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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後宮制度(精選多篇)

第一篇:清朝八旗制度的壯大

清朝後宮制度(精選多篇)

清朝八旗制度的壯大

隨着後金的發展壯大,蒙古部族和大量漢人紛紛歸附。爲加強管理,皇太極於1633年正式另編漢軍爲一旗,後經過數次增擴,到1642年,終於編成八旗漢軍。

1634年,皇太極還把在他統治下的蒙古民族改編成了八旗蒙古。八旗漢軍、八旗蒙古和八旗滿洲的建制類同,共同構成清代八旗制度的整體。

實際上,八旗中的民族構成非常豐富,除滿族外,還兼容了蒙古、朝鮮、錫伯、赫哲、達斡爾、鄂溫克、鄂倫春等其他民族。據記載,康熙年間,鑲黃旗滿洲都統第四參領的第十七佐領,是由先後來歸的俄羅斯人編成的。

在滿族的發展過程中,不僅有滿族的漢化,同時也有大量蒙古族、漢族等其他民族的滿族化,有研究表明,在清初時期民族融合的現象已經十分明顯,老北京有一句諺語叫做“不分滿漢、但問民旗”說的就是此事。各旗委任都統時,一般不考慮擔任都統時人的旗籍,滿族可以擔任蒙古、漢軍八旗都統,漢軍、蒙古八旗出身者也可以擔任滿洲八旗的都統。到光緒朝以後,開始任用不在旗的漢族人士做都統,馮國璋、段祺瑞、王士珍等北洋出身的將領都做過八旗都統。

入關後,清朝政府爲了保證兵源,在政治經濟上給予八旗人丁的優待,其中包括圈撥旗地,免除賦役,發給官兵糧餉。但從此北京和駐防關內各地的八旗人丁被束縛在一個狹窄的圈子裏。由於旗人長期

脫離生產,原有的淳樸勇武風氣逐漸喪失,而生活上安於遊惰的風氣卻蔓延開來。

清政府雖提出“扭轉風氣”、“籌劃生計”,但完全屬於治標不治本,加上人口大量增加,導致很多旗丁的生活每況愈下。清朝中期以後,財政狀況日益惡化,從咸豐、同治年間起,北京旗兵的餉銀和祿米分發中已經出現了減成發放的現象,到光緒年間只按照七成發放。到1906年還設立了八旗工廠,想“使八旗子弟,人人皆能各執一業,以爲謀生自立之基”,但已經積重難返,於事無補。

辛亥革命後,八旗制度與清王朝一起退出了歷史舞臺。

第二篇:清朝軍事制度

清朝軍事制度

八旗與綠營

入關以前的八旗軍

八旗軍和綠營兵是清朝的正規軍隊。以八旗軍爲主,輔以綠營兵的軍事制度,在中國古代軍事史上佔有特殊地位,直接影響到清朝的盛衰興亡,素爲人們注意。

八旗軍建立於入關以前。清努爾哈赤於明萬曆十一年(1583)以遺甲十三副、女真三十丁起兵以後,在統一女真各部過程中,逐漸確立了八旗制度。明萬曆二十九年,努爾哈赤設立四個固山(漢語譯固山爲旗),各固山的旗幟分別用黃、白、紅、藍四色,每三百丁爲一牛錄,置一牛錄額真管轄。萬曆四十三年因歸附日衆,遂以原設四旗爲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四旗,增設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將原來旗幟周圍鑲上一道邊子,黃、白、藍三色旗鑲紅邊,紅色旗幟鑲白邊,合爲八旗。每三百丁編一牛錄,置一牛錄額真,五牛錄爲一甲喇,設一甲喇額真,五甲喇爲一旗,設固山額真一員和兩員梅勒額真,後因人丁增加,一甲喇轄有十幾個牛錄,牛錄亦改稱佐領,甲喇爲參領,官名亦相應改變,固山額真稱都統,梅勒額真爲梅勒章京或副都統,甲喇額真稱參領,牛錄額真爲佐領。滿洲(當時稱女真)蒙漢數十萬人分別編入八旗各牛錄。後清太宗皇太極增編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原來的八旗稱滿洲八旗,合共爲二十四旗,但習慣上仍稱爲八旗。

入關之前,八旗壯丁是兵民合一,“凡隸於旗者,皆可以爲兵”①。他們平時耕獵牧放,戰時則披甲從徵。兵與丁的比例時有變化。天命三年(1618)努爾哈赤以“七大恨”誓師伐明時,每牛錄有六十甲,即五丁抽一爲兵。天命六年十月是三丁抽一,每牛錄有兵一百名,十一月每牛錄又增甲五個,變成了二丁抽一,此後仍恢復舊制,大體上是三丁抽一。皇太極執政後期,每牛錄改爲二百丁。漢軍八旗徵兵的比例要小一些,一般是五丁抽一。

