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實用文精選

法律諮詢建議書多篇2020

法律諮詢建議書多篇2020

正文的內容既可單列一項,就問做答,也可以分爲若干個問題,用分題標號形式一一作答。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一些法律諮詢建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閱讀與借鑑。覺得有用的話可以收藏起來。

法律諮詢建議書1

致:__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受__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之委託,__市__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出席公司__x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本次大會”)進行法律見證,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以下簡稱“《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一、本次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

本次大會由公司董事會決定召集;會議以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通知於__x6年4月27日以公告的形式刊登於《__證券報》並公佈於__證券交易所網站本次大會於__x6年5月13日在公司會議室如期召開。

鑑於公司董事長吳一堅先生因公務出差,由與會董事推舉董事秦川先生主持本次股東大會。

本所律師認爲,本次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召集人主體資格和主持人主體資格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之規定。

二、出席本次大會人員的資格

1、出席本次會議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70,517,699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23.10%。

上述股東均持有相關持股證明,委託代理人並持有書面授權委託書。

2、根據__證券交易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提供的數據,參加本次會議網絡投票的股東共162人

,代表股份39,132,19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2.81%。

3、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177人,代表股份109,649,889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5.91%。

(其中,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中小股東共計175人,代表股份46,149,889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5.12%)。

4、出席本次會議的其他人員爲公司董事、監事、董事會祕書和見證律師。

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經本所律師驗證,出席本次會議的人員具有合法資格。

三、本次大會沒有對會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進行表決,沒有修改列入會議議程的提案,列入本次大會審議的議案三、七、八、九項未獲得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四、本次大會的表決程序

1、本次大會現場會議於__x6年5月13日13時30分開始,於17:00時結束。

參加本次會議現場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對列入會議通知中的各項議案進行了審議,並採用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表決票經三名監票人(其中股東代表兩名、監事代表一名)及見證律師負責清點,並由監票人代表當場公佈現場表決結果。

2、本次大會網絡投票,通過__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投票的時間爲__x6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爲__x6年5月13日9:15-15:00。

本次會議網絡投票表決結果數據由__證券交易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提供。

3、本次大會召開情況已製作成會議記錄,由出席會議的全部董事和董事會祕書籤字並存檔。

4、表決結果

議案一:《關於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

同意票 95,172,62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86.79 %,反對票14,477,2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21%,棄權票0股。(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72,62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62%,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0股)。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二:《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

一、股票的種類和麪值

同意票 31,672,62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68.62 %,反對票14,477,2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8 %,棄權票0股。(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72,62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62%,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0股)

二、發行方式和發行時間

同意票 31,672,62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68.62 %,反對票14,477,2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8 %,棄權票0股。(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72,62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62%,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0股)

三、發行對象和認購方式

同意票 31,672,62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68.62 %,反對票14,477,2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8 %,棄權票0股。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72,62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62%,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0股)

四、發行價格及定價原則

同意票 31,563,92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68.39 %,反對票14,585,9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61 %,棄權票0股。(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563,92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39%,反對票14,585,963股,棄權票0股)

五、發行數量

同意票 31,630,62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68.53 %,反對票14,519,2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47 %,棄權票0股。(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30,62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53%,反對票14,519,263股,棄權票0股)

六、限售期

同意票 31,672,62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68.62 %,反對票14,477,2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8 %,棄權票0股。(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72,62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62%,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0股)

七、發行的募集資金總額及用途

同意票 31,672,62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68.62 %,反對票14,477,2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8 %,棄權票0股。(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72,62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62 %,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0股)

八、發行前的滾存利潤安排

同意票 31,630,62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53 %,反對票14,519,2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47 %,棄權票0股。(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30,62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53%,反對票14,519,263股,棄權票0股)

九、發行決議的有效期限

同意票 31,645,62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57 %,反對票14,477,2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7 %,棄權票27,000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45,62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57%,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27,000股)

十、上市地點

同意票 31,645,62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68.57 %,反對票14,477,2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7%,棄權票27,000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45,62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57%,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27,000股)。

審議上述議案時,關聯股東__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世紀__股份(11.630, -0.22, -1.86%)有

限公司放棄了表決權,其持有的股份未計入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三:《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修訂稿)的議案》

同意票 26,777,83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58.02 %,反對票14,477,2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7%,棄權票4,894,790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61%。(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26,777,83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8.02%,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4,894,790股)。

審議上述議案時,關聯股東__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世紀__股份有限公司放棄了表決權,其持有的股份未計入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上述議案未獲得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四:《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運用的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的議案》

