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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自檢自查報告

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自檢自查報告

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自檢自查報告

 

州紀委:

根據(《中共迪慶州委關於開展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覈工作的通知》迪發電〔2016〕30號)的具體要求,現將我處2017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學習,提高政治素質

一是抓政治理論學習。我處黨風廉政工作以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嚴明黨的紀律,加強對州委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工作紀律。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指示及系列講話、認真貫徹《黨章》、《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切實組織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會議精神的傳達和貫徹落實;認真組織開展“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活動。通過手抄等學習形式,把《黨章》、《準則》和《條例》的主要精神、基本內容,傳達到每一位黨員。

二是加強黨的作風建設。切實加強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堅決糾正損害羣衆利益的不正之風。紮實推進我處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認真學習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實施辦法、州委實施辦法精神,轉變工作作風。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警鐘常鳴,杜絕了全處幹部職工違反禁令,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各項工作。學習了迪發〔2014〕9號文件、雲南省紀委關於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典型問題查處情況的通報、雲南紀委通報的6起落實全面從嚴治學黨主體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問題的通報、省紀委6起違規發放電話費、通信費問題的通報、迪慶州紀委關於對“5·29”事件相關責任部門及人員處理情況的通報。認真落實黨員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報告制度,認真落實婚喪喜慶事宜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標準和使用管理規定。

三是充實黨組成員、完善規章制度。2015年11月5日在州委政府的關心關懷下充實了我處領導班子暨黨組成員,對我處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及單位自身工作充實了力量。其次,進一步完善了《迪慶州接待處工作制度》、《迪慶州接待處公務接待工作規程》、《迪慶州接待處內設機構工作職責》,補充了《迪慶州接待處領導會面工作餐規範》、《迪慶州接待處會議接待工作規程》等制度。明確了我處的學習、財務、接待、工會、婦女組織、考勤等議事履職規則基礎上,進一步充實完善了幹部、職工學習日製度、民主監督制度和廉政談話制度。通過制度保障,切實做到橫到邊,豎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點,逐級負責,層層落實。

四是堅持民主集中制。凡是涉及重大問題的決策都要由處委會進行討論決定,研究問題嚴格按照議事規則處,不隨意簡化、變通;健全議事和決策機制,堅持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定,做到科學決策、依法決策和民主決策。

五是講政治、顧大局。積極服務於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一直以來我處始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充分調動全處幹部職工的積極性,發揮處領導核心作用,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作用,努力克服工作中的困難,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州委、政府交辦的各項接待任務。

二、強化措施,保障落實

一是調整充實領導小組。爲了切實抓好我處的黨風廉政建設和懲防體系建設工作,明確了黨組書記、處長琪美卓嘎同志擔負黨風廉政建設和懲防體系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班子內部的反腐倡廉建設負總責,做到了“三親自”;兩位黨組成員、副處長和燦希、取初副處長對班子內部的反腐倡廉建設根據各自工作分工負監督責任,各科室的負責人則根據分工對本科室業務的黨風廉政建設和懲防體系建設負直接責任。

二是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根據《迪慶州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覈責任書》的要求,年初,與全處全體幹部職工層層簽訂了《迪慶州政府接待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覈責任書》,進一步明確了責任主體、責任內容、責任追究的原則,進一步明確了由誰抓、抓什麼、怎麼抓的問題,黨支部在與全處幹部職工簽訂責任書的同時,不忘結合我處的工作重點,將責任分解,層層明細,做到責任到人,工作到位,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制度。

三是抓好黨風廉政工作的落實。認真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全面落實各項監管措施,通過黨內法規和黨內民主集中制來加強黨內監督,從組織和職責上確保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建立了用權監督機制,更好地用制度規範權力運行,約束幹部職工的從政行爲。同時結合黨內監督條例和我處業務工作實際,進一步強化監督的措施、深化監督內容、完善監督機制,營造黨內不同意見平等討論的環境。

四是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下發的有關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通知精神。我處組織全處人員認真學習中央“八項規定”和中辦、國辦印發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和《雲南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在吃透上級精神的基礎上對照修改細化了我州原有的規定。

進一步完善了迪慶州接待處黨支部制度,明確了黨支部書記和支委的主要職責,充實完善了黨支部三會一課制度、民主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黨費收繳制度、黨風廉政建設制度、發展黨員制度、報告工作制度等,明確了黨員幹部公開承諾事項,積極開展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廉政文化進機關活動,充分發揮廉政文化在機關反腐倡廉中的教育、示範、薰陶、導向作用,進一步健全和落實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營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是狠抓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落實。處領導班子帶頭認真執行廉政準則,始終以《廉政準則》爲標準,嚴格執行集體議事、重大事項報告、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制度。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在決策過程中充分發揚民主,堅持集體討論,按照規則程序處事。我處嚴格按照領導幹部公務活動不準收受禮金、有價證券,利用職權爲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利用婚喪嫁娶等事宜收錢斂財等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逐條逐項進行了自查,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我處選拔任用幹部情況進行了總結檢查,我處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不存在違反《廉政準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員幹部職工中間也均未發現參與賭博、集資建房、奢侈揮霍、拖欠公款、公款旅遊、公款吃喝等任何違紀違規現象,在嚴格執行“四項工作制度”上,做到了警鐘常鳴,常抓不懈。

