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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務有限公司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水務有限公司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水務有限公司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爲貫徹落實瀋陽市關於推行國有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建立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激發國有企業內生動力活力,實現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省國資委《關於在省屬企業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的指導意見》和市國資委《瀋陽市市屬國有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實施方案》有關文件要求,按照《沈北新區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工作安排,結合瀋陽沈北水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務公司”或“公司”)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企業基本情況

水務公司成立於2007年6月7日,現註冊資本4.3億元,承擔着沈北新區供水生產、運營、服務及市政工程建設等方面工作。根據沈北新區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工作規劃部署,水務公司將充分發揮區域資源優勢,立足沈北、輻射全市,整合區內涉水資源,做大做強做優供水主業,積極推進“供排一體化”,逐步形成集區域水務一體化生產、經營、服務、管理及市政工程建設於一體的綜合性全產業鏈的水務企業。目前,公司設董事會、經理層法人治理結構,公司經理層設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7名,各司其職,機構和權職相對健全。同時,水務公司下屬瀋陽市沈北新區鑫興水務公司和瀋陽沈北新區興北農村供水管理有限公司2家子公司,並代管瀋陽中嶽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二、實施背景和目的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關於深化國企改革,建立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分類分層管理制度、實行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薪酬分配製度、深化企業內部用人制度改革的工作意見,水務公司深入貫徹落實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工作,通過對公司經理層成員實行固定任期和契約關係,以協議約定開展年度和任期考覈,並根據考覈結果兌現薪酬和實施聘任(或解聘)的經理層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方式,不斷深化公司經營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制度改革,不斷激發公司經營管理者活力、創造力,培養造就高素質專業化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

三、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國企治理重要論述,進一步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深化市場化改革,完善企業經營機制,加快推動水務公司高質量快速發展。

四、工作原則

(一)堅持黨管幹部原則與市場化經營機制相結合原則。公司董事會依法選擇經營管理者、經營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權相結合,不斷創新有效實現形式。

(二)堅持權利與責任義務統一原則。在嚴格實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基礎上,全面實行契約化管理。

(三)堅持激勵與監督約束並重原則。建立與業績考覈緊密掛鉤的激勵約束和引進退出機制。

五、實施內容

(一)實施時間:2021年10月底前制定水務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實施工作方案,報區國資局審批備案,11月底前完成簽約。

(二)實施範圍

水務公司經理層,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專職黨委(紀委)書記、財務總監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高級高理人員。水務公司所屬子公司參照本實施方案同步推進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

(三)任期制管理的主要舉措

按照上級國資委(局)有關文件精神,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管幹部原則,發揮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在公司黨總支的領導下,建立健全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管理規定,每屆原則上任期爲3年。本屆任期起止時間爲2021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29日。

1.任期期限。水務公司經理層成員每屆原則上任期爲3年。

2.任期管理。公司經理層成員任期屆滿,聘任關係自然解除,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黨組織意見,結合經理層成員德才表現和任期考覈結果,在“雙向選擇”的基礎上,決定是否續聘。決定續聘的,重新履行聘任程序並簽訂《崗位聘用協議書》和《經營業績目標責任書》(年度、任期)。未能續聘的,自然免職或解聘,如有黨內織職務,原則上一併免去。

3.明確權責。水務公司將根據經理層成員工作分工實際,制定經理層成員《崗位說明書》。《崗位說明書》要對崗位信息、崗位目標、崗位職責、工作關係、工作條件、任職資格等內容進行清晰界定,“一人一說明”,對號入座,明確經理層成員崗位職責與任職資格,明確經理層成員的權責界限。

(四)契約化管理的主要舉措

水務公司企業經理層成員契約化管理以公司與經理層成員簽訂的勞動合同爲基礎,以《崗位聘用協議書》、《經營業績目標責任書》(年度、任期)爲載體,與公司建立契約關係。通過目標責任書明確績效考覈內容和指標、考覈目標及計分方式、考覈結果的相應獎懲措施等。

1.契約簽訂

(1)《崗位聘用協議書》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與經理層簽署。《崗位聘用協議書》要明確聘任期限、崗位職責、權利義務、薪酬待遇、退出規定、責任追究等內容。

(2)《經營業績目標責任書》(年度、任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與總經理簽署,董事會授權總經理與其它經理層成員簽署。《經營業績責任書》(年度、任期)一般包括雙方基本信息、考覈內容及指標、考覈指標的目標值、確定方法及計分規則、考覈實施與獎懲、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等內容。 

2.考覈管理

(1)考覈內容及指標。根據崗位職責和工作分工,按照定量與定性相結合、以定量爲主的導向,兼顧企業長期發展,確定每位經理層成員的考覈內容及指標。年度和任期經營業績考覈內容及指標應適當區分、有效銜接。

(2)考覈指標目標值。目標值應科學合理、具有一定挑戰性,一般根據企業發展戰略、經營預算、歷史數據、行業對標情況等設置。

子公司經營業績考覈參照水務公司有關業績考覈的相關制度,根據企業功能定位、發展目標和責任使命,對標同行業先進企業,合理確定業績考覈重點、考覈指標及目標值,提報水務公司董事會審議,綜合相關情況確定考覈結果。

(3)考覈的具體實施。經營業績考覈分爲年度考覈和任期考覈。年度經營業績考覈以年度爲週期進行考覈,在當年年末進行或次年年初進行。任期經營業績考覈一般結合任期屆滿當年年度考覈一併進行。考覈末期,水務公司董事會依據經審計的財務決算數據等,對經理層成員考覈內容及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覈,形成考覈與獎懲意見,並反饋給經理層成員經理層成員對考覈與獎懲意見有異議的,可以及時向公司董事會反映。最終確認的考覈結果可以在一定範圍內公開。

