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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文獻傳遞服務協議書(精選多篇)

第一篇:圖書館文獻傳遞服務協議

圖書館文獻傳遞服務協議書(精選多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爲了充分利用各單位豐富的文獻資源,提高圖書館文獻服務保障水平,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本着自願合作、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同意協作開展兩館之間的文獻傳遞服務業務。

1.服務範圍:甲方作爲館際互借服務的醫學中心館爲乙方服務,本協議服務範圍僅限於非返還式文獻傳遞服務,主要指文獻複印、傳真、郵寄、電子郵件傳遞、掃描傳送(ftp)等方式。文獻提供內容包括圖書、期刊、報紙文章、會議論文、學位論文、報告等文獻複製件。

2.服務方式:本協議不直接面對個人讀者,只限於館與館之間的服務。乙方向甲方通過信函、傳真、e-mail或館際互借系統提出申請,甲方負責接受申請、查詢文獻、計算相關費用並負責將查到的文獻通過各種形式送達乙方。傳送方式由乙方選擇傳真、郵寄、特快傳遞、電子郵件傳遞、掃描傳送(ftp)等方式,傳送費用由甲方依據乙方要求的方式向乙方收取。

3.服務時限:接到申請後甲方館在一天之內(如遇週末順延)反饋確認信息,並對申請情況給予答覆,如文獻是甲方館內所有三天之內送出文獻,如果甲方需向其他館進行館際互借所需時間視其他館對甲方的回覆而定。

4.操作模式:此項服務操作模式根據甲方管理方式和設備的實際情況,以及依據乙方的要求運作,可提供以下幾種模式:

(1)純手工操作:複印——郵寄

(2)半手工操作:複印——傳真

(3)自動化操作:文獻下載/文獻掃描——電子郵件/ftp傳送

(4)使用_________的傳遞系統。

5.文獻傳遞收費標準:制定文獻傳遞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文獻傳遞收費=複製費+(加急費):複製費:¥_________/頁(指複印+掃描+普通傳遞); 加急費:_________元/篇。

(2)_________代查外館文獻:醫學中心文獻傳遞收費=實際付出的費用+代查外館資源手續費:代查外館資源手續費:_________網內服務館收藏的文獻:_________元;國內圖書館收藏的文獻:_________元;國外圖書館收藏的文獻:_________元;費用結算時間:一年兩次,每年6月和12月爲服務費用結算時間。

6.乙方享受的優惠方案詳見《_________》,甲方負責對優惠方案進行解釋、說明。

7.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另行修改或解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館長(簽字):_________ 館長(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文獻傳遞協議書 - 中國國家圖書館

協議書

甲方:中國國家圖書館文獻提供中心

乙方:

爲進一步實現文獻資源共建共享、提高館藏文獻利用率,雙方同意協作開展文獻傳遞業務。爲此,雙方本着自願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通過審覈乙方資質,確定與乙方協作開展文獻傳遞業務。

2、根據國家圖書館館藏文獻利用規則,確定非返還型文獻的傳遞方式、收費標準。

3、派遣專職人員協同乙方工作人員辦理合作業務,在規定的時限內處理並完成乙方申請。

4、甲方在收到款項後將發票交由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遵守國家圖書館的相關規定,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聯繫文獻傳遞業務。

2、按要求申請文獻傳遞,將申請通過文獻傳遞系統或e-mail、傳真發至文獻提供中心。

3、乙方通過甲方獲得的文獻,只能用於個人學習、教學或科研工作,乙方不得利用文獻進行任何違反我國著作權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爲,如有違約,後果自負。

4、按規定交納文獻傳遞預付款,定期與甲方結算所有賬目。

三、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自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國國家圖書館文獻提供中心乙方: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圖書館文獻傳遞

圖書館“文獻傳遞服務”全新改版通知

發佈單位: 圖書館編輯:李翔發佈日期: 2014-3-15瀏覽量: 396 爲方便本校讀者全面深入瞭解本館現有文獻傳遞服務,提升文獻傳遞服務能力,加大文獻傳遞爲我校科研及教學等方面的服務力度。圖書館在對本校讀者繼續提供免費服務的基礎上,特將“文獻傳遞”全新改版,特此通知。

