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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自己的文章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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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張愛玲自己的文章讀後感

張愛玲自己的文章讀後感

張愛玲自己的文章讀後感

主編傅光明說:“正當大時代而一味的“品賞”“幽默”與“閒適”,就顯得十分不合時宜了。”隨即列舉了魯迅先生對老舍的不屑,批評。我印象中老舍的文章是很好的,小時候看過的《爬山虎》?至今還覺得十分可愛。個人覺得大的時代,是允許個人閒適的存在的,大時代推崇需要更多的鬥士,但絕不能否認“隱士”存在的價值。像郁達夫所說:“清淡、閒適,與幽默,何嘗也不可以追隨時代而進步的呢?”老舍先生的文集我還是看的比較少的,改日定當好好欣賞。希望日後至少在心中能爲他正名。另一方面,林語堂先生的做法我是不贊同的。在那個國家身處內憂外患之際,倡導“幽默”“性靈”,“以自我爲中心,以閒適爲格調”實在是太不識時務了!個人的“而無車馬喧”,爲何要逆時代潮流,做歷史的絆腳石呢?

又講到散文的定義。作者列舉了周作人、梁實秋、朱自清、沈從文、章依萍等的觀點,作出結論:無論是何種散文,都是“我手寫我口”,散文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作爲靈魂的避難所,當成精神的棲息地而存在的。藝術是獨立的,散文須是個性的。這其中我是有異議的,但迫於文筆拙劣,主要是見識太淺,不敢濫加評論。又希望以後能好好地駁一駁。其中樑遇春認爲散文是“用輕鬆的文筆,隨便來談人生”而且,比起詩來,散文“更是灑脫,更胡鬧些罷!”

第二篇:張愛玲讀後感

讀《張愛玲的傾城往事》有感

論文摘要:

張愛玲的一生我已找不到用什麼詞可以形容了,她風輕雲淡,卻又轟轟烈烈。年少時的孤芳自賞,遭遇愛情後的癡心不悔,遲暮時的離羣索居。這樣一個女子,在風起雲涌的上海灘舞出了多少耐人尋味的故事。正如張愛玲對胡蘭成說:“因爲懂得,所以慈悲。”乍一聽好像懂得,但深究之下,竟不知道張愛玲想表達的是什麼。懂得什麼?又是對什麼慈悲?或許這世間沒有人能真正讀懂張愛玲,張愛玲亦不需要別人懂得,她一直風輕雲淡的活在自己的世界裏。

關鍵詞:因爲懂得,所以慈悲

讀完了《張愛玲的傾城往事》並沒有過多的話想說,縱觀張愛玲的一生,我覺得她是一個清淡的女子,偶爾露出一絲濃烈的酒香。她在《我的天才夢》中說:“我是一個古怪的女孩,從小被視爲天才,除了發展我的天才外別無生存的目標??”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張愛玲只有十九歲,但是她已經知道了自己與文字將會相伴一生,她是爲文字而生的人。文章那驚世駭俗的結句“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蝨子”現在讀來有了一絲淡淡的憂傷。

張愛玲一生中,最濃墨重彩的莫過於胡蘭成。《甄嬛傳》中的一句臺詞非常適合形容這個男人“賤人就是矯情”。然而,就是這個男人是張愛玲一生的情劫。她說:“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裏。但她的心裏是歡喜的,從塵埃裏開出花來。”我不知道胡蘭成

對張愛玲有着怎樣的吸引力,竟讓她說出這樣的話來,總之他們相愛了。作者在書中說:“歲月其實待張愛玲不薄,在她最美好的時刻,給了她一段愛情。無論這個男人是否值得她付出芳心,但她的生命總是要有這麼一個人。不然錯過了,只能怪流光不解風情,無端負了華年。”我不知道這段情到底是否應該出現,但我猜想,張愛玲能說出“因爲懂得,所以慈悲”這句話,她大概是沒有後悔的。在張愛玲的心裏,胡蘭成是一個風光霽月的男子,美如春花,瘦如秋水。所以即使胡蘭成年長她十餘歲,有家室,還有複雜背景,她還是義無反顧的愛上了他。