努爾哈赤、皇太極根據八旗制度,從八旗壯丁中僉集了一支擁有從五六萬至十一二萬名兵士的八旗軍隊。這支軍隊分由固山額真、梅勒額真、甲喇額真、牛錄額真管轄。

各額真平時轄束八旗人丁,徵賦僉役,戰時率領僉爲兵丁的旗人南征北伐,擁有很大權力,尤其是固山額真,更是官高位尊,權勢赫赫。八旗固山額真多系開國元勳和宗室國戚。天命年間(1616—1626),先後擔任固山額真的有十六位,其中,濟爾哈朗、湯古岱、阿巴泰是英明汗努爾哈赤之子侄,阿敦、鐸弼是汗之族弟,扈爾漢是汗視如親生之養子,與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四大貝勒並坐共尊。額亦都、費英東、何和禮、安費揚古是著名的理政聽訟之“五大臣”,額亦都、費英東、何和禮、揚古利又是汗之女婿、孫女婿和妹夫。阿布泰之姐是汗之愛妻阿巴亥大福晉,他還娶了和碩公主。其餘穆哈連、博爾晉、蘇巴海、巴篤理四人,皆多次征戰,軍功卓著。皇太極執政時期,情形與此類似。

① 《清文獻通考》卷179。

固山額真,尤其是滿洲八旗固山額真,是金國——大清國的軍國重臣,權勢與地位遠逾於六部承政和內三院大學士。以軍事而言,他們在三個方面享有很大權力。

第一,議處用兵事宜,重大戰爭,汗常命諸貝勒與八固山額真商議。天聰三年(1629)十月,皇太極率軍徵明時,大貝勒代善、三貝勒莽古爾泰議定,要求班師,嶽託等貝勒贊同汗進取之議,遂“令八固山額真詣兩貝勒所定議”,二位貝勒始放棄己議,大軍繼續前行①。第二,出師行圍,各率本旗官兵,守汛征戰。天聰五年攻打明大淩河時,汗諭八旗固山額真冷格里、達爾漢、色勒、篇古、喀克篤禮、伊爾登、葉臣、和碩圖等,分率本旗兵圍城之一面或半面。

第三,轄領本旗官兵。舉凡僉丁從徵,督責兵士整備軍裝戰馬,申嚴軍紀,察驗披甲強弱,奏報兵弁征戰功過,等等,皆由固山額真督責部下辦理。當然,固山額真雖擁有很大權力,但他畢竟不是本旗軍隊之主子,不是本旗兵士的最高統帥,而只是總管本旗一切事務的最高官將,真正的一旗之主,一旗軍隊的最高統帥,乃是該旗之旗主貝勒及金國汗。努爾哈

赤之子侄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阿濟格、多鐸等,經汗封授,分別擁有正紅、鑲紅、鑲藍、正藍、正白、正黃、鑲黃旗,是該旗之主,固山額真等官將皆系本旗旗主之臣,雙方有着君臣隸屬關係,各旗兵士亦系該旗旗主貝勒之兵士。用兵征戰大權,仍歸汗及旗主貝勒掌握。

入關之前,與明朝軍隊將官有俸、士卒有餉不同,八旗將士沒有俸銀餉銀。皇太極曾就此事下諭說道:“我國家地土未廣,民力維艱,若從明國之例,按官給俸,則勢有不能”,然而“蒙天眷佑,所獲財物,原照官職功次,加以賞賚,所獲地土,亦照官職功次,給以壯丁。先前滿漢一等功臣,佔丁百名,其餘官將,俱照官職功次依次給與”①。

八旗將士的合法經濟收入,主要有三個方面。一爲領取賞賜。金國汗經常以徵明所得人畜財帛賜與官兵。天命六年三月打下遼陽後,汗諭賜總兵官(相當於固山額真)銀各二百兩、布帛二百三十匹,副將(相當於梅勒額真)銀一百五十兩、布帛一百六十五匹,兵士各領布七匹②。第二,計丁授田。八旗將士根據所獲人口及自身男丁,計丁領取田地,一丁三十畝。多年征戰,使八旗將領掠奪了大量人丁,逼令充當包衣,耕種田地牧放馬牛,他們藉此領得數以千畝計的田地,成爲大莊園主,收取大量租銀糧米。第三,按職論功免除丁賦。金國人丁,須計丁上交國賦。天命八年(1623),督堂向汗報告:“一年一丁之徵收官賦者,賦谷、賦銀、飼軍馬之料,合共三兩”③。汗諭規定:總兵官、固山額真額亦都屢立大功,免一百丁之國賦,二等參將免二十二丁丁賦,一等遊擊免十六丁丁賦,三等遊擊免十二丁賦,一、

二、三等備禦分別免十丁、八丁、六丁之賦,千總免四丁,把總免三丁,駐汗城之甲士、哨探、守門、工匠各免二丁之賦④。

努爾哈赤、皇太極皆極重視軍隊的操練和軍紀的嚴明,屢頒軍令,獎勇懲懦,經常舉行操練,不止一次地大閱旗兵。

① 《清太宗實錄》卷5,頁25。

① 《清太宗實錄》卷17,頁14。

② 《滿文老檔·太祖》卷20。

③ 《滿文老檔·太祖》卷45。

④ 《滿文老檔·太祖》卷62。

努爾哈赤、皇太極還以身作則,奮勇衝殺。努爾哈赤在五十五歲時總敘歷年征戰之情說:“吾自幼於千百軍中,孤身突入,弓矢相加,兵刃相接,不知幾經鏖戰。”①皇太極亦有乃父之威武,他曾率兵二百,擊走明兵數千。在君汗的激勵和帶動下,八旗軍隊涌現出一大批勇冠三軍、不畏強敵、能征善戰、以少敗衆的勇將,如額亦都、費英東、安費揚古、何和禮、揚古利、冷格里、勞薩、圖魯什、葉臣、阿山、薩穆什喀、阿濟格尼堪、伊爾登、吳拜、圖爾格、鰲拜等,皆身經百戰,屢建功勳。八旗士卒亦踊躍爭先,勇猛衝殺。因此,八旗勁旅屢敗強敵,所向披靡,先後大敗明兵於薩爾滸、平陽橋、松山,多次入邊,千里突襲,直抵北京城下,爲進取中原奠定了堅實基礎。