“文獻傳遞”新版位置:http:(更多請你搜索:)//暨: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圖書館網站信息服務專欄下的文獻傳遞板塊。

爲使新版“文獻傳遞”達到“如需文獻傳遞,僅需點擊文獻傳遞板塊”的效果,特整合了現階段本館所包含的全部文獻傳遞資源,並 全面介紹了文獻傳遞數據庫的概念、內容、特點及使用方法等所涉及的各個方面,並設置了直達各數據庫的入口。幫助讀者個性化定位所需數據庫和解答使用中所遇 到的問題。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圖書館

2014年3月15日

第四篇:圖書館雜誌-電子資源許可協議對文獻傳遞服務的影響及應對策略

電子資源許可協議對文獻傳遞服務的影響及應對策略

胡芳(國家科學圖書館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北京 10080)

鍾永恆(國家科學圖書館武漢分館武漢430071)

文 摘本文從網絡環境下圖書館電子資源採購許可協議對文獻傳遞服務影響產生的背景出發,探討了許可協議對文獻傳遞服務工作的影響,進而提出了應對策略。

關鍵詞 電子資源許可協議文獻傳遞

the influence of license on document delivery service and suggestions

hu fang(national science librarygraduate 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beijing 10080)

zhong yongheng(wuhan branch of national science library, wuhan 430071)

abstract:this paper begins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background of the problem caused by electronic resources licenses in digital age, and then discusses in details the influence of these licenses on document delivery service in the library. finally, the article put forwards some suggestions.

key words:electronic resource, license, document delivery

1產生背景

1.1圖書館資源獲取形式的轉變——從擁有印刷資源的所有權到獲得電子資源的使用權印刷背景下,圖書館通過購買各類紙質的印本文獻資源來滿足用戶的需求。隨着網絡信息技術的發展,圖書館的館藏政策由“擁有印刷型資源”轉向“獲取電子網絡資源”,而獲取一般通過和數據庫供應商簽訂許可協議來實現。在此背景下,圖書館往往被動接受數據庫商的“城下之盟”,根據許可協議的規定來利用電子資源爲用戶提供各類信息服務,文獻傳遞服務也因此受到影響。

1.2數據庫商的許可協議限制文獻傳遞的合理使用權

國際公約和版權法賦予了圖書館在保證所傳遞的文獻數量、範圍和非贏利性的條件下文獻傳遞的合理使用權。根據《伯爾尼公約》第九款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第十款的規定,締約國各方在某些不與作品的正常利用相牴觸、也不無理地損害作者合法利益的特殊情況下,可允許締約國制定對數字網絡環境適宜的新的例外和限制;美國著作權法第108條的(d)和(e),以及contu指導方針專門針對圖書館的館際互借和文獻傳遞提供了合理的法律依據;此外我國著作權法第22條明確規定了符合合理使用的範圍,雖然沒有直接針對圖書館文獻傳遞的規定,但該條的第1款和第6款都爲圖書館的文獻傳遞提供了間接的法律依據。

然而,另一方面,數據庫商的許可協議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法律框架對圖書館文獻傳遞合理使用權的保護。以美國的伊利諾斯州大學圖書館採購電子資源的許可協議爲例[1],數據庫商許可協議條款對文獻傳遞規定一般分爲三類:對文獻傳遞規定寬鬆(在滿足版權法的合理使用條款下,可以對任何檢索全文製作副本並且傳遞給第三方。一年之內對同一文獻的傳遞副本必須低於5個);對文獻傳遞進行限制性的規定(比如只能爲該國家內的公益性圖書館傳遞副本);對文獻傳遞規定嚴格(完全禁止文獻傳遞)。目前大多數數據庫商採取的是第二種或者第三種策略,對文獻傳遞的合理使用進行限制。

1.3各個數據庫商的許可協議條款規定不同

由於數據庫商各自都有權制定自己的許可協議,不同的數據庫商在對待同一條款採取

的態度是有差別的,對文獻傳遞的限制也自成體系。比如isi和elsevier對各自的電子資源採取的版權政策就有差別。isi允許用戶爲了個人學習的目的進行復制或者派生其數據庫資源,但不允許將電子資源或者檢索結果以紙本或者電子的形式傳遞給其他人或者公佈在郵件列表或者公告板上[2]。而elsevier的規定則更加嚴格,也更爲靈活,它不允許用戶複製、展示、傳播、修改、出版、存儲任何一部分電子資源,除非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或者是在相關許可協議允許的範圍之內[3]。

