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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報告制度(精選多篇)

第一篇: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疫情報告制度(精選多篇)

普利橋中心衛生院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傳染病疫情報告是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流行的重要信息,是傳染病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爲確保疫情報告,及時準確,根據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要求,結合我院情況作如下規定:

一、認真學習《傳染病防治法》,切實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

二、國家法定管理的傳染病分爲甲類、乙類、丙類,共37種,其疫情報告時限均有明確規定(見《傳染病分類及疫報時限》)。

三、院疫情管理班子:

分管院長——醫務科長——院感辦——各臨牀科的病區主任及護士長。

院設有專職疫報人員,各科室和病區設有疫報人員。

四、責任疫情報告人和疫情報告程序:

責任疫情報告人指:本院醫護人員

疫情報告程序:各科室在診治病人過程中,發現法定報告的傳染病病人、病源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認真逐項填寫《疫情報告卡》,並按規定及時限向院感辦報告,同時登記於科室的傳染病登記簿上。院感辦應按《防治法》規定的各種病種及不同報告時限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病人所在地的防疫機構報告。院感辦同時做好彙總工作及疫報卡的郵寄。

五、檢驗科對傳染病檢查項目陽性及肝功異常的化驗單,需加蓋“注意疫情報告”章後,報告人應登記留底,同時登記於科室傳染病登記本上,並及時將檢驗報告單送交各有關臨牀科室,不能直接交給患者。

六、凡班外時間發現疫情的,責任報告人應及時報院總值班室,值班人員轉報分管院長和區疾控中心。

七、腸道門診要每月統計腹瀉病人就診人數,並於下月初彙總報防保科,再由防保科上報區疾控中心。

八、門診和病房必備傳染病登記簿和疫情報告卡。14歲以下兒童患者須填寫家長姓名,年齡寫足歲。

九、病房建立傳染病報告醫囑制,住院病人確診或疑似傳染病者醫師須立即在醫囑單上填寫“疫情報告”,並登記於傳染病登記本上,同時填好疫報卡送交院感辦。患者出院時要在“出院登記本”備註欄內填寫“疫情已報”。

十、院感辦負責全院疫情管理和報告的登記彙總統計工作。每月自查一次,並記錄結果,在自查中發現疫報不及時、漏報、各項登記項目不齊全的,按院部有關獎懲規定辦理。

十一、對重要疫情要先打電話向有關防疫機構報告,而後再按規定填寫疫報卡郵寄。 十二、發現甲類傳染病、乙類非典及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應於2小時;其他乙類傳染病應6小時,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上報,同時用電話和傳真等方式向區疾病控制中心報告(包括國家、省、市測試病例)。

十三、疫報工作列入科室年度考覈內容。未依法履行報告職責或者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其他嚴重後果的,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四、各科室內、兒、婦、中醫、腸道、皮膚、急診科、肝病門診科等做好門診日誌工作。

福州臺江醫院

第二篇:重大動物疫情報告制度

重大動物疫情報告制度

爲預防、控制盒消除重大動物疫情的傳播和擴散,確保公共衛生和人體健康,加強監測和報告制度,制定本制度。

1、 建立疫情登記、統計制度,並按照所在地的市或者區、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和動物疫病預控機構的要求,及時報告。

2、 對重大動物疫情,不瞞報、緩報、謊報,不阻礙他人報告動物疫情。

3、 發現動物羣體發病、死亡,或者發現嚴重染疫或者疑似嚴重染疫的動物,及時向所在地的市或者區、縣動物疫情疾病控制機構報告

4、 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積極配合政府主管部門和相關機構開展疫情的撲滅和公共衛生工作

5、 疫情等級、統計和疫情的上報工作有院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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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爲了進一步加強我院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提高報告的效率和質量,爲疾病預防控制提供及時、準確的監測信息,制定本制度。

1、本院爲法定傳染病責任報告單位,本院執行職務的醫務人員均爲責任報告人。

2、在診療過程中發現法定傳染病,由首診醫生或其他執行職務的人員,按要求規範填寫傳染病報告卡,並及時通知疫情報告人員。

3、報告病種(共39種):