張愛玲註定是與衆不同的女子,當胡蘭成試問張愛玲對結婚的想法時,張愛玲說她沒有怎樣去想象那個。她與胡蘭成的結合也是這般的波瀾不驚。胡蘭成後來說:“我與愛玲只是這樣,亦已人世有似山不厭高,海不厭深,高山大海幾乎不可以是兒女思情。我們兩人都少中曾想到要結婚。但英娣竟與我離異,我們才亦結婚了。是年我三十八歲,她二十四歲。我爲顧到日後時局變動不致連累她,沒有舉行儀式,只寫婚書爲定,文曰:胡蘭成張愛玲簽訂終身,結爲夫婦,願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上兩句是愛玲撰的,後兩句我撰,旁寫炎櫻爲媒證。”

“歲月靜好,現世安穩”這是我聽過最浪漫的諾言,可惜,這一切不過是鏡中花,水中月。胡蘭成要走,張愛玲不曾多做挽留。即使張愛玲知道,無盡的時光對於風流成性的胡蘭成來說,是一劑毒藥,但她不會要他許下承諾,引文任何承諾都抵不過瞬間的相守。但千里

之外的張愛玲,她的心,終究惶惶不得安枕。

自此一別,張愛玲與胡蘭成的愛情似乎也成了秋風中的落葉,漸漸飄落。無論是周訓德還是範先生胡蘭成給張愛玲的傷害遠不止是他的多情。高傲如張愛玲,是不需要別人施捨愛情的。張愛玲給胡蘭成寫了一封信:“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歡我了的。這次的決心,我是經過一年半的長時間的考慮的,彼時唯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難。你不要來尋我,即或寫信來,我亦是不看的了。”信裏還附了三十萬元給胡蘭成。這段傾城之戀就這樣結束了。

張愛玲對愛情太過於慈悲,慈悲的令人心疼。每每讀到她的語錄心裏總是在感慨她對愛情的獨到見解,也心疼她爲愛肝腸寸斷。幸好受傷之後張愛玲還能說出:“是從你起,我才學會了,怎樣,愛,認真的??愛到底是好的,雖然吃了苦,以後還是要愛的??”在美國張愛玲遇到了賴雅,她生命中的第二任丈夫,一個極具文學天賦的窮困潦倒的外國老頭。他們的婚姻平淡,是的,只能用平淡來形容。張愛玲所有的時間除了寫作掙錢,就是照顧賴雅的身體,他們常常爲夜宿何處煩惱。倘若張愛玲只是一個人,想必她在美國的生活會很愜意,只需一間屋,每日粗茶淡飯足矣,閒時伏案寫作。於張愛玲來說這是最好的生活狀態了吧。爲了心中的情,張愛玲甘願爲生活所困。

在賴雅死後,張愛玲一直在美國獨居。她的小說在臺灣又一次大熱,一切彷彿又回到了那個風情萬種的上海灘。但是張愛玲始終沒有回過大陸,也許是這片土地有她太多太多的回憶,她思戀卻又害怕回到故土。晚年的張愛玲頻繁的搬家,家當越來越少。張愛玲說過:“只

有年輕人是自由的。年紀大了,便一寸一寸陷入習慣的泥沼裏。孤獨的人有他們自己的泥沼。”張愛玲徹底的遠避塵囂,她渴望被人遺忘,過着與人隔絕的生活。

一九九五年中秋節前夕,張愛玲在家中長眠,沒有人知道這個孤獨的老人已經與世長辭,直到五六天後房東發現,通知了林式同。

很多人都說張愛玲是一個性情冷淡之人,但爲什麼她的一生都與情分不開。在她冷靜的外表下,是一顆火熱的心。張愛玲永遠是民國世界的臨水照花人。

第三篇:張愛玲《鬱金香》讀後感

《鬱金香》張愛玲著 載於《上海文學》2014年第十期

塵封58年的張愛玲佚文《鬱金香》近日出土。初讀之下感覺故事比較平淡,不及《傾城之戀》的華麗蒼涼,也不及《金鎖記》的撼人心魄。但語言還是十足的張愛玲味,比如這樣的描寫:“一枝花的黑影斜貫一輪明月。一明,一暗;一明,一暗”。還有結尾處寶初“站在窗戶跟前,背燈立着,背後那裏女人的笑語啁啾一時都顯得朦朧了,倒是街上過路的一個盲人的磬聲,一聲一聲,聽得非常清楚。聽着,彷彿這夜是更黑,也更深了”,都是典型的張派風格。

