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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覈制度(精選多篇)

第一篇:考覈制度

考覈制度(精選多篇)

非西醫人員中醫知識培訓的考覈辦法

1、各科室成立以科主任、護士長爲主體的“中醫知識培訓”管理小組。科室應根據專業特點,明確本專業西醫人員中醫訓練內容,特別是針對本專業的薄弱環節和人員構成情況,年初制定適合本專業的年度實施計劃,由科室組織實施。年末由醫務科進行基礎理論、基本知識考試及技能考覈。

2、醫院每月兩次組織全院西醫人員進行中醫知識學習,及技能培訓,學習情況及考勤進行登記。

3、每年進行2次全院西醫人員中醫知識考試,由醫務科負責實施。

4、考試內容包括閉卷筆試(公共課包括中醫基礎理論,醫古文,中藥學,方劑學:專業課包括中醫內科學,中醫外科學,中醫婦科學,中醫兒科學,中醫皮膚學,鍼灸學,推拿學等,各科室根據情況選擇)總分100分和臨牀技能操作總分100分。

5、總成績爲100分,筆試成績和臨牀技能操作成績各佔百分之四十,平時知識學習和技能培訓的考勤佔百分之二十。

6、年終對於考覈成績優秀的人員,醫院給予獎勵100元:對於成績不合格者,管理小組給予教育監督及補課,直至成績合格爲止。雲夢縣中醫院醫務科

第二篇:考覈制度

第六章 考覈制度

(一)爲了加強學生會幹部的管理,提高學生會幹部、幹事素質,真正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考覈制度。

(二)主席團、團總支將對每學年新招募的部員,進行“半學期試用期”制度。期滿考覈合格後,成爲學生會正式一員,並頒發“動科系學生會聘書”,且將其個人檔案歸入,由紀檢部統一歸檔。

(三)考覈辦法:

(1)本考覈制度實行積分量化,成員每月的基礎分爲10分,主席、祕書、團總支副書記基礎分爲15分,部長基礎分爲13分,副部長基礎分爲11分。按本制度規定,根據各人工作情況進行扣分或加分。

(2)考覈對象:學生會所有成員。

(3)本考覈結果將作爲對學生會幹部任免、獎罰的重要依據。一個月統計一次,基礎分在6分以上的爲合格,4分的將做爲降級使用,0分將留會查看一週,如還有扣分情況將免去其職務。

(四)個人積分量化標準適用於各個部門所有成員。

(1)有以下情況者給予扣分:

①每學期初學生會幹部制定出各部工作計劃,重要內容突出,期末寫出工作總結。(以下處罰檢討書也包括在內)

a 寫標準計劃或總結的每缺一份,扣4分。

b 工作計劃或工作總結不夠認真的和找人代寫的(本人與代寫人員),扣2~3分。

c 工作計劃或工作總結遲交的按情況,扣1~2分。

d 無特殊原因遲交且不認真者,扣3分。

②認真參加學生會、團總支等各種組織召開的會議或活動(其中包括院所開展的會議和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積極發表意見和建議,主動交流工作經驗和體會。做好會議記錄,認真貫徹好會議精神。

a 未向主席或部長請假而未參加會議及活動者扣2分

再次未向主席或部長請假而未參加會議及活動者扣5分,並寫檢查一份,一週內交。第三次未向主席或部長請假而未參加會議及活動者開除學生會

部長包庇成員而亂替成員請假者扣部長扣2分

b 會議精神未傳達到位或未組織落實的每次部長扣2分。

c 遲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d 學生會成員未值班者扣3分(請假者需向當天組長報告並找人代班),請假而未找人帶班者扣2分。遲到或早退者均扣1分。遲到達20分鐘的按未值班扣分。

③學生會幹部、幹事有損於學生會幹部、幹事形象的視情節輕重扣2~4分。④學生會各部開展大型活動或重大決定時未與主席團人員彙報的扣3分。

⑤開展工作搞自由主義、個人主義或不服從上一級工作安排的扣2~5分。⑥大型活動佈置會場參與情況:

a 無故不參加者:扣3分。

b 遲到且表現不好者:扣2分。

c 遲到但表現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況者給予加分:

①向上級提合理意見和建議並且被採納的每次加2-5分。

②在可以發言的會議上積極主動發言並帶動本次會議活躍氣氛的加1-2分。③做出突出貢獻或爲學校贏得榮譽者每次加2-5分。

④積極參加學生會(活動中未指定的成員)所組織的活動者加1分。

(四)各個部門的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第一領導責任,本部門的工作情況是考覈部長的重要條件。

(1)本部門工作出色:加3~10分。活動成功開展部長加2分,成員加1分。本部門工作不起色扣3~10分。

(2)本部門副部長和幹事認爲本部門工作不佳,經過主席團的調查屬實的扣2~5分。

(3)其他部門部長認爲部長工作態度不佳或本部門工作不積極,經主席團調查屬實的扣2~5分。

(五)各個部門的副部長協助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一些領導責任。本部門的工作情況是考覈副部長的重要條件。

(1)本部門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門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經部長批准擅自開展工作視影響大小扣2~4分。

(六)紀檢部必須將每月的“平時評分”結果在當月例會或以櫥窗形式予以公佈。

(七)考覈的時間和內容如有改變按照主席團規定。

第七章獎懲制度

(一)爲加強學生會自身建設,調動廣大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使各成員嚴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獎懲標準如下:

(1)獎勵

①每月及每學期評出優秀幹事,以“平時評分”和“總評”爲依據被評爲“優秀幹事”加2分計入下月考評。

②每學期綜合分在前五名的作爲省、市、院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等選優評優的依據。

(2)懲罰

①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佈置任務者:

b 開會不認真者:

②凡出現以下情況者開除:

a 內部搞分裂,搞幫派,不團結他人,影響工作開展者

b 言行嚴重敗壞學院、系、學生會形象者

③期末考試有一科補考者,考察期爲兩週,表現良好可以繼續留任原職。兩科或兩科以上補考者自動退離學生會。

④故意擾亂會場秩序者,給警告一次,並扣5分。

(三)學生會評優制度

(1)每一月進行一次評優活動,各部由部長及副部長確定兩名優秀幹事人選,部長及副部長評優由主席團成員負責。

(2)優秀幹事人選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a 考覈成績在基礎分多2分以上

b 各部會議值班缺勤不得超過一次

c 積極配合各部長副部長開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現突出,並能提出對所開展工作有建設性的建議,有一定的領導組織能力。

d 不得有違紀行爲,尊重各部部長、副部長及主席團成員。

第三篇:考覈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爲加強和提升員工業績效益和本公司業績效益,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員工的工

作積極性,制定此考覈制度。

第二條 績效考覈針對員工的工作表現。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員工,包括試用期內的員工和臨時工。

二、考覈方法

第四條 對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考覈,採取自我述職報告和上級主管考覈綜合評判的方

法,每個季度考覈一次,並以基礎給出年度綜合評判。

第五條 對外地辦事處經理和一般管理人員的考覈,採取自我述職報告和上級核綜合評

判的方法,每個月考覈一次,並以基礎給出年度綜合評判。

第六條 自我述職報告和上級考覈在薪資待遇方面有如下體現:

年度綜合評判爲"a"者,在下一年將得到10%工資(不包括工齡工資)的增長; 年度綜合評判爲"b"者,在下一年將得到5%工資(不包括工齡工資)的增長; 年度綜合評判爲"c"者,其薪資待遇保持不變;

綜合評判兩個爲"d"者,行政及人事部將視情況給予其警告、降級使用或辭退。

第七條 對操作層面員工的考覈,採取以工作表現考覈的方法。

1.月業績考覈爲a者,本月工資增加3%;

2.月業績考覈爲b者,本月工資保持不變;

3.月業績考覈爲c者,本月工資減少5%;

4.月業績考覈爲d者,本月工資減少12%;

5.月業績考覈爲12個a者,即全年的月度考覈都爲a,其下一年

工資(工齡工資不在其內)增加5%

6.月業績考覈爲10個a,2個b者,其下一年工資(工齡工資不在其內)增加2%;

7.月業績考覈有6個d者,公司將辭退該員工。

第八條 操作層面員工的年度綜合考覈以其月考覈爲基礎,由直接上級給出綜合判斷。

綜合判斷的結果將與該員工的年底獎金掛鉤。具體情況如下:

