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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一

一、是與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鄧州市城區規劃相銜接

把鄧州市城區的範圍擴大到湍河以北,不僅包括花洲、古城、湍河三個街道辦事處的全部行政區域,還包括統籌城鄉發展實驗區。在城區範圍內的公務活動不適用差旅費管理辦法,而是適用於公務車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

二、是增加了租車的規定

參照省直機關差旅費規定,增加了工作人員到交通不便地區出差,或需要赴外地、下鄉處理緊急公務,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租車。

三、是提高了鄧州市境外出差的住宿費標準

修訂後的差旅費管理辦法按照財政部公佈的全國各省差旅費標準執行,但是將住宿費標準進行了提高,並細化到每個地區,此外還取消了對房間(房型)標準的規定。

四、是調整了鄧州市境內出差的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標準

鄉鎮工作人員到本鄉鎮以外出差或城區工作人員下鄉出差,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20元包乾使用,每人每月報銷總額不超過200元;公雜費每人每天30元包乾使用,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

五、是明確對下鄉出差審批及費用報銷管理的規定

嚴禁把下鄉出差有關補助當作福利發放;同時要求各有關單位要建立完善下鄉出差費用公示制度,每月對所有下鄉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報銷情況進行公示。

六、是增加差旅費報銷規定

增加了工作人員參加駐村幫扶、抽調掛職鍛鍊、開展審計巡查等專項工作的差旅費報銷規定,明確了差旅費經費開支來源。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二

爲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1公司員工因工出差借款或報銷,由各部門經理審籤後,報公司財務部門審覈,並送公司總經理批准,方能借款或報銷。凡有審籤權限的部門經理須在財務部門籤留字樣備案。

1.2員工出差預借差旅費應填寫“借款單”,並註明借款事由及行程,按規定程序報批後,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1.3員工出差返回後,填寫“費用報銷單”,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2.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爲“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爲“長途”。

2.2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技術部:住宿費80元/2人/天;100元/3人/天。

2.4出差補助標準

外出員工每人每日補貼20元,6、7、8、9四個月份每人每天補貼30元;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客戶吃飯,事先與公司聯繫後,給予30元/人的標準。

2.4.1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2.5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2.5.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臥、輪船二等艙;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臥、硬臥、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准、乘坐軟臥僅限正職;其餘員工乘坐火車硬臥、輪船四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准。

2.5.2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陸路交通費可實報實銷;經理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隨意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2.5.3員工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3、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

3.1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

3.2膳食費按規定標準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

3.3交際費用由領導覈定並填寫客餐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3.4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3.5長途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用時,則可按住宿標準的50%領住宿補助。

3.6員工出差返回後於一週內報銷,報銷時間爲每週一及每五,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於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3.7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報銷辦法 篇三

1、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提供住宿或住在親友家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採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公司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爲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2、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1)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核報。

2)區別出差事由,按照相對應規定標準覈報。

3、交通費用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交通費用實行憑票據實報銷的辦法

2)對於自帶車輛人員,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公司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鉅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報銷。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四

參照國家近期差旅費報銷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規定:

一、長途報銷標準:

1、原則上出差的員工須先填寫出差申請表,註明出差地點、時間、出差人員、事由、日程按排及費用預算。申請表先由部門負責人審覈簽字,再交總經理籤批,最後交行政辦備檔。若因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出差申請表的,應電話告之行政辦,行政辦進行登記,員工出差回公司後再補填。

2、出差過程中涉及宴請的應事先填寫宴請申請單,出差過程中需要臨時宴請的須電話請示公司領導,否則公司將不予報銷。交納會務費及乘坐高鐵、軟臥、飛機須事先特別報告,末經事先審批不予報銷。

3、員工出差期間,每天必須以郵件或手機短信的形式將當日工作向公司彙報,出差回公司後整理成出差報告,作爲差旅費報銷的依據。

4、員工出差期間的費用標準如下:

a、部門經理以上級別的員工出差縣市級以下地區,住宿費按10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

b、普通員工出差到縣市級以下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8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內,出差人員應對出差事務完成情況作出詳細的說明和分析,寫出出差報告,憑出差報告和出差申請表及相關費的原始有效票據(相關的車船、住宿費及其他手續費等),報銷出差費用。超出時間不予以報銷。

