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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合同新版多篇

能源管理合同新版多篇

合同能源管理 篇一

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

石家莊律師 張峯

GB/T 24915-20__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和參考合同文本。本標準適用於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爲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2587用能設備能量平衡通則

GB/T 2589綜合能耗計算通則

GB/T 3484企業能量平衡通則

GB/T 13234企業節能量計算方法

GB/T 15 316節能監測技術通則

GB/T 17166企業能源審計技術通則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EPC

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爲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

3.2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project

蟻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的節能項目。

3.3

節能服務公司 energy services company:ESCO 提供用能狀況診斷、節能項目設計、融資、改造(施工、設備安裝、調試)、運行管理等服務的專業化公司。

3.4

能耗基準 energy consumption baseline

由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共同確認的,用能單位或用能設備、環節在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前某一時間段內的能源消耗狀況。

3.5

項目節能量 project energy savings

在滿足同等需求或達到同等目標的前提下,通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用能單位或用能設備、環節的能源消耗相對於能耗基準的減少量。

GB/T 24915-20__

4 技術要求

4.1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狀況診斷、能耗基準確定、節能措施、量化的節能目標、節能效益分享方式、測量和驗證方案等。

4.2用能狀況診斷可按照GB/T 2587、GB/T 3484、GB/T 15316、GB/T 17166及相關標準執行。

4.3能耗基準確定可按照GB/T 2589、GB/T 13234及相關標準執行,並應得到雙方的確認。

4.4節能措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要求以及工藝、設備等相關標準的規定。

4.5測量和驗證是通過測試、計量、計算和分析等方式確定項目能耗基準及項目節能量、節能率或能源費用節約的活動。測量和驗證方案作爲合同的必要內容應充分參照已有的標準規範成果,並遵循以下原則:

a)準確性。應準確反映用能單位實際能耗狀況和預期的及達到的節能目標。

b)完整性。應充分考慮所有影響實現節能目標的因素,對重要的影響因素應進行量化分析。

c)透明性。應對雙方公開相關技術細節,避免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的爭議。

4.6項目節能量的確定可按照GB/T 13234及相關標準規範執行。

4.7能耗基準確定、測量和驗證等工作可委託合同雙方認可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監督審覈。

5含同文本

合同能源管理包括節能效益分享型(參見附錄A)、節能量保證型、能源費用託管型、融資租賃型、混合型等類型的合同。合同文本是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的重要載體。項目各相關方可參照附錄A參考合同的格式,開發專門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合同文本。

附錄A:參考合同樣本:

甲方

(用能單位)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賬號

乙方

(節能服務公司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賬號

鑑於本合同雙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或“本項目”)進行 專項節能服務,並支付相應的節能服務費用。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1節術語和定義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第2節項目期限

2.1本合同期限爲 ,自 始,至 。

(根據附件一項目方案填寫)

2.2本項目的建設期爲 ,自 始,至 。

(根據附件一項目方案填寫)

2.3本項目的節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爲 ,效益分享期爲 。(根據附件一項目方案填寫)

第3節項目方案設計、實施和項目的驗收

3.1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項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本項目的實施。

3.2項目方案一經甲方批准,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節的規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乙方應當依照第2.2條規定的時間依照項目方案的規定開始項目的建設、實施和運行。

3.4甲乙雙方應當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規定進行項目驗收。

第4節節能效益分享方式

4.1效益分享期內項目節鴕量/率預計爲 ,預計的節能效益爲 。該前述預計的指標可按照附件一中文件2規定之公式和方法予以調整。

4.2效益分享期內,乙方分享 %的項目節能效益。具體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

4.3雙方應當按照附件一之文件3規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託第三方機構對項目節能量進行測量和確認,並按照附件一下之文件7的格式填制和簽發節能量確認單。

4.4節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4.2條的規定分期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a)在相應的節能量確認後,乙方應當根據確認的節能量向甲方發出書面的付款請求,敘明付款

的金額,方式以及對應的節能量;

(b)甲方應當在收到上述付款請求之後的 日內,將相應的款項支付給乙方。

(c)乙方應當在收款後向甲方出具相應的正式發票。

4.5如雙方對任何一期節能效益的部分存在爭議,該部分的爭議不影響對無爭議部分的節能效

益的分享和相應款項的支付。

第5節甲方的義務

5.1如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或者是基於任何有權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項目的實施必須由甲方向相應的政府機構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請許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請求,及時申請該等許可、同意或者是批准,並在本合同期間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應當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伽助其獲得其他爲實施本項目所必需的許可、同意或者是批准。