1.月業績考覈結果相應的分值a:0.5;b:0.0;c:-0.3;d:-0.5。由12個月的累計分數確定對該員工的綜合評判。

2.累計分數大於等於5分者,年度爲"a";

3.累計分數小於5分,大於等於3分者,年度爲"b";

4.累計分數小於3分,大於等於0分者,年度爲"c";

5.累計分數小於0分者,年度爲"d";

三、考覈時間

四、績業績效益考覈面談

第十條 年度績效考覈結束後,應由直接上級安排對下屬的績效考覈面談。績效考覈

面談應在考覈結束後一週內由上級主管安排,並報備案。

第四篇:考覈制度

雲南民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幹部考覈制度

爲加強校青協自身建設,完善各項管理機制,更有效的開展各項工作、更好地服務同學、推動我校志願者服務工作水平,同時爲了進一步增強學生會幹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識,充分發揮我校青年志願協會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使我校青協工作更加制度化、規範化、系統化,特制定該考覈制度。

一、工作考覈標準:

1.考覈原則:公平、公正、合理、全面;

2.考覈宗旨:樹立典範,創優爭先,獎懲分明,提高隊伍素質和工作能力;

3.考覈對象:雲南民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全體成員;

4.考覈機構:雲南民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主席團;

5.考覈方法: 採取“百分制”,其中基本分爲一百分,在此基礎上根據每位成員的表現情況進行加減分,以學期爲單位統計分數;

6、考覈計分方法

(1)會議和活動策劃

①每次例會遲到扣2分,無故缺席扣5分;

②校青協組織活動遲到扣3分,無故不參加扣6分,事先請假者酌情處理。

③重大活動要有具體策劃和總結,不按時上交者扣5分

(2)工作表現

①因拖沓、推委等主觀原因造成工作失誤者扣10分;

④在校青協大型活動中有突出表現者加5分;

⑤在職期間獲學校或學院內表彰者加5分;

⑥對計劃外工作有創新者每項加2分;

7、考覈結果

將各項考覈成績累積之後得出個人學期考覈總分,若總分低於60分者撤消其職務,低分者給予批評處分,高分者給予表揚獎勵;同時本考覈對評優評先、升降職等一切獎懲都作爲參考。

注:本制度解釋權屬雲南民族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所有

第五篇:考覈制度

教師考覈制度

爲了加強學校內部管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做到制度公開,獎勤罰懶,特制定以下教師考覈制度。

1、教案檢查制度:(配分10分)

爲了消除無教案上課現象,教務處每週進行一次教案檢查登記,根據備課數量和質量考覈當月教案得分。平時考覈按10分制。根據備課格式的規範性,備課內容、板面及書寫綜合評分,上等記爲9-10分,中等記爲5-8分,下等在5分以下,上等人數不得超過30%。教務處或教研室開學和期末要對教師教案進行檢查,並評選出本期優秀教案。

2、作業檢查制度:(配分10分)

教務處每週對任課教師的作業佈置和批改情況作檢查登記,並評定當月得分,按10分制記錄。作業率在10%以下記1分,作業率在10%至20%記2分依此類推。但批改不認真的要在基本分上酌情扣分,作業率=(月作業次數/月上課次數)作文一次按兩次統計。體育音樂課允許無作業,此項評分將根據兩操一課活動的開展情況,平時的各種活動開展情況和成績記錄、資料收集等項目進行考覈,學期末由年級部和教務處考覈評分。

3、行政評教制度:(配分25分)

由學校教學管理人員組成評教小組,堅持經常聽課查課,瞭解教師教學能力、教學態度、教學效果,收集學生反映並作好記錄,期末對各任課教師進行綜合評定打分。優秀21-25分,優秀數量不得超過30%。,良好15-20分,合格10-15分,不合格10分以下。

4、學生評教制度:(配分20分)

每期由學校分管領導組織各班部分學生進行評教,全面收集學生對教師任課情況的評價及反映,由學生給教師綜合評定打分,並提出該教師的主要優缺點。學校要將學生反饋的意見轉達給任課教師,幫助教師改進提高。學生評教標準及方法另附。見《萬盛職教中心學生評教標準及方法》。

5、工作量考覈:(配分10分)

教師標準工作量爲每週12-14節,不足8節者每差1節扣2分.行政幹部應上足規定課時。

6、考試製度:(配分20分) (專有制度)