3.薪酬管理

(1)薪酬結構。公司經理層成員薪酬結構一般包括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等。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按月固定發放;績效年薪是與年度經營業績考覈結果掛鉤的浮動收入;任期激勵是與任期經營業績考覈結果掛鉤的收入,任期激勵收入以經理層成員任期內年薪(基本年薪與績效年薪之和)總水平爲基數,根據經理層成員任期經營業績考覈得分,分檔次、按比例兌現,最高不超過任期內年薪總水平的30%。

(2)薪酬兌現。公司經理層成員年度考覈不合格的,扣減全部績效年薪;任期經營業績考覈低於70分,或任期綜合考覈評價爲基本稱職及以下的,任期獎勵相應減免,績效年薪、任期激勵先考覈後兌現,且公司有權按照《崗位聘用協議書》等規定追索扣回已預發的績效年薪。薪酬追索扣回規定同樣適用於離職、退休的經理層成員。公司經理層成員超額完成考覈指標(年度、任期)或作出突出貢獻的,經公司董事會審批,履行“三重一大”程序後,給予激勵獎勵。

此外,因經理層成員個人原因任期未滿的,不得領取任期激勵收入;非個人原因任期未滿的,根據任期經營業績考覈結果,結合經理層成員實際任職時間及貢獻,兌現相應任期激勵收入。

4.退出管理

水務公司將強化經理層成員任期考覈和結果運用,經公司董事會(或黨組織)研究認定爲不勝任或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及時中止任期、免去現職,根據《崗位聘用協議書》等相關規定予以解聘,退出經理層成員崗位。符合解聘的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1)年度經營業績考覈結果未達到完成底線(如百分制低於70分),或年度經營業績考覈主要指標未達到完成底線(如完成率低於70%)的。

(2)連續兩年年度經營業績考覈結果爲不合格或任期經營業績考覈結果爲不合格的。

(3)任期綜合考覈評價不稱職,或者在年度綜合考覈評價中總經理得分連續兩年靠後、其他經理層成員連續兩年排名末位,經分析研判確屬不勝任或者不適宜擔任現職的。

(4)對違規經營投資造成國有資產損失負有責任的。

(5)有違規違紀違法行爲或其他原因,企業董事會(或黨組織)認爲不適合在該崗位繼續工作的。

對認定不勝任或不適宜擔任現職的經理層成員,不得以任期未滿爲由繼續留任,應當及時解聘。

此外,對於考覈合格但不再續聘的經理層成員,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男滿58週歲、女滿53週歲的經理層成員,根據工作需要,提前退出經理層崗位,安排專項工作。

(2)任期屆滿、連任屆數和期限屆滿的經理層成員,可交流使用或安排專項工作。

(五)監督管理的主要舉措

1.嚴格任期。嚴格執行任期期限、最多連任屆數,不得隨意延長。

2.履職監督。建立健全對推行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的經理層成員的監督體系,黨組織、董事會、監事會等治理主體,以及紀檢監察、巡視巡察、審計等機構根據職能分工,做好履職監督工作。堅持以預防和事前監督爲主,建立健全提醒、誡勉、函詢等制度辦法,及早發現和糾正其不良行爲傾向。

3.責任追究。公司經理層成員在聘任期間應當維護企業國有資產安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得侵佔、貪污、輸送、揮霍國有資產。經理層成員違反規定,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在經營投資中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其他嚴重不良後果的,嚴肅追究責任。公司經理層成員退出後,須繼續對所知悉的國家祕密和原任職掌握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和義務,保密期限按照國家和原任職的規定執行。公司經理層成員離職、退休、內退或離崗3年內,不得在與公司及公司出資企業有業務關係或競爭關係的企業兼職(任職)、投資入股或者從事相關的營利性活動;擬在其他企業兼職(任職)的,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審批。

六、組織保障

爲確保水務公司推進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工作順利進展,公司成立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推進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實施工作,對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重大事項作出指導部署。

組長:吳國華

副組長:孫國慶

組員:畢德強、萬重陽、王萬文、楊凡鬆、殷城剛、王澤光

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黨羣部,負責任期制及契約化管理日常工作。

七、進度安排

(一)制定實施方案。按照省、市國資委和區國資局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制訂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材料,於2021年10月底前按規定提交區國資局審批備案。

(二)履行決策審批程序。實施方案經區國資局審批備案同意後,2021年11月20日前,按照“三重一大”決策機制,由水務公司黨組織會前置研究、董事會研究審定後實施。

(三)簽訂契約。2021年11月底前,由水務公司董事長與經理層成員簽訂《崗位聘用協議書》;並在一個月內簽訂《經營業績目標責任書》(年度、任期)。

(四)落實實施管理。按照水務公司有關規定,2022年1月起,全面推進公司及所屬子公司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及契約化管理,加強日常管理運作。

八、相關要求

(一)深刻領會,提高認識。推行經理層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是深化企業三項制度改革和完善企業市場化經營機制的重要舉措,公司各級經理層、所屬各子公司、各部室要深刻領會上級國資委(局)有關文件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強宣傳,認真實施。水務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各部室要按照省、市國資委和區國資局文件要求,認真研究操作舉措,要加大宣貫,爲推行經理層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營造良好氛圍,確保平穩實施。水務公司有關部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時完善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的配套制度體系;黨羣部要加強指導、督促、檢查,對所屬子公司、各部室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解答,協調解決,同步落實所屬子公司推進企業經理層任期制和契約化的管理。

(三)強化責任,抓好落實。水務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各部室要高度重視,按責任分工,落實本實施方案的各項任務,細化具體工程內容,明確工作標準,制定具體措施,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