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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動工作情況報告

爲貫徹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全力防範化解管控各類矛盾風險,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切實增強人民羣衆安全感、滿意度和獲得感。決定自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7月10日,在全市範圍內集中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動。制定了具體行動方案,召開專門會議,夯實責任,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動工作情況報告

(一)全面開展排查。建立矛盾糾紛排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體系,結合掃黑除惡、脫貧攻堅和“一村一警”等工作,全面排查特別是農村地區婚姻家庭、感情、鄰里、宅基地、經濟債務等民間矛盾糾紛,全面排查影響本地社會穩定的重點領域、重點問題、重點人羣。其中,重點領域主要包括房地產、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環境污染、徵地拆遷、醫患矛盾、勞資糾紛、社會保障、企事業單位改革改制、企業倒閉破產、邊界和資源糾紛等。重點問題主要包括兩地分居、招婿、失獨、婚姻(感情)變化、撫養關係變動、遺產繼承等特殊情況的家庭問題,可能採取極端方式發泄不滿或報復社會的問題,可能引發較大規模的進京聚集上訪活動的問題等。重點人羣主要包括因各類矛盾糾紛揚言以殺人、放火、爆炸、槍擊、投毒、駕車衝撞等危險方式報復社會和他人的人員;因生活無着、長期病患、精神失常、心理失衡、悲觀厭世透露出實施嚴重暴力犯罪傾向人員;刑滿釋放人員、易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吸毒人員以及曾多次尋釁滋事被治安處罰的人員等。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和問題分類,逐一建立臺賬,及時有效做好疏導、化解、穩控工作。

(二)全力做好化解。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要充分發揮綜治中心和矛盾調處室職能作用,嚴格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會議制度,對本地區社會穩定風險進行全面評估和研判,對一批影響社會穩定的重點領域、重點問題、重點人羣,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對策,建立調處化解臺賬,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責任單位、責任領導和責任人,每月對賬、督辦,直至化解銷號。對積怨較深、雙方情緒激烈的具有“民轉刑、刑轉命”傾向的婚姻家庭糾紛、感情糾紛、鄰里糾紛、宅基地糾紛、經濟債務糾紛等民間糾紛,要有專門領導負責,實行專案攻堅、重點化解。對可能採取極端行爲的人員,要逐一落實見面、化解、穩控、消除危險的責任。

(三)加強重點人員動態管控。公安部門對排查出來的重點人員要逐人建立臺賬,將重點人員錄入公安部門信息管理系統,加強情報信息預警,建立動態管控等級機制,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民警,定期走訪瞭解現實表現,嚴格落實管控措施。對重點人員身份信息、違法犯罪記錄、敏感物品購銷、寄遞物流信息、出行信息等進行比對碰撞,對社交媒體信息數據加強監測,研判可疑軌跡動向,跟進穩控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