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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情況總結

【概述】

2020年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情況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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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情況總結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堅戰收官之年,現將我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完成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蕪湖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認真落實中央及省委有關部署要求,下鐵心、出重拳、求實效,實施一系列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措施,確保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全市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改善,提前一年完成大氣污染防治“十三五”目標,中央、省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取得重大成果。

(一)強化思想引領,推動全市綠色高質量發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始終將生態環境改善、突出環境問題整改與改善民生福祉、落實政治任務結合起來,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引領,從政治、技術、民生方面建立整改標準,突出系統綜合整治,確保生態環境治理成效經得起歷史、實踐和人民的檢驗。二是突出組織保障。今年以來,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研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23次,解決具體問題。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一線督導,深入整改現場50餘次。建立提示單和四清單制度,向縣市區和工業園區主要負責人發送提示單110份,公開約談7名縣市區和市直部門負責同志,切實推動重難點問題整改。三是強化制度建設。率先出臺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試行)》,明確整改機構、對象、環節和紀律;率先制訂《蕪湖市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驗收工作辦法》,明確“整改報驗、覈查驗收、銷號公示、抽查複覈”四步工作法;出臺《蕪湖市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驗收工作專家諮詢委員會制度(試行)》,全面提高問題整改的科學性和精準性。

(二)堅持目標導向,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全面落實《中共蕪湖市委、蕪湖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蕪市發〔2018〕36號)目標任務要求,細顆粒物(PM2.5)濃度要求較 2015 年下降18%以上:截至12月13日,細顆粒物(PM2.5)濃度較 2015 年下降36%;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要求達到省考覈標準(80%以上):截至12月13日,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爲90.2%,較2015年增長7.2%;全市地表水Ⅰ-Ⅲ類水體比例要求達到90%以上:1-11月,全市6個國控斷面水質均值達到Ⅱ類標準,青弋江寶塔根、裕溪河裕溪口、黃滸河荻港3個國控斷面優於國家考覈要求;劣 V 類水體比例要求控制在0.9%以內:已完成;市建成區黑臭水體要求基本得到消除: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基本完成;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要求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達到100%:已完成;4個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要求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高於95%: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達到100%,已完成;二氧化硫、氨氮化物、化學需氧量均提前一年完成減排任務,其中二氧化硫要求較2015年減少17.9%:2019年較2015年排放量下降20.5%,已完成;氨氮化物要求較2015年排放量下降17.6%:2019年較2015年排放量下降17.6%,已完成;化學需氧量要求較2015年排放量減少8%:2019年較2015年排放量下降11.24%,已完成;氨氮要求較2015年排放量下降16%,目前累計減排量達到14.24%,預計年底可以達到減排目標;煤炭消費總量要求較2015年下降5%左右:1-10月份,我市規模以上煤炭消費總量較2015 年同期下降9.91%左右(除華電三號機組);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求達到93%目標左右:已完成;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要求達到90%:我市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100%,已完成;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佔比要求達到4.95%:已完成。森林覆蓋率要求達到35%以上,現我市森林覆蓋率爲25.84%,尚未完成。

(三)突出攻堅克難,統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全市以生態環保督察整改爲契機,舉一反三、標本兼治,系統推進水清、岸綠、天藍、土淨等工作,全面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一是系統施策“治水”,組建實體化運作的水環境治理辦公室,與三峽集團合作,探索出“一城一主體”“廠網河湖岸”一體化治理模式,探索的“三峽模式”受到國家發改委充分肯定並在我市召開現場會,成功獲批全國第三批黑臭水體治理示範城市。地表水環境質量連續兩年位列全省前列。二是持續推進“岸綠”,開展長江干流岸線集中專項整治,推動42家港口企業、63座碼頭、10家港口服務單位進行雨污水收集治理。累計新增長江造林面積1.72萬畝,基本做到岸線1公里範圍內應綠盡綠。三是努力實現“天藍”,累計投入1億元,建成投用鎮(街)空氣監測點74個、激光雷達2套、移動走航1套、機動車遙感和冒黑煙抓拍設備19套、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平臺1套,“技防”和“人防”優勢互補,污染源“靶向治理”更加精準。四是着力推動“土淨”,持續開展“清廢行動”,生態環境部交辦我市78個問題,問題點位49個,整改完成率100%。五是聯合執法“禁捕”,堅持查、治、建一體化推進,全面打響禁捕退捕攻堅戰,全市建檔立卡退捕漁船1121艘,退捕漁民1159戶2155人、家庭人口4259人,全部納入基本養老、醫療保障,轉產就業率達100%。六是持續修復“生態”。近年來,蕪湖市先後獲得“全國文明城市”“國家森林城市”“全國衛生先進城市”“全國環境綜合整治優秀城市”“國家園林城市”“中國優秀旅遊城市”“2020全國宜居宜業城市”等稱號及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全市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共有3個,其中國家級2個、省級1個。建成森林公園4個、溼地公園2個、風景名勝區1個、地質公園2個、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1個。南陵縣獲全國村莊清潔行動先進縣,灣沚區獲批國家“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繁昌區入選全國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七是助力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生態示範創建,經開區、三山開發區獲批省級園區循環化改造試點。目前我市綠色礦山27家,其中8家獲得國家級綠色礦山榮譽稱號。累計創建國家級綠色工廠14家、綠色設計產品7種、綠色園區2個、綠色供應鏈管理示範企業2家。省級綠色工廠21家,數量均位居全省前列。