《鬱金香》的故事並不複雜,一如張愛玲過去的作品,在新舊雜糅掩映之中,展開舊式大家庭衰微的背景之下,兩個少爺寶初、寶餘與丫頭金香之間的或明或暗,或輕薄或深婉的關係。情節看似單純,但是結構非常講究。作品以金香推門亮相始,以寶初的悽然回憶終,金香彷彿迎面而來,轉身遠去。在人物關係的發展中,可謂明修棧道,暗渡陳倉。作品開頭寫寶餘狂追金香,使人誤以爲是要寫金香與寶餘之間的糾葛,並引出寶初與閻小姐之間的戀愛,然而山重水複之後才發覺金香愛的是寶初,而寶餘最終與閻小姐成了婚。作品前半部分節奏緩慢,極力鋪陳舊家庭中兩三天間的日常生活情態,交待錯綜的人物關係。後半部分節奏驟然加快,倏忽已到中年。這種節奏類似於《金鎖記》。後半部寶初漸成主角,金香等人退出畫面之外,成爲側寫的對象。結尾處,寶初與金香之間本有重逢的機會,然而在擁擠的電梯裏,只聽到別人喊她的名字,卻無法分辨她的身影,兩人擦身而過但卻並未謀面。這與《紅玫瑰與白玫瑰》結尾寫振保與嬌蕊在公共汽車上相遇的情景大異其趣。作品故事雖然簡練,但是線索明暗交錯,起伏有致,充分顯示了張愛玲結構小說的才華。

作品中三個最主要的人物寶初、寶餘兄弟和金香之間的三角戀關係,從框架上看多少有點《邊城》的味道,然而內涵是迥然不同的。寶餘是張愛玲筆下最擅長的花花公子形象,是那種既輕佻又世俗的角色。寶初和寶餘同是庶出,但是同父異母。由於母親早逝,寶初由寶餘的母親養大,並一起寄居在寶餘的親姐姐阮太太家裏。這樣的成長環境養成了寶初沉靜、憂鬱的性格。與寶餘對金香的輕浮舉止不同,寶初是認真的,含蓄的。他尊重金香,愛護她,但他的愛是有限的,也是軟弱的。

對浪漫愛的拆解,尤其是對男性愛的懷疑一直是張愛玲早期小說的主題。只有到了《多少恨》《小艾》以及《十八春》(後改寫爲《半生緣》)裏,張愛玲才漸漸露出溫情的面目。而這篇寫於1947年的《鬱金香》,通過寶初對金香的感情描寫,透露出剛剛經歷感情創痛的張愛玲對愛情的懷疑。作品寫寶初出門的時候,金香將一個精心縫製的小禮物悄悄裝到他的口袋裏:一個白緞子糊的小夾子,緞子的夾層下還生出短短一截黃紙絆帶,是裝市民證和防疫證用的。金香設想得非常精細,大約她認爲給男人隨身攜帶的東西沒有比這更爲大方得體的了,然而寶初並未珍惜,反而心裏有點鄙夷、輕蔑,覺得這東西看上去實在有一點寒酸可笑,也不大合用。而且每“一看見,心裏就是一陣悽慘”。可是“怎麼着也不忍心丟掉它”,於是故意夾到書本里,讓人家去摔掉它罷。這個看起來溫文穩重、誠摯內向的寶初對金香的愛不過如此!陳子善先生說寶初的身上有《半生緣》裏沈世鈞的影子,我覺得從沉靜、平和的性格來看自然相像,然而在對待愛情的態度上是不能同日而語的。

張愛玲前期作品的愛情描寫,多的是現實利益的斤斤計較,少的是花前月下的浪漫詩意,然而卻不能說她是個愛的虛無主義者。她筆下的女人多少都帶點怨女的氣質。在男女愛情的“兩個人的戰爭”中,女人往往是失敗者。她們付出的感情總比男人多,對愛情的期待總比男人高,如葛薇龍之於喬琪喬,曹七巧之於姜季澤,王嬌蕊之於佟振保,而金香之於寶初也不例外。從老太太的嘴裏,我們得以約略瞭解金香後來悽苦悲慘的生活:嫁人,生孩子,男人待她不好,還不給她錢,她只能出來找事情做,養活兩個孩子。讀到這裏,一個身份卑微的女子在艱難的生活中辛苦輾轉的身影閃現在畫面之中,一種鬱郁蒼蒼的身世之感漫上心頭,留給我們無限的嘆息和惆悵。這時候,我們才真正領略到這篇小說題目的深長意味:“鬱金香”原來是要把鬱和金香拆開來讀的。金香帶着青春活潑的氣息撲面而來,卻連一個匆忙落寞的身影都未及留下。張愛玲又一次將她的“荒涼”拋灑在我們對“鬱金香”的華麗想象之中。