入主中原以後的八旗軍

順治元年(1644)四月二十二日,清攝政王多爾袞統領滿洲兵卒四萬餘人和蒙古八旗、漢軍八旗兵五萬人,以及恭順王孔有德等漢兵二萬人與包衣兵、外藩蒙古兵,總共約十二萬人,與大順農民軍決戰于山海關,大勝,五月八年級日入據北京,逐步確立起清皇朝對全國的統治。

清皇朝以八旗軍爲主要軍事支柱,竭力加強八旗軍隊,採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第一,確定北京八旗軍制。順治年間,北京八旗設驍騎營、前鋒營、護軍營、步兵營,分別統轄驍騎(又稱馬甲、馬兵)、護軍、親軍、前鋒和步兵。其後又設火器營、健銳營、內府三旗護軍營、前鋒營、驍騎營,以及圓明園八旗護軍營和三旗虎槍營,等等。

前鋒、護軍、驍騎、親軍、步兵,皆從八旗佐領下僉選,各朝人數時有變化。乾隆年間,

共有驍騎三萬四千餘名、護軍一萬五千餘名、前鋒一千七百餘名、步軍二萬一千餘名、親軍一千七百餘名、健銳兵二千、火器營兵六千餘名、虎槍營兵六百,以及藤牌兵等等,約九萬餘名。另外又專設領侍衛府,置領侍衛內大臣六員、內大臣六員,轄上三旗(正黃、鑲黃、正白旗)一、二、三等滿洲蒙古侍衛五百七十員、藍翎侍衛九十員,以及四等侍衛、御前侍衛、乾清門侍衛、漢侍衛若干員,還有親軍校、親軍一千八百餘人。八旗軍隊總的職責是“環拱宸極”、“綏靖疆域”,即“宿衛扈從”,守衛皇宮、京城,隨侍皇上出巡,用兵各地,對外征戰。各營官兵又有各自具體職責。

就“宿衛扈從”而言,領侍衛府責任最重、地位最高,總管宮殿宿衛和巡幸扈從諸事。紫禁城內各門各宮各殿,由領侍衛內大臣調派侍衛、親軍、上三旗與內府三旗前鋒、護軍、驍騎宿衛。紫禁城外周圍,由下五旗(正紅、鑲紅、正藍、鑲藍、鑲白五旗)護軍守衛。紫禁城外皇城以內,由滿洲八旗步軍守衛,皇城以外,大城以內,由滿洲、蒙古、漢軍八旗步軍守衛。大城以外,即安定門、朝陽門、廣渠門、永定門、西直門、東直門、右安門、廣寧門、德勝門以外,由五城巡捕營之一萬綠營兵守衛巡邏。

八旗驍騎營,爲入關前的阿禮哈超哈營。滿洲、蒙古、漢軍八旗各設都統一員及副都統、參領、佐領、驍騎校若干員,轄治八旗人丁和驍騎三萬五千餘名。八旗前鋒營,設左、右翼前鋒統領各一員及參領等官。八旗護軍營,設護軍統領八旗各一員,以及參領等官。八旗步軍營設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① 《武皇帝實錄》卷2,頁17。

營統領一員及左右翼尉、參將等官,轄領八旗步軍和五城巡捕營步兵(綠營兵)三萬一千餘名。火器營設總統大臣六員,由王公或領侍衛內大臣、都統等兼任。上三旗虎槍營設總統一員,健銳營設總統大臣若干員,以王公大臣兼任。

第二,設立駐防八旗。爲了削平各地反清武裝,牢固控制全國一千七百餘府廳州縣,從多爾袞開始,世祖、聖祖、世宗、高宗均陸續遣派八旗軍在一些重要城市駐防,稱之爲駐防八旗。清代的駐防八旗,大體上可分爲畿輔駐防、東三省駐防、各省駐防和新疆駐防四大系統。

畿輔駐防亦稱直隸駐防,乾隆後期,共在良鄉、昌平、永平、保定等二十五處,駐有八旗兵八千餘名。東三省駐防又分爲盛京、吉林、黑龍江駐防。盛京駐防八旗兵一萬六千餘名,總轄於盛京將軍,分駐盛京、遼陽、開原等四十座城池邊門。吉林駐防八旗兵九千餘名,統轄于吉林將軍,黑龍江駐防八旗兵和索倫達呼爾等共七千餘名,轄於黑龍江將軍。東三省共有駐防八旗兵三萬五千餘名。