7、出勤考覈:(只記負分)

教職工有遲到和病事假的,另扣當月考覈分。曠工半天(或一節課)扣考覈分1分;病假扣考覈分0.5分;住院病假每天扣0.2分。非全勤者取消本學學月全勤獎。體育教師早晚訓練和(來源本站:)課間操計2.5課時

8、扣分項考覈:(只記負分)

學校行政幹部應堅持每天查課,及時發現和糾正教師和學生中的不良行爲,經常收集社會及家長、學生對教師的反映,如發現教師有以下行爲者:教案檢查不合格者;課堂教學無板書或板書極爲馬虎者;教學採用放羊式、課堂內或實習課不管學生或管理效果極差者;有嚴重體罰學生者;未經特許坐着上課者;不服從臨時工作安排和調動者;不按時完成佈置的工作任務者;社會及家長對某教師提出確切的批評意見者;不按時完成表冊、資料收集和上交者。有其它違紀失職者。以上各項每次另扣考覈分2至3分,扣考覈分4至6分。

9、加分項考覈:(最多加5分)

(1)、教師個人參與各種重要活動獲得市、區、校各種名次和獎勵者,可加1-3分。參加各種輔導獲獎可加1-2分。

(2)、參加科研課題並每期有書面資料者加2分,有科研論文並發表或重大獲獎者加2-3分。

(3)爲學校和專業部作了大量義務性工作或有其它重大項獻可加2-3分。教師全期考覈分數將作爲期末考覈獎的唯一依據。上等人數只能佔專業部人數的30%,考覈分在60-70分爲下等,考覈分在60分以下者取消期末考覈獎,並在下期不再聘用或作試聘處理,試聘期間課時津貼和期末考覈獎減半。

(4)藝體類(含體育傳統項目)各種比賽獲省、市、縣團體獎加1-3 分

教職工違紀失職處理規定

爲了加強學校內部管理,促進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教育和懲制少數或個別人的消極怠工、工作不負責任、不遵守勞動紀律、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學校的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者,特制定以下處理規定:

一、關於教職工出勤的獎懲規定

1、遲到:每次扣10元( 含課間上課遲到 )。行管後勤人員必須按規定保證正常工作作息時間。

2、早退:凡提前離校、、任課教師提前下課者,均要記爲早退。

3、病事假:病事假必須事前寫書面假條經分管領導簽字,交教務處登記後方可生效)。

4、曠工:教師曠工每節課扣4分,其它人員每曠工半天扣4分。晚自習未到扣1分。

5、缺課:教職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調整課程而耽誤課時,作缺課處理,,不記曠工。

備註:

1、教職工請假必須要有書面假條交分管校長審批後交教務處登記,並作好調課後方能准假。如有過別特殊情況無法及時當面及時請假者,必須及時用電話通知向校長或教務處請假,作好調課處理。否則造成損失將按曠課處理。

2、教職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必須先在教務處請假,每期不得超過三次。政治學習請假要記入考勤。

3、教職工子女上大學 、參軍可請1-2天護送假,不記考勤。

二、教職工的違紀失職處理:

教職員工有以下違紀和失職者每次扣當月津貼10-20元。

1、 教職員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時間不到位、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不按時上交規定表冊,不按時完成佈置的臨時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場合吸菸者。(吸菸只能在自己辦公室內,且不能當着學生的面吸菸)。

3、 教職工穿奇妝異服進入學校者。

4、 教師有以下行爲者:①、教案檢查不合格者;②、課堂教學無板書或板書極爲馬虎者;③、教學採用放羊式、課堂內或實習課不管學生或管理效果極差者;④、有體罰學生者;⑤、未經特許坐着上課者。

5、 保衛科人員不注意形象;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社會閒雜人員不予勸出;粗暴對待來訪家長和領導者。

6、 後勤職員有較嚴重違紀或失職者。

7、體育教師違反市、縣體育局私自將運動員輸送到外市縣的,嚴格按照市縣體育局的規定處理。

四、處理的執行機構及方法:

由校長擔任考覈組長,各處室主任和專業部主任爲考覈員,每天進行不定期檢查,並要作好檢查記錄,每月底交教務處統一登記,並在當月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年級部,後勤行管人員的處理通知交辦公室,統一在當月津貼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