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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市教育局2014年招生執法監察工作總結(精選多篇)

第一篇:**市教育局2014年招生執法監察工作總結

某某市教育局2014年招生執法監察工作總結(精選多篇)

**市教育局2014年招生執法監察工作總結

**市教育局

****年招生執法監察工作總結

省教育廳監察室:

****年,**市招生執法監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認真貫徹執行《**省教育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監察工作的暫行規定》和《關

於進一步搞好招生執法監察的通知》,堅持依法治考,從嚴治考的方針,不斷健全完善對招生考試各環節的監督制約機制,規範招生執法監察工作,加大對各類違紀行爲的處罰力度,嚴肅了考風考紀,維護了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良好聲譽,保證了招生工作的健康開展和順利進行。爲加強高招執法監察工作,市教育局、市監察局在原有各項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又聯合下發了《**市教育局**市監察局關於做好****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執法監察的通知》,通知對****年普通高校招生執法監察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進一步加強了高招的執法監察工作。現將我局****以來招生執法執紀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支持,組織健全有力

局黨委堅持把招生考試執法執紀工作作爲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在年初召開的招生考試工作會議,統籌安排,認真部署全年的招生考試執法執紀工作,明確工作目標,提出具體要求,並把每項工作落實到各有關科室。爲了確保招生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執法執紀責任目標的順利完成,成立了招生考試執法執紀工作領導小組,一把手任組長,紀委書記、主抓招生考試工作的副局長任副組長,各有關科室負責人爲成員。與此同時,爲確保各項招生政策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原則的貫徹落實,抓好考風、考紀,在自學考試、成招、高招、中招等各種考試期間,都邀請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協、市紀委、市監察局的領導與市教育局領導共同組成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親臨考點巡視指導工作,爲招生執法執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加強教育管理,狠抓監督檢查

隨着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招考中的不正之風呈現出不斷變化的態勢,近年來,時有嚴重敗壞招考聲譽的案例見諸各新聞媒體。爲加強招考執法執紀工作,提高工作人員應對不良考風的能力,我們從教育着眼,從管理入手,在提高全體招生工作人員的廉政意識、紀律觀念,增強全體工作人員的責任感、使命感上狠下功夫,收到了明顯的效果。

(一)加強招考工作隊伍的政治理論學習和廉政紀律教育。

局黨委及招辦注重對招辦全體工作人員和局執法執紀工作人員進行思想政治和廉政紀律教育。通過經常性的理論業務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學習競賽、示範教育和警示教育,通過開展“雙爭”活動、“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活動、向鄭永立和馬景富同志學習活動,使全體工作人員樹立了正確的思想觀念,提高了法制意識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主動性,增強了拒腐防變的能力,爲招考工作的健康順利開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礎。

(二)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管理。

考試是招生工作中極易出現問題的環節,是我們執法執紀的重點環節,針對往年出現的問題,我們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管理,提高了主、監考人員的責任意識、工作能力和維護考試紀律、查處違紀行爲的自覺性和積極性。一是強化目標管理責任制。爲增強各級教育招生管理部門及工作人員執行政策、遵守紀律的自覺性和責任感,繼續在全市實行目標管理量化考覈辦法,縣教育局與市教育局、考點主考與招生辦公室、巡視組長與招辦、監考與主考分別簽定了目標責任書,確保責任到人,人人負責。爲保證責任制的落實,每個每個考點都安排市派巡視員進行綜合評估打分,市教育局則根據巡視員的記錄將主考、監考的工作情況記入其個人工作檔案,與個人政績、業績及評先晉職結合起來。二是認真召開主考、監考、巡視員培訓會。每次考試前都要對全體主考、監考人員等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加強紀律和廉政教育,並及時進行考覈,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嚴禁不合格人員參加考試工作。三是利用條幅、版面、考場警示標誌、違紀公告等形式大力宣傳考試紀律,營造嚴肅的招考氛圍,有效地震懾了違紀行爲。四是改革監考辦法。在全市實行推磨監考,每個考點都有一半監考來自其他學校;在考點內實行輪換考場制度,監考人員一場一換;在進考場前方通知監考人員,使託人說情者無機可乘,無計可施。五是加強試卷保密安全工作的管理,對保密員進行了嚴格的篩選培訓,制定了嚴格的保密室管理和試卷交接、管理制度。六是繼續實行考試工作獎勵制度。監考人員查處一起違紀獎勵主考、監考各5元;針對自學考試違紀問題相對較多的情況,在此基礎上,實行浮動獎懲的新辦法,即省、市巡視員處理違紀人數如果超過考點總違紀人數的20,按每場15元扣除該考點的浮動補助;考試結束後,按照省招辦的規定,評選省級優秀監考員;年底市教育局組織評選本年度招生考試工作先進個人和集體。

