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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政治生態分析情況報告

根據縣紀委縣監委相關工作要求,現將縣自然資源局2019年度政治生態分析情況報告如下。

2019年度政治生態分析情況報告

一、基本情況

縣自然資源局是在原縣國土資源局、縣規劃局和縣林業局基礎上新成立組建的正科級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承擔實施全縣主體功能區規劃,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履行全民所有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調查和確權登記,建立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對全縣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管;負責測繪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組織生態保護和修復,開展全縣造林綠化工作,管理國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等二十餘項職責。

縣自然資源局機關設有12個職能股室,設置派駐機構26個(國土資源所和林業站),下屬事業單位13個,其中正科級事業單位1個,副科級事業單位2個,其餘均按照股級設置。縣自然資源局共有在編在崗人員248人,其中核定行政編制26人,事業編制222人。

縣自然資源局黨政班子成員共有8人。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於2019年4月成立,班子由7名成員組成,其中黨組書記1名,黨組副書記2名,其他黨組成員4名。下設黨支部7個,現有黨員154人,均爲正式黨員。

縣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先後被立案調查27人次,其中重處分2人(均爲降低崗位等級),黨內警告處分12人,記過處分2人,通報和誡勉問責12人,函詢4人次。

2017年12月,縣委第一巡察組對縣自然資源局開展了爲期兩個月的常規巡察,向縣自然資源局反饋巡察問題31項,經過努力,縣自然資源局全面完成了問題整改,巡察整改以後,縣自然資源局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社會主義理論爲指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紮實工作,積極適應新形勢任務要求,牢固樹立“清廉、高效、務實、爲民”的服務理念,全面貫徹落實以生態建設爲主的自然資源發展戰略,取得了豐碩成果。目前,縣自然資源黨組運行順暢,班子團結和諧,幹部隊伍肯吃苦、敢擔當,黨內政治生活嚴肅認真,黨內政治生態健康潔淨。

二、政治生態分析

雖然縣自然資源局政治生態建設取得了較爲明顯的成績,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對照《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十二個方面的內容,結合縣委第一巡察組反饋的問題,聯繫局實際情況,全局政治生態建設中還存在不少問題,這些問題主要表現爲:

(一)針對壓緊壓實“兩個責任”,不斷鞏固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和黨風廉政建設良好態勢繼續保持等問題方面,存在黨組具體履行相關職責方面抓得還不夠實,研究還不夠深入,措施還不夠具體的問題。一是黨員幹部主要工作時間和精力較多用在業務上,在研究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上花的時間和精力還不夠,對廉政風險點的排查和管控還需要進一步加強,例如,黨支部每次組織召開學習或會議時,總是有黨員幹部缺席,總在強調業務繁忙,無法抽身參加學習或會議;二是班子成員間、班子成員與中層幹部間的談心談話、思想交流、溝通還需要加強,班子成員在履行“一崗雙責”上還存在有一些不足。比如,有班子成員在開展談心談話工作上做表面文章,談話內容事前沒有準備,沒有針對性,泛泛而談,流於形式,不能發揮談話的真正作用;三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沒有及時跟上,抓黨風廉政建設缺乏深入系統的研究。例如,全年主動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的次數較少,還停留於滿足上級要求的基礎層面上,對於本單位個性問題分析不足,措施缺位。

(二)在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全體黨員幹部自覺按照要求執行中央、省市縣重大決策部署問題上,依舊存在具體落實的主動性上還有欠缺,精神實質還吃得不透,聯繫工作實際還不夠緊密,先進理論指導具體實踐效果還不明顯的情況。一是在對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出臺的政策措施落實還不到位。例如,全縣國土基準地價更新工作嚴重滯後,沒有按照規定及時開展,導致土地評估工作無法開展,羣衆怨聲載道;二是對新時期自然資源工作定位不夠準確,創新理念方式還不夠,實施專業化精細化水平還有差距,如,新的機構成立以來,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存在無所適從的現象,對開展工作思路閉塞,缺乏務實舉措;三是統籌推進全縣自然資源事業發展缺乏一定的力度,存在部分“等、靠”思想,導致具有引領性和帶動性的辦法措施相對較少。例如,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對於一些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上,上級已經有了大的政策,但部門對待問題的細化措施不夠,造成工作之後,羣衆問題等不到有效解決。

(三)在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糾治“四風”毫不撒手,堅決反對圈子文化、碼頭文化等歪風邪氣,形成了良好的機關風氣的同時,仍個別存在好人主義思想,始終如一地講原則、講紀律的剛性還不夠。一是存在以信任代替監督的問題。例如,王海東違規經商辦企業案,充分說明局黨組在對幹部的監督管理上存在以信任代替監督的問題,由於礙於情面,沒有做到大膽管理,認真鬥硬地批評教育;二是在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業務工作的統籌協調、融合發展方面用心用力不夠,容易造成顧此失彼;例如,全局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有部分業務相對繁忙的股室總是以各種理由推脫不參加學習培訓。三是對“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理解不夠,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時顯得急於求成,在抓細節、抓長效方面還有短板。例如,去年我局地籍地產股、不動產登記中心多次被羣衆反映“事難辦,臉難看”。但黨組在該問題上不願動真碰硬,只是簡單的談話提醒,致使上述股室部門無動於衷,屢教不改。

