的社會影響力,使得多數人瞭解法律援助事業的宗旨,知道了我們法學系開辦義務諮詢的宗旨。問題雖有不少,但經過全體會員的努力,克服多重困難,使法律義務諮詢逐步走向成熟,相信在今後的活動中,將會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第二篇:法律文化節法律義務諮詢策劃書

【活動目的】爲了響應黨加強法制建設的號召,活躍系部文化氛圍,激發同學們學習法律知識的熱情;爲了開闊同學們的視野,增加同學們的社會實踐能力;爲了使同學們將書本上的知識與實踐相結合,讓理論在實踐中得到檢驗,在實踐中得到鍛鍊;爲社會上的弱勢羣體及普通大衆提供免費的法律幫助,宣傳法律知識,發揮我係的專業特色,爲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我們應有的一份貢獻,讓我係學生能夠衝破理論知識的樊籬,學以致用,面向社會宣揚法律,爲普法建設貢獻自我。我係青年志願者協會聯合實踐部舉辦了這次以“面向社會宣揚法律,爲普法建設貢獻自我”爲主題的法律義務諮詢活動。

【主題】面向社會宣揚法律,爲普法建設貢獻自我。

【時間】第一場:2014年11月9日

第二場:2014年11月30日

【地點】第一場:浦東校區

第二場:金山小區

【主辦】法學系團委學生會

【承辦】法學系團委青年志願者協會及實踐部

黃 滔(15980294604) 黃周端(15980201480)

盧瑞卿(15806038627)

【人員安排】1﹑法學系實踐部、青年志願者協會成員8名

2﹑各班級青年志願者抽調共30名

3﹑指導老師

第一場:王崇能 江瑤

第二場:王鳳民 朱丹

【活動流程】

前期準備:

1、選調青年志願者,確定人員;

2、通過系裏聯繫指導老師(兼職律師)以及xx級專業實習單位聯繫法院法官等從不同角度進行法律義務諮詢;

3、確定法律義務諮詢的主題(可跟指導老師商量確定每次活動主題,如關於最近比較熱門的網絡銀行帳戶資金流失糾紛等)(更多請搜索);

4、圍繞義務諮詢的主題製作宣傳單;

5、由宣傳部製作好宣傳海報、橫幅等;

6、在活動開展前一週向相關單位聯繫適合的場地,向相關單位提交活動策劃,並在活動開展前在相關地點通過相關單位做好宣傳工作,宣傳明確的活動綱要和活動內容,保證活動的順利進行;

7、由負責人帶領青年志願者提前在活動地點準備好活動相關的道具,佈置會場;

【活動安排】

1、根據原先分配計劃,由相關的青年志願者在活動場地張貼宣傳畫,分發宣傳單,並向行人講解這次法律義務諮詢的目的,讓他們積極參加這次的諮詢活動;

2、邀請指導老師進入現場,開展法律義務諮詢活動,並分配專業同學做好現場筆錄;

3、當現場諮詢人員過多時,可安排青年志願者及專業同學進行法律專業解答,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時,可先與諮詢人員耐心地談論關於其他方面的事務,待指導老師空閒再將諮詢人員引導到指導老師處;

4、在活動地點開展向行人徵集“讓法律知識深入生活”大型簽名活動;

【後期工作】 1、活動結束後,由青年志願者整理現場並收拾垃圾,進行後續相關活動,在儘可能大的限度內宣傳福建工程學院法學系。

2、安排相關人員對諮詢人員及相關單位詢問對於此次活動的看法和意見,進行統計,整理相關材料(包括策劃、總結、心得、照片資料)及整理活動有關發票遞交給系團委學生會。

【必備物品】1、一塊空曠場地(長10m×寬5m);

2、宣傳海報、橫幅等相關宣傳工具;

3、6張桌子及配套椅子15張及配套太陽傘等;

4、宣傳單200份,宣傳材料150份,宣傳畫2幅。

【經費預算】諮詢場所租用費用、材料費、器材費用:200元

宣傳材料等的費用:50元

礦泉水費用:50元

其他應急費用:100元

總計:400元

【活動效益】1、可爲民衆提高法律服務,提高民衆的法律意識,讓民衆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提供有效的方法爲民衆解決糾紛問題

2、提高新生的學法興趣,增強新生對法律的求知慾,提高學生的實踐活動能力及法律知識水平

3、落實深化市民法制觀念,促進和諧社會的構建

【可行性分析】1、生活中每個人都在與法律打交道,在此過程中難免會出現種種有關的法律問題,而想對法律有所瞭解的人難免會碰壁,此時免費提供的法律諮詢可解決其中的問題。