(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嚴格進行檢查監督。

第二篇:關於做好我校2014年招生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

中共許昌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

院紀字?201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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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我校2014年招生執法監察工作的

通知

全校各單位:

爲了維護國家招生制度及政策規定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確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進行,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做好我校2014年的招生執法監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實施陽光工程,確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招生就業處、學生處和教務處等參與招生工作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我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切實按照深入推進“陽光工程”的工作要求,繼續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考生諮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六不準”(不準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定;不準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準採取任何方式影響、干擾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準協助、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的非法招生活動;不準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現金、有價證券;不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的規定,進一步加大招生信息 - 1 -

公開的力度,完善公開透明的招生工作體系,確保“陽光工程”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二、建立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加大規範管理工作力度

學校要加大源頭防治腐敗的工作力度,把廉政建設的各項要求融入招生制度、政策和措施之中,建立起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機構,形成“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學校紀委(監察處)要建立健全能夠及時發現隱患、有效糾正過錯的機制,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要加強教育培訓工作,使招生工作人員掌握政策規定,明確紀律要求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職責;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相互及時通報情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履行好管理與監督的責任;要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對考生和羣衆反映的問題,要切實做到“有訴必應、有錯必糾、有責必問、有案必查”;要運用近年來發生的招生詐騙及違規招生的典型案例加強警示教育,努力營造良好的招生工作氛圍。

三、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大監察工作力度

學校要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全面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做到工作責任落實到人;既要抓好組織和管理工作,又要抓好對幹部的管理與監督;既要確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安全和公正,又要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對社會和諧與穩定負責。校紀委(監察處)要督促招生就業處不斷充實完善“陽光招生”的公示欄目及內容,督促相關部門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示有關校務和錄取信息;要堅持“全程參與、重點監督”的原則,特別要加強對錄取過程中重點崗位人員、特殊類型招生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紀違規招生行爲。對監督不力或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的,除追究有關部門領導的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監察部門的責任。

四、 嚴肅查處違規招生案件,加大對違法違紀行爲的打擊力度 今年的查處重點是:擅自超計劃招生,違規承諾亂招生,混淆學歷

教育與非學歷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進行欺詐招生以及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亂收費行爲。錄取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紀律,廉潔自律,嚴禁違規在國家招生體制之外錄取學生,嚴把招生錄取和新生入學關口,嚴格檢查,強化監督,對其中發現的問題要堅決予以糾正;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招生案件,嚴格追究有關當事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不準擅自擴大招生計劃,不準特批未達到錄取條件的學生進入高校,不準利用職務和工作的便利向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等學校遞條子、打招呼指名錄取學生;禁止招生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參與社會中介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介紹、拉攏生源的任何活動。”堅決抵制“說情風”的干擾和社會上腐敗行爲的侵蝕,自覺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要切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舉報、投訴和發現的問題要“有訴必應、有錯必究、有責必問、有案必查”。按照《教育部關於高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辦法》的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五、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我校招生執法監察工作的順利進行

爲了加強對我校招生執法監察工作的領導,特成立我校招生執法監察工作領導小組,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汪慶華任組長,紀委副書記、監察處處長張學功,招生就業處處長肖紹俊,學生處處長陳彪,教務處處長高新戰,財務處長李慶廣爲成員。招生執法監察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招生執法監察工作的領導,確保今年我校招生執法監察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中共許昌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4年6月26日

第三篇:2014年某市教育局上半年工作總結

2014年上半年全市教育系統按照“發展、提高、統籌、服務”的方針,着力以提高質量、提升層次爲重點,以統籌教育資源爲抓手,以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爲目標,不斷加快教育創新步伐,大力實施素質教育,努力辦人民滿意的教育。通過全體同志的共同努力,奮力開拓,取得了較好成績,爲圓滿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一)各級各類教育得到協調發展

