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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調工作總結【精品多篇】

民調工作總結【精品多篇】

民調工作總結 篇一

二零一零年,xx鄉調委會在縣局黨組和xx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廣大人民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爲維護xx鄉的全面穩定,發揮了人民調解委員會應有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鄉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371起,涉及人數420餘人,調處371起,調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參與指導調處複雜疑難糾紛66起,調處率達100%,調處成功率99%,履行率100%,爲當事人挽回各類經濟損失300餘萬元,未發生一齊因調處不及時導致的民轉刑和上訪事件,確保了轄區內的社會穩定。現將工作開展狀況總結如下:

一、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職責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村(社區)相應建立健全了預警機制,構成信息員、村(居)民小組、村調委會、鄉四級預警網絡。鄉人民調解中心指導村(社區)調處中心、村(社區)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糾紛排查,重大節日和敏感期務必及時排查,並將排查結果報區調處中心。預警信息員、調解員發現重大糾紛和集訪苗頭,隨時上報,並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調處,並及時透過信息渠道向上級報告,切實防止民轉刑案件和集訪、越級上訪事件發生。二是健全檢查考評機制。鄉人民調解中心明確了主要考評考覈標準,把大調解的各項指標進行細化分解,進行量化考評考覈。三是落實社會矛盾糾紛調處職責制。各單位對屬於本轄門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切實負起職責,及時化解,不得把矛盾糾紛推向上級、推向社會,到達小糾紛不出組、一般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社區)、疑難糾紛不出鄉。四是實行首問職責制。對羣衆上門要求調處的矛盾糾紛,實行首問職責制,不管找到那個部門都應熱情接待、主動受理,然後轉交職責部門調處,切實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領導接待、包案制度。鄉、村(社區)兩級都確定了領導接待日。鄉定期安排領導接待羣衆來訪,村(社區)每月排來源理糾紛值班表,黨政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對重要信訪來訪、重大糾紛和上訪案件,個性是久拖未決的問題,實行包案處理,負責包案的領導要一包到底,親自處理,直至息訴停訪。

二、統一標準,確保質量。

一是統一制度建設標準。鄉人民調解中心及人民調解委會統一建立了重大糾紛快報、重大糾紛(社情)彙總分析;重大糾紛協調調解、糾紛排查專項治理、重大糾紛管轄督辦等制度;各調委會統一建立健全工作職責、例會、學習、考評、業務登記、培訓、統計、檔案管理等八項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規範了大調解工作業務臺帳。二是統一業務建設標準。在“大調解”工作整個過程中,從糾紛調處申請、受理、告知、調查、調解、製作協議書,到協議履行及回訪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並嚴格運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隨意性,堅決做到既重視實體上的合法規範,又重視程序上的合法規範。三是統一隊伍建設標準。各調委會組成人員實行選舉與聘用相結合,並報司法所審查、備案;司法所負責培訓調委會主任,3月22日至23日舉辦了全鄉基層調解員培訓班,參訓人員11名;同時下發了文件,對基層調解員進行目標管理、量化考覈、嚴格按標準落實獎懲。四是統一調解中心和調解室建設標準。協調中心務必要有辦公室、調解室、檔案室。調解室務必要在20平方米以上,並有明顯標誌;全鄉統一了上牆公示欄。從而使鄉、村(社區)兩級協調中心規範化建設得到了加強,使調處中心成爲整合力量、聯動各方的調處機構和工作平臺。

三、集中開展了調解員業務培訓和送法上門活動。

20xx年6月30日,是全鄉召開黨員幹部述職述廉報告會的日子,各村黨支部書記都有參加。藉此機會,司法所所長譚支坤對參會的村支書記兼各村調委會主任在會後進行了一次簡短的業務培訓,對人民調解的相關推介技巧以及文書的製作進行了講解,調解員認真聽完課後都表示受益匪淺,期望上級多帶給業務指導書籍和培訓機會。20xx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員廖兆鋒會同鄉綜治辦、信訪辦來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戶長家宣傳《條例》,並圍繞該村人民調解工作實際,將人民調解知識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有關政策、法律規定進行了宣傳。隨後又到三道巖、三岔溝、陽坡村委會具體檢查指導了各村人民調解工作臺帳建設、檔案和人民調解協議書製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幹警譚支坤又專程來到建始孫家灣煤礦宣傳《工傷保險條例》,在現場走訪中發現該煤礦一齊煤礦工傷事故賠償糾紛一向沒有解決,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員瞭解相關狀況後,在當事人同意的狀況下主持了調解,透過現場及時有效的調解,礦方同意一次性賠償民工晏正成32000元人民幣,雙方最後握手言和。

