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加強國有企業監事會建設

加強國有企業監事會建設

加強國有企業監事會建設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資國企改革日益深化,國有企業重組改制步伐逐步加快。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更好充分發揮監事會監督職能,明確監事會權責,創新監事會工作模式,加強能力建設,增強監督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實效性,對於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提高國有企業綜合競爭能力,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指出:“加強對國有企業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等重點部門、關鍵崗位和重點決策環節的監督”。監事會要對國有企業有關重大經營管理活動事項進行梳理,確定監督的範圍重點。特別對國有企業經營方式調整、管控模式變化、內部機制改革和年度經營計劃修訂等,要適時調整並確定重點監督檢查內容和事項,不斷增強監督的靈敏性、針對性、準確性和科學性。具體爲幾方面。

一要提高行爲監督能力。監事會要從企業改革發展的大局出發,立足於維護國有資產權益。國有企業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爲貫穿於公司決策、經營管理的全過程,體現在公司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等各個環節。這是監事會監督的一條主線,抓住了這條主線,就等於牽住了“牛鼻子”。突出“三重一大”事項決策行爲監督,對涉及企業合併重組、改革改制、重大資產處置和重大投資等敏感事項的決策,要研究掌握有關情況,可能存有重大安全風險的,應及時質詢,存在問題的應及時報告。

二要提高財務監督檢查能力。檢查財務是被實踐證明了的重要監督手段和途徑。一是通過牽頭組織決算審計,全面系統地掌握公司的財務信息,對需要重點關注的事項和平常發現的問題線索要查清楚。二是要認真檢查財務會計資料,定期閱讀會計報表,關注會計賬目重大變化。三是要關注企業重大財務風險。防範和化解公司重大財務風險是監事會的重要職責,特別是對重大投融資、大額資金運作等可能帶來的償債和收回風險,要高度關注,加強預警,及時準確地揭示。

三要提高規範行使各項職權能力。《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賦予了監事會質詢權、建議等權力。一是行權的事實要清楚。只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證明公司在重大決策、投資、擔保、大額資金運作等方面存在較大風險,就要及時行使糾正。二是行權的程序要合規。行使這些職權,要根據實際遵循必要程序,對事實要充分調查分析,與有關方面進行必要的溝通協商。三是行權的行爲要慎重。行使這些職權時,斟酌要周密,時機要恰當,保證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四要提高問題和風險揭示能力。以問題和風險爲導向開展監督檢查,既是監事會的職責所繫,也是有效規避監督風險的內在要求。要清醒地認識到,看不到問題、發現不了問題、不敢揭露問題,將是監事會最可怕之處。要抓住企業面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突出監督重點,聚焦重點企業、重要業務、重點環節以及潛在風險。

隨着國家加強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力度加大,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的責任更加重大,監事會要充分認清肩負的責任和使命,準確把握新形勢、新要求,牢固樹立“發現問題是職責所繫,有問題發現不了是失職”的責任意識,建立健全責任落實機制,對監督檢查工作周密策劃,分清責任主體,真正形成分工明確、責任到位、管理有效的責任制度,在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同時,推動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再上新臺階、再躍新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