不僅如此,同一數據庫商對不同機構用戶採取的協議條款也有差別,這種條款的多樣性讓圖書館文獻傳遞工作更加複雜,因爲提供文獻傳遞的館在接到文獻傳遞的請求時,必須首先覈查該文獻所在數據庫的許可協議規定。

2許可協議對文獻傳遞工作的影響

2.1面臨侵權風險

如果不顧版權所有人——數據庫商的許可使用合同的規定,大範圍、隨意的進行文獻傳遞,將會讓圖書館面臨侵權的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對複製權的侵犯。圖書館開展館際互借和文獻傳遞,一般會通過影印、掃描或者打印的方式製作用戶所需要的文獻資料副本。而根據1999年12月國家版權局發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的第二條,將已有作品製成數字化製品,不論已有作品以何種形式表現和固定,都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五條(一)所指的複製行爲。不論以傳統還是數字化的形式,版權人的複製權都受到法律保護。如果圖書情報機構爲了商業的目的爲商業公司提供文獻傳遞以賺取利潤,或者大批量的系統的製作文獻副本,這些都會引起侵權的風險。

其次,對網絡信息傳播權的侵犯。傳統環境下的館際互借一般是指實體的書籍或者期刊等文獻在各個館之間進行流通,其傳播的範圍是有限的,侵權風險比較小。現代網絡技術的發展使得用戶所需要的文獻可以很方便的通過網絡的形式進行傳遞,網絡傳播的範圍廣,速度快,可能會爲侵犯版權人的網絡信息傳播權埋下了隱患。2014年5月國務院公佈《信息網絡傳播保護條例》(第468號),其中第二條明確規定權利人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受著作權法的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通過信息網絡向公衆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並支付報酬。第七條規定了圖書館電子資源傳播必須是在館舍範圍內。可見,圖書館的文獻傳遞是有限制範圍的,如果不經版權人的許可,向公衆或者非館內用戶傳播版權作品,就會引發侵權的官司。

2.2需要投入更多人力資源

爲了不侵犯數據庫商的版權,圖書館必須嚴格遵守和數據庫商簽署的電子資源許可使用協議,當接受其他館的文獻傳遞請求時,首先要覈查該資源的版權所有者是否允許進行館際互借或者文獻傳遞,如果允許,還要看具體有哪些使用資源的限定條件。這樣必然會增加圖書館員的工作負擔。而且由於各個數據庫商的版權政策和許可使用協議的規定各不相同,圖書館購買的各類數據庫又比較多,管理起來比較麻煩,需要花費大量精力去查找某一特定數據庫的版權使用條款。

當然圖書館可以採取措施來減輕工作量。比如圖書館可以在編目的時候添加字段說明其知識產權的許可利用情況,比如500,590等字段。但是這種做法涉及到以往資源的回溯建庫,很耗費時間。或者也可以專門建立一個許可信息的指南庫。如mit的圖書館就建立了虛擬電子資源(vera)許可證獲取的跟蹤數據庫,提供數據庫產品的許可證情況,也包括許可證是否允許圖書館之間的館際互借和文獻傳遞條款[4]。每當圖書館館員收到文獻傳遞的請求時,可以先查詢一下是否允許館際互借和文獻傳遞。無論是那種方法,都徒然增加了館員的工作量,需要圖書館投入更多的人力資本。

2.3完全取消文獻傳遞服務

有的圖書館爲了節省時間,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索性一律不提供文獻傳遞和館際互借的服務。這樣做一方面其他館的遠程文獻傳遞的需求不能得到滿足,降低了圖書館的服務效率和功能。另一方面也不能完全避免問題的產生,因爲在館藏目錄會顯示在公共聯機目錄中,圖書館不可避免的會收到其他館館際互借和文獻傳遞的請求。

