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精選多篇)

第一篇:爲什麼要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精選多篇)

爲什麼要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民族區域自治是中國共產黨把馬列主義民族理論與中國民族和民族問題的實際相結合解決中國國內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是我國的一項重要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基本形式,它的制定與實施具有重大的意義。雖然和平與發展已經成爲時代的主題,但世界並不太平。一些國家和地區由於民族問題引發的衝突還時有發生,有的釀成局部戰爭,嚴重影響地區及世界的和平與穩定。

一、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少數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權利,使民主政治在更大範圍內得以實現,推進我國的政治文明建設

政治平等是解決民族問題的基礎,由於民族區域自治固有的靈活性,它能最大限度地滿足少數民族積極參加國家政治生活的要求,能保障少數民族行使當家作主、參與國家和本地區內部事務管理的民主平等和平等自治權利。這主要體現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享有廣泛的自治權利。一是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區的內部事務。二是享有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權利。三是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尊重和保護少數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少數民族羣衆合法的正常宗教活動。四是享有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按照傳統風俗習慣生活及進行社會活動的權利和自由 。

二、自治制度調動了各民族的積極性,有利於各民族自身及其經濟文化等各項事業的發展

民族區域自治的實現,開創了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管理(更多請搜索)本民族、本地區內部事務的新階段。少數民族可以根據本民族、本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特點,因地制宜的發展各項事業。這就能夠最廣泛的調動少數民族羣衆的積極性,使少數民族人民都以主人翁姿態投入到國家和地方的建設中。民族自身的發展進步,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促進人的發展,是通過發展科技、教育、體育、衛生等各項事業來實現的。二是對各民族風俗習慣的尊重。

三、區域自治有力於協調各民族間關係,達到維護民族團結、國家統一、社會安定的目的

我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少數民族大部分居住在邊疆。邊疆的穩定對國家的安定和統一至關重要。作爲我國人民民主專政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具 體形式的民族區域自治的實施,有利於加強人民民主專政,有利於抵禦外來的侵略和顛覆,有利於打擊國內民族分裂主義分子的活動,從而鞏固國家的統一和社會的安定。

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需要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們要不斷鞏固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發揮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優越性,把各族人民的力量凝聚起來,把各族人民的積極性調動起來,把各族人民的聰明才智發揮出來,共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第二篇: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我國的形成和發展歷程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我國的形成和發展歷程

◇1949年9月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正式將民族區域自治作爲我國的一項重要政治制度確立下來,民族區域自治載入具有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標誌着民族區域自治實現了由民族政策到國家制度的轉變,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我國的正式確立。

◇1952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實施綱要》,着重規定了少數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權利和自治權利,是民族區域自治邁向法律化、制度化的第一步。

◇1954年9月通過的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總結了建國以來解決民族問題的經驗,對我國的民族政策作了更完善的規定。◇1955年10月成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958年3月成立了廣西壯族自治區,1958年10月成立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到1958年,我國已有八十三個民族自治地方。

◇1958年開始的大躍進、人民公社化的過程中,由於推行政社合一,已建立的民族鄉除了個別的保留了民族人民公社的名稱外,統統被取消了。 而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左”的思想更達到了極致,幾乎使所有的民族自治地方都名存實亡。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得到重申,民族區域自治的法制建設開始起步,特別是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通過,更標誌着民族區域自治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時期。

◇1984年5月31日六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標誌着我國民族法制建設走向新的歷史階段,同時說明我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已經發展到了新的高度。

◇至此,我國已基本形成以憲法爲核心,民族區域自治法爲主幹,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民族自治法制體系,標誌着民族區域自治作爲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已具備了較完備的形式,並在維護國家統一,促進民族團結,實現民族繁榮中發揮着更大的作用。

新形勢下我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發展(1985年——現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頒佈以來,民族區域自治,獲得了極大的發展和完善。截至2014年底,中國共建立了155個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

◇民族法制建設方面,1984年以後,按照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和授權,民族自治地方先後制定了一系列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截至2014年底,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自治條例133個、單行條例384個,民族自治地方根據本地的實際,對婚姻法、繼承法、選舉法、土地法、草原法等法律的變通和補充規定有68件。

◇2014年2月28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決定》,明確地將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確定爲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刪去了不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自治權,充實了許多關於經濟建設、教育文化、財政管理等方面的自治權。

◇2014年5月11日國務院通過《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並於5月31日實施,進一步完善了民族區域自治法律制度。

第三篇:第七課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抹茶豬整理編制翻版必究

第七課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新型民族關係:平等、團結、互助、和諧

①民族平等:平等地享有權利,平等地履行義務 1.處理民族關係的基本原則②民族團結(重要性):民族的團結、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個國 處理民族關係的原則家綜合國力的重要標誌

