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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總結及明年工作安排

住建局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總結及明年工作安排

住建局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總結及明年工作安排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市住建局全面落實滁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要求,進一步加強建設系統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深入開展建築施工污染防治工作。現將2019年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總結及明年工作安排彙報如下:

一、工作總結

(一)嚴管重罰,保持高壓態勢。2019年,實行“日常巡查、月度排查、重點抽查、問題督查”相結合的動態監管機制,堅持嚴管重罰,加大違法違規行爲的懲戒力度。嚴格按照整治標準要求,成立建築揚塵治理專項檢查組,對全市建築工地不間斷開展拉網式排查,對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不達標的企業,依法進行頂格處罰,綜合運用行政、經濟、信用等多種手段,及時督促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落實整改,對已經完成的整改問題認真開展“回頭看”,鞏固成效,防止反彈。今年以來,共檢查建築工程項目共820餘次,下達揚塵整改通知書218份,下達停工整改通知書155份,約談了60個項目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對21家建設、施工、監理企業予以通報批評、不良行爲記錄,暫停8個房開項目的網籤手續。

(二)加強宣傳,發揮示範作用。爲進一步控制建築施工揚塵,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要求,我局今年以來先後組織5次大範圍建築工地揚塵治理調度會議施工現場動員大會,全市大部分建築企業負責人蔘加會議。會議上通報了近期檢查情況,宣貫了新制定的標準和規定,要求各項目責任主體認識再提高、揚塵治理投入再加大、防治措施再加強,確保六個百分百得到進一步落實。

(三)提高標準,分階段抓重點。爲高標準落實建築施工揚塵管控各項工作措施,提升我市建築施工揚塵管控水平,根據全市建築工地實際和當前形勢,我局前後印發了《滁州市房屋建築工程揚塵污染防治標準》、《關於進一步加強滁州市房屋建築工程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有關規定的通知》等文件,文件強化項目開工至竣工全過程、全覆蓋的揚塵治理管控,要求建築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做到“八有”,通過精細管理、精準發力,確保揚塵污染防治有規可依、標準統一。

(四)科技監管,建立長效化機制。採取技防與人防相結合,技防到位,人防跟進。設置揚塵治理監控大屏調度室,安排專人監控施工現場工作動態。目前,全市65個微型站點的建築工地已全部安裝視頻監控,多數項目安裝球型監控,實現了實時監控、實時抓拍、實時報警、實時處理的強大功能。

二、問題分析

(一)相關企業責任意識有待加強。部分企業(特別是房產開發商)揚塵防治首要責任落實不力,盲目搶趕工期,違反建設基本程序的現象時有發生,突出表現在初期場地平整土方作業分包對土方運輸隊伍不能有效管理,後期附屬設施施工時,各種管線專業隊伍交叉施工,統籌不力。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動態防控措施較弱,如部分工地硬化、沖洗設施有損壞現象,進行修復工作不積極,不主動;淨車出場自律性不強,施工現場隨着施工進程產生的黃土裸露及時覆蓋不到位;項目出入口市政道路未安排專人進行保潔,現場圍擋封閉不到位或破損嚴重。

(二)屬地管理責任未落實到位。部分縣(市、區)監管力度不夠,責任意識不強,缺乏有效監管,存在部分項目揚塵治理標準不高,被督查後才進行被動整改,沒有主動作爲、主動治理,容易出現反彈,難以形成長效機制。

(三)網格化管理還需加強。網格化監管標準高、項目多、程序規範,必然需要一定的監管力量,而基層監管人員較少,需完成建築工地的安全生產、揚塵治理、文明創建等重要工作任務,導致網格化管理不到位,存在一定的監管漏洞。

三、明年打算

(一)強化屬地監管責任。按照“分片管理、分級負責、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督促各縣(市、區)根據本轄區實際,明確揚塵防治的職責分工,承擔起轄區內建築工地揚塵防治監管責任,健全完善本地區施工揚塵治理規章制度,確保大氣重點工作任務和省、市環保督查反饋的問題整改全面落實。爲落實層級管理,傳導壓力,我局將定期對各縣(市、區)建築工地及混凝土攪拌站進行督查,督促各建設局深入開展揚塵治理工作,構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督查檢查力度。一是加大巡查督查頻次,工作日加休息日不間斷開展揚塵治理檢查。二是突出對全市空氣質量監測點附近工地的監管,建立監管臺賬,發現問題逐項督促落實整改,逐項銷號,其中一公里範圍內的建築工地、拆遷工地列爲每日巡查對象重點監控,三是要求建築垃圾(渣土)及時清運,運輸車輛上路前必須進行沖洗,物料覆蓋,確保無拋灑滴漏。現場降塵、除塵裝備配備齊全,有效整治工地揚塵污染,做到一步到位、永不反彈。四是配合屬地政府加強拆遷工地的揚塵污染管理,從重從嚴聯動查處工地揚塵治理工作不力行爲。

(二)加大處罰曝光力度。檢查中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加大違法違規行爲的懲戒力度,對揚塵治理不達標的建築工地、拆遷工地,約談企業責任人,告誡其違法行爲及下一步工作要求,並對企業進行信用懲戒。對屢改屢犯、消極整改、拒不整改的企業,依法進行頂格處罰,將其列入“黑名單”,直至清理出滁州市建築市場。對已經完成整改的項目認真開展“回頭看”,鞏固成效,防止反彈。對揚塵治理措施落實不力的工地,發佈通報並在網站、報紙、電臺、微信等媒體上曝光其不良行爲。促使各項目提高揚塵污染防治意識,主動開展自查自糾行動,發現問題立即解決,確保安全生產、揚塵治理、文明創建工作有效推進。

滁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