山東、山西、河南、江蘇、浙江、四川、福建、廣東、湖北、陝西、甘肅等十一省的二十座城市,乾隆後期有駐防八旗兵四萬五千餘名,分由各城所設將軍或副都統管轄。如江寧駐防將軍轄八旗兵三千餘名,京口駐防副都統轄一千三百餘名。新疆駐防旗兵,又稱爲“西域兵”,系乾隆中年統一準部、回部後設置的,共有兵士一萬五千餘名,統轄於伊犁將軍。第三,發給將弁俸祿和士卒月餉。入主中原以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能再像昔日攻明那樣,以掠奪人畜財帛爲主要收入,而且年收國賦數千萬兩,也有能力仿照明制發放餉銀,故從順治元年起,清廷便相繼制定八旗官俸、兵餉制度。順治十年定製,領侍衛內大臣、內大臣、八旗都統、外省駐防將軍,歲給俸銀一百八十兩、祿米九十石,餘官依次減給。除正俸外,還有“養廉銀”。雍、乾時規定,都統每年養廉銀二百四十兩。駐防將官更多,吉林、盛京、黑龍江三處駐防將軍歲領養廉銀二千兩,福州將軍、杭州將軍一千六百兩。清初將領還計丁受田,憑藉多次征戰所掠成百上千名包衣,分領數以萬畝計的田地,像費英東家,除畿輔、盛京大量莊園外,僅遼寧省廣寧等處牧馬廠地,就有墾熟田地四千餘畝。

八旗兵士的餉銀,時有增減,康熙中年定製:京師八旗前鋒、親軍、護軍,月給餉銀四兩,驍騎三兩,皆每歲支米二十四石。步軍月餉一兩五錢,歲支米十二石。清初兵士亦計丁受田,一丁三十畝。

八旗將領士卒的俸餉,比諸前代各朝數量更多,尤其是兵士,京城八旗的前鋒、護軍、親軍每年可領餉銀四十八兩、米二十四石,比翰林院編修、國子監監丞、七品父母官知縣的俸銀祿米還略多一點。這是清帝之“滿洲根本”國策的體現之一,對維持八旗軍隊起了重要作用。

第四,增編佐領,確保兵源。滿洲男丁本來就少,順治五年因連年出征,傷亡較多,已比入關前減少了數千丁,只有五萬五千三百三十丁,到十四年又減少十分之一,僅有四萬九千六百九十五丁,加上蒙古、漢軍八旗男丁,也不足十萬,無法肩負“拱衛宸極,綏靖疆域”重任,康熙十二至二十年發生“三藩之亂”,兵丁又大量傷亡,問題更爲嚴重。爲了維護“滿洲根本”,“滿洲甲兵系國家根本”國策,清帝採取了三條措施,竭力增加滿洲八旗人丁和佐領,以確保八旗軍的兵源。一系盡力擴大“新滿洲”編制,將黑龍江索倫、達呼爾等部落成員,遷入盛京、北京,編入滿洲八旗,僅康熙十三年便增編了四十個“新滿洲佐領”。二是將包衣佐領或者佐領下餘丁,改編爲滿洲八旗的旗分佐領。例如,鑲黃旗滿洲第五參領之第十四佐領,系將包衣佐領哈達及其合族之人由包衣撥出,編立而成,鑲白旗滿洲第二參領之第十二佐領,原系清初肅親王豪格的包衣佐領,現改爲旗分佐領。第三,允許因功免除包衣身份,以及冒充正身旗人的包衣,作爲“另戶”,登記入冊,繼續做其原來的差事。包衣原本附屬於家主名下,不能單獨立戶列爲八旗正身壯丁,不能披甲當兵爲官作官。八旗官兵不能收養、過繼漢民之子和包衣之子,不許漢民之子隨母改嫁入旗,這些人丁皆不能列入八旗正身男丁冊檔。但是,歲月流逝,日積月累,許多包衣及原系漢民過繼與旗人之養子、隨母改嫁入旗之民人,冒入了正身旗人冊檔,充當前鋒、護軍、驍騎,少數人還成爲文武官員,僅乾隆元年查出正紅、鑲紅二旗漢軍中上述三種人冒充爲正身旗人的官員兵丁,就多達二千七百餘人。清政府將他們載入八旗“另戶”冊內,許其繼續披甲爲官。雍正時還因徵準需要,僉選二千名八旗包衣從徵,允其凱旋之日,“俱準爲另戶”。通過這些措施,以及人口自然增長,八旗的佐領和人丁增加了許多,康熙年間增編滿洲佐領三百五十六個,蒙古佐領七十六個,漢軍佐領五十五個。康熙六十年,滿洲八旗男丁增至十五萬四千餘丁,比順治十四年增加了兩倍多,蒙古八旗男丁六萬一千餘丁,也增加了兩倍,包括漢軍、包衣,八旗男丁總數爲六十九萬六千餘丁,比順治十四年將近增加一倍。①這對確保八旗軍隊兵源,起了很大作用。① 安雙成:《順康雍三朝八旗丁額淺析》,見《歷史檔案》1983 年2 期。

八旗軍威及其戰鬥力的逐漸削弱

以滿洲八旗爲核心的八旗軍,雖然只有十萬丁左右,但他們在攝政王多爾袞、福臨的調遣下,在豫親王多鐸、英親王阿濟格、肅親王豪格等十幾位大將軍的統率下,由幾十萬綠營官兵輔助,屢經鏖戰,終於在順治十六年統一了全國,確立了清皇朝的統治。

康熙十二年至二十年平定三藩之亂期間,由於開始任用的順承郡王勒爾謹、簡親王喇布、貝勒洞鄂、察尼、尚善等幾位大將軍及鎮南將軍覺羅舒恕等昏庸怯懦、懼敵畏戰,八旗將士士氣低落,連連受挫,統兵數萬的大帥喇布,屢敗於僅有四千之兵的敵將高大節,致州縣連陷,“四方騷動”,形勢危急。玄燁果斷決策,削去貽誤軍機之喇布等五位大將軍王貝勒之爵,擢任能臣圖海、賴塔爲大將軍,任用穆佔(來源說明好範 文網)等勇將,激勵士卒,又重用綠營將領,調度有方,使戰局迅速改觀,八旗軍再顯雄威,於康熙二十年十月攻克昆明,削平了三藩之亂。

