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工作總結 > 調研報告

關於我區法律援助工作的視察報告

爲進一步完善我區法律援助工作機制,創新管理方式和服務模式,組織部分委員和區直有關部門負責人,對我區法律援助工作進行了專項視察,重點了解當前我區法律援助工作現狀、成效及存在的主要問題,並赴發達地區學習考察先進做法。現將視察情況報告如下:

關於我區法律援助工作的視察報告

一、工作現狀及成效

(一)法律援助服務基本滿足羣衆需求。加大實體平臺、熱線平臺、網絡平臺建設力度,建成1個區法律援助中心、23個行業(部門)法律援助工作站和86個村(社區)法律援助聯繫點(村67個、社區19個),形成區、鎮、村(社區)三級工作網絡,打造“一小時”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圈。完善“律師進社區”、“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機制,實現村(社區)法律服務微信羣全覆蓋,法律援助工作接地氣、出成效,惠及更多困難羣衆。2019年辦理法律援助案件469件,2021年1-10月辦理法律援助案件418件。

(二)法律援助事業持續發展。區司法局加強與人社、衛健委、婦聯、殘聯、信訪等部門的緊密聯繫,爲農民工、老年人、婦女、殘疾人、信訪人等重點服務對象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務。加強與政法機關工作銜接協調,在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看守所等單位派駐值班律師,實行社會律師法律援助值班和涉法涉訴值班二合一方式,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參與見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實現審判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律師辯護權,促進了司法公正。實行結案情況一月一通報制度,不斷增強法律援助人員辦案責任心。向受援人發放溫馨提示單,告知法律援助案件權利義務和訴訟風險,逐案電話回訪受援人,做到一案一提示、一案一回訪,受援人滿意度得到提升。

(三)法律援助工作資金基本得到保障。財政部門把法律援助業務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法律援助專項資金及時到位,實行專款專用。及時支付律師辦案補貼和值班補助等,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發揮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援助宣傳工作有待深化。法律援助宣傳工作侷限於發放宣傳資料、圖冊、宣傳品、開展宣傳諮詢活動等傳統方式,利用“兩微一端”等現代便捷方式宣傳不夠,尚未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法律援助辦案質量有待提升。因社會律師辦案補貼相對較低,個別律師因業務素質不高、服務意識不強,對法律援助綜合管理系統業務流程不熟,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案件辦理質量。法律援助案件投訴查處機制落實不夠到位,投訴迴應不夠及時,個別受援人不滿意現象仍然存在。

(三)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監管有待強化。各辦案主體單位對法律援助案件承辦人員的監督不夠。區法律援助中心侷限於旁聽庭審、卷宗評查,對案前、案中、案後跟蹤監督不夠。案件差異化補貼尚未實施,案件質量評價考覈機制尚不完善。

(四)法律援助保障機制有待完善。司法行政部門與公、檢、法之間的相關協調、銜接工作尚未做到常態化,相互通報較少;區法律援助隊伍力量不足;社會律師年人均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0件以上,案件任務重;法律援助案件補貼仍執行2016年規定每件平均1000.00元的標準,律師辦案積極性受到影響。

三、意見和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羣衆首選率。做到傳統方式與新媒體並重,充分利用“兩微一端”等多種現代手段宣傳法律援助政策、法規,羣衆知曉全覆蓋。爲切實保障羣衆利益,對涉及矛盾糾紛,民事、刑事的案件,要首選法律援助律師、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者。同時,建議制定《經濟困難狀況書面承諾制實施辦法》,方便困難羣衆申請法律援助,進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在羣衆中的知曉率、首選率。

(二)提高案件質量,提升羣衆滿意度。進一步加強對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提升法律援助業務人員綜合素質,增強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法律援助首辦責任制度。爲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建議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審辦法》,提升案件辦理質量。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補貼標準與服務質量掛鉤的差異化補貼機制,提升經費績效,激勵法律援助人員辦好案件,做好服務。積極迴應受援人訴求,不斷提升受援人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加大案件監管,提升辦案效率。切實履行辦案監管職責,通過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加強對法律援助案件的監管工作。推行法律援助案件“雙評價”機制,案件結案後,對受援人進行回訪,並製作回訪筆錄,完善案件跟蹤。提升社會律師熟知網絡系統流程業務,按質按量完成法律援助案件辦理工作。把社會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情況列入執業年度考覈重要內容。

(四)完善保障機制,促進法律援助事業高質量發展。

1.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完善相關工作通報機制,及時協調、銜接相關部門工作。加強同法院的溝通協調,建立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的銜接機制,推動法院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確保困難羣衆在受援後,案件能夠順利進入訴訟程序,使困難羣衆的切身利益得到根本保障。

2.強化法律援助隊伍建設。按照法律援助規範化要求,加強全區法律援助隊伍建設,做好法律援助站、點指導工作。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基層法律援助人員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以保障廣大羣衆日益增長的高質量法律服務需求。

3.建立合理的社會律師辦案補貼增長機制。按照《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辦法》規定,司法行政機關要會同財政部門,根據直接費用、基本勞務費等因素合理制定值班律師法律幫助補貼標準,並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提升經費使用績效。同時,要與我區經濟發展增長相匹配,適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辦理補貼標準,以實現法律援助“應援盡援”的目標,維護我區困難羣體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