高等教育:根據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指標(試行)的要求,從正確處理好我市高等教育發展中的質和量關係以及辦學條件和最終辦學規模的關係,實現由量的擴大向質的提高轉變、由條件定發展向穩定學校辦學規模的轉變的實際出發,在對市屬各普通高校的辦學條件進行了詳盡分析的基礎上,全年共安排市屬普通高校招生計劃20142人,比上年增長5.4%;其中本科5800人,增長5.5%;高職13742人,增長5.7%;使在甬高校學生規模達到9萬人。安排市屬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計劃8200人,比上年增長29.13%。其中本科(含專升本)1600人,增長23.08%;專科層次計劃6600人,增長30.69%;學生數將達到4萬人。2014年預計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將達到35%。

成人教育:加大農民培訓的力度。市教育局成立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領導小組,組織、指導全市農村職業學校、成人學校積極參與當地政府組織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據統計,上半年全市教育系統有152所職成校列入當地政府定點培訓機構,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58655人,農民工崗位培訓179975人,農業實用技術培訓101886人,回鄉初高中畢業生職業培訓24813人。同時,在全市全力推進職工、農民“雙證制”教育,

6月初在東錢湖成人學校召開了全市“雙證制”教育現場會。至6月底,全市參加“雙證制”教育達6291人。繼鄞州、海曙區被教育部列爲全國社區教育實驗區以後,慈溪市、江東區、江北區、鎮海區、象山縣又被省教育廳列爲首批省級社區教育實驗區。

(二)辦學層次和辦學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1、狠抓了全市高等教育層次的提升。爲進一步優化我市高校的佈局結構,提升我市高等教育的層次,上半年,我們進一步加大了“申博、升本、升格”工作的力度。寧波大學通過開展學科建設工程和隊伍建設工程,努力提高學校的教學、科研水平,並計劃於下半年再次申報博士點;通過努力,寧波高等專科學校經國家教育部批准已正式升格並更名爲寧波工程學院,第一次本科招生計劃就達到570人,使學院能在一個比較高的本科平臺上發展;寧波大學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已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並更名爲寧波天一職業技術學院。同時,我市大力推進高等教育國際化進程,引進國外優質高等教育資源,通過多方努力,經教育部批准,由浙江萬里學院與英國諾丁漢大學合作創辦的寧波諾丁漢大學上半年已正式籌建並開工建設,並於今年計劃招收300名本科生。

3、突出了抓基礎教育的內涵發展與提高。上半年,着手建立更加科學化、透明化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的評估體系。在不斷完善省級基礎教育課改實驗區實驗工作的基礎上,按照“積極穩妥,逐步推進”原則,實施了全市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大力推進教育信息化,狠抓了在甬高校互聯及接入中國教科網的工作,推進了中國小校園網的建設;狠抓了教育信息化工程示範鎮、市級優秀網站與創新實驗基地的建設,進一步完善了東方191網校。加大了實驗室建設投入的力度;同時,加大會考、中招制度的改革力度,在基礎教育段建立了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與招生錄取相結合的機制,在城區及餘姚、鎮海等地的體育會考中推廣了游泳選項測試,實行了會考“兩考”分離。

(三)教育資源統籌工作正在積極有序進行

2、加快了高教園區建設。高教園區(南區)公共設施建設正在抓緊進行,功能得到進一步完善;寧波諾丁漢大學於2014年4月15日舉行奠基、開工典禮,正式投入建設。高教園區(北區)的建設也在全面展開。3月份,經專家論證,市高教園區規劃建設領導小組討論並確定了寧波工程學院校區規劃方案;市委徐福寧副書記、市政府成嶽衝副市長就寧波工程學院的土地徵用事項多次召集鎮海區、江北區和市有關部門協調。目前,土地徵用和拆遷戶的過渡房建設正在進一步落實之中。4月21日,中國科學院、浙江省政府、寧波市政府代表在杭州簽訂了共建中科院寧波材料技術與工程研究所的協議和備忘錄,中科院材料研究所正式落戶寧波高教園區(北區)。

