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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動員會領導講話稿

同志們:

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動員會領導講話稿

這次會議是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主要任務是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市關於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動員全縣上下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定信心,堅決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剛纔,縣環保局等單位分別作了表態發言,稍後,還要作重要講話,希望大家認真學習領會、抓好貫徹落實。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深化認識,增強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動性和緊迫性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擺上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認識高度、推進力度、實踐深度前所未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環境治理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7月4日,召開了高規格的全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動員大會,會上印發了“1+6+7”整套文件,具體包括1個實施意見,6個制度性文件,7個攻堅戰方案,對下一步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進行了全面動員部署。這是省委、省政府繼脫貧攻堅戰、全面深化國有工業企業改革之後又一項集中解決突出問題,儘快補齊短板的戰略性舉措。會議指出,近年來,我省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嚴峻,大氣污染已成爲影響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瓶頸制約和潛在風險隱患,是最大的短板之一,到了必須痛下決心、鐵腕整治的時候。面對嚴峻緊迫的工作形勢,省委省政府召開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動員會,印發一系列配套文件,針對一些令人困擾的環保問題,明確瞭解決辦法,提出了時間節點,可謂是非常及時,非常有必要。

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動員會結束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專門召開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議,傳達學習、研究貫徹落實省動員會精神。要求各級各部門要站在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深刻認識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真正按照全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動員會精神,變壓力爲動力、變被動爲主動、變挑戰爲機遇,再動員、再部署、再加壓、再推進,以更加過硬的措施,堅決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

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環境治理,多次召開會議,制定實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工作成效不明顯,措施落實不到位,全縣環境治理存在的問題依然突出,尤其是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嚴峻。下一步,全縣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識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切實增強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動性和緊迫性。

(一)要認識到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要認識到大氣污染防治問題是重大的民生問題,事關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隨着經濟社會發展,溫飽問題已經不再是最突出的民生問題。溫飽問題解決後,人民羣衆最爲重視的是安全問題,安全需求的內涵非常豐富,包括空氣、飲水、食品、藥品等方面,這其中潔淨的空氣是最爲基礎的需求,因此,大氣污染是黨和政府必須解決的問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重點工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必須把這項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抓實抓好。要認識到到大氣污染防治問題是重大的發展問題,事關經濟轉型發展和可持續發展。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和全國“兩會”通過的《“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要實現“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就是要實現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能源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的可持續發展。如果“十三五”期間,我們發展的結果仍然是是造成嚴重大氣污染,威脅到人民羣衆生命健康安全,這樣的發展就不符合時代要求,也失去了發展的意義。要認識到大氣污染防治問題是重大的戰略問題,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偉大目標的實現。中央明確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小康社會必定是無污染的社會,環境優良的社會。如果到時我們建成的是一個污染嚴重的社會,就將無法向人民羣衆交代,也不能取得國際社會認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第一個100年目標就無法實現。要認識到到大氣污染防治問題是提升我市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性短板。隨着經濟社會發展,產業不斷升級,城市在招商引資、項目爭取方面的競爭優勢已經由資源稟賦型逐漸轉向環境區位型。投資者已經把環境作爲重要選擇取向之一,投資前客商會優先考察城市的環境質量。環境污染已經成爲影響招商引資的最突出問題之一。因此,要提升我縣的核心競爭力,必須下大力氣把環境治理好、保護好。