③各民族共同繁榮(重要性):

在民族平等、民族團結的前提下,實現各民族共同發展、共同富裕、共同繁榮,這是由社會主義本質決定的,是實現現代 保物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 保物證質質證

共同繁榮

含義: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的制度(2)自治機關: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檢察院、法院不能自制)

(3)核心內容:自治權

2.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4)必然性:是由我國的歷史特點和現實情況決定的

(5)優越性 ②有利於保障少數民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得以實現

③有利於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

△既保護公民信教的自由,又保障公民不信教的自由→實質:宗教信仰是公民的個人選擇

全面理解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宗教不能干預政治並不意味着政治不能干預宗教,可以依法管理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打擊犯罪、抵制滲透3.宗教政策獨立自主的原則:任何境外組織和個人,不得干預我國宗教事務,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一個體現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弘揚科學精神:不是鼓勵人民信仰宗教,而是要遵循唯物辯證法,以科學的態度對待宗教

4.社會主義民主政 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治的特點和優勢

(2)三位一體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

民主內容和形式的統一

第四篇:7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知識點

第七課 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知識點

3、處理民族關係三項基本原則的關係:民族平等是民族團結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是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前提條件,各民族共同繁榮是民族平等、民族團結的物質保證。4、民族團結的重要性:民族的團結、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重要標誌之一,是社會穩定的前提,,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保證,是國家統一的基礎。

5、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含義:是在下,各少數民族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的制度。

(1)三級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

(2)民族自治機關: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內容:自治權。

(4)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前提和基礎:國家的統一。

6、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地位:

7、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優越性: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國家的集中統一領導與民族區域自治的有機結合。(1)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和安全;(2)有利於保障少數民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3)有利於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4)有利於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蓬勃發展。

8、爲什麼要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制制度?

(1)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其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爲了保障少數民族地區的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和權利。

(2)由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歷史傳統特點決定的;由大雜居小聚居的民族分佈特點(——社會基礎)決定;由各民族在長期鬥爭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關係(——政治基礎)決定的。 (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優越性。(4點)

9、

(1)堅持和完善處理民族關係的三原則: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各民族共同繁榮。

(2)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制定和完善有關法律,爲我國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提供製度和法律保障。

(3)自覺履行憲法規定的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4)堅決反對大民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

10、少數民族地區政治穩定、經濟發展和文化繁榮的原因: (1)得益於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得益於我們採用了民族三原則(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各民族共同繁榮)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政策,恰當地處理了民族關係,爲發展創造了條件。

(3)得益於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優越性(4點)

(4)得益於實行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少數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使民族關係更融洽。 (5)得益於少數民族能夠獨立自主、自力更生與國家政策的支持相結合。 11、民族原則和民族政策的關係

(1)民族原則是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各民族共同繁榮;民族政策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2)我國處理民族關係的基本原則是制定民族政策的基礎和理論依據,而民族政策則體現了我國處理民族關係的基本原則,是對我國處理民族關係的基本原則的具體落實。

(3)爲了實現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和各民族共同繁榮,進而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國實行了民族區域自治政策;而民族區域自治政策的實行則有利於維護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實現民族團結和各民族的共同繁榮。 12、宗教的本質:唯心主義的世界觀

13、我國的宗教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1)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保護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護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在我國堅持政教分離的原則。宗教不可以干預政治,但政治可以干預政治。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 14、弘揚科學精神措施

(1)科學的態度對待宗教,實行符合宗教自身特點和規律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2)正確地對待宗教,政治上團結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

(3)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形成崇尚科學的我們健康的社會風尚。

(4)鞏固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堅持黨的指導思想,堅持不懈地對人民羣衆進行科學世界觀和無神論的宣傳教育。

(5)用馬克思主義理論及科學文化知識武裝自己,弘揚科學精神,不斷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樹立科學的_世界觀、人生觀和_價值觀,成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創造美好的人生。

15、中國發展進步的根本方向是

16、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構成成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17、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理論體系是會主義制度是根本保障。

18、我國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根本)、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基本)、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本)、基層羣衆自治制度(基本)

19、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爲根本。

2014-5-15

第五篇:記述我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發展歷程

從年前迎接解放軍入藏的曾祖母,到在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下成長爲著名藏族藝術家的母親和姨媽,再到正在幸福求學的自己,丹增敏吉說:“在我們家庭中,跨越四代的女性共同見證了西藏發展進步的歷史進程。”