同意票 90,278,936 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82.33%,反對票14,475,6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20%,棄權票4,895,290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47%。(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26,778,93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8.02%,反對票14,475,663股,棄權票4,895,290股)。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五:《關於公司與華森控股投資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的議案》

同意票 90,236,936 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2.29%,反對票14,517,6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24%,棄權票4,895,290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47%。(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26,736,93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7.93%,反對票14,517,663股,棄權票4,895,290股)。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大會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六:《關於公司與常州華森三維打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股份認購協議的議案》

同意票90,236,936 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82.29%,反對票14,517,6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24%,棄權票4,895,290 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47%。(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26,736,93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7.93%,反對票14,517,663股,棄權票4,895,290股)。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大會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七:《關於公司與特定發行對象簽訂認購發行股票協議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同意票26,777,33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8.02%,反對票14,477,2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7%,棄權票4,895,290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61%。(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26,777,33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8.02%,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4,895,290股)。

審議上述議案時,關聯股東__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世紀__股份有限公司放棄了表決權,其持有的股份未計入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上述議案未獲得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八:《關於提請股東大會同意__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免於履行要約收購義務的議案》

同意26,777,33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8.02%,反對票14,477,2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7%,棄權票4,895,290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61%。(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26,777,33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8.02%,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4,895,290股)。

審議上述議案時,關聯股東__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世紀__股份有限公司放棄了表決權,其持有的股份未計入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上述議案未獲得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九:《關於員工持股計劃(認購非公開發行股票方式)(草案)(修訂稿)及摘要(修訂稿)的議案》

同意票26,777,33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8.02%,反對票14,477,2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7%,棄權票4,895,290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61%。(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26,777,33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8.02%,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4,895,290股)。

審議上述議案時,關聯股東__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世紀__股份有限公司放棄了表決權,其持有的股份未計入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上述議案未獲得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十:《關於員工持股計劃與__光大證券(17.560, -0.24, -1.35%)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資產管理合同的議案》

同意票31,645,12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57%,反對票14,477,2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37%,棄權票27,500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關聯股東__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世紀__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迴避表決。(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45,12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57%,反對票14,477,263股,棄權票27,500股)。

審議上述議案時,關聯股東__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世紀__股份有限公司放棄了表決權,其持有的股份未計入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十一:《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及採取措施(修訂稿)的議案》

同意票 95,099,52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86.73%,反對票14,519,2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24 %,棄權票31,100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599,52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47%,反對票14,519,263股,棄權票31,100股)。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十二:《關於制定公司未來三年(__x6-__x8年)股東回報規劃的議案》

同意票 95,104,72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86.73%,反對票14,517,6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24%,棄權票27,500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04,72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48%,反對票14,517,663股,棄權票27,500股)。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議案十三:《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辦理相關事項的議案》

同意票95,146,726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6.77%,反對票14,475,663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20%,棄權票27,500股,佔出席本次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31,646,72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57%,反對票14,475,663股,棄權票27,500股)。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本所律師認爲,本次會議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之規定,會議決議與表決結果一致,提交本次會議審議的第一、二、四、五、六、十、十一、十二、十三項議案獲得有效表決權的通過;第三、七、八、九項議案未獲得有效表決權的通過。

綜上,本次會議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主體資格、主持人主體資格出席會議人員主體資格、會議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之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致書。

__市__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__

律師:__

律師:____

__x6年5月13日

法律諮詢建議書2

廣州市花都區檢察院:

貴院審查起訴的何燕涉嫌介紹賣淫案,廣東__律師事務所__律師接受犯罪嫌疑人何燕及其家屬委託,擔任何燕的辯護人,經過會見犯罪嫌疑人和了解案情,現在我律師事務所及辦案律師提出如下法律意見,懇請公訴機關依法予以採納:

一、犯罪嫌疑人何燕在本案中並沒有直接打電話給賣淫女,何燕沒有介紹賣淫的直接行爲,何燕也沒有任何牟利的行爲。何燕到該旅店上班不到三個月,且有正式職業,不是專門以介紹賣淫爲業。雖然她本人在過程中有一些不良言語和行爲,但是還是屬於情節顯著輕微的行爲,其主觀惡性不大,還沒有達到構成犯罪的標準和嚴重情節。

二、犯罪嫌疑人何燕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已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爲的嚴重性和違法性,並真誠悔罪。考慮到該女孩涉世不深,誤入歧途,且其是家中獨女,上有年逾六旬且身患嚴重疾病的父母需要照顧,因此,本案如果對何燕從寬處理,更有利於挽救和教育犯罪嫌疑人,達到刑法中懲罰和教育相結合的根本目的。