二、短途報銷標準:

市內不分職級,統一標準執行:公交車費實報實銷,一般市內不報誤餐費,特殊情況市內的士費經總經理書面批准後再報銷。

三、電話費用

公司原則上不報銷手機費用,因公出差的可報銷當月電話費用,實報實銷,須出具發票。

四、本規定自20__年2月1日起試行。

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五

1、總則

爲規範公司出差行爲,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控制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請、登記及報銷時限

2.1.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出差申請表必須詳細填寫出差任務、出差地點,公司特別委派的出差及參觀學習還應填寫出差所要達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業務需要安排,由分管領導覈定。

2.1.3出差人員憑覈准的出差申請表向財務部借支相應數額的備用金,按審批流程籤批後支取。

2.1.4員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應到綜合部辦理登記。

2.1.5員工出差返回公司後應在3個工作日內(本市業務)及5個工作日內(市外業務)限時報銷。凡超過報銷時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罰息並由經辦人寫出書面說明,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署意見後給予報銷。

2.2出差審批權限

2.2.1一般員工出差由分管領導審覈,派遣長期駐外人員應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2部門經理助理以上人員出差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3銷售人員異地出差,應電話向銷售經理申請,並由經理安排行政人員代辦出差申請和出差審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領導出差可使用公司車輛,其他人員在發生緊急、重要事務時可申請使用本公司車輛。

2.3.2員工出差以乘坐火車、汽車、輪船爲主,一般員工不得乘坐飛機,公司領導在事務緊急或路程較遠情況下,經總經理審批後可乘坐飛機。

3.差旅費管理辦法

3.1臨時出差

3.1.1出差紀律

臨時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長豐、肥東、肥西,且當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視爲臨時出差。

員工出差未按規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

出差路線的選擇以最佳路線爲準,如出差人員繞道到旅遊地或回家,繞道部分的車船費由個人承擔。

出差途中,出差人員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應電話申請延期,不得因私事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報銷差旅費外,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1.2差旅費補助

員工出差,除車、船、飛機等交通費外,住宿費、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和其它雜費實行包乾制,補助標準詳見表二《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

上述條款中市內交通費指出差地市內交通車票費,在第3條款差旅費管理辦法中,市內交通費含義相同。

3.1.3差旅費報銷的有效憑證

乘坐火車、汽車、輪船應出具鐵路局、汽車公司、輪船公司印製的車船發票。

住宿應有賓館填制的服務業發票,收據不得作爲報銷憑證。

車船及住宿發票要與出差時間、出差地點相吻合。

車船及住宿發票丟失,應由個人寫出書面說明,經部門領導或同行人證明後方可報銷,否則個人負擔丟失部分的費用。

3.1.4住宿費包乾管理

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實際住宿天數發放補助,補助標準見《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並在車上過夜,乘坐火車硬座按以下標準發放補貼:特快補助10元/夜,直快補助20元/夜,慢車補助30元/夜;乘坐硬臥按乘坐硬坐的60%發放;乘坐汽車按照慢車補助30元/夜的標準發放。銷售人員不執行此項規定。

住親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決住宿的,按住宿標準的60%發放。

出差參觀、學習、考察,由主辦單位或受訪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費用可據實報銷,如不收取費用則不再補助、報銷住宿費。

3.1.5誤餐費包乾管理

員工出差誤餐費按實際天數計發,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員工如已享受出差誤餐費,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誤餐費(按出差天數扣除)。

員工出差期間繞道回家不計發誤餐費(繞道時間超過1天以上的,耽擱時間按事假處理,期間內的所有費用在報銷時扣除)。

外出學習、培訓,誤餐費按50%執行。

出差期間如因業務原因需要招待業務單位,須事先電話請示有關領導。回公司後再補辦審批手續,同時按每百元業務招待費扣減個人誤餐補助10元。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3.1.6市內交通費及其他雜費包乾管理