玄燁又三徵準噶爾汗噶爾丹,先後授皇兄裕親王福全、三等伯費揚古爲大將軍,調動八旗士卒近十萬名,輔以綠營和外藩蒙古軍,大敗準軍,噶爾丹暴亡,消除了北方威脅,拓疆二萬餘里。他又遣皇十四子允禵爲撫遠大將軍,封王爵,遣宗室延信爲平逆將軍、滿將噶爾弼爲定西將軍,統領八旗兵綠營兵和青海蒙古兵二萬餘名,進入西藏,驅走準噶爾新汗策妄阿喇布坦之軍,安定了西藏,使西藏納入清朝版圖。黑龍江將軍薩布素率領八旗兵三千,兩次擊敗侵佔黑龍江的沙俄殖民軍。迫使俄國政府簽訂了中俄《尼布楚條約》。以八旗軍爲主力的清軍,在康熙朝安定西北、西南,拓土闢域,保衛神聖領土的系列大戰中,建立了豐功

偉績,軍威遠揚。

雍正朝的八旗軍,境況不佳。開國已久,人習安逸,將弁懈怠,雍正帝又用帥非人,誤任開國元勳費英東之曾孫、僅有匹夫之勇輕舉妄動的三等公、領侍衛內大臣、尚書傅爾丹爲靖邊大將軍,統領以八旗兵爲主的北路軍三萬餘名進攻準噶爾,又另任漢將三等公嶽鍾琪統領以綠營兵爲主的西路軍三萬餘名前往。傅爾丹於雍正九年六月,聽信準部僞降之將謊言,率兵一萬(半系滿兵,另爲外藩蒙古兵、索倫兵)輕騎追襲,於和通泊遭二萬餘名準兵伏擊,大敗,副將軍、參贊大臣、前鋒統領十餘員大臣陣亡,士卒大半被斬殺或俘虜,只剩下二千餘名殘兵敗將退回大營。這是七十餘年以來清軍的一次大慘敗,表明了八旗軍的戰鬥力已經大大削弱。

弘曆繼位以後,整飭戎務,歲歲秋獮,組建健銳營,擢用能臣勇士,貶斥懦將庸帥。開國元勳額亦都、費英東等人後裔達爾黨阿、哈達哈、哈寧哈、策楞,均以勳舊子孫襲爵專閫,擔任將軍、副將軍、參贊大臣,又皆以貽誤軍機,分別被削爵革職處死。黑龍江滿兵五岱、索倫馬甲海蘭察,驍勇善戰,屢立軍功,均被編入北京滿洲旗,海蘭察封至一等超勇公,任領侍衛內大臣、參贊大臣,五岱及烏什哈達、哲森保等一大批東北、北京旗兵或索倫馬甲(後皆入滿洲旗)皆因軍功卓著而分別擔任一等侍衛、副都統和都統等職。

乾隆帝又勇於進取,受挫不驚,百折不撓,糾錯再戰,先後擢用有大帥之才的阿桂和勇將兆惠、福康安爲定西將軍、定邊將軍、大將軍,以八旗軍爲主力,二徵金川,兩徵準部,平定回疆,徹底消除了準噶爾對西北的威脅,安定了西北和川西地區,拓疆二萬餘里,統一和建設了新疆。他又兩徵廓爾喀,驅逐了侵佔藏區的廓爾喀軍,使西藏得以安定,直隸中央。八旗軍爲最後奠定中國版圖,建樹了不朽功勳。

然而,兵難長勇,乾隆後期,八旗軍的戰鬥力已大爲削弱。徵廓之戰中,主要依靠海蘭察帶領的一百餘員御前巴圖魯侍衛章京奮勇作戰,以及三四千名金川藏兵、索倫兵、達爾木蒙古兵和一二千名綠營,並未徵調北京八旗和駐防八旗軍。在嘉慶年間歷時九年的平定白蓮教起義中,京旗和西安等處駐防旗兵柔弱怯戰,未能起到主力軍作用,只是一些滿洲將領和東北滿兵索倫兵,尚在轉戰五省,奮勇衝殺。此後,八旗軍更不斷衰弱,在鴉片戰爭、太平天國起義、八國聯軍侵華等等戰爭中,均衰弱怯戰,未能盡到保衛朝廷抵禦外侮的責任,成爲無用之兵,最後於宣統三年(1911)清亡之後,全部解散爲民。

綠營兵的建立、發展和衰亡

綠營兵主要是漢人,也有一些兵是回民等少數民族人員,因其使用的旗幟是綠旗,故叫綠旗兵或綠營兵,有時簡稱爲綠營或綠旗。

順治時,由於滿洲男丁太少,八旗軍也不多,爲了轄治全國一千七百餘府廳州縣,以漢治漢,安插降兵,羈糜驍弁,攝政王多爾袞創立了建立綠營的制度,陸續在各省置官設兵,其後不斷髮展。