而且,文獻傳遞服務是館際協作、資源共享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已經成爲全世界普遍接受的現代圖書館的思想。取消文獻傳遞服務,資源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勢必影響圖書館信息資源服務樞紐的形象,也使圖書館的信息服務在網絡環境下面臨逐步被邊緣化的風險。

3應對策略

3.1 充分利用許可證樣本

許可證樣本一般是由學者、圖書館員或者相關組織機構提出來的圖書館與數據庫商在購買電子資源時簽訂的許可協議的基本框架和指南。雖然一般是由數據庫商提供購買的許可協議,圖書館也不能總是被動的接受數據庫商的“城下之盟”。許可證樣本提供了代表圖書館及其用戶利益的許可協議的具體條款,其中也包括對文獻傳遞和館際互借的規定。圖書館在和數據庫商簽訂許可合同時,應根據自己館的發展需要,對數據庫商提出的許可證一一審覈,此時許可證樣本可以起參考作用。

目前國內還沒有可以供各機構公開利用的許可證樣本。但國外的許可證樣本資源還是比較豐富的,比較有代表性的是:英國出版者協會和聯合信息系統委員會贊助的pa/jisc[5]、學者john cox在四個主要的期刊預定代理商ebsco、harrassowitz、 rowecom 和sweets blackwell的支持和合作下發展而成的licensing models[6]以及由耶魯大學圖書館和圖書信息資源理事會以及數字圖書館聯盟合作開發完成的clir / dlf model licence[7]許可證樣本。其中pa/jisc樣本中的第三條就提出允許其他圖書館的授權用戶爲了個人學習的目的通過文獻傳遞的方式獲得電子資源的一個副本,其餘的許可證樣本也有類似的條款。圖書館可以根據已有這些許可證樣本建立適合自己需求的協議書,並以此爲依據來和不同的數據庫商對不符合自己需求的條款一一協商,爲自己的用戶爭取更多的利益。

3.2 積極地和數據庫商談判

與數據庫商進行協商是圖書館進行電子資源採購整個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解決許可協議對圖書館文獻傳遞或其他服務工作的消極影響的最根本辦法。從數據庫商的許可協議中獲取數字資源館際互借和文獻傳遞的合理使用權,讓數據庫商意識到圖書館的需求。正如學者haper所說,“這些許可協議都是可以協商的,不要猶豫去要求你們想要的權利,數據庫商願意和圖書館員一起討論他們的協議以更好的滿足雙方的需求。” [8]

談判之前要由參加談判的人員——一般是資源建設部負責人事先制定談判策略,明確談判的具體內容和相關事項。就涉及文獻傳遞服務的條款而言,談判人員必須明確闡明圖書館的文獻傳遞服務的性質是非贏利性,不會對數據庫供應商的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反之,通過文獻傳遞服務還擴大了數據庫資源的利用率和影響面。而且,還必須詳細瞭解國內外關於圖書館文獻傳遞和館際互借服務的國際公約和法律條款,其中主要涉及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規定。此外,談判人員還應該知曉國際圖書情報機構發佈的關於圖書館文獻傳遞和館際互借服務的相關聲明和原則,具有代表性的是:國際圖聯ifla 執行委員會先後通過和發佈了

[9][10]《ifla在數字環境下的版權立場》(2014)、《國際借閱和文獻傳遞:原則和程序》(2014)、

《ifla許可原則》[11](2014)。這三個文獻反映了國際圖聯關於館際互借和文獻傳遞的態度和立場,爲圖書館和數據庫供應商就館際互借和文獻傳遞問題進行協商提供了指導。

3.3爲許可協議提供法律支持和保護

如果沒有法律的支持,很難在許可協議的文獻傳遞服務條款上真正實現對圖書館和用

戶有利的保護。目前我國版權法對圖書館文獻傳遞沒有做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比如在何種情況下是符合合理使用,不需要經過版權人的許可,也不必支付費用。與此形成對比的是,版權法賦予了信息資源的版權所有者可以對自己的資源進行使用權的轉讓,合同法保護了他們可以通過訂立許可使用協議來具體規定資源的使用方式的權利。如果沒有對應的合理使用權與之抗衡,勢必破壞信息資源的版權所有者和廣大的利用者之間利益的平衡。