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發,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自帶公司車輛出差,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員工出差繞道回家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外出參觀、學習按標準的50%執行。

3.1.7其他規定

公司領導一人單獨出差,住宿費可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提高50%。

一般員工與公司領導隨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領導標準享受補助。

一般員工出差如住宿費實報實銷,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對應標準的50%執行。

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單位人員出差,經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准後可據實報銷,但陪同人員不再享受各種補助。

本規定由綜合部制定,報總經理審批後生效執行。修正時亦同。

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六

一、目的

爲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圓滿完成工作,並貫徹高效、勤儉節約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在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車(機)票、交通費、住宿費、途中應酬費和伙食補助等相關費用。

三、管理原則

差旅費一律納入各部門預算管理,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工作計劃分別就本部門的。差旅費編制標準預算。

四、審批權限及支出標準

1、審批權限:出差借款與報銷審批權限按公司制度規定的借款/報銷審批權限執行(見《審批權限表》)。

2、乘車標準:

行政級別交通工具

飛機火車輪船長途汽車

副總裁以上級別(含)商務艙/經濟艙軟臥頭等艙據實報銷

部門總監經濟艙軟硬臥、硬座二等艙據實報銷

其它人員特批硬臥、硬座三等艙據實報銷

備註:表中所述'特批'係指由其主管上級(即直接審批領導)批准。

3、住宿標準:

a、員工出差地區有公司簽約酒店的,應通過行政部在簽約酒店預定住房,如無簽約酒店的地區,需經行政部協調辦理酒店住宿。

b、部門總監以下級員工原則上需選擇連鎖商務型酒店入住,如:如家快捷酒店。

c、同性兩人或兩人以上出差前往同一地點辦事的,應安排一同住宿,兩人住宿費按一人標準報銷。

4、交通費標準:(另行通知)

5、伙食補助標準:(另行通知)

五、具體規定

1、出差期間的招待費規定

a、出差期間的招待費包括工作用餐、招待客戶支出、爲客戶購買禮品或招待客戶娛樂。

b、若出差人員外出用餐、招待客戶用餐或招待客戶娛樂應扣減當日補助。

c、出差期間爲客戶購買禮品超過300元應附購買禮品的小票。

2、帶車出差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規定

a、自帶車出差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一律不得報銷市內交通費。

b、自帶車包括外租車輛、私人車輛、公司公用車輛。

c、外租車輛出差的需提供租車合同方能報銷;因業務需要架私人車輛出差的由直接領導審批可據實報銷;帶公司公用車輛出差的需附行政部的派車單複印件據實報銷。

3、員工到外地培訓、到公司所屬分公司出差的規定

a、員工到外地參加公司規定的培訓,若公司與培訓單位簽訂食宿協議,由公司或培訓單位負責食宿支出的,員工不享受伙食補助;若員工自理伙食費支出,則按公司標準發給伙食補助。

b、員工到公司所屬公司出差,當地提供用餐條件的,免除伙食補助。

六、報銷規定

1、報銷人員應在出差回來的當月持整理好的單據就此次出差發生的相關費用到財務部進行報銷,同時衝減出差發生的借款,報銷時間同員工日常費用報銷時間,如在規定的報銷期間內沒有報銷應提出說明,否則財務部有權對此次出差發生的借款在該員工當月的工資中扣回。

2、申請伙食補助的規定

出差人員申請伙食補助,應是一個完整出差行程,如出差行程爲旅程:北京--上海--廣州,返程:廣州--北京,如報銷人員不能提供一個完整行程的原始單據,空缺行程所對應的伙食補貼應經部門主管副總裁或總經理特批方可發放,否則不予發放。