第四篇:張愛玲小說讀後感

《張愛玲小說》讀後感

讀張愛玲小說是很容易中毒的,讓人不知不覺地從字裏行間染上她的氣息,清冷的,而又驕傲的。

曾看過一張她的照片,攝於舊上海時期,黑白的。她穿着深色的旗袍斜斜地擡着頭,直直地挺着身體,眼神望向遠方,絕然地、不屑地和深藏眼底的寂寞。張愛玲的性格中聚集了一大堆矛盾:她是一個善於將藝術生活化,生活藝術化的享樂主義者,又是一個對生活充滿悲劇感的人;她是名門之後,貴府小姐,卻驕傲的宣稱自己是一個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憐人,時時洞見芸芸衆生“可笑”背後的“可憐”,但實際生活中卻顯得寡情;她通達人情世故,但她自己無論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獨標孤高。她在文章裏同讀者拉家常,但卻始終保持着距離,不讓外人窺測她的內心;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紅大紫,一時無兩,然而幾十年後,她在美國又深居簡出,過着與世隔絕的生活,以至有人說:“只有張愛玲纔可以同時承受燦爛奪目的喧鬧與極度的孤寂。”

是的,張愛玲是寂寞的。所以,她的小說也染上了莫名的讓人心疼的寂寞和孤單。她說,“這世上有那麼多人,可是他們不能陪你回家。”她筆下的那麼多位女子,有堅強如曼楨者,到最後,仍孓然一身。張很現實,她告訴我們,有些事有些人不是多年之後重逢,冰釋前嫌便可以從此安穩快樂,不是的,正如沈世鈞在《半生緣》中說的,“那也許眼睛一霎,就錯過了。”於千千萬萬之中才能遇到的人,可是一次擦肩而過卻換來了一輩子孤單。一直有人對《半生緣》的結局不滿並試圖改寫出很多不同版本的結尾。而我,卻覺得這恰恰是最合適不過的結局。多年之後再相遇,無論是感慨萬千還是追悔莫及,十多年的時光足以消融一切。這就是生活,往往能夠改變一切我們所認爲永遠不會消失或者變化的東西,比如當初的海誓山盟壯志雄心。

張愛玲很擅長講故事,她仿若一位老人,在黃昏中燒一壺粗茶然後在門口或古老的榕樹下緩緩道來:“請你尋出家傳的黴綠斑斕的銅香爐,點上一爐沈香屑聽我講一段海上浮生的故事,你這一爐沉香屑點完了,我這一段故事也就完了。”然後她開始“低眉信手續續彈,說盡心中無限事”。看她的小說得不急不徐,慢慢來,才能發現她在字裏行間所體現出的點點哀傷和釋然,使人脣齒留香。

說張愛玲是中國文學史上的一個“異數”當不爲過。文字在她的筆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鑽進你的心裏去。喜歡張愛玲的人對她的書真是喜歡,閱讀的本身就能給讀書的人莫大的快感。

張愛玲是聰明而又極端的。她說,“生在這世上,沒有一樣感情不是千瘡百孔的。”“生命是一襲華麗的袍,爬滿了蝨子。”可是,她又教會我們怎樣生活:“較量些什麼呢?長的是磨難,短的便是人生。”看不出她對生命的熱愛,只有妥協,憤怒,無奈以及極度的輕視。很多的時候,她就像是站在生活的另一高度上,一針見血直中要害地說出生命的可悲或者生活的本質。

我最喜歡她的一句話是:生命就這樣自顧自地走過去了。我不知道當她寫下這句話時是哀傷的還是一如即往的一臉冷漠。可是,當這句話從我筆下流泄出時,我忍不住微微顫抖,我感到莫大的悲哀和無助。這也許就是張愛玲的魅力所在,直白地解剖生活的每一個現象,然後再將它們一個個寫在紙上用不輕不重甚至帶點冷漠的語氣告訴所有人。