(四)教育創新得到了進一步推進

1、紮實推進成人學校運行機制改革。在有關縣(市)、區進行了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運行機制改革試點,成校幹部實行公開選拔、競聘上崗,優化了成教隊伍結構。上半年,慈溪崇壽鎮成人學校首次向全鎮中國小代課教師公開招聘了成教工作者。東錢湖成校也向社會自主招聘了11名工作人員。用人制度改革突破了成人教育“政府配人,學校幹事”、“有多少人辦多少事“的傳統運作模式,開始確立“以事業發展爲中心,以自主辦學爲動力”新的成人教育發展觀。

3、進一步推進了素質教育。強化了學生的德育工作。在全市啓動了“新課程新德育”工程,加強了學生綜合實踐活動、統籌勞技中心與社會實踐基地的建設;開展了“行爲規範示範學校”建設,在城區將學生思想品德與行爲習慣納入了國中學生畢業與升學考試;在全市推廣了縣(市、區)、鄉鎮(街道)、學校三級道德教育的試點工作經驗;加強了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輔導員隊伍建設。同時,在全市深入實施了體育藝術新課程標準及新的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舉辦了寧波市中學生田徑運動會,在省第九屆中學生運動會上取得了團體總分第一的好成績。舉辦了寧波市教育系統第七屆藝術節,協同市委宣傳部等組織了“百場音樂會”,促進了學生藝術能力和人文素養的全面發展。

4、深入開展了創新實驗活動。在全市教育裝備部門和學校網站中開展了創辦“十大優秀網站”活動,通過活動,積極推進了信息技術在管理和教學中的應用;同時,在全市中國小開展了創辦“十大創新實驗基地”活動,爲全市實施素質教育提供了實驗平臺。(五)師資隊伍的整體素質得到進一步提高

2、建立了以實行聘用(任)制和崗位管理爲重點的新的人事管理機制。加大了用人制度改革力度,按照精簡、規範、優化、高效的原則,科學設置中國小的內部機構,會同市人事局印發了《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方案》;在教研室等局直屬單位實施了人員聘用(任)制,並規範了考覈制度,今年先行推出3個教研員崗位面向社會招聘,逐步在直屬單位建立起“能進能出、優勝劣汰、競爭上崗”的用人機制。開展了第二次面向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證書的認定工作,全市共有1423人申報教師資格。組織召開了專題研討會,研究貫徹實施《浙江省貫徹國家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實施意見》。建立了市、縣兩級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開展教育系統內人事代理,逐步建立單位用人的新機制。

3、進一步強化了職評的導向機制。上半年,新制發了中專、中國小教師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評審工作的文件,進一步明確了職評的導向。注重對教師教學能力教育教學實績的評估,強化對教師業務能力的測試,增加申報和評審的透明度,充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改進了“小中高”、職高專業課高級職務評審的推薦辦法,完善對初次定級教師的統一考覈制度,並根據專業職務結構比例設置中、高級職務崗位,按照比例要求控制申報數量,對實行職稱“評聘分離”的學校,適當放開中國小教師職稱申報的名額限制;同時,對山區、海島、經濟欠發達鄉鎮學校教師進行政策傾斜和照顧。

4、進一步強化了教師繼續教育。建立了教師“培訓超市”,實行“菜單式培訓”,逐步做到按需培訓,落實了暑期教師全員培訓任務;爲拓展教師繼續教育的空間,更好地解決教師培訓中針對性、實效性問題,上半年建起了寧波市教師教育網,探索教師網上培訓新模式;爲深化教學改革、推進我市教育國際化,上半年,組織了24名非英語專業學科骨幹教師赴美國培訓,較好地提高了這些教師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爲提高教師的學歷學位,與浙師大合作在寧波教育學院開辦了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等學科領域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班教學點,探索在職培養新模式。

(六)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斷得到加強

1、加強了基層黨的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全市中國小黨建工作會議和全市高中學生黨建工作座談會精神。按照“圍繞一個主題、解決一個問題、達到一個目的,解決一項工作”的總體要求,堅持一月一次黨支部書記例會;圍繞學習貫徹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教育改革發展、轉變作風等三方面內容,組織召開直屬學校(單位)民主生活會,查找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建立了市教育局黨員信息庫系統,對11所高校、43所直屬學校(單位)近9000名黨員情況進行全面採集、覈實及電腦輸入,至6月底,黨員基本信息維護基本結束;新建了高教園區圖書館黨支部,完成了寧波二中等8個黨支部(總支)的換屆選舉工作;並按新社團的不同情況,幫助、指導、督促新社團組織建立黨組織或落實了黨建工作聯絡員;籌建了寧波市教育黨建網。