3、報銷憑證的要求

a、原始憑證的要求:報銷人員應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往返的車票(機票)應與出差期間相對應。出差期間的其他票據都應在出差時間段之內。例如從北京到上海出差,出差時間從20xx年12月3日到20xx年12月10日結束,這次出差所報銷的票據不能超出開始和結束時間。否則財務部有權拒收。

b、憑證提交的要求:各項費用的原始單據應按照類別的不同分別進行粘貼,粘貼時請按照從左到右的順序粘貼。例如從北京到上海出差,分別發生機票、交通費、住宿費、業務招待費等,應按照機票和交通費爲一類、住宿爲一類、業務招待費爲一類,分別粘貼在不同的a4紙上。

c、對於出差期間給予的差旅費補助,需要提供相應金額的發票方可進行報銷(提供發票不限出差當地的發票,可以提供本地的發票)。

七、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原公司有關差旅費的管理規定廢止。

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 篇七

一、總則

1、爲了規範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報銷標準

崗位職務

出差工資

住宿費

交通費

生活補助

電話補助

出差補貼

1

總經理

出勤工資

據實

據實

據實

——

100元/天

2

辦公人員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10

40元/天

3

施工領隊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10

40元/天

4

施工隊員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5

25元/天

說明:

1、出差工資

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戶單位提供住宿的,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1)乘坐火車,按硬臥(含硬臥)以下標準報銷。

(2)出租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3)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4)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

客戶單位提供生活的,無生活補助。客戶單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提供話費發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8、行政、採購、辦公人員出差:

按領隊標準報銷差旅費。

9、總經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費實報實銷,出差按100元/天補助。

三、差旅費報銷程序

1、所有報銷由返回日起10日內應報銷完畢,超過報銷期限,按所報金額10%罰款,如超過2個月未報銷的公司將不予再報銷。

2、出差人員如有上次預支費用未結清者,本次預支財務部不予辦理。

3、施工及售後完成後,必須徵得客戶單位同意,由客戶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與客戶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還完畢後方可離開,

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後,應憑車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辦公室報到登記,將當次出差工作內容與現場情況如實上報辦公室,註銷出差。辦公室記錄人員作書面登記,並與客戶覈實情況屬實後,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

5、嚴禁先休假再報到、先報賬再報到,對回公司不立即報到的員工,按曠工處理。

6、員工返回公司後,憑辦公室已經登記、客戶簽收的驗收單報銷差費。

7、整體報賬程序:施工單位簽收《工程服務驗收表》→辦公室登記簽字銷差、倉庫驗收入庫→財務室報賬

四、差旅費票據要求

1、報銷原始憑證以正式發票爲準,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業務單位公章和聯繫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覈查。

2、有往返車票以外的交通票據時,應列出行程詳單,填寫《票據清單》,對每一張交通票據做出說明。

3、發生零星採購,需取得正式發票,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供應單位公章和聯繫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覈查。採購需要一人採購,一人驗收,在票據上同時簽名,並註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時,由報銷人負責帶回公司倉庫驗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務領隊人員出差,要求保持電話暢通,出差前應自己交足電話費,確保電話無故障。有電話停機、關機及其他不暢通情況,取消當日電話費補助,並按次罰款10元/次。

2、報銷應遵循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如有發現,取消報銷資格,並處以虛假報銷額兩倍罰款,直至辭退。

3、現場施工、售後、技術指導等現場服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當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視同出勤,鄭州及其下轄縣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補助。

5、員工近地出差,應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況下,應當日往返,不得無故逗留,一

經發現,取消其所有津貼。

6、出差的行程路線須符合近路與經濟原則,合理安排路線,不得繞行。違反規定的,其超出標準的金額,自行承擔,並扣減多行走天數已計列的費用,且多行走的天數按曠工處理。

7、出差期間,若發生招待費,須事先徵得總經理允許。報銷時須單獨填報,要求寫明發生費用原因,被招待對象及其聯繫電話和就餐金額。

8、出差途中,徵得允許中途請假回家的員工,請假回家路費本人承擔,請假期間無差旅費。其他費用按正常出差報銷;未經允許中途回家的員工,當次出差往返路費全部由該員工本人承擔。