綠營大致可分爲京師、行省、邊區三個類型。京師綠營兵是巡捕營,其職責是協助八旗軍“拱衛宸極”,巡緝京師地方,乾隆後期,定員爲一萬名兵士。西藏、蒙古、新疆等邊區的綠營兵,是由內地派往,實行三年或五年一換的屯戍制。各行省皆有綠營兵,順治時總數約有八十萬名,後大體保持在六十萬名上下。

各省綠營的最高統帥是總督或不設總督之省的巡撫,都是文職。綠營的日常操練、管轄和征戰防戍,則由武職提督、總兵等將弁負責。提督爲從一品,或專設,或由巡撫兼任,各省共設十四員提督。總兵官官階正二品,爲一鎮之主,全國共六十六員。其下,有副將一百一十九員,以及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千總、把總等官。

總督以下,皆有各自帶領之兵,總督、巡撫、提督、總兵官親自帶領之兵叫“標”,分別稱爲督標、撫標、提標、領標。副將所屬叫“協”,參將至守備叫“營”,千、把總叫“風”。綠營武將基本上是漢人或漢軍人擔任,但也規定了一定數量的“滿缺”,即以滿洲旗人

擔任。綠營兵餉少於八旗軍,各鎮馬兵月餉二兩,步兵一兩五錢,守兵一兩,皆月支米三鬥。由於綠營官兵衆多,歲需巨量銀兩。嘉慶十七年,綠營兵總數爲六十六萬餘名,歲需官俸兵餉銀一千二百零八萬餘兩,公費銀二十七萬餘兩,養廉銀一百三十餘萬兩,兵丁紅白喜事銀三十二萬餘兩,共銀一千四百萬餘兩,佔全國一年總收入三分之一強。

順治年間,綠營官兵隨從八旗軍分徵各地,對統一全國作出了一定的貢獻。平定三藩之亂時,綠營官兵蒙皇帝嘉獎,張勇、趙良棟、王進寶、孫思克等河西四將,總督李之芳、蔡毓榮、董衛國等大臣,均率領綠營官兵奮勇衝殺,功勳卓著,比順治時起了更大的作用。康熙帝三徵噶爾丹,以及逐準安藏,綠營官兵隨從八旗軍作戰。雍正二年,四川提督嶽鍾琪僅率綠營兵六千名,千里突襲,一舉平定了羅卜藏丹津叛亂,爲安定青海作出了重大貢獻。雲貴總督鄂爾泰督領綠旗兵,剿撫皆用,使雲貴六省得以大規模地改土歸流,爲增強國家統一、安定和開發廣闊民族地區,再建功勳。乾隆年間,綠營兵雖參加了平準定回、逐廓安藏、兩徵金川、徵緬攻安等戰爭,但將弁疲弱怯戰,動輒潰逃。一徵金川前期,經略訥親、總督張廣泗統領綠營及士兵四萬餘人,進攻僅有一萬餘人的大金川,總兵陣亡,副將重傷,“士無鬥志”,“一遇賊徒,輒鳥獸散”,有一次,敵兵數十人奮勇衝來,清兵“三千餘衆擁擠奪回”,“聞聲遠遁,自相蹂躪”①。此後更是日益衰弱。嘉慶年間白蓮教起義,綠營便不能用,清政府被迫招募了數十萬名鄉勇,以與義軍交戰。道光末年至同治八年,太平天國軍隊橫掃廣西、湖南、湖北、江蘇、陝西、甘肅等省的綠營兵,從根本上摧垮了綠營制度,清政府只得改募“勇丁”,以“勇營”即“湘軍”、“淮軍”對抗太平軍。綠營制已陷入山窮水盡地步,任憑清廷如何挽救,皆無實效。清廷遂從同治二年(1863)起,陸續裁汰綠營兵士,到宣統三年(1911)清亡之時,綠營兵所存已不過原來額定總數的百分之二三了。綠營制度遂與清朝相終結。

① 《清高宗實錄》卷323,頁2、3。

第三篇:清朝科舉制度

清代的科舉制度與《增刪卜易》中的考試佔

來源《中國預測網》

科舉資格考試

童試:又稱縣試、小考,錄取者爲生員,俗稱秀才,雅稱入泮。這是“功名”的起點。生員相當於現在的小學生、國中生、高中生,是一較長的時間段,期間有多次考試。

生員分三類:剛考上的,爲附生。再進一步是增生。最高級別是稟生,稟即米糧,由政府提供伙食。稟生有一定名額,只有空缺出來,成績優者纔可增補,故稱補稟。

歲試、科試:正式科舉資格考試。成績分六等,一等二等與三等前十名,纔有資格參加正式科舉考試。因故未參考者,或未錄取者,還可以再參加“錄科”和“遺錄”考試,成績優者,亦有資格參加正式科舉考試,稱考遺才。

正式科舉考試

鄉試: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爲大比之年。秋季八月在各省省府舉行,所以又稱秋闈或府試。鄉試考中後稱舉人,第一名稱解元。舉人便有了當官的資格。

會試:亦三年一次,逢醜、未、辰、戌年即鄉試後的第二年爲會試之年。春季二月在京師禮部舉行,所以又稱禮闈,或春闈。取中後稱爲貢士,第一名稱爲會元,前十名稱元魁,十一至二十名稱會魁。貢士再經太和殿複試,優者纔有資格參加殿試。

殿試:是皇帝主試的考試,考策問。在會試之年四月二十二日舉辦。取中後統稱爲進士。殿試分三甲錄取。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第一甲錄取三名,第一名俗稱狀元,第二名俗稱榜眼,第三名俗稱探花,合稱爲三鼎甲。