5.2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時提供節能項目設計和實施所必須的資料和數據,並確保其真實、準確、完整。

5.3提供節能項目實施所需要的現場條件和必要的協助,如清理施工現場、合理調整生產、設備試運行等。

5.4根據附件一之文件6的相關規定,指派具有資質的操作人員參加培訓。

5.5甲方應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協助,配合乙方或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開展節能量測量和驗證。

5.6甲方應根據項目方案的相關規定,及時協助乙方完成項目的試運行和驗收,並提供確認安裝完成和試運行正常的驗收文件。

5.7甲方應根據附件一的規定對設備進行操作、維護和保養。在合同有效期內,對設備運行、維修和保養定期作出記錄並妥善保存 年。甲方應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時向其提供該等記錄。

5.8甲方應當根據項目方案的規定,爲乙方或者乙方聘請的第三方進行項目的建設、維護、運營及檢測、修理項目設施和設備提供合理的協助,保證乙方或者乙方聘請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與本項目有關的設施和設備。

5.9節能效益分享期間,如設備發生故障、損壞和丟失,甲方應在得知此情況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對設備進行維修和監管。

5、 10甲方應保證與項目相關的設備、設施的運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要求。

5、 11甲方應保證與項目相芙的設備、設施連續穩定運行且運行狀況良好。

5、 1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向乙方付款。

5、 13甲方應當將與項目有關的其內部規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規定要求及時提前告知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員或其聘請的第三方,並根據需要提供防護用品。

5、 14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向有關政府機構或者組織申請與項目相關的補助、獎勵或其他可適用的優惠政策。

5、 15其他:

第6節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當按照附件一的項目方案文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規定,自行或者通過經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按時完成本項目的方案設計、建設、運營以及維護。

6.2乙方應當確保其工作人員和其聘請的第三方嚴格遵守甲方有關施工場地安全和衛生等方面的規定,並聽從甲方合理的現場指揮。

6.3乙方應當依照附件一之文件6的相關規定,對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進行適當的培訓,以使其能承擔相應的操作和設施維護要求。

6.4乙方應當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要求,申請除必須由甲方申請之外的有關項目的許可、批准和同意。

6.5乙方安裝和調試相關設備、設施應符合國家、行業有關施工管理法律法規和與項目相對應的技術標準規範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

6.6在接到甲方關於項目遠行故障的通知之後,乙方應根據附件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及時完成相關維修或設備更換。

6.7乙方應當確保其工作人員或者其聘請的第三方在項目實施、運行的整個過程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

6.8乙方應配合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或甲方開展節能量測量和驗證。

6.9其他:

第7節項目的更改

7.1項目開始運行之後,甲方和乙方的項目負責人應當至少每 進行一次工作會議,討論與項目運行和維護有關的事宜。

7.2如在項目的建設期間出現乙方作爲專業的節能服務提供者能夠合理預料之外的情況,從而導致原有項目方案需要修改,則乙方有權對原有項目方案進行修改並實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會對原有項目方案設定的主要節能目標和技術指標造成重大不利影響。除非該情況的出現是由甲方的過錯造成,所有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3在本項目運行期間,乙方有權爲優化項目方案、提高節能效益對項目進行改造,包括但不限於對相關設備或設施進行添加、替換、去除、改造,或者是對相關操作、維護程序和方法進行修改。乙方應當預先將項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審覈,所有的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7.4在本項目運行期間,甲方拆除、更換、更改、添加或移動現有設備、設施、場地,以致對本項目的節能效益產生不利影響,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節能效益下降造成的相應的損失。

第8節所有權和風險分擔

8.1在本合同到期並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項之前,本項目下的所有由乙方採購並安裝的設備、設施和儀器等財產(簡稱“項目財產”)的所有權屬於乙方。本合同順利履行完畢之後,該等項目財產的所有權將無償轉讓給甲方,乙方應保證該等項目財產正常運行。項目財產清草見附件一之文件9。

8.2項目財產的所有權由乙方移交給甲方時,應同時移交本項目繼續運行所必需的資料。如該項目財產的繼續使用需要乙方的相關技術和/或相關知識產權的授權,乙方應當無償向甲方提供該等授權。如該項目財產的繼續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務和/或相關知識產權的授權,該等服務和授權的費用由 方承擔。

