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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評價方式 催動成長自覺

改進評價方式 催動成長自覺

改進評價方式  催動成長自覺

爲了規範學生日常行爲習慣,指導並幫助學生學會學習、學會生活、學會關心、學會負責,使學生評價工作全面化、系統化、規範化,滿足學生全面、主動發展的需要,近四年來,我校在深化教學改革、穩步推進學分制的試行工作過程中,依據學生髮展的實際情況,不斷調整、完善,幾易其稿,完成了《學分管理實施方案》的修訂工作,在全校推行學分制管理制度

四年的實踐,讓我們看到了,學分制的實施更有利於學生成長,學生在學分制的引導下,成長目標更明確,學習過程更自主自覺,更能體驗到成功的快樂。

一、改變傳統的評價管理方式,以學分評價促進學生自律

爲了在進一步要改變傳統的以常規紀律約束爲主的管理方法,我們努力嘗試從評價方式的變革入手,以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方式來促進學生自律,使學生能自覺利用各種有利條件實現自身的成長成才目標,力求實現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內容多維化、評價方式多樣化的目標。學分制管理的實施是發現人才,培養人才,早出人才的好途徑,更有利於新課程的實施,有利於學生素質的全面提高,有利於教學和教育改革的推進。

我校學分制管理實行達標基礎上的彈性學分制。我們的具體做法是:用動態學分評價,實現彈性制管理。

1.國家課程的基本學分要求

所有學生所修國家課程的總學分數爲134個,每位學生都必須修得94個學分,才符合國家課程的基本學分要求,方可畢業。

2.校本必修、選修課程的合格學分要求

校本課程總學分爲48個學分,每位學生所修學分達到36分爲合格。

3.校本課程中德育課程的最低學分要求

在學分制管理體系中,對德育課程的學分設置最低學分要求。爲了充分體現援藏教育的辦學要求,德育課程的最低學分爲總學分的百分之六十六,即每學期的德育學分總分爲12分,每位學生的德育課程學分最低標準爲8分。德育課程總學分爲72學分,每位學生所修的德育課程總學分達到48分,方能畢業。

4.畢業的標準學分及彈性學分要求

學生初、高中三年可修得的學分總數爲258個學分,學校確定畢業的標準學分爲178個學分。學生入學後第一學期,修滿38個學分爲達標,第一學年末,兩個學期所修學分累計滿72個學分爲達標;第二學年第一學期,所修學分累計滿100個學分爲達標。依次累計,三年滿178個學分爲達到畢業標準分。

對部分不能達標的學生,學校將採取彈性學分制,即每學期該類學生在完成相關科目的自修後,可以主動提出補考申請,經學校學分認定工作小組同意後,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補考,取得相應的學分,來達到畢業標準學分要求。

二、激發自發自覺的責任擔當,逐步外顯學生的自信感恩。

學分制評價不僅有效地促進了教學過程的規範化,更增強了內地西藏班(校)學生的自信心,促進了學生的全面發展。更讓人驚喜的是,原本普遍比較內向,甚至有點自卑的學生,在新的評價管理方式下,能將素養的提升,尤其是責任擔當、感恩報國等素養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從自發到自覺、再從自覺到自信的實踐行爲。

路漫漫兮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在提升學生素質的道路上,我們還將進一步探索與思考,實踐與創新,用我們的行動讓更多學生健康成長、成人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