(二)要認識到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形勢的嚴峻性。目前,我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形勢不容樂觀,可以說是非常嚴峻。主要表現在:一是完成目標任務壓力巨大。市政府下達我縣的2016年度目標PM10爲102微克/立方米、PM2.5爲80微克/立方米,大氣環境質量優良天數爲195天。1-6月份,全縣PM10平均濃度爲131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6,下半年要完成市定目標,PM10月平均濃度不能超過64微克/立方米,而我縣上半年PM10最低的6月份也高達83微克/立方米,需要提醒的是,出現這種情況將會被國家環保督查列爲“精準打擊”對象,必須格外重視;上半年全縣PM2.5平均濃度爲87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倒數第2,下半年要完成市定目標,PM2.5月平均濃度不能超過73微克/立方米;上半年全縣空氣優良天數比例爲47.8%(87天),全市排名倒數第2,下半年要完成市定目標,優良天數平均每月至少要達到18天以上。下半年,我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還面臨着秋收秸稈焚燒、冬季點火取暖、春節燃放煙花爆竹等不利影響,一旦完不成目標任務,就將面臨被問責、被限批的制裁。二是我縣的工作狀態令人擔憂。除了前面講過的幹部認識不到位的問題,我們的工作中還存在幹部責任心不強、工作安排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等問題。一些部門領導幹部對於上級部署的工作馬虎應付,敷衍了事。如一些承擔建設任務的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降塵施工法,有的露天物料堆放場無遮蓋設施或不完全遮蓋,造成施工揚塵;有的公路部門道路清掃設備簡陋落後,仍然使用自制旋轉掃帚清掃車,清掃過程中塵土漫天,製造揚塵;有的監管部門監管不嚴,施工現場“6個百分之百”要求未能落實等問題仍然存在。三是工作任務非常艱鉅。省、市對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時間要求是今年年底,但根據省、市會議精神和文件要求,多項重點工作完成的時間節點分別定在7月10日、8月10日、9月底,這三個重要的時間節點,稍後我在安排工作部分還要細講。由於需要留出迎接檢查驗收和整改問題的時間,我縣最終完成期限定在10月份。國家環保督查的方法是過程督導,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進行排名,排名落後的立即啓動問責,可謂是時間緊迫,形勢緊迫,任務艱鉅。

(三)要認識到上級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的嚴肅性。省、市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視,要求嚴格,在省、市召開動員會上均強調,要嚴肅追責,對在大氣污染防治過程中屬地管理責任不落實或落實不力、部門監管責任缺失、爲官不爲、不作爲、亂作爲甚至失職瀆職、濫用職權造成生態環境惡化的,依法依紀嚴格追究相關黨政領導幹部責任。國家環保督查的問責措施非常嚴厲,除了通過行政手段進行處罰之外,對於因工作不力、失職瀆職、濫用職權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人還要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很多幹部沒有倒在反腐敗鬥爭中,卻倒在了霧霾中,這一點,已經有先例,值得我們吸取教訓,引以爲戒。總之,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清醒認識國家和省、市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高標準要求,講政治,顧大局,確保在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中不出問題,圓滿完成年度各項目標任務。

    二、要明確目標任務,夯實各方責任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精準、精細、精確治污的要求,堅持依法治理、綜合施策,堅持問題導向、標本兼治,堅持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堅持改革創新、完善機制,確保實現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促進經濟、社會、環境的全面可持續發展。