8.3項目財產的所有權不因甲方違約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轉移。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時,項目財產依照第11.6條的規定處理。

8.4在本合同期間,項目財產滅失、被竊、人爲損壞的風險由 方承擔或依照附件一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9節違約責任

9.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款項,則應當按照每日 的比率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9.2如甲方違反除第9.1條外的其他義務,乙方對由此而造成的損失有權選擇以下任意一種方式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a)按照以下標準延長節能效益分享的時間:

(b)按照以下標準增加乙方節能效益分享的比例:

(c)直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d)依照第11.5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9.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項目方案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項目的建設,除非該等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者是甲方酌過錯造成,則乙方應當按照每日 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誤工的賠償金。

9.4如果乙方違反除9.3條外的其他義務,甲方有權對由此造成的損失選擇以下任一種方式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a)按照以下標準降低乙方節能效益分享的比例:

(b)按照以下標準縮短乙方節能效益分享的時間:

(c)直接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d)依照第11.5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9.5本條規定的違約責任方式不影響甲乙雙方依照法律法規可獲得的其他救濟手段。

9.6 -方違約後,另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能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0節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相關方合理控制範圍的任何行爲、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於:

(a)雷電、洪水、風暴、地震、滑坡、暴雨等自然災害、海上危險、航行事故、戰爭、騷亂、暴動、全國緊急狀態(無論是實際情況或法律規定的情況)、戒嚴令、火災或勞工糾紛(無論是否涉及相關方的僱員)、流行病、隔離、輻射或放射性污染;或

(b)任何政府單位或非政府單位或其它主管部門(包括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庭以及國際機構)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法規、規章或其他有法律強制約束力的法案所規定的沒收、約束、禁止、干預、徵用、要求、指示或禁運。但不得包括一方資金短缺的事實。

10.2如果一方(“受影響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無法或預計無法履行合同下的義務,受影響方就必須在知曉不可抗力的有關事件的5日內向另一方(“非影響方”)提交書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細節。

10.3受影響方必須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有關的影響。

10.4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受影響方的履行義務暫時中止,相應的義務履行期限相應順延,

並將不會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或損壞對非影響萬承擔責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受影響方應該盡

快恢復履行本合同下的義務。

10.5如果因爲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受影響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非影響方

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後,受影響方的不能履行義務持續時間達90個連續日,且在此期間,雙方沒有

能夠談判達成一項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來執行本合同下的項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書面

通知,解除本協議,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第11節合同解除

11.1本合同可經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解除。

11.2本合同可依照第10.5條(不可抗力)的規定解除。

11.3當甲方遲延履行付款義務達 日 時,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後解除本合同。

11.4當乙方延誤項目建設期限達 日 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後解除本合同。

11.5當本合同的一方發生以下任一情況時,另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a) -方進入破產程序;

(b) -方的控股股東或者是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而且該變化將嚴重影響到該方履行本合同下主要義務的能力;

(c) -方違反本合同下的主要義務,且該行爲在另一方書面通知後 日內未得到糾正。

11.6本合同解除後,本項目應當終止實施,除非雙方另行按照附件二的規定處理,項目財產由乙方員責拆除、取回,並根據甲方的合理要求,將項目現場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對乙方提供合理的協助。如乙方經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後拒絕履行前述義務,則甲方有權自行拆除相關設備,並就因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向乙方求償。

11.7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任意一方根據本合同或者相關的法律法規向對方尋求賠償的權利,也不影響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到期的付款義務的履行。

第12節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轉讓

雙方約定,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轉讓按照以下方式進行:

。。。。。。

第13節人身和財產損害和賠償

13.1如果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員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員(“侵權方”)的故意或者是過失而導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員、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財產損害,侵權方應當爲此負責。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員或者是該第三方的賠償請求,則侵權方應當負責爲另一方抗辯,並賠償另一方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損失。

13.2受損害或傷害的一方對損害或傷害的發生也有過錯時,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並適當減輕造成損害或傷害一方的責任。

第14節保密條款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14.1甲方:

14.1.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4.1.2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範圍:

14.1.3保密期限:

14.1.4泄密責任:

14.2乙方:

14.2.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4.2.2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範圍:

14.2.3保密期限:

14.2.4泄密責任:

第15節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釋、違約、終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爭議、糾紛,本合同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一方提出書面協商請求後15日內雙方無法達成一致,雙萬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調解/訴訟/仲裁