2、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學習和主題教育。根據今年市委教育工委工作要點和當前的形勢要求,健全了各級中心組學習制度,堅持每月一次理論學習、每季一次專題研討、每半年一次學習自查、每年一次督查考評,並對全年的教師政治學習作了具體安排;市教育局領導在加強自身學習的基礎上,爲各直屬學校(單位)領導幹部作了專題輔導報告;拓展了“三滿意”主題教育,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精神,從加強領導、創新載體、強化宣傳、注重實效的要求出發,對創“三滿意”活動作了進一步的規範和改進;開展了“以教師爲本,爲教師解難”的主題活動,通過多種方式,有針對性地幫助教師解決實際問題;通過進一步拓展“三進”活動內容、深入開展“義教”等活動,引導廣大教師以自己的愛心去認真教育每一位學生,平等對待每一位學生,真誠關心每一位學生,從而讓社會更多地瞭解教育,支持教育。

3、狠抓了高校穩定工作。3月份,針對部分高校學生收發“罷餐”短信的情況,市委教育工委高度重視,要求各在甬高校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網絡的作用,全面準確瞭解學生的真實思想情況,做好針對性的思想工作,並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同時,加強了對食堂的監督管理,加強對食堂進貨渠道、價格、質量、服務的管理,在源頭上把好價格關,並做好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幫扶,較好地化解了矛盾。針對臺灣“3•20”公投有可能影響高校穩定的實際,根據市委領導的要求,早部署、早落實,把工作做在前面,有效地維護了“3•20”前後高校的穩定。另外,對上半年全市高校發生的多起學生出走、跳樓、自殺等意外事件進行了通報,要求各高校高度重視,舉一反三,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加強管理,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的穩定。

4、加大了對教育的宣傳力度。建立了教育新聞發佈會制度;與《寧波日報》合作,從4月份起至8月份,每月推出一個專版,分專題介紹近幾年來寧波教育的政策、創新、發展情況;在寧波電視臺《交流》欄目以“會考,今年有些不一樣”等爲題,就老百姓比較關注的2014年會考與招生等熱點問題,與人民羣衆進行了交流與溝通;開展了新世紀教育創新十件大事評選和首屆宣傳寧波教育好新聞評選工作。對吳訓威同志的先進事蹟進行了廣泛宣傳,開展了向吳訓威同志學習的活動。

5、各羣衆團體的作用得到了進一步發揮。進一步完善和深化了教代會建設,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民辦學校工會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推進了民辦學校工會工作和民主管理工作。在全市教師中開展了“我與我的學生”徵文活動;春節期間,市女教職委組織全市女教職工開展了“春風行動”——爲民工子女學校捐書捐款活動,累計捐贈圖書50000冊電腦等教學設備300餘臺,課桌椅2014餘套,捐款20140餘元。開通了教師心理熱線,聘請了20餘位專家擔任教師心理諮詢員。

(七)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工作不斷得到加強

2、加強了黨風廉政和相關制度的建設。深化了黨風廉政責任制及責任追究辦法,在修訂完善責任書內容的基礎上,市教育局與直屬學校簽訂了2014年規範辦學行爲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各校校長爲規範辦學及收費的“第一責任人”。加強了教育內部審計工作,按照教育部《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在對中國小校長離任責任審計的基礎上,上半年對任職在五年以上的市實驗國小、教醫幼兒園、寧波七中、三江中學等主要負責人進行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根據高校佈局結構調整需要對浙江輕紡職業技術學院、寧波服裝學院進行了財務審計;對教育學會、成人教育學會進行了財務年度審計。

3、加強了教育法制建設。組織全體機關幹部學習了《行政許可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組織縣(市)區分管民辦教育的同志認真學習了《民辦教育促法》及其“實施條例”,並共同研討了當前我市民辦教育改革與發展中的問題;狠抓了《寧波市學校安全條例》貫徹實施。根據《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起草了《寧波教育聽證制度》和《寧波市教育局專家委員會工作規則》,逐步完善了行政複議和行政調解等工作程序。同時,根據市政府和市審改辦的統一部署,在2014年第二次審批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對我市教育行政許可項目進行了認真全面的清理,起草了機關“一站式服務”工作方案,積極推進教育局電子政務,努力方便羣衆辦事,提高服務水平。進一步貫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着力推進我市語言文字規範化,開展了公務員普通話培訓與測試工作。