一要狠抓揚塵污染治理。突出抓好施工工地、道路、露天堆場、渣土及物料運輸車輛管理等各類揚塵污染源綜合治理,確保全領域監管、全過程治理、全方位落實抑塵降塵措施,切實減少揚塵污染對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要強化各類施工工地揚塵治理。對上報的道路、建築、市政、拆遷、水利等方面的60個施工場地,以及進一步排查的所有施工工地,開工前必須做到“六個到位”(審批到位、報備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監控到位、人員到位);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六個百分之百”(工地周邊百分之百圍擋、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蓋、出入車輛百分之百沖洗、施工現場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遷工地百分之百溼法作業、渣土車輛百分之百密閉運輸),在工地主要揚塵產生點要安裝視頻監控裝置,實行施工全過程監控;城市建成區內施工現場必須做到“兩個禁止”(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禁止現場配製砂漿)。自7月15日起,所有未達到“六個到位”的施工工地,一律不得開工;所有未達到“六個百分之百”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城區內所有未做到“兩個禁止”的施工現場,一律查封攪拌和配製裝置。縣住建、交通、國土、水利等相關部門,要按照要求,制定本系統負責的各類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治理實施細則,指導、督促本系統做好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治理工作。各鄉鎮是本轄區各類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具體責任分工爲:住建局負責城市規劃區內依法監管的施工工地、拆遷工地及施工運輸車輛揚塵的監督管理;交通局負責城市規劃區外國省幹線公路、高速公路、客貨運場站等施工工地及施工運輸車輛揚塵的監督管理;國土局負責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治和耕地開發等揚塵的監督管理;水利局負責水利工程施工場地及施工運輸車輛揚塵的監督管理;商務局負責現場攪拌混凝土、現場配製砂漿的監督管理;公路局負責道路施工工地的監督管理;新區辦負責“兩河”治理工地的監督管理;其他施工工地揚塵由地方政府確定的部門負責監督管理。要強化各類道路揚塵治理。對所有揚塵路段實施集中攻堅治理,必須做到以下八項要求:1.全面清理清洗城區主次幹道及周邊道路、高速公路和省市縣鄉級公路積土積塵;2.對各類破損道路路面實施徹底修補修復;3.對鄉村土路與交通主次幹道結合部實施硬化處理,防止泥土粘帶;4.對城區主次幹道、城鄉結合部道路、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實行定期保潔、機械化清掃、定時灑水制度,部分路段輔以人工清掃,及時清理清洗積塵路面;5.污染嚴重路段要採取高壓沖洗等方式,徹底清理路面污染物;6.加強道路兩側排水系統及沿線輔道涵洞修繕管理,防止淤積造成路面污染;7.城區道路施工要嚴格落實灑水、噴霧等溼式作業措施,及時回填開挖路面,最大限度地減少二次揚塵污染;8.道路揚塵評價實施“以克論淨”,城區主幹道路面積塵土不得超過10克/平方米,次幹道和城鄉結合部路面積塵土不得超過15克/平方米。縣住建局負責縣城市規劃區內道路、遊園、廣場等場所揚塵污染治理工作;公安局、交通局負責渣土車和物料運輸車輛揚塵的監督管理,對無資質車輛進行查扣;交通局負責城市規劃區外高速公路和國省幹線公路等道路揚塵污染治理和公路兩側紅線內綠化硬化工作;鄉鎮主次街道、背街小巷以及城市規劃區內背街小巷道路揚塵治理及保潔工作由所屬鄉鎮政府負責。要強化各類露天堆場揚塵污染治理。各鄉鎮要認真對轄區內所有露天堆場進行徹底排查,逐一登記造冊,建立規範臺賬,並逐個確定監管部門、監管責任領導和具體責任人。要做到:1.所有新建各類物料、廢渣、垃圾等堆放場所,必須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批覆要求,嚴格採用全封閉庫房、天棚加圍牆圍擋儲庫等方式實施建設,確保環保驗收達標後使用;2.所有在用露天堆放場所,必須綜合採取圍牆圍檔、防風抑塵網、防塵遮蓋、自動噴淋裝置、灑水車等措施,確保堆放物料不起塵;3.所有露天堆放場所物料傳送部位,必須建立密閉密封系統,確保運輸過程無泄漏、無散落、無飛揚;4.所有露天堆放場所落料卸料部位,必須配備收塵、噴淋等防塵設施,確保生產作業不起塵;5.所有露天堆放場所地面必須硬化處理,並劃分料區和道路界限,配置沖洗、清掃設備,及時清除散落物料、清洗道路,確保堆場和道路整潔乾淨;6.所有露天堆放場所進出口,必須設置沖洗池、洗輪機等車輛沖洗設施,確保進出運輸車輛除泥、沖洗到位。縣環保局、科工委負責工業堆場、料場、渣場等揚塵污染治理;住建局負責建築垃圾消納場、生活垃圾填埋場等揚塵污染治理;其他露天堆場由轄區鄉鎮負責清理。自7月31日起,所有露天堆場揚塵治理必須達到上述要求,對達不到要求的露天堆場業主單位,依法依規進行處罰。要強化渣土車等物料運輸車輛治理。各類渣土車等物料運輸車輛揚塵污染治理必須符合以下五項基本要求:1.建設單位必須委託具有資格的運輸單位進行渣土、垃圾、混凝土、預拌砂漿等物料運輸,雙方簽訂揚塵污染治理協議,共同承擔揚塵污染治理責任;2.渣土車等物料運輸車輛必須隨車攜帶駕駛證、行車證、營運證、建築垃圾運輸許可證和裝卸雙向登記卡,做到各項運營運輸手續完備;3.渣土車等物料運輸車輛必須實施源頭治理,新購車輛要採用具有全封閉高密封性能的新型智能環保車輛,現有車輛要採取嚴格的密封密閉措施,切實達到無外露、無遺撒、無高尖、無揚塵的要求,並按規定的時間、地點、線路運輸和裝卸;4.渣土車等物料運輸車輛出入施工工地和處置場地,必須進行沖洗保潔,防止車輛帶泥出場,保持周邊道路清潔乾淨;5.渣土等物料運輸車輛必須安裝實時在線定位系統,嚴格實行“挖、堆、運”全過程監控,嚴禁“跑冒滴漏”和野蠻駕駛,確保實時處於監管部門監控之中。自7月15日起,所有未取得營運資質的運輸單位,所有運營運輸手續不全、達不到密封運輸標準、未安裝實時在線定位系統的車輛,一律不得從事渣土等物料運輸業務;公安、交通部門負責開展渣土車等物料運輸車輛的清理整頓,清理無牌照、無資格的運輸車輛,查處無密封措施的渣土車等物料運輸車輛,嚴禁“黑車”非法運輸行爲;住建、交通部門負責渣土車等物料運輸車輛密封密閉運輸、定位系統安裝、規定運輸時間及路線和消納處置的監督管理,並建立監管平臺,實時監控。

