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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

差旅費管理辦法

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

1. 總則

1.1  爲保證出差人員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按照勤儉節約、合理開支的原則,結合我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1.2  本辦法適用於雲南達信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1.3  差旅費是指因公出差所必需的費用,其開支範圍包括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差旅費實行憑票據報銷與定額包乾相結合的辦法。

1.4  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出差審批、報銷制度。出差必須報經公司有關領導審批,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工作目的的差旅活動。

2.  交通費標準

2.1  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不含出租車和旅遊船,下同),憑票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職 級

高鐵/火車

飛 機

輪 船

其 他

總(副總)經理


經濟艙

二等艙

按實報銷

部門經理

硬席(硬座、硬臥)

經濟艙

三等艙

其他員工

備註

部門經理及以下員工須經總經理批准方可乘坐飛機

2.2  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日程較短或出差任務緊急的,須經總經理批准方可乘坐飛機,憑票據報銷。

2.3  乘坐往返機場的車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等,憑票據報銷。

2.4  乘坐火車,乘車8小時以上的,可購同席臥鋪票,憑票據報銷。

2.5  駕駛私家車出差前需經部門主管審批,每車補貼標準爲1.0元/公里,過路費、過橋費實報實銷。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允許租賃車輛出差,但如遇出差任務特別緊急且交通不便、路程較短的,經總經理批准,可以租賃車輛(但不得自駕),租賃費用可憑票據報銷。

2.6  短距離(市內)公務,交通費一律自理,公司安排情況除外,出差人員原則上選用公共交通工具,特殊情況需報有關領導批准。

2.7  自駕車出差,需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如有違章、違規造成的處罰自行承擔。

3.住宿標準

3.1  出差人員住宿費在規定限額標準內憑票據(發票和住宿清單)報銷。規定限額標準如下,實際住宿費超過下述規定限額標準部分自理。

地區

省  內

省  外

省內/省外

一間


一線城市

二線城市

三線城市

每天

300

250元

200

3.2  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出差住宿原則上兩人一個標準間。單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員爲單數,其單個人員住宿費按照當地實際平均房價且不超過上述規定限額標準內憑實際票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有特殊如景區等高價地區,可報備按實報銷。

3.3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或住在親友家等無住宿發票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4. 伙食補助費

4.1  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以城市間交通費票據和住宿費票據爲憑據,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實行定額包乾,憑票據報銷。

4.2  不分途中和住勤,伙食補助費補助標準爲:每人每天60元。

4.3  無城市間交通費票據的,可出具路橋通行費憑票據或經公司領導批准,報銷途中伙食補助費;當天來回的,按一天計算覈報伙食補助費。

4.4  公司領導出差的伙食補助據實報銷。

5.  附 則

5.1  對未經批准出差以及超範圍、超標準支出等費用的不予以報銷;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因私發生的費用嚴禁報銷;接待單位給以免費部分不得報銷費用。

5.2  訂票手續費按規定標準憑票據報銷;退票費需由當事人書面說明合理的退票理由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可報銷。

5.3  出差人員應按合理需要預借差旅費;出差人員出差返回後,應在10個工作日內到綜合辦辦理差旅費報銷手續。超過規定時間,綜合辦可在電話通知本人後,從借款人工資、獎酬金中扣回借款,直至扣清爲止。

5.4  本辦法經總經辦通過後執行。

5.5  本辦法解釋權歸綜合辦。

標籤:差旅費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