(八)教育對經濟社會的貢獻度進一步加大

1、加強了高(請幫助宣傳好範文 網)校學科、專業建設。在繼續做好市級重點學科、重點專業建設的基礎上,制訂了全市高校精品學科、精品專業建設方案,以進一步加大我市高校學科和專業建設力度。召開了全市高校專業設置研討會,引導各高校根據寧波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優化專業設置,加大緊缺專業的建設力度,增強高校服務社會的能力。

2、進一步推進了產學研結合。建立了科研配套經費制度,積極鼓勵高校申報國家、部、省和市級科研立項,今年在甬高校承接科研項目有1057項,百萬元以上的項目共4項,上半年縱橫向科研經費超過5000餘萬元;寧波大學承擔國家科技部的“高通量多功能新型液分離膜材料及相關製品、組器關鍵技術”,寧波工程學院承擔的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杭州灣大橋工程指揮部的“海洋環境混凝土結構配筋腐蝕進程的預埋式無損監測系統的設計研究”等項目,爲寧波地方經濟的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

3、推進了中職教育牽手企業活動。市、縣(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以上重點職業學校共同走訪企業,瞭解企業生產狀況、用人需求信息和企業對人才的要求,加快校企合作步伐,城區職業學校與企業合作辦學率在90%以上,全市中職學校與500多家企業簽訂了“訂單”培養計劃。實施了專業教師到企業掛職培訓制度,在企業建立了專業師資培訓基地,同時還選送了8位專業教師到德國接受了專業培訓。

(九)社會對教育的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2、加大了教育幫扶工作的力度。繼續在全市14個經濟欠發達鄉(鎮)和6個片(區)實施“兩免一補助”教育扶植政策,對特困生、低收入生活困難家庭學生繼續實施減免優惠政策;並從今年秋季開始,在全市範圍內對特殘教育學校中就讀的殘疾學生實行全免費教育。繼續實施“東西部學校結對幫扶”工程,加強了對西藏自治區比如縣的教育支持工作,完成了教育部下達的新疆班招生計劃;做好與貴州對口學校的幫扶結對,落實了20萬元資金支援三穗縣醫院門診樓建設、10萬元資金支援三穗縣民族高級中學學生宿舍樓建設、12萬元資金支援三穗縣民族高級中學多媒體語音實驗室建設;選派了22位教師赴貴州黔東南州、黔西南州支教,暑假期間組織12位特級教師、名教師赴貴州開展爲期半個月的講學。加快了與江西等6省的合作,落實了教育部下達的中西部地區合作辦學招生計劃,加快了“教育移民”的進度。

3、進一步加強了機關作風建設。以機關效能建設爲契機,在局機關開展了“爲民、務實、清廉”的主題教育;建立和完善了“十八項”制度,提出了機關效能建設實施意見;開展了機關幹部下基層調研活動;在全機關推行了首問責任制。市教育服務中心共受理羣衆諮詢、投訴、建議3288件,接待羣衆來訪165人次。

4、進一步密切了與人民羣衆的聯繫。繼續推動和改進“三進”工作,發動全體局機關幹部、教職員工深入社區、學生家庭,瞭解人民羣衆對教育的意見和建議。組織開展了機關幹部與生活困難羣衆結對幫扶活動,全局機關共計捐款2萬餘元,並於“七一”前夕,對生活困難羣衆進行了走訪慰問

第四篇:2014年執法監察大隊半年工作總結

2014年執法監察大隊半年工作總結

半年以來,在局領導和州執法支隊的正確指導與大力支持下,圍繞今年全局工作重點,加大了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力度,大力查處生產企業事故隱患,進一步突出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現將有關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採取措施,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監督監察

嚴格法定程序、適用法律法規等事項;對執法案件堅持領導集體研究決策;加強工作人員業務學習和法制教育,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二)依法辦事,認真搞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

半年以來,認真組織開展了春節、五一節、端午節前後安全生產大檢查,積極開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重點領域行業安全隱患排查等專項整治,擴大監管覆蓋面,加大了監管檢查工作力度,深化檢查效果。