甲類傳染病:鼠疫、霍亂(2種)。

乙類傳染病: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結核、傷寒和副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甲型h1n1流感(26種)。

丙類傳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除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病、手足口病(11種) 。

4、保健科負責全院傳染病的收集、審覈、上報、訂正和查重工作,並定期進行疫情資料分析。

5、責任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攜帶者時,應於2小時內以最快的方式向當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發現其他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發時,也應及時報告。對其他乙、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在診斷後,應於12小時內進行網絡報告。其他符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標準的傳染病暴發疫情,按規定要求報告。

6、醫院各門診分別建立傳染病門診日誌,腸道門診設立腸道門診日誌,對各類傳染病予以詳細登記,並填報傳染病報告卡。住院部臨牀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記薄,對本科所有入院傳染病病人進行詳細登記,按照規定及時上報。

7、實驗室應根據化驗結果,對所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的患者進行結果反饋。

8、對報告病人診斷變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錯誤時,應及時進行訂正報告,卡片類別選擇訂正項,並註明原報告病名。發現漏報的傳染病,應及時補報(並加蓋疫情以報印章)。

9、傳染病報告卡應使用鋼筆填寫,內容完整、準確、規範,字跡清楚。

10、任何人員不得瞞報、漏報、謊報、緩報或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疫情。

唐寨鎮衛生院

第四篇: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傳染病的預防工作歷來是國家重視、民衆受益的大事,也是學校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預防爲主是傳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導方針。學校一旦發現傳染病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爲此,我校結合實際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日常預防工作

1、提高認識:提高師生衛生意識是防病的基礎,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療、早隔離”,並實行接觸人羣的健康監察與有相關體徵人羣的醫務監察是控制傳染病蔓延與流行的重要措施。

2、加強組織領導:學校成立傳染病防治領導小組,實施對傳染病預防等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及突發事件的處理。

3、常規工作分工:

(1)由班主任老師負責日常的傳染病預防工作、採取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使師生了解傳染病的預防與相關的體能鍛鍊知識,從小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積極參與體育鍛煉、衛生勞動等,不斷提高公共衛生、個人衛生意識。

(2)利用家校聯繫平臺、學校宣傳櫥窗等途徑,向家長、社會宣傳有關健康教育知識,有關傳染病的防治,取得家長的支持,配合做好防治工作。

(3)少先隊大隊部負責學校室內外、校園環境的衛生打掃及檢查指導,對一些易忽視的衛生死角,加強檢查,組織人力,進行經常性打掃,確保校內環境的整潔。檢查結果與班主任量化管理掛鉤。

(4)加強學校衛生長效管理,由班主任做好日常的晨檢工作。

(5)由班主任對體檢異常者進行跟蹤瞭解,督促就醫,及時反饋診斷結果,採取相應措施。

二、校內傳染病發生的處理

(一) 班主任老師

1、負責每天對本班學生中健康狀況動態觀察,發現與某些傳染性疾病相關的症狀時或因病缺課情況,應詢問學生健康狀況並做好相應記錄,如病例數超過正常時,應及時報告行政值日。

2、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提供班級學生的基本情況和學生當時的身體狀況。

3、突發事件發生後,對班級學生的發病情況作動態瞭解後,每天2次報告行政值日。

(二)保健老師

1、負責每天接受班主任晨檢情況,並記錄歸檔。

2、出現突發公共事件時,負責及時將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點、時間、主要病徵、發病人數、發病班級、可能原因、採取措施、現狀和趨勢,向鎮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法定傳染病:

(1)甲類傳染病:鼠疫、霍亂

(2)乙類傳染病: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痢疾、肺結核、傷寒、流行性脊髓膜炎、

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

(3)丙類傳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除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病。

(4)衛生部決定列入乙類、丙類傳染病管理的其他傳染病。 非法定傳染病:水痘、手足口病、急性結膜炎

3、負責對出現症狀的學生進行暫時隔離,必要時護送相關醫院就診。

4、發生突發事件後,負責每天2次接受班主任晨檢情況,統計後傳真上報鎮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門。