美國版權法第108條(d)和(e)款規定了圖書館館際互借和文獻傳遞中的權利和限制。第(d)款規定圖書館之間進行館際互借的條件是出於個人學習、學術或者研究的目的;爲用戶提供的複製資料不成爲圖書館館藏;在接受用戶館際互借和文獻傳遞的場所,圖書館必須公佈有關版權的告示。同時,第(e)款還規定了如果複製的是整本作品或者是實質性的部分時,圖書館還必須確保不能以合理的價格獲得。此外,第(g)款的第二條也規定了圖書館的館際互借活動的合計數量不能取代著作的訂閱或者購買。此外,國際圖聯關於文獻傳遞的指導原則和contu指導方針都可以爲我國圖書館文獻傳遞的合理使用權制定具體的法律法規提供參考。

參考文獻

1 lynn n. wiley. license to deny? publisher restrictions on document delivery from e-licensed journals. interlending & document supply,2014,32(2):94-102

2 isi. isi’s acceptable use policy. [2014-3-7].

6 john cox associates. licensing models. [2014-3-7]:///

7 yale university library. clir / dlf model license. [2014-3-7]://

手機:13018093325 (胡芳)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小洪山西25號 武漢文獻情報中心(430071)

第五篇:長安大學圖書館文獻傳遞試用通知

長安大學圖書館文獻傳遞系統試用通知

我館的館際互借文獻傳遞系統進行了全面升級,近期對校內讀者試用,如果讀者在我校圖書館現有的資源中找不到所需要的原文文獻,可以申請文獻傳遞。試用期內註冊並申請文獻傳遞的讀者可獲得200元以上補貼(約獲取一般外文期刊文獻10~20篇的費用),該補貼費用由calis管理中心提供(詳情見後一通知)。

需要文獻申請的校內讀者應進行如下操作:

1.打開,所在館請選擇“長安大學”,帳號爲您的一卡通號,初始密碼爲“111111”,之後方可進入用戶註冊頁面。

2.進入用戶註冊頁面後,填寫本人註冊信息(所有帶*項爲必填項,請務必填寫真實可靠的個人信息)並提交,註冊成功後,請在一週內持有效證件到校本部(北院)圖書館信息部進行用戶確認。

3.進入後,點擊網頁右上角登陸“打開calis長安大學統一認證系統,進入後點擊網頁右上角用戶姓名”,點擊右上“個人信息管理”,點擊“修改我的密碼”,即可修改個人密碼。

4.用戶確認後即可通過系統提交文獻傳遞申請。

試用期間,推薦讀者使用calis陝西省文獻信息服務中心ccc(calis外文期刊網)和e讀(calis學術搜索引擎)查找文獻信息。正常運行後,我們會將ccc和e讀內嵌到長安大學圖書館的主頁上,供大家瀏覽下載。

館際互借讀者網關網址:

calis陝西省文獻信息服務中心網址:

長安大學圖書館

2014-03-06

關於calis應用服務示範館文獻傳遞服務

享受全補貼政策的通知

根據《關於calis第一期應用服務示範館申報工作的通知》中的說明,凡是calis應用服務示範館(e讀示範館、館際互借示範館、虛擬參考示範館、外文期刊示範館、編目外包示範館),均可給予1萬元的文獻傳遞補貼。

長安大學圖書館爲calis應用服務示範館

1. 補貼政策說明

(1) 補貼週期:即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

(2) 補貼額度:每個示範館10000元,到期未用完的補貼經費管理中心統一安排。

(3) 補貼對象:已提供紙本協議的calis應用服務示範館的讀者

(4) 補貼原則:在補貼週期內,calis應用服務示範館提交的文獻傳遞申請,凡是進入calis調度中心的,將享受calis提供的100%文獻傳遞補貼費用。但對於特殊文獻(如民國期刊、古籍、膠片還原等)、代查國外文獻等請求,每筆補貼上限爲150元。

2. 特別說明

享受calis文獻傳遞補貼的兩個基本條件:

1、

2、

使用calis館際互借共享版系統; 進入calis館際互借調度中心的請求。

calis管理中心

長安大學圖書館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