(a)任何一方均可向 (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或雙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機構提出申請,由其作爲獨立的第三方就爭議進行調查和調解,並出具調解協議,另一方應當在 日內同意接受該調查和調解。雙方應根據第三方機構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數據、資料,並接受其實地調查。

(b)如果雙方無法對第三方機構的選擇達成~致,或者在一方書面提起調解申請後的45日內無

法達成調解協議,雙方同意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最終解決爭議: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調解的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攤。

(c)如果調解的被申請方不依照上述(a)段的規定接受調解,或者任何一方對達成的調解協議拒不執行,則無論依照(b)段選擇的爭議解決方式達成的結果如何,該拒絕接受調解或者拒絕履行調解協議的一方都應承擔對方爲解決爭議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調解費以及仲裁費/訴訟費。

2、訴訟/仲裁

雙方同意不經由調解程序,直接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最終解決爭議: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6節保險

16.1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購買保險

。。。。。。

16.2雙方應協商避免重複投保,並及時告知對方已有的或準備進行的相關項目、財產和人員的投保情況。

第17節知識產權

本合同涉及的專利實施許可和技術祕密許可,雙方約定如下:。。。

第18節費用的分擔

18.1雙方應當各自承擔談判和訂立本合同的花費。

18.2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條款另有規定,雙方應當各自承擔履行本協議下義務的費用。

18.3受限於第18.2條的規定,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條款或附件另有規定,則 方應當負責本項目的投資,並承擔本項目的方案設計、建設、運營、監測的所有費用,包括項目所需設備、設施、技術購置、更換的費用。

第19節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9.1項目聯繫人職責如下:

19.2-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在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19.3本合同下的通知應當用專人遞交、掛號信、快遞、電報、電傳、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本合同開頭所列的地址。如該通知以口頭髮出,則應儘快的在合理的時間內以書面方式向對方確認。如一方聯繫地址改變,則應當儘速書面告知對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爲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19.4本合同附件是屬於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如附件部鈴內容如與合同正文不一致,優先適用合同附件的規定。

19.5本合同的修改應採取書面方式。

19.6本合同可由雙方通過傳真簽署,經授權代表簽字的合同的傳真件具有與原件同樣的效力。

19.7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19.8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行: 開戶行:

合同能源管理(EMC)實施的若干經驗 篇二

EMC公司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的示範獲得了成功,取得了經驗,主要有以下幾點:

與客戶的真誠合作

項目實施成功是EMC與客戶雙方共同的目標,客戶的利益是不投入或少投入資金即可得到優良的`節能設備和長期的節能和環境效益,EMC則要從項目成功中賺得利潤。

許多案例證明,雙方的真誠合作是最重要的,EMC在項目全過程中進行優質服務,客戶在項目全過程中密切配合是項目成功的保障。

2、EMC防範經濟風險需要客戶的幫助

爲了達到EMC與客戶雙贏的目的,EMC需要客戶幫助防範經濟風險。

客戶要向EMC提供企業的經營管理、財務狀況、產品營銷與發展前景、可供選擇的擔保和抵押措施等方面的詳實情況,以建立和增強EMC投資的信心;EMC要以誠信精神對待客戶,併爲客戶保守商業祕密,最終達到客戶獲得節能效益,EMC賺得利潤。

3、EMC技術風險的防範

項目是否成功與改造方案的確定和節能技術與配套設備的選型直接相關,也與原始運行狀況和耗能情況關係密切。

EMC要在客戶的坦誠幫助下,弄清原始運行和耗能情況,並在專家的指導下選好改造方案和所有技術與配套設備。

這是防範技術風險的有效措施,也是項目成功的基礎。

合同能源管理風險 篇三

【摘要】本文通過對DSM項目中的典型項目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EPC)項目的風險管理進行了深入研究,研究了EPC項目風險管理的內容、管理的過程、方式和方法,從項目準備、實施和效益分享階段探討了EPC項目風險管理過程中的一般策略,提出相應的風險管理內容和方法,初步明確了EPC項目風險控制策略。