以上爲清朝科舉簡介。

一、對我們研讀《增》書中求名章各節,應有所幫助。

求名章各節分別爲童子試、歲考科考、佔稟、考遺才、發榜掛榜、殿試、鄉試會試,都不出上述範圍。

二、對我們理解《增》書會考試佔的卦例,應有所幫助。

例1、進退神章

申月癸卯日,佔鄉試,得雷風恆變澤天大過。

申月癸卯日(旬空:辰巳)

震宮:雷風恆震宮:澤風大過(遊魂)

六神伏神【本 卦】【變 卦】

白虎妻財戌土、、應妻財未土 、、

螣蛇官鬼申金×官鬼酉金 、

勾陳子孫午火、父母亥水 、世

朱雀官鬼酉金、世官鬼酉金 、

青龍兄弟寅木父母亥水、父母亥水 、

玄武妻財醜土、、妻財醜土 、、應

斷曰:酉金官星持世,旺相當時,卯日衝之而暗動,又九五爻申官化進神,得其拱扶幫助,不獨今秋折桂,來春定佔鰲頭。後果得聯捷。

案:這是鄉試前佔的一卦,鄉試在秋八月,明年會試在春二月,故有“不獨今秋折桂,來春定佔鰲頭”之語。

清代的科舉制度與《增刪卜易》中的考試佔 1

例2、、隨鬼入墓章

戌月甲寅日,佔會試能聯捷否?得雷山小過變艮

戌月甲寅日(旬空:子醜)

兌宮:雷山小過(遊魂)艮宮:艮爲山(六沖)

六神伏神【本 卦】【變 卦】

玄武父母戌土×妻財寅木 、世

白虎兄弟申金、、子孫子水 、、

螣蛇子孫亥水官鬼午火○世父母戌土 、、

勾陳兄弟申金、兄弟申金 、應

朱雀妻財卯木官鬼午火、、官鬼午火 、、

青龍父母辰土、、應父母辰土 、、

斷曰:世爻隨官入三墓,動墓,化墓,又入月德之墓,明歲辰年衝開墓庫,發榜之期,又遇辰月衝開三墓,不獨連登,定中狀元。日月與世爻合成官局,旺相當時,卦之全美,如玉無暇。果然傳臚三唱。

案:四土之年爲會試之年,二月考試,三月發榜,故有“明歲辰年衝開墓庫,發榜之期,又遇辰月衝開三墓”之語。

又案:鄉試秋八月,會試春二月,殿試四月二十二日,指的是陰曆日期,與我們用的寅月,卯月等不盡一致,但差不了幾天。說陰曆三月爲辰月,大體不差。

三、對我們現實的考試佔,應有所幫助。

正式的科舉考試與現在的大學聯考很相似,歷年的考試時間是定的,成績公佈、錄取時間也一樣。所以考試佔,多爲吉凶卦,即不必考慮應期。

清代通過鄉試成爲舉人後,便有了當官的資格,所以鄉試會試以官爻爲用神,而秀才們的各類考試以父爻爲用神。現在的大學生至少名義上是國家幹部,大學聯考亦以官爻爲用神,考國中、高中皆以父爻爲用神。而研究生有一定的補貼,以官爻爲用,兼看財爻。

四、最後,再看一下朱先生所解的第十九卦例。

1、舉人、進士,雖有了當官的資格,和現在的學士、碩士、博士、博士後一樣,僅具學位上的意義,至於能不能當官,當多大的官是兩碼事。

2 、此卦官爻爲用神,日建作官星生世,是此卦的要點。

3、辰月己巳日,佔會試。據此我們可以斷定此卦是會試考後,成績未公佈前佔的一卦,作爲吉凶卦,應驗的只是考上考不上。因接着就是殿試,不會等太久。

朱辰彬答覆:

可以肯定的是,童試、歲試、科試、鄉試等均屬於資格性質考試,並不與官位授予直接掛鉤,並不是靠上了就一定能當官,應以父母爻爲用神考取了就可以直接授予官職的,才以官鬼爻爲用神是否殿試錄取者,即進士者,都要授予官職呢?若是,考殿試應以官鬼爻爲用神。

網友答覆:

官鬼既有官職之意,也有名聲,名望之意,所以參加科舉考試也稱考功名。在古代,鄉試中舉是很榮耀的一件事。況成爲舉人後,便有了當官的資格。用神以官爻爲妥。其實這一點,看《增》書卦例就可知。

這和現在的大學聯考相似,大學聯考便用官爻。歌手參加大獎賽類,想亦應以官爻爲用,因能一舉成名。

清代的科舉制度與《增刪卜易》中的考試佔 2

第四篇:清朝科舉制度

清朝科舉制度

清朝科舉制度

清朝科舉制度仿照明朝制度,分童子試和正式考試。通過童子試取得生員資格才能參加正式考試。鄉試、會試實行迴避制度,試官子弟、親戚不能參加當次的考試。 童子試(縣試、府試、院試)

縣試:在每年二月舉行,由知縣主持。考生考前要報名,填寫姓名、籍貫、年齡和三代履歷。倡優、皁隸的子孫與居喪守孝者不能參加考試。考生由五人聯保,再另有本縣一名有正式考試資格的人作保人。縣試考四場或五場。前兩場考八股文與試帖詩,默寫《聖諭廣訓》。第三場考詩賦,第四場、第五場考對四書五經的解釋。縣試錄取後即可參加府試。事實上,考生在第一場被錄取後即可獲得參加府試的資格。