截止目前,已完成xx多家企業的監管檢查,發現安全隱患xx多條,下發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xx餘份,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嚴格督促落實整改,對存在拒不執行整改或有較大隱患整改不到位等情況的企業嚴格執法,有效地打擊了安全生產違法行爲。對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過程中發現的違法生產企業採取了停產、停業等強制措施,引導企業合法生產。

(三)加強職業衛生執法監管

根據《黔東南州2014年職業衛生監管重點工作實施意見》(黔東南安辦?2014?27號)《黔東南州開展“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黔東南安監職安?2014?4號)等文件要求,強化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嚴厲查處各類職業衛生違法違規行爲,促進用人單位加強職業衛生管理,落實職業病防治各項措施,改善工作場所環境和條件,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企業對安全生產工作不夠重視,安全生產 1

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企業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投入也不足,設施設備缺乏有效的維護保養,事故隱患整改不力,一些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培訓持證上崗,部分特種設備未經檢測合格就投入使用,給安全生產帶來了新情況、新問題。

(二)、部分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有所滑坡,以企業爲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沒有真正落實到位,經營者重生產、輕管理,重效益、輕投入,日常安全管理力量薄弱,責任不夠落實,工作不夠到位。

(三)、企業安全教育力度不夠,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法律意識比較淡薄。部分企業安全教育只停留在口頭上,做一些表面文章,導致一些負責人、職工安全生產意識淡薄,缺乏安全知識,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安全生產大檢查,繼續組織開展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化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安全等專項整治。

(二)、繼續完善日常檢查、隱患整改等各項制度,規範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爲。

(三)、強化監管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制定和完善執法檢查計劃,加大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力度,促進隱患整改。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以及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第五篇: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 招生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

教監廳[201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2014年是教育系統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推進教育改革發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執法監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爲維護國家招生制度及政策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確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保障高校招生改革工作順利進行,現就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執法監察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履行職責,確保“陽光工程”各項政策全面落實。各地教育監察部門要會同招生考試管理部門,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不斷充實各級“陽光大學聯考”信息平臺的公示內容,監督高校全面準確地向社會公示辦學資格、招生計劃、錄取規則和收費標準等信息;要加大特殊類型招生的公示力度,切實做到招生程序和標準公開,考生資格和結果公示。要加強對招生工作責任制及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落實好重大事項集體議事制度,監督招生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制度規定和工作程序規範操作,確保“陽光工程”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保障高校招生改革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教育監察部門要繼續堅持“參與中監督,監督中服務”的原則,採取有力措施對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關鍵環節、重要崗位和重點時段實施有效監督。要適應高校招生考試改革工作需要,創新監督工作思路,改進監督工作方式和方法。要進一步強化對保送生、藝術和體育類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檢查,積極探索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下監督管理辦法,完善對高校自主選拔和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監督。要以有效的監督促進高校

招生公平公正,保障高校招生考試改革平穩順利進行。

三、以人爲本,提高服務招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地教育監察部門要堅持以考生爲本、不斷增強服務招生工作的意識,提高爲考生服務的水平。既要會同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做好政策宣傳、政策諮詢和政策解讀工作,還要利用典型案例加強招生預警宣傳、防範中介招生詐騙行爲。要加強與招生考試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努力做到及時發現隱患,有效糾正過錯,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要督促和配合招生考試管理部門、高校建立健全責任明晰、快速處理的工作制度和機制,及時妥善處理羣衆投訴舉報反映的問題,真正做到“有訴必應、有錯必糾、有責必問、有案必查”,及時化解社會矛盾,營造良好的招生工作環境。

四、嚴肅紀律,堅決查處各類招生考試違規違紀行爲。各地教育監察部門要會同招生考試管理部門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重點查處高校擅自超計劃招生,違規承諾亂招生,混淆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進行欺詐招生,以及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亂收費行爲。加大對新生入學複查及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招生考試中發現的各類違規違紀行爲,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教育部關於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堅決查處,嚴肅處理。對違規招生的高校,不僅要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還要追究高校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對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的,除追究有關部門的責任外,還要追究監察部門的責任。

五、加強聯繫,堅持招生執法監察工作報告制度。各地教育監察部門和部屬高校要及時將本地區(學校)的重大招生工作事項、發生的重要案件等及時上報駐部監察局。要認真總結招生執法監察工作,並於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後向駐部監察局報送本地區(學校)工作情況。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