四、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爲主”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基礎性和主力軍作用。

透過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並爭取用心措施,集中開展調處工作,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會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我們加強調解網絡建設,着力培訓人民調解員;切實抓好月排查制度,採取“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方法;‘總結工作經驗、探求工作方法,在全鄉大力推行“流動庭式調解”;新建警司聯合庭、“訴前調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狀態就能得到及時解決,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全鄉和諧穩定。

目前,人民調解已成爲鄉人民政府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爲xx鄉化解信訪糾紛的一個重要平臺。我們將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學習《人民調解法》,認真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把我鄉的人民調解工作推向一個新臺階,爲建立“平安xx”做出新的貢獻。

民調工作總結 篇二

民調工作是一項艱鉅複雜的工作,隨着社會經濟的日益增長,人民羣衆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迫切需要有一個安全、和諧的生活環境,要圍繞“調防結合,以防爲主”的民調方針,積極開展民事調解工作。把“發案少、秩序好、羣衆滿意”作爲根本要求,抓好綜合治理工作。一年來,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我鎮從建立、健全調解組織、調解網絡入手,不斷完善調解工作的各項制度,認真貫徹。大力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其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建立隊伍,加強組織建設

爲維護穩定,切實做好人民調解工作,我們不斷建立和完善民調隊伍,並明確工作職責,明確目標,明確要求,確保全鎮穩定,鄰里和睦。

(一)建立社區四級民調隊伍。各村明確支部書記主管民調工作,把各村分爲若干個片,每個片由村民組長任片長;每個片有兩名信息員;針對淝河佳苑小區根據實際需要每一幢樓設一名樓長;每幢樓按單位設一名單元長。全社區共設民調骨幹(信息員)45名。對各級民調骨幹(信息員)都制定了管理範圍和工作職責。

(二)建立民調工作接待站,設立接待調解工作臺帳,對來訪人員熱情接待,耐心聽取,認真調查,積極調解,使民調工作從接待每一位來訪人開始,做到有調解人、調解時間、調解內容、調解結果,力爭將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進一步發動羣衆,建立多種羣防羣調隊伍。近幾年,我們發動羣衆,陸續建立完善了社居委羣衆組織,現有治保會、民調委員會、刑釋解教幫教小組等,這些羣衆組織爲了社區的穩定和建立良好的鄰里關係盡心、盡責,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社區一年來未發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民事糾紛也大大減少。現在社區的環境變了,羣衆又有了安全感,更有了鄰里之間、朋友之間那種寬容感、親近感。

二、普及法制教育,促進民調工作。

法制教育是一項基本國策,隨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居民羣衆的法制意識不斷加強“知法、懂法、用法”逐步深入羣衆之中,但是目前來看,知法人很多,懂法和如何用法的還是很少,不會正確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就迫切需要加大法律教育。

1、社區民調辦深入開展羣衆性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利用黑板報、宣傳欄、標語和舉辦培訓班等多種形式組織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廣大居民的法制觀念。

2、社區民調辦還邀請淝河鎮司法所及淝河派出所同志組成普法小組圍繞法制教育中心課題,有目的、有計劃組織居民羣衆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知識,在淝河國小舉辦法制教育講座及宣傳欄活動,利用身邊的事,普通案卷運用法制手段進行分析,教育居民羣衆如何用法。

3、居民羣衆也逐漸懂得在生活中發生和遇到的矛盾糾紛和用法律知識加以解決。普法教育帶動民調工作的順利進行,也反映居民羣衆法制觀念不斷提高,同時也有利於社區民調辦的工作。

三、化解矛盾,創建和諧社區

及時調解,轉化矛盾,改善鄰里、家庭關係,是社區穩定的一項重要內容。社區民調辦十分重視社區各種矛盾糾紛的的協調處理。作爲民事調解,面對的是不同類行的矛盾糾紛,這就需要社區民調組織具有一定思想素質和法律、法規知識,正確的化解各類矛盾。今年的矛盾糾紛排查成12起,成功率100%。無一起民轉刑案件發生,在整個調處過程中,民調小組,充分運用法律手段和掌握調處知識及居民羣衆的配合下,矛盾糾紛一一化解,真正做到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況下。