9、所有票據,由經手的員工本人報銷,他人不得代報。

10、出差期間,若需向客戶單位借領工具物品,必須填寫《物品支領單》,註明用途及結算方式,完工離開時,交接清理完畢方能離開。

11、出差途中,不得離開施工單位做私事探訪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徵得總經理同意後請假方可離開,請假時間不計入差旅費計算日期。未經允許做私事,按曠工處理。

12、施工及售後服務出差人員,除客戶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經總經理允許,不得接受客戶單位請吃請喝,不得接受客戶單位禮物紅包、小費等一切饋贈。有違反者,給予收受物5倍罰款。

13、出差員工出差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時,結算工資時分時段計算。

14、員工出差期間,違反本單位或客戶單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戶單位投訴,查覈屬實,罰款200元/次,直至辭退。

15、與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務驗收表》、《物品支領單》、《票據清單》。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篇八

爲進一步規範學校財務管理,保障教師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學習培訓、外差等工作任務,現對教職工差旅費報銷標準作出如下規定:

一、差旅原則

1、全體教職員工必須服從學校外差工作安排,學校安排後方爲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學校差旅費用報銷。

3、凡因公務、學習、培訓、會務等出差必須報校長批准。

4、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限額憑票據報銷,住宿費限額憑票據報銷。

5、因公出差,學習,培訓等公務活動必須完成相關工作,否則不予報銷。

二、差旅報銷標準

1、所有差旅報銷必須使用規範票據,否則不予報銷。

2、交通費一律據實限額報銷,目的地爲宜城市,交通費按乘坐公共

汽車票價據實報銷,市內交通費(的士費用)包乾10元;鄉鎮內,鄉鎮間交通費以乘坐公共汽車票價據實報銷,無的士費用;目的地爲襄陽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車票價據實報銷,市內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車爲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線距離打表計程計時票據爲準。

3、本校教職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內交通費據實報銷,不按人頭重複計算。

4、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一切由個人自理。

5、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走親訪友而開支的,一切由個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學習憑上級文件通知,並報校長審批後方可外出。學校只報銷文件通知的金額,一切自費項目不予報銷。

7、到襄陽市以外參加長期會議或被學校委派長期學習培訓的人員與會或培訓期間按教體局有關文件執行。

8、因職務評聘、學歷培訓、個人考證等爲目的的各類學習培訓外出,學校原則上不報銷任何費用。

9、出差回校後一週內報銷,每次填一張差旅單。出差前需預借現金要填好借條,經校長簽字後領取。

10、自帶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交通費,沒有經過校長同意的,安全自己負責。

11、因特殊情況租用交通工具的參照教體局租用車輛規定執行。

12、教職工乘坐學校租用車輛進城的,不再單獨報銷個人任何交通費。

三、住宿費報銷標準

1、宜城市內出差、學習、培訓、會務一天內能來回的不報銷住宿費,因連續多天確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額每天5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2、襄陽市內確因時間原因需提前或推遲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應提前向校長申請。按最高限額每天8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3、國培、省培、襄陽市培訓、大學生頂崗教師培訓以教體局文件爲標準。國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學校只報銷培訓人員從學校到集中點的交通費。對於培訓時間超過一月的補助交通費,補助標準爲一月100元包乾(包括開學報道以及培訓結束回校)。

4、教師因參加教研室組織大比武,大講賽,說課等活動,若是學校集體活動已組織包車就餐等,不報銷單獨個人交通費住宿費。一人單獨參與活動的交通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住宿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製作課件、購買相關材料費用必須事先彙報校長批准後方可執行,無批准者費用自理。

四、報銷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報銷單,粘貼好票據及文件通知,由年級負責人簽字證明,再由校長審批簽字後到財務處報銷。

五.說明:

1、出差均無伙食補助通訊費補助,此制度從討論制定後執行。

2、制定本制度是爲以後有制度可依,公正、公開、公平。

3、本校差旅費住宿費只爲本校教職工服務。

4、此制度從____年3月1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