六是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研究決策機制繼續深入貫徹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和省委、州委的“八項規定”實施辦法。貫徹落實迪慶州接待處《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意見(迪接發〔2014〕20號),嚴格實施《迪慶州接待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實施辦法》。完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體系,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研究決策機制、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領導幹部外出報告制度、幹部職工遵守上下班作息制度、請銷假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作目標責任管理。

三、進村入戶,開展“掛包幫”“轉走訪”幫扶活動

1.積極協調項目資金。一是解決了春節期間5萬元現金和6萬多元物資用於慰問貧困戶和困難老黨員。二是解決了1萬元現金,用於春節期間拉日村春節活動經費。三是到省民委爭取到省級計劃外資金100萬元用於拉日村拍底小組村組建設。四是積極和州交通局對接解決了拉日村永春河橋的建設經費65萬元。五是解決了駐村工作組工作經費和 “千促”工作組工作經費6萬元整。六是與州扶貧辦協調“保和鎮拉日村臘普灣灣生態農業開發觀光休閒示範園區”項目經費65萬元。七是與州林業局對接,爭取到拉日村林下產業發展資金20萬元。八是爲拉日村達谷底、拍底和阿遲瑪底小組修建5條全長四公里田間公路。

2、派出幹部駐村幫扶。一是選派了以處黨組成員、副處長和燦希爲“千促”工作組組長,丁珊傑爲扶貧工作隊隊長駐村開展維穩幫扶工作。“千促”工作組積極協同“村三委”認真組織開展“三村七進一行動”工作,分五個片區覆蓋式的到各小組開展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綜合法律知識、環境綜合衛生整治及各項惠農惠民政策的宣傳宣講活動,在維穩的敏感時點,做到維穩、扶貧同步開展,同步推進。二是邀請維西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王燕竹、維西縣婦聯主席李紅貞同志到村宣講現代農業基本知識和家庭內務整治,不斷提高拉日村農民農業技術水平運用能力和環境綜合整治意識。三是駐村工作隊認真落實各項扶貧政策,全力服務好拉日村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工作組多次開展入戶走訪,力求扶貧對象精準、幫扶措施精準,協同“村三委”完成千元產業到戶前期走訪調查工作,做到“一戶一策”,走訪期間,對農戶開展感恩教育、環境衛生、內務整治方面的宣傳,認真完成國辦、省辦系統內建檔立卡農戶的動態數據清洗、調整工作,確保做到貧困戶系統數據資料、農戶手冊、門牌卡內容一致。四是認真貫徹落實《迪慶州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關於轉發《雲南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貧困對象動態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迪貧開辦發【2017】41號)文件精神,嚴格對照標準,開展入戶走訪調查,防止貧困對象“零錯退、零漏評、零錯評”。兩位同志駐村期間嚴格執行《雲南省駐村扶貧工作隊管理辦法》和《雲南省駐村扶貧工作隊召回辦法》,嚴格遵守扶貧工作隊的考勤制度。

四、整改落實

根據紀委2016年提出的存在問題,一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項與紀工委聯繫相對少;二是工作創新力度有待加強。我處進行認真分析問題的根源和解決的辦法,2017年,認真總結不足,涉及“三重一大”事項積極與紀工委聯繫,不斷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州委、政府和州紀委的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具體表現在:一是黨風廉政建設宣傳報道工作力度不夠大;二是廉政談話還需進一步形成制度,做到警鐘常鳴;三是痕跡管理工作還需加強,提高質量。

爲規範我州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和《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雲南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管理辦法》,結合我州實際,草擬了(中共迪慶州委辦公室迪慶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迪慶州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迪辦字〔2017〕18號)。實施細則於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原2014年4月1日印發的《中共迪慶州委辦公室迪慶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迪慶州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同時廢止。

五、強化職能,再接再厲

一是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營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圍。把廉政教育列爲黨員幹部經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季度黨課教育的重要內容來抓,在幹部培訓和考覈中設置反腐倡廉的內容,形成制度長期堅持。

二是認真貫徹落實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把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放在首位,堅決執行上級的指示、命令和決定,保證政令暢通,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依法行政,廉潔奉公,模範帶頭,勤政爲民,樹好形象、做好榜樣。

三是加強幹部隊伍作風建設。認真解決幹部隊伍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轉變作風,認真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按照“政治堅強、公正清廉、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要求加強自身建設,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幹部隊伍。

總之,我處將繼續在州委、州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州紀委的具體工作指導下,積極開展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相關工作,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