二、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市在污染防治攻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當前仍然處於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

(一)藍天保衛戰方面

一是柴油貨車攻堅戰聯動合力不足。“黑煙車”、超標車上路行駛現象多有發生。二是工地揚塵整治不到位,存在反彈。在各類工程復工復產後,因搶抓工期,項目單位“六個百分百”要求有所放鬆,土方作業方式粗放,特別是軌道交通等線型工程夜間施工揚塵和噪音擾民,投訴增多。三是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水泥、鋼鐵、玻璃等高排放行業佔比過高,空氣環境質量全面達標的任務艱鉅。

(二)碧水攻堅戰方面

中央、省督察多次指出我市水環境短板突出,管網設施不健全、污水處理能力弱等歷史遺留問題較多,水污染控制與治理將是一項長期、複雜和艱鉅的系統工程。特別是我市內河水系沿線老舊小區數量多、城市地勢低窪、地基容易塌陷、水網密佈、汛期受暴雨極端天氣影響大,黑臭水體問題容易陷入“反覆治、治反覆”的困境。當前全市水環境治理的工程正在全面推進,但工程效益存在滯後性,環境治理效益尚需時間檢驗。

(三)淨土攻堅戰方面

固廢處置能力不足,處置體系不完善,開發區(工業園區)普遍缺少固廢集中處理中心,全市缺少與城市發展相匹配的固廢處理基地。污染源普查顯示,蕪湖市危險廢物年產生量約15.16萬噸,涉及種類27種;工業固體廢物年產生量約450萬噸。目前我市僅有海創環保一家上規模的危廢集中處置企業,處置種類僅17種。儘管蕪湖海創公司新上繁昌水泥窯固廢綜合利用項目,也僅能滿足目前的污泥、飛灰處置需求,其他一些種類工業固廢處置尚需依靠跨境轉移處理。

(四)環境治理體系方面

近年來,雖然我市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生態環境保護力度不斷加大,生態環境質量逐步改善,環境治理體系不斷健全,治理能力有所提升,但少數企業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不強,環境污染治理水平不高,個別基層環保網格化監管還存在薄弱環節,環保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依然存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與人民羣衆的生態環境需求以及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現實需要還有差距。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是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結合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落實“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要求,大力推動“三線一單”落地應用,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的倒逼、引導、優化和促進作用。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持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相關環保工作,積極主動服務“六穩”“六保”,持續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是系統推動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緊盯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中央及省生態環保督察指出的問題,推動實施“三大一強”升級版由點到面,對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全面開展網格化排查整治,發現一個、整改一個、鞏固一個,做到標本兼治、系統治理。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有效提升,生態原真性和完整性得到保持,重點領域污染治理工程深入推進,生態價值實現機制初步建立。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持攻堅力度,更加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以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爲主體,進一步優化調整產業、能源、運輸、用地結構,重點抓好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調治理,提升空氣質量,持續降低碳排放強度。統籌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水安全、水文化,繼續“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態用水”,補齊城鄉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實施漳河、青弋江流域水生態補償機制,組織開展龍窩湖、奎湖、惠生聯圩等沿江生態溼地修復工程,加快推進區域水系貫通工程,使水暢其流、生態涵養水源成爲常態。力爭“十四五”期間,基本實現長江蕪湖段入河排污口監測全覆蓋,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國家考覈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100%,建成智慧長江(蕪湖)綜合管理平臺,持續推進重點水域禁捕退捕,早日實現一江碧水向東流。持續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土壤安全利用爲重點,不斷提升危險廢物監管和處置利用短板,緊盯核與輻射安全、“一廢一庫一品(危險廢物、尾礦庫、化學品)等領域,有效防範和化解生態環境風險。

四是着力構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科學編制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具體包括市“十四五”期間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准入負面清單,市大氣污染防治達標規劃(2021—2030),市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市土壤污染防治規劃以及國家、省級生態文明示範市創建規劃等。深入貫徹落實《關於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全面實施排污許可制。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提升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立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體制,依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爲,推動智慧環保建設,不斷提高生態環境監管水平。努力爲“十四五”規劃的開展與2035年遠景目標的實現奠定堅實的基礎,堅決築牢高質量發展的綠色本底,着力打造長三角中心區有特色、有魅力的生態名城。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