張愛玲或許稱不上大家,但絕對不能否認她才情似海。而她的文章也正如她其人:冷漠、哀傷、清高以及一種看透紅塵的淡然。

第五篇:《張愛玲作品集》讀後感

寒假作業——《張愛玲作品集》讀後感

她的筆宛若金針,貌似描龍繡鳳,卻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這是《張愛玲作品集》這本書封底上的一句話,的確,張愛玲的文字婉約細膩,字裏行間卻又透着一股淒涼。作爲民國時期最具代表性的女作家之一,張愛玲的創作大多取材於上海、香港這兩座繁華都市,她的作品以中國古典小說爲根底,又突出運用了西方現代派心裏描寫技巧,並將兩者有機融合,形成頗具特色的個人風格。在閱讀過程,重點是閱讀《傾城之戀》的過程中,我也深有體會。

首先我想說的是,張愛玲其人、其作品都像一件華美的旗袍。張愛玲生於民國,正是中國新舊文化相交替的時代,她本人又學貫中西,因此,我感覺她的文字既有中國古典文學的韻味,又賦予了西方人文主義的思想。就像一件旗袍一樣,本是源於中國傳統的服飾文化,又因在特殊的歷史時期而吸收了國外文化的特色,顯得華美異常!像《傾城之戀》這篇小說,其中就不斷地出現新與舊、中與西思想觀念的衝突,女主人公白流蘇雖然也有着白家一樣的守舊思想,但她卻又是這個家庭中唯一一個可以接受新思潮、新思想,並有着自己的思想的“另類人”,她不想把大好的青春浪費在一段沒有幸福的愛情裏,於是她選擇了自己的路——離婚。張愛玲自己曾說過:“我的作品,舊派的人看了覺得還輕鬆,可是嫌它不夠舒服。新派的人看了覺得還有些意思,可是嫌它不夠嚴肅。但我只能做到這樣,而且自信也並非折衷派。”我想這與她的作品豐富的文化淵源是密不可分的。

張愛玲有句名言,說“生命是襲華美的袍,上面爬滿了蝨子”,由此可見她這件華麗的旗袍下面隱藏的是一顆悲傷的心。張愛玲系出名門,祖母是李鴻章之女,不過她的童年是黑暗的,生母流浪歐洲,剩下她和弟弟在父親和後母的監管中成長。或許這是導致張愛玲後來的作品充滿悲觀與勢利的主要原因。她筆下的女性是實實在在的:自私、城府,經得起時間考驗。正是這些不近人情的角色的永恆性加重了她文字的蒼涼味道,反覆地提醒着我們所有現今的文明終會消逝,只有人性的弱點得以長存於人間。在《傾城之戀》的結局中,兩個自私的人,因爲一個城市的淪陷而走到了一起,到底什麼是因,什麼是果?而流蘇“只是笑盈盈地站起身,將蚊煙香盤踢到桌子底下去”。至於張愛玲本人,亦是斤斤計較的小女人:她認爲“摸得到、捉得住的物質遠較抽象的理想重要”

因爲悲觀,所以矛盾。張愛玲的性格中聚集了一大堆矛盾:她是一個善於將藝術生活化,生活藝術化的享樂主義者,又是一個對生活充滿悲劇感的人;她是名門之後,貴府小姐,卻驕傲的宣稱自己是一個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憐人,時時洞見芸芸衆生“可笑”背後的“可憐”,但實際生活中卻顯得冷漠寡情;她通達人情世故,但她自己無論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獨標孤高。她在文章裏同讀者拉家常,但卻始終保持着距離,不讓外人窺測她的內心;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紅大紫,一時無兩,然而幾十年後,她在美國又深居簡出,過着與世隔絕的

生活,以至有人說:“只有張愛玲纔可以同時承受燦爛奪目的喧鬧與極度的孤寂”。

剖析了張愛玲的複雜性格,在回到這本書中,她的多面性格與矛盾心裏在書中得到了很好的體現,並最終轉化成了一些飽富哲理的句子:“男人徹底懂了一個女人之後,是不會愛她的”。“因爲愛過,所以慈悲。因爲懂得,所以寬容”。“男人憧憬着一個女人的身體的時候,就關心到她的靈魂,自己騙自己說是愛上了她的靈魂。惟有佔領了她的身體之後,他才能夠忘記她的靈魂”?? 這些華彩而深刻的句子也許正是這本書最大的價值所在,它們既增強了作品的可讀性,使之膾炙人口,也成爲人們生活中永遠的導向與精神追求。

2014屆七年臨牀影像班

季長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