三、本案公安偵查過程存在嚴重的違法情形,據以認定犯罪事實的證據存在嚴重瑕疵。

本案的發生是在公安機關所屬的治安大隊便衣警察冒充嫖客引誘相關人員作出了違法的言行,治安大隊便衣警察在本案中的行爲,也即俗話所說的“釣魚”,這種偵查行爲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存在着嚴重的程序違法。可以說,沒有治安大隊便衣警察的引誘和欺騙行爲,即不會有本案的發生。雖然說公安機關所屬的治安大隊便衣警察的行爲的動機和出發點可能是好的,但是在違法犯罪行爲還沒有發生時,採取該種行爲進行對違法犯罪進行引誘,是法律所嚴格禁止的;公安人員作爲偵查機關的公務人員,該種行爲也是職業道德所不允許的。因此,嚴格來講,在本案中,據以認定犯罪事實的證據即所謂的“證人證言”,即治安大隊便衣警察的陳述,由於是偵查機關內?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鋇某率觶菡觳榛乇艿腦潁渥魑ぞ荽嬖諮現罔Υ謾?/p>

綜上所述,我們懇請檢察機關在對本案審查起訴中,結合上述情節,對犯罪嫌疑人何燕作出不予起訴或免予起訴的處理,敬請採納。

此致

敬禮

廣東__師事務所

__律師

10月19日

法律諮詢建議書3

__市人民檢察院:

山東____律師事務所受x1x父親x2x的委託,指派我做爲犯罪嫌疑人x1x嫌非法拘禁罪、__罪的辯護人。我依法查閱了本案卷宗,會見並聽取了犯罪嫌疑人x1x對案件的陳述,爲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確保法律的正確實施,根據案件事實及相關法律,現提出以下幾點法律意見,供貴院參考:

一、就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關係而言:

犯罪嫌疑人x1x和被害人x3x原系男女朋友關係,經公安機關詢問查實,x1x和x3x二人於20__年9月開始談戀愛確立男女朋友關係,20__年2月x3x提出分手,在戀愛期間,二人多次發生性關係,由此可見,x1x和x3x二人是有較深感情基礎的。x1x個人供述其雖與x3x分手,但仍然放不下x3x,從分手到案發前,x3x也仍與x1x保持聯繫,關係仍比較密切,但讓x1x所不能接受的是,在如此短的時間(僅約兩個月)內,x3x居然和他人確立戀愛關係,也因此,二人產生爭執,並釀成了本案中所發生的不愉快的事情。

從事實和感情上講,犯罪嫌疑人x1x對被害人x3x造成的傷害是有感情原因的,不同於一般的非法拘禁和__行爲,量刑時,應當將此事實作爲從輕、減輕的量刑情節考慮在內。

二、就本案所涉非法拘禁罪和__罪的量刑而言:

犯罪嫌疑人x1x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但辯護人認爲,兩罪罪名雖然成立,但在量刑時應當定位在兩罪的最低量刑幅度內,因爲:1、對於非法拘禁行爲,因自20__年4月17日約23時x1x與x3x開始發生性關係至性行爲結束後,二人即睡覺休息直至醒來x1x將x3x送回x3x單位,這在本案卷宗中是有所體現的,所以,非法拘禁的時間應從4月17日18時計算至當日23時,總計約五小時,時間較短,建議量刑時不判處有期徒刑,而選擇拘役、管制刑罰方式,或適用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刑罰時間也宜從短;2、對於__行爲,x1x在意圖與x3x發生性關係時,並未採取暴力手段也沒有采用其它過激行爲方式,而是通過勸慰的開導方式讓x3x同意與其進行性行爲,x3x雖不情願與x1__行性行爲,但她並沒有表現出極度的反抗情緒,應屬於“半推半就”的認同,經公安機關及貴院詢問查實並由x1x供述,二人進行性行爲時,x1x先前並沒有戴安全套,但在其射精前,及時戴上安全套,從根本上保證了x3x不會再受到更多的傷害,也確實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由此可見,x1x對x3x是有所愛護的,建議量刑時以三年有期徒刑爲起刑點,且不宜過高。故辯護人萬望貴院能夠充分考慮本案的特殊事實情況並依法謹慎對犯罪嫌疑人提起量刑建議。

三、就犯罪嫌疑人態度而言:

本案犯罪嫌疑人x1x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接受公安機關及貴院詢問時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態度誠懇,意識到了自己的罪過,表達了深深的懺悔之意,並得到了被害人x3x的諒解,x1x的主觀惡性及造成的社會危害結果都較小,同時,x1x本人也極爲希望司法機關能夠對其依法從輕處罰。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1x涉嫌非法拘禁罪、__罪依法應從輕處罰,建議兩罪並罰處三年至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__罪)及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非法拘禁罪,刑罰期限從短爲宜)。

以上法律意見,懇請貴院參考並採納!