【關鍵詞】風險管理;合同能源管理;電力需求側管理;過程管理

1.引言

DSM項目尤其是EPC項目與市場聯繫十分緊密,在項目規劃、決策、實施和評估等各個階段都伴隨着風險。

特別在工程類項目過程中,具有投資額較大、週期較長、涉及方較多等特點,因此對風險的管控顯得格外重要。

此外,風險管理貫穿於項目的整個過程,較其他要素管理有管理持續時間長、涉及要素多等特點。

爲確保實現DSM項目的預定目標,滿足合同要求,在項目實施的過程中必須進行風險管理,其主要目的是識別與項目有關的風險,評價和管理改善項目的執行效果,從而使潛在機會或回報最大化、使潛在風險最小化。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 EPC)項目是我國DSM管理大力推廣的以節能服務公司(ESCO)爲主體的能效項目的融資和實施方式。

相對於一般DSM項目,EPC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會面臨更多的不確定因素,其風險也遠大於一般DSM項目。

對此,有必要對EPC項目中ESCO所採用的風險管理策略進行研究,以求在實施過程中儘可能的規避所面臨的風險。

本文主要研究EPC項目過程風險控制,給出控制策略。

風險管理內容

EPC項目風險管理的目的在於對項目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進行全面排查,將風險管控工作納入EPC的全過程,實現對項目風險的全方位防範和動態化監控,這對保障EPC項目順利健康進行具有重大的意義。

根據風險的隱蔽性強、破壞性大等特點,項目風險管理的核心過程大致可分爲三個階段:1)風險識別;2)對識別出的風險進行分析、篩選與診斷(風險評估);3)制定出相關的控制措施對風險有針對性地進行控制(風險監控)。

EPC項目常見的風險分類有以下四種:1)按照項目風險的表現形式可分爲政治風險、信用風險、金融風險、完工風險、運營風險、市場風險和環境保護風險;2)按照項目風險的可控制性可分爲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3)按照項目的運行階段可分爲項目規劃決策階段風險、項目啓動實施階段風險和審計驗收階段風險;4)按照項目的投入要素可分爲人員要素風險、時間要素風險、資金要素風險、技術要素風險和其他要素風險。

節能服務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有:1)業主提供的現場數據不準確帶來的風險;2)物價波動形成的“經濟風險”;3)不可預見和不可抗力風險;4)投標報價風險;5)項目分包商的管理風險;6)項目設計與材料採購風險;7)合同責任不清的'風險等。

項目過程風險控制策略

3.1 項目準備階段

本階段的風險一般爲客戶信用風險,本階段的風險管理,首先由財務人員和項目經理組成企業資信評估小組,根據對企業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的分析,進行企業資信評估,並形成分析報告。

評估內容包括:企業規模、償債能力、經營管理能力、盈利能力。

其次,項目經理對企業的總體特徵進行調查分析,並形成調查報告

調查內容包括:企業總體情況、產品、原料、生產、銷售等方面。

再次,項目經理在技術專家的指導下,對項目擬採用的技術進行技術風險評估。

項目評估小組根據以上分析,做出項目可行性結論。

擬實施項目必須得到分管經理和總經理的簽字批准後,才能簽訂正式合同。

簽署相關的能源管理合同,非文本合同必須經過公司法律顧問的審查。

3.2 項目實施階段

本階段風險主要是技術或設備風險以及施工風險。

本階段的風險管理由項目經理、財務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組成項目過程控制小組,及時瞭解和發現風險,使風險始終處在控制之中。

這一階段的風險主要是技術或設備風險以及施工風險。

ESCO可採用風險轉移的方法,將風險通過合同或協議合理地轉移給設備供應商和安裝商。

由於EPC項目是在舊系統的基礎上進行改造,生產、建設交叉嚴重,項目建設難度很大。

把住項目技術關、施工質量關是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有力保證。

爲確保項目技術的合理性,在開工前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在施工過程中當現場情況與設計發生衝突時,由施工單位、使用單位、設計單位同時對設計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探討及時進行設計變更,使項目趨於完善;在施工過程中,建立現場辦公會、項目監理、設計變更傳送等制度;堅持每天開現場會彙總施工情況,準備第二天的工作。

監理工程師嚴把質量關,每一道工序經過驗收合格,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以嚴格控制過程質量,保證整體較高的工程質量。