二要狠抓工業大氣污染治理。採取“調、改、關、停”等綜合措施,全面治理“小、散、亂、差”的涉氣企業和涉氣項目,有效減輕工業污染對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要加快調整產業結構。縣環保局要組織開展工業企業環保執法檢查,對污染物超標排放的廢氣污染源,依法採取按日計罰、停產整治等措施。要加強水泥粉磨站無組織廢氣治理。要按照《2016年度藍天工程實施方案》的要求時限,完成瑞平水泥、柏國水泥無組織廢氣治理。治理完成後要達到:生產車間全密閉並配備收塵設施;物料輸送設備密閉,並在裝卸處配備收塵設施;物料堆場要按規範建設“三防”(防揚塵、防流失、防滲漏)設施,並配備覆蓋、圍擋等防風抑塵設施;廠區裸露地面要進行硬化,並設置固定式車輛自動清洗設備。要完成工業爐窯和磚瓦爐窯提標改造。2016年10月底前,要完成金基新型牆材、建恆新型牆材、劉清官新型牆材等11家工業爐窯和全縣磚瓦爐窯的廢氣提標治理,不能按期完成的,自2016年11月1日起,依法實施停產治理。要強化重點涉氣企業監管。縣環保局負責涉氣工業企業的環保執法監管,組織對重點涉氣企業安裝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對重點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覈;科工委負責組織重點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要全面整治“小散亂差”和涉氣環保違法違規項目。縣環保局負責,2016年10月底前,依法依規採取拆除生產設施、斷水斷電、吊銷執照等措施,對工大建材、科隆建材、新綠捷水洗坊等5家“小散亂差”污染企業進行綜合整治,確保關停、清退、淘汰到位。2016年12月底前,環保局要按照“關停一批、整改一批、完善一批”的要求,完成涉氣環保違法違規項目清理整改工作。各鄉鎮要加強總體協調,對轄區內的“小散亂差”企業和涉氣環保違法違規項目,建立工作臺賬,加強指導督促和執法監管,確保按時完成整治任務。