2、組織法律義務諮詢的是由辦案經驗豐富的老師兼職律師、法官和檢察官,既可使問題從不同的角度得到明瞭地解決,也可保證活動的質量。

3、場地管理員提供相應的硬件即場地、桌椅等,可促進活動圓滿舉辦。

第三篇:法律義務諮詢總結

法律諮詢總結

在社會變化日新月異和科技發展迅猛飛速的今天,法律知識被運用的越來越頻繁,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顯得尤爲重要。爲此,xx電大江安站2014級法律秋季班全體成員於2014年8月-9月,分四次在xx縣城社區、學校等設點開展法律義務諮詢活動,由侯老師帶領,全班學生參加。在老師的熱心參與、大家共同努力與配合下,義務諮詢活動順利完成。

在法律諮詢過程中,吸引了衆多市民駐足,那些帶着疑惑苦悶錶情來諮詢的市民,都滿意的離開,許多諮詢者主動與我們交換了聯繫方式,紛紛肯定此次活動的價值,並希望我們更多地開展這種活動。另外,同學們在活動過程中學到所需專業知識;而老師則一邊爲羣衆解答,一邊爲周圍同學講解。同學們在爲社區服務,參加社會實踐的同時,也學到了與本專業有關的知識。

一、宣傳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訂立合同有哪些形式?通常訂立合同的方式,可以採用口頭、書面、鑑證、公證等形式。但爲避免發生糾紛,以及發生糾紛後有據可依,訂立合同以書面形式爲妥。口頭形式雖然快捷,但無據可查,不利於糾紛的解決,它一般只適用於集市貿易、市場零售等小額交易。法律、行政法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二)、什麼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應如何處理?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已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三)、《刑法》關於少年犯罪的規定有哪些?《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

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四)、對哪些不法侵害採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五)、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應如何處罰?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其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六)、外出打工時應注意的問題。村民外出打工時,要注意運用法律知識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下是我國《勞動合同法》的一些規定: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相關條款:

二、此次法律諮詢活動的亮點和意義

(一)、合理安排,組織嚴密首先,在活動前一個星期,就確定好人員名單,而且考慮到學生學習時間與休息時間,科學合理地安排了活動的具體時間。其次,對每個成員都有具體的分工,能做到各司其責,使我們的活動自始至終額都井然有序。

(二)、活動內容貼近生活,體現當今社會熱點

爲了使公民瞭解更多與物權法有關的法律知識,我們做到了從羣衆實際出發,爲人民服務,爲羣衆解答生活上或工作上所遇到的法律問題,從而使羣衆認識到應如何用法律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對於法律諮詢,闡明之;就是對錢來諮詢的人提出的問題,用我們自己學習的法律知識進行簡要的解答。說實話,在法律諮詢的過程中,我突然法學這社會有太多的弱勢羣體,得不到幫助,正義等不到聲張。法律,成了那些有權有勢人的保護傘,甚至他們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作爲一名法科學生感到悲哀的同時

也深深的感到維護法律的地位和權威,完善法律體制,需要我們一代甚至幾代人的不懈努力,這個過程任重而道遠。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衆,服務大衆,爲健全社會法治,爲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資推進法治過程中擔當者重要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資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於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

在這次實習中,我感受最深的是:“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沒有紮實的專業知識,沒有系統的知識構成,任何人幹好一件事都是空談和瞎扯。當然,擁有良好的理論水平還不夠,還必須擁有超人的勇氣和信息、擁有說服別人的口才、良好的應變能力,以及對工作的熱情和敬業精神??這一切都是做一名司法工作者的基本要求,更是成爲一名好的工作者的要求、關鍵。

(三)、服務羣衆,提高自身

在經濟日益發展的今天,老百姓面臨的問題主要是什麼?有一個諮詢者給我的印象很深,他提出在目前的中國,在勸社會的倡導人權的同時,爲什麼還有一些生活在底層的人民的權利得不到保障,弱者的利益該由誰來保護?接着他就講了一個發生資他身邊的故事,聽完之後,我也感到力不從心,的確,從法律方面來說,幫不了他任何忙,但從內心來講,我是無比的同情。在這個時候法律能夠做什麼呢!作爲一個法科學生,我部應該這樣講,但是現實和理論之間的脫節是我們遠不能想象的,他的一句話讓我思考了許久,他說法律只保護強者,爲弱者知識法律之外的人!他說的尖銳了些,但這也不得不引起我們的反思,在百姓眼裏,法律難道就是這個樣子的,我們引爲自豪的社會在他們看來就是這個樣子的嗎?這也許就是我們在發展的同時所忽略掉的一些問題!