5、對病癒返校的學生,須出具衛生部門的返校證明,方可進入教室上課。

6、接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該學校的疫情解除通知後,即可對學校採取解除控制措施。

(三)學校領導

1、學校建立校長負責制,成立預防傳染病應急處理小組。明確分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的領導和相關部門及個人職責。

工作任務:

(1)嚴把三個環節:傳染源、傳播途徑、易感人羣。

(2)做到五早:早預防、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治療。

2、當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應根據疫情波及範圍和流行的情況,停止進行集體性活動,避免發病班級學生進入集體活動場所(公共電腦教室、實驗室等),對發病較多班級的學生,相對限制活動區域,必要時使用備用教室,防止發病班級之間的交叉感染。疫情嚴重時,報請相關部門後,考慮全校停課。

3、學校需加強同鎮疾控中心的聯繫,保持信息通暢,密切關注學校學生的發病狀況。

4、開展健康教育宣傳,利用健康教育課、晨會、班會、廣播、電視、板報等多種形式,堅持正面宣傳,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情緒,使之自覺配合教育部門、衛生部門做好學校內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根據不同季節傳染病發生特點,宣傳傳染病的危害與防制知識,增強疾病預防的意識和能力,幫助養成良好的公共衛生習慣,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5、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如傳染病流行時,對發病班級教室進行徹底消毒,加強教室內空氣流通,要經常開窗通風。對廁所進行消毒,以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

三、嚴格疫情報告

學校發現疫情要在24小時內上報

1、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範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等)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2、一旦發生傳染病事件,疫情報告人及時向校領導彙報,召集傳染病應急小組成員,做好專冊登記,統計人數。(患者名單、發病日期、班級分佈、主要症狀等)

報告順序:班主任(半小時內)→行政值日(1小時內)→疫情報告人排查(2小時內)→分管校領導(1小時內)→校領導(1小時內)→疫情報告人(半小時內)→當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門。

3、重大疫情由疫情報告人於兩小時內上報疾控中心、教育、衛生行政部門。

四、凡患有傳染病的師生經隔離治癒後,必須有區級以上醫院證明方可上課。

第五篇: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爲加強幼兒園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幼兒園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爲嚴防傳染病疫情在幼兒園的傳播流行,確定專人負責傳染病疫情登記與報告工作。

二、幼兒園疫情報告要依法履行職責,一旦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教育局報告。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等,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幼兒園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人時,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疫情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發生公共衛生事例,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三、學校疫情人發現傳染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如因疫情報告人玩忽職守造成幼兒園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傳染病管理責任制

爲推進我園健康、穩定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嚴格落實責任制,及時發現問題和整理隱患,紮紮實實做好我園安全工作。

1、責任制:

園長是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的第一負責人,負總則。

層層落實責任制,明確責任人。

2、追究制:

原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收不放過。

3、措施:

(1)、實行一票否決制,依法嚴肅處理事故責任人。

(2)、對存在失職、瀆職的行爲,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嚴重危害社會的,立即上交司法部門處理。

爲加強幼兒園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幼兒園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生工作條列》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爲嚴防傳染病疫情在幼兒園內傳播流行,各級各類幼兒園確實落實設置幼兒園傳染病疫情情報人。 二、幼兒園疫情報告人要依法履行職責,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按照要求向發病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醫療單位報告。

1、 幼兒園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時,及時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請繼續關注:)緩報、謊報。

2、 定期對幼兒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每天進行晨檢,對缺勤的幼兒通知家長了解情況,並進行登記。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及時告知幼兒園疫情報告責任人,並通知家長,疫情報告責任人進行進一步排查。對於因病缺勤的幼兒,瞭解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責任人,疫情報告責任人接到報告後,及時追查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3、 一旦發現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幼兒園疫情報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屬地疾控中心報告,同時向屬地教育部門報告,做到不漏報,不瞞報。

4、 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或共同飲水史時,幼兒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向醫務室報告;當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疫情報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報告;個別幼兒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報告;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24小時內報告。

三、幼兒園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如果疫情報告人玩忽職守造成傳染幼兒園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