三要狠抓燃煤污染治理。堅持重點突破、標本兼治,加快推進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或拆除,確保實現全縣燃煤污染排放總量和燃煤消費總量“雙下降”。要全面淘汰縣城市規劃區內小燃煤鍋爐。2016年9月底前,要完成集中供氣範圍內柏城賓館、人民醫院等5臺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拆除或清潔能源改造。燃煤鍋爐拆除原則上以不能恢復使用爲標準,要做到鍋爐主體移位,煙囪拆除,所有連接管道和線路切斷,並註銷鍋爐有關手續;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原則上要使用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清潔能源。縣環保局要建立工作臺賬,加強督促檢查和現場執法,拆改一臺、覈定一臺、銷號一臺,確保按時完成拆改任務。要全面實現燃煤鍋爐達標排放。2016年9月底前,縣環保局負責完等企業燃煤鍋爐提標治理,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要求。完不成治理任務的,自2016年11月1日起,除承擔供暖等民生任務的外,依法實施停產治理或關閉。要加強燃煤散燒污染控制。採取“電代煤”、“氣代煤”、清潔煤替代等多種方式,大力減少燃煤散燒污染。各鄉鎮要對轄區內散煤使用情況進行認真摸底,分區域確定不同的散煤治理措施,全面治理燃煤散燒污染。要全面取締劣質散煤銷售點。以劣質散煤“零銷售”爲目標,縣工商質監局要開展散煤銷售點專項執法檢查,強化散煤銷售點日常監管;縣環保局要開展重點行業燃煤使用情況專項執法檢查,強化對化工、工業爐窯等重點用煤工業企業燃煤使用情況的監管,對使用劣質煤的企業,依法從嚴從重處罰。要全面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2016年9月底前,縣城市建成區要實現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全覆蓋,依法取締禁燃區域內所有散煤等高污染燃料銷售點。禁燃區域內嚴禁燃燒國家和省規定的各類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不得將其他燃料燃用設施改造爲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縣工商質監局負責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禁止銷售高污染燃料的執法檢查;縣環保局負責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使用高污染燃料設施的執法檢查,督促限期拆除或改造燃煤鍋爐及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用設施。

四要狠抓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加強表面塗裝、包裝印刷行業、儲油庫、加油站、油罐車、規模化餐飲場所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有效減少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要加強化工行業、表面塗裝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縣環保局負責,建立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管理體系,對設備與管線組件定期檢測、及時修復。重點化工企業要逐步安裝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加強廢氣的收集和有效處理,確保廢氣經收集處理後按要求達標。要提高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塗料和環保型油墨、膠粘劑使用比例,傢俱製造、電子和電器產品製造企業環保型塗料使用比例達到50%以上。積極推廣綠色塗裝和包裝印刷工藝,降低單位產品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加強工藝廢氣逸散控制,塗料、稀釋劑、清洗劑、有機溶劑等儲存在密閉容器內。對各類產生廢氣的生產工藝設置於密閉工作間內,對廢氣進行集中處理。要加強儲油庫、加油站、油罐車治理。2016年9月底前,縣環保局負責加油站、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工作的環保驗收及監督管理;縣交通局負責油罐車運輸企業、油罐車輛的資質審查認定;縣發改委、商務局負責成品油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渠道成品油,並牽頭取締黑加油站(點)。要加強規模化餐飲場所治理。各鄉鎮(街道)負責, 2016年9月底前,全縣規模化餐飲場所都要加裝集氣罩,建設密閉油煙排放管道,安裝高效油煙淨化設施,全部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依法依規實行停業治理。2017年要實現餐飲企業油煙排放全面達標。縣環保局、住建局等單位負責,督促所有露天燒烤業主必須使用環保型木炭無煙燒烤設備或氣、電清潔能源燒烤設備,並保證木炭無煙燒烤設備除煙、除油設施達標運行,對不符合新型環保標準的露天燒烤設備一律淘汰。