在此次活動中,我們向市民提供了許多可貴的法律經驗,解決他人的困惑同時對我們而言也是一次成長和鍛鍊。鍛鍊了同學們的語言表達能力和專業知識發揮能力。學到了應如何運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識幫助他人解決法律方面的困惑,雖然我們所掌握的知識還比較有限,但是我們也意識到我們應利用在學校的機會,掌握更多的知識,有效的解決他人的法律問題,爲社會奉獻自己的力量。

三、經驗與不足

(一)活動前期準備工作不夠充分,部分志願者比較閒散和懶散,人力資源發揮不夠,大部分志願者非常忙碌,相反部分志願者無事可做。

(二)大部分同學理論知識不足與不專,激發了同學好好學習專業知識的熱情與主動性。“紙上得來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諮詢實踐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爲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知識很少。

(三)應處理好理論和實際,以便更好地解決羣衆不同領域的問題。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以課堂爲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爲主要實踐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進展。

這次諮詢我覺得還是比較成功的,能解答我們現場給予瞭解答,不能解答的也做下了相關記錄。但是有一些事情我想我們也是無能爲力,理論到現實,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法科學生任重而道遠。作爲一名法律人,在分析、判斷或爲這些鮮活生動的案例尋找解決措施的時候,除了憑藉自己過硬的專業知識,亦需要慎密的思維以及敏捷的邏輯。作爲一名法律人,肩上就擔着一份責任,我們應銘記的是法律的精神,用一顆擁有責任感的心愛崗敬業,體現法律人的價值。

作爲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法律諮詢是每一個合格的法科畢業生必須擁有的一段學習經歷。它使我們在實踐中瞭解社會,開闊視野,增長見識,鍛鍊才幹,加深我們對法學專業的認識與學習。在短暫而充實的法律諮詢過程中,在這個擁有紛繁案件的環境中,我認識到了自己前進之路的方向,我認識到了作爲法律人需要精湛的專業技術和眼睛的工作作風,但我也明白,前進的征途中,任重而道遠,練就自己堅強的意志和堅忍不拔的精神是引導並支撐我前進的基石和保證。

有夢纔有遠方,太陽總在有夢的地方升起,月亮也總在有夢的地方皎潔。夢是永恆的微笑,我懷抱這爲法律奮鬥終生的信念和夢想上路,用自己的拼搏爲翅膀騰飛,我引以法律人的自豪作出精彩的自己。

閔偉恕

第四篇:第三屆”法律文化節“工作總結

甘肅農業大學第三屆“法律文化節”工作總結

以秉承文化改革宗旨及“六五”普法規劃的要求甘肅農業大學第三屆“法律文化節”在24號晚落下了帷幕,通過此次活動增強了我校師生的法制觀念,提高了法律素養,豐富了校園文化。此次活動持續了一月有餘,在這一個月的工作中,使我認識到了一個組織團結合作的重要性,也從中學到了很多的知識,雖然某些方面做的不是很好,但畢竟也讓自己認識到了自己的不足,爭取在以後的工作中做的更好! 此次活動我作爲一名組織人員,有的地方做的不是很到位,但我堅信只要付出就一定有收穫。從開始的知識講座到最後的法律知識競賽決賽,這段時間既鍛鍊了我又讓我感受到了作爲一名組織人員應該具有的能力。從整體來看,感覺還算可以。但是,每件事或多或少都會有一點瑕疵。在法律知識競賽初賽第二場中,我作爲一名搶答器、倒計時負責人感覺做的不是很到位。就這方面來說,我們應該充分估計場上發生的任何情況及處理辦法,及時做準備,以主觀克客觀。出現問題應冷靜應對,從此次活動中我認爲自身處理問題的能力還是不夠,因此,活動結束以後,我想了很多,就這次活動有幾方面建議:

1. 舉行活動要有計劃、有步驟的安排人員,內部要團結

2. 用人要恰當、適度、精幹,人多反而容易錯亂

3. 做事要眼尖手快腳勤,敢於糾正做的不好的方面

4. 安排的人員要牢記自己的職責,做好自己的事情,要責任到人

5. 做事要認真、細緻,尤其在細節方面要更爲注意

6. 想問題要全面,提前對可能發生的情況做準備,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迅速解決,儘量減少不必要的差錯