府試:在管轄本縣的府進行,由知府主持。時間大多在四月。參加府試,報名、保結及考試的場次、內容同縣試差不多,只是有正式考試資格的保人要多一名。府試通過後是院試。

院試:在府城或直屬省的州治所舉行,主持考試的長官稱學政,學臺或宗師。院試包括歲試和科試兩種考試。童生通過歲試,就算“進學”了,即成爲國家的學生,稱爲生員,俗稱秀才,相公。歲試成績優良的生員方可參加科試,科試通過了,方准許參加更高一級的鄉試,叫做“錄科”。

正式考試(鄉試、會試、殿試)

鄉試:每三年一次,在京城及各省省城舉行,考期多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稱“秋闈”(闈指考場)。其正副考官一般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及進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鄉試有正式的考場,叫做貢院。貢院內建有一排排的號房,爲考生住宿,答題之所。考生必須於前一天進場、第三天交卷出場。鄉試發榜在九月,正值桂花開放,又稱“桂

榜”。鄉試考生錄取後稱舉人,第一名稱解元。考中舉人,不僅可以參加全國性考試,就是會試未能取中,也具備了做官的資格。在清朝,除了按正常制舉行的鄉試外,每逢遇到皇帝萬壽(生日)、登基等慶典時,還額外有加科鄉試,叫做恩科。

會試:每三年一次,一般在鄉試的第二年,在京城的貢院舉行。會試由禮部主辦,考期多在春季的二三月,故此會試又稱“禮闈”,“春闈”。會試被錄取的人,稱爲貢士,第一名稱會元。會試發榜時,往往正值杏花盛放,所以又稱爲“杏榜”。會試的主考官,明朝多以翰林官及內閣大學士擔任充當,清朝稱主考官爲大總裁,由內閣大學士或六部尚書充任。

殿試:新錄取的貢士進行殿試,殿試在四月份舉行,由皇帝主持,考策問。策問是以政事、經義等設問,內閣擬題,皇帝選定。此外還要任命閱卷大臣,讀卷大臣,協助皇帝評閱試卷。明清兩朝的殿試都只考策問一場。出榜分爲三甲,一甲爲賜進士及第,只有前三名,爲狀元,榜眼,探花;二甲爲賜進士出身若干名;三甲爲賜同進士出身若干人。考中者都泛稱爲進士,中了進士,功名就到了盡頭。

第五篇:隋唐時期與清朝科舉制度的不同

隋唐時期與清朝科舉制度的不同

唐代考生來源主要有三個:一是學校出身的曰“生徒”;二是通過州縣地方 選 拔考試而選送的“鄉貢”;三是皇帝親自選中的考生"制舉"。實際上考生的主要來源只有二個,即生徒和鄉貢。

關於報考的手續問題。

唐代的科舉考試分兩級進行,即地方州縣及中央官學的預試和尚書省的省試。唐代科舉考試的程序是:鄉試(州、縣的地方考試)--省試(尚書省的禮部考試) --吏部複試。

2.考試科目及內容

其中常設的科目主要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科。這些科又稱常科。

3.考試方法

唐代科舉考試的科目雖多,但方法卻只有五種,即口試、帖經、墨義、策論、詩賦。

由於八股取士,考場舞弊等多種因素交織融合在一起,使明清之際的科舉考試弊竇叢生,引起了廣泛的社會批評,直至清末,廢科舉,興學堂已成大勢所趨。明末清初的啓蒙思想家們對 科舉,尤其是八股取士的批評是切中時弊的。顧炎武曾抨擊道:

八股取士“敗壞天下之人才,而至於士不成士,官不成官,兵不成兵,將不成將”, 致使“ 寇賊奸宄得而乘之,敵國外侮得而勝之。”爲此,可以說“八股之害,等於焚書,敗壞人才 ,有甚於咸陽之郊所坑者。”八股取士不僅敗壞人才,而且敗壞了學術,造成舉業盛而學術衰的可悲下場。科舉考試命題只限於四書五經,甚或僅限於《四書》,且只能代聖賢立言,八股取士的程式又極爲固定,不能有所變通,這樣固定的內容和死板的形式極易被揣摹、效仿,所以迎合考生的心理,適應 八股取士之需要,許多人開始押題做答案,考生便花錢買答案,只要背誦答案就可以應付考 試,而對經書原文,對研究學術莫不關心,這是典型的應試教育,它降低了對儒學的研究水 平,淡化了學術空氣。

另外,科舉考試對學校教育的負面影響也愈演愈烈,使學校教育完全成爲科舉的預備機關 或附庸。學校教育的目的就是準備科舉,科舉考試的內容,就是學校傳授考覈學生的內容;科 舉考試的方法也成爲學校會考覈學生的主要方法,科舉完全成爲學校的指揮棒,學校完全成 爲應試教育的機構,無法培養出利濟蒼生、有真才實學的人才。

再加上科舉舞弊現象的屢禁不絕和愈演愈烈,科舉制已隨封建政權的末落而走到了窮途末路 。1901年,張之洞、劉坤一等提出遞減取士名額,1903年,張百熙也建議從下屆丙午科起,每科遞減中額三分之一,暫行試辦。”1905年,清廷被迫宣佈“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 歲科考試亦即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