五要狠抓黃標車、老舊車淘汰及機動車污染治理。要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2016年10月底前,縣公安局負責全面淘汰省、市政府下達我縣6295輛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任務,其中黃標車708輛、老舊車5587輛。同時要在全縣境內開展冒黑煙車輛集中整治,對屬於違法拼裝車輛以及達到強制註銷條件的車輛現場予以扣押,並強制報廢拆解。縣商務局負責,強化對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及其回收網點的監管,確保淘汰車輛及時回收拆解。要加強機動車污染治理。未經環保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公安局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縣環保局要會同縣工商質監局研究非道路移動機械國三檢測標準,縣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負責,2016年年底前,分階段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國三標準。縣發改委負責,2016年10月底前,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縣科工委負責,自2016年11月1日起,嚴禁銷售達不到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不含農用車和摩托車)。

六要狠抓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堅持疏堵結合、綜合施策,強化零火點目標導向,重點抓好夏收、秋收期間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基本消除秸稈焚燒對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要健全網格化監管體系。通過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形成縣、鄉、村、組秸稈禁燒網格化管理體系,實行縣幹部包鄉、鄉幹部包村、村幹部包戶的網絡化管理機制,凝聚秸稈禁燒社會合力。要強化監管執法。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保障禁燒機構、人員、車輛、經費“四到位”,成立督導組、執法隊、巡邏隊,深入農村農戶、田間地頭,做到以地定人、以火查人、責任到人,實現全天候禁燒、全覆蓋監管,依法嚴厲打擊焚燒秸稈行爲。要強化監測預警。縣環保局、氣象局要切實加強秸稈禁燒期間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和天氣預報工作,密切關注火點遙感監測信息及環境空氣質量變化動態,及時發佈空氣質量現狀及變化趨勢分析等監測信息,爲秸稈禁燒工作提供技術支撐。要加強秸稈綜合利用。縣農辦、農業局等單位要嚴格落實“以獎代補”等財政政策,推廣綜合利用先進技術,促進秸稈還田、秸稈肥料、秸稈食用菌基料、秸稈沼氣和發電等產業化發展,推動秸稈資源化利用,從源頭解決秸稈焚燒污染問題,確保我縣2016年秸稈資源化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2017年達到90%以上。

七要狠抓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重點做好夏收秋收、冬季採暖、重大節日,特別是2016年G20峯會等重大政治活動的空氣質量保障工作,全面提高重污染天氣預防、預警和應對能力,減少區域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降低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峯值”,有效控制、減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氣危害。要制定完善有關方案。實行與京津冀統一的重污染天氣預警標準,縣環保局要加緊修訂《西平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6年7月底前,縣環保局要完成企業限產、停產、工地停工、機動車限行、道路揚塵控制等清單編制工作;各鄉鎮要完成應急減排清單編制,並報縣環保局備案。要加強重點時段管控。根據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要求,縣發改委、科工委、環保局等單位要及時組織啓動從Ⅳ級到Ⅰ級逐級加嚴、相應級別的工業減排、機動車限行和揚塵控制等應急減排措施。要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縣公安、住建、環保、安監、工商質監等有關部門,要結合我縣實際,抓緊制定縣城市規劃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具體措施,要建立健全查處違法生產、運輸、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的責任制;宣傳、文廣新局及各類學校,要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要加強監測預警。縣環保局、氣象局要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會商研判機制,科學開展重污染天氣氣象要素與空氣質量發展趨勢分析,及時提出預警和應對建議,爲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提供技術支撐。要全力做好G20杭州峯會期間空氣質量保障。2016年8月20日至9月6日,我縣列入G20峯會空氣質量保障協作區,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統一要求,採取更加嚴格的應急減排措施,確保空氣質量達到優良水平。