西藏婦女在過去幾十年命運發生的變化是中國各少數民族生活變化的縮影。自年中國第一個省級少數民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成立以來,

各少數民族在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指引下,都經歷了改天換地的偉大曆程。

民族區域自治,是中國共產黨把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同中國民族問題具體實際相結合的偉大創舉。這一制度的發端,可以追溯到中國共產黨成立之初。

年月,中國共產黨在如今上海的老成都北路一座典型的石庫門建築裏,舉行了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大會通過的宣言中,首次提出了黨在民族問題上的主張。

而此後近年的歷程中,中國共產黨結合民族因素和區域因素、政治因素和經濟因素、歷史因素和現實因素,不斷髮展和豐富民族區域或民族地方自治的思想,使之成爲具有中國特色的民族問題解決之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在民族問題上實行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中的民族區域自治,而沒有采取聯邦制或其他形式,是由中國的基本國情決定的。”民族問題專家毛公寧指出,作爲保證中國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和共同繁榮發展的制度,民族區域自治集中體現了中國共產黨“民族平等”的基本理念。

新中國成立之初,百廢待興,民族工作也被擺上黨和國家的重要議事日程。識別民族成分、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成立管理民族事務的專門機構等一系列工作有條不紊地展開,新中國的民族事業開始大踏步前進。

談到中國共產黨在多年前的創舉,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楊晶說:“這些工作使各民族以平等的身份成爲國家的主人,使各族羣衆共同參與國家事務的夙願得以實現。”

初夏的科爾沁草原上,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的人民把一場大型民族歌舞《興安的述說》獻給即將迎來歲生日的中國共產黨,這臺歌舞也是內蒙古自治區誕生地的人民對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禮讚。

年月,中國第一個省級少數民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在興安盟宣告成立。在內蒙古自治區成立的同一時期,黨在山東、晉察冀、瓊崖等幾個解放區也建立起少數民族自治政權,黨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在從鄉到省的各級政權建設中都有了成功的實踐。

年月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明確規定,“各少數民族聚居區域,應實行民族的區域自治”。至此,民族區域自治被正式確定爲國家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中國政府開始在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全面推行民族區域自治。年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年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成立;年月,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年月,西藏自治區成立。

據統計,截至年底,我國共建立個民族自治地方,包括個自治區、個自治州、個自治縣(旗)。

在民族自治地方普遍建立的同時,中國民族區域自治的法律制度也在不斷完善。

從年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將民族區域自治確定爲新中國的一項基本政策,到年的《民族區域自治實施綱要》對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自治機關的組成、自治機關的自治權利等重要事項作出明確規定;從年以憲法的形式確認這一制度,到年通過民族區域自治法,實現政策、制度、法律三位一體;從年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實際對民族區域自治法進行修改,到年發佈《國務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我國目前初步形成了包括憲法、基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等的民族法規體系,在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建立和鞏固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係,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等方面發揮着重要的作用。

在不斷完善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指引下,中國衆多的民族自治地方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區的內部事務,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主安排、管理、發展經濟建設事業,自主發展各項文化社會事業,經濟社會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

到年底,民族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明顯改善,公路總里程達到萬公里,鄉鎮通公路比重達到%,建制村通公路比重達到%。青藏鐵路、南疆鐵路等一批重點工程相繼建成並投入運營,新建鐵路里程達到萬公里以上。

民族地區經濟實現跨越發展,特色優勢產業不斷壯大。新疆的棉花產量居全國首位,廣西成爲全國最大的蔗糖生產和綜合利用基地,青海是全國最大的鉀肥生產基地,雲南是亞洲最大的花卉生產基地……

而伴隨經濟建設成就的,還有民族地區社會建設的紮實推進、民生改善的顯著成效以及生態建設的力度加大、局部生態的明顯改善。

年月,歡慶的歌聲飄揚在甘肅省東鄉族自治縣上空,東鄉族自治縣週年縣慶典禮

隆重舉行。年的發展歷程中,南陽渠灌溉工程使東鄉的土地不再幹涸,累計興修的萬畝梯田佈滿山間;繞滿山樑的公路讓居住在大山深溝中的東鄉人民出行更加便捷,縣城所在的鎖陽鎮通過擴容,各項城市功能初步體現。與此同時,民族習俗和文化也得到傳承和發揚,涌現出花兒演唱家何清祥等一批優秀民族藝術工作者……

成吉思汗代嫡孫、最後一位蒙古王爺

奇忠義用這樣一段話道出了中國各少數民族人民的心聲:“黨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保障了少數民族的權益。這一政策是任何民族歷史上所沒有過的,是中國共產黨帶領個民族的共同創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