(四)在厲行黨內民主,紮實落實各項制度,黨內生活民主氣息濃厚,積極發揮黨員幹部主觀能動性的問題上,還存在着落實制度不夠規範、不夠嚴謹的問題。一是存在個別時候碰頭會代替黨組會的情況。例如,在對林森村扶貧隊員的人選問題上,不動產選定的黃成建並沒有在黨組會議上審議,造成選人不當,開展工作不力等問題,被縣領導嚴肅提出了批評。二是黨組研究重要事項時還存在事前調研論證不夠深入、徵求意見不夠充分等情況,例如,在機構改革期間,對於我局劃轉人員的確定上,局黨組始終不能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劃定人員,導致多次上報的人員均不符合要求,人員轉隸尚未落實到位;三是未能充分地調動黨組成員、黨外領導幹部工作積極性,出現過個別班子成員過於恪守分管職責,分工不分家的責任意識不夠濃厚,主動擔當的精神還不強的現象。例如,巡察反饋意見中指出我局原黨組成員李江同志對待有“風險”的工作選擇繞道走,不服從黨組工作安排,一味強調工作分工,與主要領導討價還價,嚴重影響黨組權威性。

(五)牢固樹立宗旨意識,服從大局、服務羣衆,保持了良好的政風行風,但在提高羣衆對自然資源工作的知悉度、參與度和滿意度方面工作還不到位,措施還不得力。一是向羣衆宣傳推介自然資源工作的渠道還不夠、宣傳引導主動性還不強,主動服務基層服務羣衆沒有做到常態化,例如,全縣違法用地行爲屢禁不止,主要是因爲人民羣衆對自然資源工作知悉度不高,導致對於用地行爲是否違法模棱兩可;三是對提升社評的方法還不多、路子還沒有完全趟開,缺少綱舉目張、執本末從的工作方法。例如,對於縣自然資源局社會評價不高的問題,局黨組始終不能拿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充實自然資源良好社會形象。

(六)對於規範幹部的選拔任用,強化幹部能力素質培養,努力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等問題,在具體操作中還曾存在不規範、不嚴謹、不繫統的情況。主要體現在雖然在選人用人的導向上始終堅持按原則辦事、按程序辦事,沒有“帶病提拔”“帶病上崗”情況的出現,但幹部選任基礎工作還有不夠紮實的地方;中層幹部輪崗交流還比較少;例如,曾出現黨組會討論幹部任免事項時會議記錄不夠完善,記錄中出現全體參會人員均無異議的表述,未依次記錄黨委成員討論發言的情況。再如,對於中層幹部的人才儲備不足,導致中層幹部一旦請辭,業務工作便無法正常運轉的問題。

目前,全局黨員幹部隊伍思想狀況總體上是好的,呈現出一種開拓進取、務實守矩的態勢,但按照縣自然資源局黨員幹部在推動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應肩負的使命來衡量,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部分黨員幹部對黨章、黨史、黨建知識的系統性學習相對缺乏,理論學習與工作實踐結合得不夠緊密,在黨建理論學習上,個別還存在着應時應景、囫圇吞棗的現象。

二是有的黨員幹部特別是青年黨員幹部雖然有朝氣、有活力,但由於缺乏艱苦生活的磨礪,面對工作要求日益增加、行爲規範硬性約束更多、羣衆關注度更高、監督的渠道和方式更加多元的情況,感覺工作壓力比較大,思想情緒容易出現反覆和波動。

三是個別黨員幹部進取精神缺乏,覺得工作枯草乏味,缺乏工作熱情和衝勁,滿足於既得成績,放鬆自我要求,降低工作標準,缺乏攻堅爬坡、再創佳績的信心和勇氣。

四是少數黨員幹部創新意識欠缺,不能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不敢突破常規和慣性思維推進工作,在機遇面前循規蹈矩、畏首畏尾,在挑戰面前等待觀望、庸碌無爲,缺乏改革創新和敢闖敢幹的精神勇氣。

三、意見建議

一是堅持把進一步堅定黨員幹部理想信念作爲強化政治生態建設的思想基礎,高度重視對黨員幹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教育,充分結合當前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不斷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在強化黨組中心組學習、支部小組集中學習和黨員幹部自主學習上再下功夫,不斷創新學習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學習效果,進一步增強黨員幹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決維護黨中央的權威,堅決擁護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的領導,樹立和堅持正確的人生觀、政績觀和價值觀,自覺做遵守和維護政治紀律以及其他各項紀律的表率,以堅強的黨性和嚴明的紀律爲政治生態建設打好思想理論基礎。

二是堅持把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作爲強化政治生態建設的重要手段,切實強化對機關黨建工作制度的執行力,繼續鞏固加強“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斷規範和完善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的組織實施,不斷增進黨員幹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戰鬥力,充分調動黨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廣大黨員的工作熱情,責任意識、使命意識和黨員榮譽感,形成強大合力,爲推進政治生態建設發揮最大作用。

三是堅持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爲強化政治生態建設的核心抓手,全面強化風險防控,在完善機關制度建設上下功夫,切實構建起前期有預防、中期有監控、後期有處置的防控機制。完善局機關內控管理制度,確保各項制度對於防控風險有針對性、有操作性、有可行性。繼續糾治“四風”,重點整治機關庸、懶、散、慢等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的問題;嚴格落實黨規黨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問責要求,保障機關廉政防控機制建設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爲建設機關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態環境做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