沒有人幹一件事能夠乾的十全十美,必須從自身做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斷地從中吸取教訓,彌補自己的不足,力爭在以後的工作中做到更好。

第五篇:法律諮詢總結

實 習 總 結

實習名稱 系別 年級專業 學生姓名 指導老師

法律諮詢政法系11法學龍嘉佳魏昕

邵陽學院 2014年1月7日

法律諮詢總結

2014年1月6號,我們結束了歷時10天的法律諮詢實習。

2014年12月28號,我們在系魏昕老師的組織下準備着即將開始的法律諮詢實習。魏老師將我們分成八個小組後,各個小組的同學馬上就去做法律專業知識的準備,同時爲自己所在小組樹立了一些口號,例如“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和諧!”“ 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質”等等。如今,我們已是大三的學生,學習法學已經2年多,面對實習也不再如剛進大學的時候那樣膽怯與羞赧,對於法律諮詢,我們雖然沒有過實際操作,但我們都能很好的控制緊張的情緒,雖然仍然擔心自己法律知識不夠充分,害怕不能將這次法律諮詢實習活動做的很好,但後來在老師的帶領和細心講解下,我們大致瞭解了法律諮詢的步驟,對此次的實習活動信心大增,內心十分期待自己能夠爲法律諮詢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法律諮詢過程中,吸引了衆多市民駐足,那些帶着疑惑苦悶錶情來諮詢的市民,都滿意的離開,許多諮詢者主動與我們交換了聯繫方式,紛紛肯定此次活動的價值,並希望我們更多地開展這種活動。另外,同學們在活動過程中學到所需專業知識;而老師則一邊爲羣衆解答,一邊爲周圍同學講解。同學們在爲社區服務,參加社會實踐的同時,也學到了與本專業有關的知識。

對於法律諮詢,闡明之;就是對前來諮詢的人提出的問題,用我們自己學習的法律知識進行簡要的解答。說實話,在法律諮詢的過程中,我突然發現這社會有太多的弱勢羣體,得不到幫助,正義得不到聲張。法律,成了那些有權有勢人的保護傘,甚至他們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作爲一名法科學生感到悲哀的同時也深深的感到維護法律的地位和權威,完善法律體制,需要我們一代甚至幾代人的不懈努力,這個過程任重而道遠。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衆,服務大衆,爲健全社會法治,爲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資推進法治過程中擔當者重要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資社會上起

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於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

在這次實習中,我感受最深的是:“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沒有紮實的專業知識,沒有系統的知識構成,任何人幹好一件事都是空談和瞎扯。當然,擁有良好的理論水平還不夠,還必須擁有超人的勇氣和信息、擁有說服別人的口才、良好的應變能力,以及對工作的熱情和敬業精神,這一切都是做一名司法工作者的基本要求,更是成爲一名好的工作者的要求、關鍵。

在此次活動中,我們向市民提供了許多可貴的法律經驗,解決他人的困惑同時對我們而言也是一次成長和鍛鍊。鍛鍊了同學們的語言表達能力和專業知識發揮能力。學到了應如何運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識幫助他人解決法律方面的困惑,雖然我們所掌握的知識還比較有限,但是我們也意識到我們應利用在學校的機會,掌握更多的知識,有效的解決他人的法律問題,爲社會奉獻自己的力量。

這次諮詢我覺得還是比較成功的,能解答我們現場給予瞭解答,不能解答的也做下了相關記錄。但是有一些事情我想我們也是無能爲力,理論到現實,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法科學生任重而道遠。作爲一名法律人,在分析、判斷或爲這些鮮活生動的案例尋找解決措施的時候,除了憑藉自己過硬的專業知識,亦需要慎密的思維以及敏捷的邏輯。作爲一名法律人,肩上就擔着一份責任,我們應銘記的是法律的精神,用一顆擁有責任感的心愛崗敬業,體現法律人的價值。

爲期10天的實習很快就結束了,10天的時間很短,但也足夠讓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同樣更多的是學到了只是讀課本不能領悟的知識,讓我對自己、對專業有了更深的認識。有夢纔有遠方,太陽總在有夢的地方升起,月亮也總在有夢的地方皎潔。夢是永恆的微笑,我懷抱這爲法律奮鬥終生的信念和夢想上路,用自己的拼搏爲翅膀騰飛,我引以法律人的自豪作出精彩的自己。

政法系11法學龍嘉佳

114020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