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駐馬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總則

1、爲了加強車輛管理,保證行車安全,增強駕駛員的安全意識,杜絕特大,重大傷亡和一般事故的發生,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增強對公司、對他人、對自己的責任心,增強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始終要做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認真吸取別人血的教訓,確保行車安全。

3、服從交通民警指揮,積極配合交通民警的管理工作。

4、積極參加交通安全學習和宣傳教育活動,並按時參加公司召開的安全例會。

5、不闖紅燈、不超越黃線、不酒後駕車、不違法變道、不疲勞駕駛、不超速、不超載、不違法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違法會車、不違法使用燈光、不亂停放車輛。

6、車輛因故障等原因確不能行駛時,須立即將車輛移至不影響通行的地方,並採取必要的安全警示措施。

7、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求傷者及時報警,通知有關部門聽候處理。

二、駕駛員崗位職責

1、謹慎駕駛,保證安全,正點行車,努力完成各項技術指標。

2、遵守交通規則,服從民警的指揮與管理。

3、行車中做到“三穩五不”(起步穩、行車穩、停車穩、起步不闖、換擋不響、拐彎不晃、進站不猛、停車不衝)。

4、不爭不搶,速度適當,不開“英雄車”、不開財氣車、不開冒險車,安全滑行,節油節料。

5、認真執行“三檢”(出場前、行駛中、回場後)制度,做好車輛例行保養。

出場前

1、查看車輛報修登記及檢修後的完好通知,堅持帶病車不出場。

2、遇雪天應清除車頂、擋風玻璃上的積雪,保證視線良好。

3、做好出場前的安全檢查工作。

(1)輪胎氣壓,輪胎螺絲及半軸螺絲。

(2)腳、手、制動。

(3)轉向機及橫直拉桿。

(4)檢查各種儀表、指示燈、指示器械。

運行中

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認真執行安全駕駛操作規程,不違章、不鬥氣、不超速行駛、不強行超車、不酒後開車、不讓非司機開車。

2、駕車時精神集中,姿勢端正,不閒談、不吸菸、不飲食、不轉移視線,不雙手同時離開方向盤。

3、根據車速和交通情況同其它車輛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遇有車輛超越要按規定減速讓道,隨時注意車輛行人動態。

4、車輛進、出站,注意車輛行人動向,不截頭猛拐,不搶行進站,按規定靠邊、停直、停正,後門對準站牌,停穩開門,注意關門及發車信號,關好門後起步,車輛出入非機動車道時,要注意避讓非機動車。

5、行車中注意觀察各種儀表、指示燈,注意發現各部機件有無異響或氣味,發現車輛有影響安全和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故障,要及時排除。

特殊情況下的安全事項

1、冰雪道路,霧天行車應注意事項:嚴格控制車速,保持縱橫向間距,不得空檔滑行。

2、要隨時清除擋風玻璃上的積雪,保證視線良好。

3、車輛進站時應提前減速輕踩剎車,汽車可利用發動機制動,防止車輛側滑。

4、必要時應裝防滑鏈條。

5、遇大霧或大風塵土飛揚,視線受到限制,應開霧燈或近光燈,同時按交通規則控制車輛,視線在5公尺以內,車輛暫停行駛。

6、雨天行車視線受阻剎車效能降低,涉水行車車速不得超過10公里,涉水深度超過軸頭中心以下100毫米時,應暫停行駛或改道通過。

7、雨天公路行車,會車或停車要在有效路面上,防止路基塌陷,造成事故。

三、線路長崗位職責

1、線路長在本單位,要全面細緻的掌握車輛和駕駛員的情況,做到對每輛車每年駕駛員都心中有數。

2、線路長必須對車輛出車前、回場後進行細緻的檢查,做好安全檢查,不漏查一輛車,並對行車日誌進行監督,做好填寫工作。

3、在營運中,線路長要在安全處的領導下,到各條線路進行全面細緻的安全檢查,並對不安全駕駛員進行處理。

4、在天氣惡劣的情況下,各分公司線路線路長必須提前到達線路,對駕駛員進行安全駕駛的宣傳,確保線路安全營運。

5、線路長到線路檢查,要做好檢查記錄,以備查驗。

6、各分公司線路長要在每週二上午8:30分到安全處,對一週檢查進行彙總,針對有安全隱患的,安全處將協助分公司重點檢查和處理。

7、各分公司線路長要在每月的30號把本月的各種事故彙總,交安全處備案。

四、交通事故的處罰

1、駕駛員發生事故,保險公司賠償後剩餘損失部分,根據責任大小由總公司安全處對駕駛員進行處罰,負全部責任的駕駛員承擔30%;負主要責任駕駛員承擔25%,負同等責任駕駛員承擔15%,負次要責任駕駛員承擔5%。

2、事故發生後,應由駕駛員承擔的事故費,2000元以內的一次交清,超過2000元的列出還款計劃,按計劃交清。3、發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達到15萬元(含15萬元)以上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並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發生死亡事故,負全部和主要責任的駕駛員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並按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5、事故處理不完,駕駛員罰款交不清的,不安排工作(特殊情況,由分公司寫出書面申請報安全處,由安全處根據情況進行處理)。

6、凡發生無責任事故和照顧性賠償的,駕駛員不承擔經濟損失。

7、以上所有罰款均由安委會處罰,並上繳財務統管中心。

五、安全違紀處罰

1、行車中,穿高跟鞋、後底鞋、託鞋、裙子、光背者,每項處10元罰款。

2、行車中,吸菸、接打手機、開門行車、時速超過35公里/小時者處20元罰款。

3、酒後駕駛車輛的,無駕駛證駕駛車輛的,將車交給無駕駛證或外單位人員駕駛的,帶實習駕駛員私自離崗的,處200元罰款。

4、駕駛員因私改線路所造成的交通事故,除按公司交通事故處罰條例處罰外,另外50—200元罰款。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