辯護人:山東____律師事務所

劉龍

年6月28日

法律諮詢建議書4

葫蘆島市檢察院:

遼寧一鳴律師事務所接受犯罪嫌疑人韓桂敏家屬的委託,指派本律師爲其提供法律幫助。經過會見時對案情的瞭解,現就韓桂敏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提出如下法律意見:一、犯罪嫌疑人韓桂敏的行爲不構成犯罪,建議貴院不予批准逮捕。被害人在到達韓桂敏家後,與韓桂敏的女兒因離婚一事發生激烈爭吵,後來韓桂敏的丈夫罵了被害人幾句,被害人便上前打了韓桂敏丈夫一拳,雙方即發生撕扯,這中間韓桂敏上前幫助丈夫打了被害人一下。後因雙方撕扯謾罵的聲音過大,驚醒了在炕上睡覺的韓桂敏外孫子。韓桂敏害怕孩子看見這種場面害怕,就趕快上炕用一張毯子將外孫子緊緊抱在懷裏。韓桂敏從始至終一直是背對着案發現場,沒有目擊整個事件發生的經過,也沒有參與殺害被害人的行爲。二、犯罪嫌疑人韓桂敏,在看守所羈押期間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如實陳述案件事實,其行爲不具有社會危害性。綜上所述,建議貴院對犯罪嫌疑人韓桂敏不予批捕。以上意見,建議貴院考慮!

遼寧一鳴律師事務所

丁寧

八月二十五日

法律諮詢建議書5

致:公司

湖南君信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本所 )接受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的委託,依據本所與簽訂的《股權併購法律事務委託合同》,指派我們(以下簡稱本所律師)擔任特聘專項法律顧問,就其股權併購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

本所律師出具本法律意見書的法律依據:

本所律師爲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所審閱的相關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文件及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公司股東會(董事會)關於股權併購的決議;

(3)會計師事務所關於目標公司的《審計報告》;

(4)資產評估公司關於目標公司的《資產評估報告》;

(5)《公司股權併購方案》;

(6)《公司股權併購合同(草案)》;

(7)轉讓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爲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所律師特聲明如下:

(1)關於法律意見書出具的法律依據的聲明;

(2)對本法律意見書真實性的聲明;

(3)對本法律意見書出具證據材料的聲明;

(4)對委託方保證提供資料真實性的聲明;

(5)對本法律意見書使用目的的聲明。

本所律師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的精神,對提供的文件和相關事實進行了覈查和驗證,現發表法律意見如下:

一、關於轉讓方和受讓方的主體資格

1.關於轉讓股權的目標公司

2.關於股權的轉讓方(爲公司時)

3.關於股權的受讓方(爲企業時)

本所律師認爲:(就各方主體的合法存續發表意見,略)

二、關於公司的股權

經本所律師查證:

轉讓方(爲公司時)持有目標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該證核發日期爲 年 月 日,覈定的股權爲 萬元。

本所律師認爲:(就併購標的的合法有效發表意見,略)

三、公司股權併購的授權或批准

經本所律師查證:

公司作爲 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會於 年 月日召董事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股權併購的可行性分析報告》及《關於公司股權併購的方案》。

本所律師認爲:(就股權併購的程序和批准程序發表意見,略)

四、《公司股權併購方案》的合法性

本所律師審查了目標公司的《公司股權併購方案》,該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

(1)(轉讓標的公司)股權的基本情況;

(2)公司股權併購行爲的有關論證情況;

(3)轉讓標的公司涉及的、經公司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覈的職工安置方案;

(4)轉讓標的公司涉及的債權、債務,包括拖欠員工工資及補償金的處理方案。

經查,本所律師認爲: (就方案的合法性發表意見,略)

五、《公司股權併購合同(草案)》的合法性

本所律師審查了《公司股權併購合同(草案)》,該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

(1)(轉讓標的公司)股權的基本情況;

(2)公司股權併購結構情況;

(3)其他事項。

經查,本所律師認爲: (就合同的合法性發表意見,略)

六、律師認爲需要說明的事項

結論(綜合發表意見,略)

本法律意見書正本一式__份,副本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