 三、強化措施保障,狠抓責任落實 

大氣污染治理是硬指標、硬任務、硬約束,也是一場攻堅戰,必須嚴格落實責任,強化執行力,把書面的制度、方案變成實際的行動,抓落實、求實效。

(一)要加強領導,落實黨政同責。縣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加強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依法做好有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各鄉鎮(街道)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原則,將大氣污染防治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實際,建立高效有力的領導機構,制定切實管用的制度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認真組織抓好落實,確保大氣環境質量儘快得到改善。各有關部門要堅持“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業務必須管環保、管生產經營必須管環保”的原則,認真落實責任,細化工作任務,切實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生態環保格局。

(二)要完善制度,建立長效機制。要加大資金投入。我們已投入專項資金購買了機械化道路清掃車、灑水車、多功能抑塵車、高壓沖洗車等環保設備。下一步,要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縣環保局要根據實際情況列出環保設備採購清單,由財政局負責購買。要落實網格化監管。建立縣、鄉、村三級環保網格,進一步做細、做實、做密網格,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面覆蓋”的網格管理體系,確保不留死角、不存盲區、不留縫隙。明確各級網格體系與網格職責,建立網格監管運行機制,實行網格考覈評價,切實形成政府負總責、相關部門共同監管、片區責任到人、工作任務具體、信息反饋流暢、獎懲渠道明晰的網格化環境監管制度體系。要強化排污許可管理。按照《河南省排污許可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加快建立我縣排污許可及相關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實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依法明確規定排污單位允許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濃度和總量,以及排放方式、排放時間、排放去向和環境管理要求。排污單位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要實施生態補償制度。按照“誰保護、誰受益,誰污染、誰付費,誰損害、誰賠償”的原則,對造成我縣大氣環境污染,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企業進行重罰,並實施連日計罰,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要加強督導,嚴格考覈獎懲。縣政府將組織環保、監察、公安等部門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督查,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根據信息調度、現場督導、綜合督查等情況,對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進行考覈。考覈結果向社會公開,並作爲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評的依據。對攻堅戰年底考覈不合格的鄉鎮(街道)和縣直相關部門,實行“一票否決”,取消一切評先評優資格,相關負責同志不得提拔重用,一年內不得調離。對因爲大氣污染嚴重,造成我縣被市政府約談或新增大氣污染排放區域限批的,按照《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省裏有關規定處理。同時,參照《駐馬店市控制揚塵污染實施方案》,對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不力的單位進行經濟處罰,每個點處罰企業50萬元;屬於縣直有關單位責任的,每個點扣相關部門財力2萬元。對省、市檢查發現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處罰企業50萬元,監管部門和所在鄉鎮各2萬元。另外,縣政府將根據年終考覈結果進行表彰:對獲得一、二、三等獎的鄉鎮、辦事處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的獎勵;對獲得一、二、三等獎的縣直單位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的獎勵。

(四)要注重宣傳,營造良好氛圍。推進信息公開,加強輿論引導。定期向社會公佈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和重點治理任務完成情況,通過電臺、電視臺、手機報、網絡等媒體及時發佈大氣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尤其要做好燃煤鍋爐拆改、黃標車淘汰、機動車限行禁行、餐飲油煙治理、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等與公衆生活密切相關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讓廣大羣衆充分了解、理解和支持大氣污染治理,凝聚政府引導、企業行動、公衆參與、社會共治的強大合力,形成“同呼吸、共命運”的良好氛圍。

同志們,大氣污染防治是我們共同的責任,是全縣人民共同的期待。各級各部門要以捨我其誰、時不我待的精神、勁頭和氣概,爭分奪秒、拼盡全力,破釜沉舟、背水一戰,堅決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讓藍天常在、讓美麗與發展同行,爲建設美麗**助力增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