四、警民聯手,對流動人口進行有效管理

隨着經濟建設不斷深入,外來務工人員不斷增加,社區的租住戶逐漸增多,給社區治安環境帶來一定壓力,租住人員中各式各樣,如何加以很好的管理,這是一個新的課題,社區與警方聯手,齊抓共管,對每一個租戶進行登記註冊,同時進行相關的管理教育,每一個租戶做到工作單位清楚,年齡、工作類別清楚、結構清楚、片長、組長、樓長定期上門訪談,信息及時反映情況,對出租戶的居民提出在租房時注意事項,與出租戶達成協議,徹底杜絕流竄作案和可疑人員。今年無一起外來人員犯罪現象,無一起違規違紀現象,無一起糾紛事件現象,外來人員租住的放心,居民羣衆放心,構建外來人員和社區居民行動羣體。

五、加強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更是社區穩定的重要方面。他們中的大多數人經過改造後能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但也有個別人迴歸社會後思想改造不徹底,成爲社會治安的消極因素。對此,民調辦高度重視這些人的教育轉化工作。社區針對這類人員,實行登記、幫教、結對子,給予他們在生活上的關心,思想上的幫助,工作上的扶持,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爲他們推薦工作。今年,社區刑釋解教人員無一例再犯,真正能夠做到重新做人。

六、一年來,社區民調辦在切實做好人民調解方面,創建安全文明小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從總體來看,還有很多不足,我們將結合“創新爭優”,進一步團結帶領社區廣大居民羣衆,紮紮實實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爲居民羣衆創造一個更爲優美、安全、穩定、和諧的生活環境做出新的貢獻。

民調工作總結 篇三

工農里社區在上級司法調解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充分認識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人民調解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將法制宣傳、法律服務推向社區爲主導思想,以及時化解矛盾,維護小區安定爲工作目標,狠抓工作任務,現將2005年調解全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工農里社區調解委會員始終把調解組織建設作爲一項基礎來抓,提出了以調解網絡標準,調解組織高素質,調解工作高效益的三高目標,努力構建覆蓋社區每個角落的調解網絡體系。爲了保證及時化解社區民間糾紛,給居民營造一個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社區黨支部加強了社區調委會的組織網絡建設,由“黨支部書記一手抓”任調委會主任,社區副主任擔任調委會的副主任,並讓一名少數民族擔任“民族”調解員,社區的法律顧問,義務聯防隊員,樓幢長等擔任成員,同時制定出較爲完善的民間糾紛調解工作制度,形成了一個既有詳細分工,又能相互合作的工作網絡圖。

二、在開展調解工作中,社區在抓好社區調委會的組織網絡建設,規範了調委會的各項資料,工作中我們堅持做到了“四個及時”,學習、會議及時記錄,矛盾、糾紛及時排查登記,重大情況及時報告,調解糾紛及時歸檔。堅持規範化運作是做好標準人民調解的基本條件和基礎,堅持“調解結合、預防爲主”的工作方針,及時化解民間糾紛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關鍵。

三、我們社區每季度舉辦法律法規知識講座,“四五”普法知識答卷調查,組織社區老人學習老年法,發放宣傳單,出黑板報,目的就是讓廣大居民懂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四、針對居民反映的問題和突出矛盾,不讓矛盾激化,我們採取了:(1)、對發生糾紛的事實加以認真調查,聽取周圍羣衆的看法與意見,(2)、雙方個別談話作思想工作,必要時舉辦法律法規學習班,(3)、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4)、想辦法讓雙方和好,矛盾就地解決。我們社區全年糾紛發生率11起,調解率達100%,成功率達98%。

我們調解委員會在司法局、辦事處的領導下,認真學習貫徹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努力發揮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爲促進海港區經濟建設的發展,社會的穩定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而努力奮鬥。

民調工作總結 篇四

近年來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類社會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難糾紛,如何充分發揮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化解重大疑難糾紛的主力軍作用,確保全村的平安和諧成爲亟待破解的課題。莊泉村調委會在村黨支部、村委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司法行政部門的指導下,通過探索和實踐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隊伍工作能力爲主要內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以規範化建設爲抓手,不斷完善各項調解工作制度。

(一)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村調委會都能夠在獲悉情況後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並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比如,我村村民涉及的兩起車禍死亡案件中,調委會積極與雙方溝通,不斷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穩定他們的情緒,使雙方能夠友好達成協議,沒有發生任何違背法律法規的惡性事件。

(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風起於青萍之末,重大疑難糾紛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五一”、“國慶”、“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從2009年下半年開始,把排查範圍從原來的村擴展到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實現了排查範圍的全覆蓋。隨着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最佳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

(三)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在一些撫養、贍養糾紛中,因爲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並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通過回訪還可以瞭解到其它一些隱藏在民間的矛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