在施工收尾時,由使用單位及廠內各部門參加,對整個項目進行全面驗收,對發現的問題分頭落實處理,再進行試運行。

3.3 項目效益分享階段

這是EPC業務的獨特風險,需要ESCO關注和研究。

根據國內示範ESCO的經驗和教訓,只有全面瞭解客戶的情況,才能做到防患於未然,並在出現風險時有相應的對策來化解。

必須在合同談判時就與客戶將效益分享比例及分享期限加以明確,並向客戶解釋清楚分配的原則和方法依據。

制定合理的分享年限,並留有一定的應變餘量,以保證在客戶方面出現任何不利變化時,ESCO仍然能收回全部投資。

選擇權威的能源審計部門監測項目節能量,以保證能公平合理地進行項目的能耗評估和節能效益分析。

審計部門最好是國家有關部門、當地或該行業影響力較大的機構。

ESCO在評估項目效益時,應注意迴避與客戶的不同意見,以避免可能導致的效益分享風險。

EPC項目帶給客戶的效益不僅是通過節能方式,還有可能是通過降低設備維護費用,延長設備使用壽命,提高產量、質量,降低原材料消耗、降低環境成本等多種渠道來實現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應密切關注客戶的生產經營情況、管理層變動情況和項目運作狀況,定期回訪客戶,催收節能效益。

4.結論

我國電力需求側管理方興未艾,在管理過程的各個階段會遇到各種不同的風險,這些風險類型多樣,主體各異。

對這些風險的管理不僅關係到電力部門經濟效益,也關係到用戶的切身利益。

DSM項目中在我國發展的典型項目EPC項目中的風險管理更是涉及到各個層面,對項目中各個風險指標的控制直接關係到項目的成敗與否,以及項目對ESCO的經濟回報以及EPC的節能效果和客戶的滿意程度。

因此,對DSM項目進行規範化的風險管理將十分必要。

能源管理合同 篇四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政治、經濟、技術、信用等多種風險,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進行分析與評價,能夠爲控制風險提供參考,並降低項目風險。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分析與評價,是進行風險規避和控制的關鍵環節。

對於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風險性在理論層面的研究,國內外學者是從風險識別與分類、風險來源與控制的角度進行;在評價方法層面,有用於風險識別的多維功效函數模型、風險控制的模糊綜合評價與灰色多層次評價、客戶風險等級區分的綜合權重評價等,在評價維度層面,有從全壽命週期管理角度對項目風險進行評估、從價值波動性對風險進行分析。但是對於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主要風險來源分析不足。

基於此,筆者結合合同管理模式的特點,對項目運行中所涉及的主要風險來源進行分類,構建了項目風險評價指標體系,運用模糊綜合評價法,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進行分析。

一、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1.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基於市場所產生的節能投資新機制。上世紀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率先發展起來,尤其在美國、加拿大,合同能源管理己發展成爲一種新興產業。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實質,就是以降低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並分享節能收益的一種投資方式。這樣一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客戶企業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爲工廠設備升級,引進新技術,以降低當前的運作成本。

2.節能服務公司

節能服務公司就是基於這種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運作、提供一系列專業技術服務、以盈利爲直接目的的專業化公司。節能服務公司的業務模式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推銷產品、設備,面是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與願意進行節能改造的企業簽訂節能服務合同,提供集成化的節能服務和完整的解決方案。其中包括:爲客戶的節能項目進行投資和融資,向用戶提供節能項目方案設計、技術引進,以及設備採購、工程施工、能耗監測、操作和管理人員培訓等一條龍服務,並通過與客戶分享節能投資收益來獲得利潤,實現公司滾動發展。

節能服務公司承擔了節能改造工程的全部融資壓力運行成本,具有一定的投資風險。一旦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改造達不到合同規定目標,或者造成節能工程改造失敗,則要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後果,客戶企業不承擔責任。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開展過程主要包括:尋找項目、項目談判、項目準備、項目施工、項目維護五個階段。

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的來源與構成

1.合同能源管理風險的含義

合同能源管理風險,是指在一個節能項目實施過程中,由於事先無法預料的內外部因素影響,導致在項目完成後,節能服務公司所獲得的實際收益低於預期收益,從面承擔經濟損失的一種風險,或是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過程中,由於客觀存在的不確定因素所導致的實際效果與節能服務公司決策預期的負偏離程度。

2.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的類別

從目前我國己實施的節能項目看,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節能改造項目,主要面臨技術、市場、客戶、環境等多種風險。因此,我們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劃分爲,技術風險、市場風險、客戶風險、外部環境風險、組織管理風險、金融風險和其他風險七大類。

(1)技術風險。由於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我國較晚,大多數節能公司進入市場的時間相對較短,相關技術不配套、不成熟,面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對技術的要求很高,所以,技術風險是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的主要來源之一。其一是技術先進性風險。當今節能技術的發展突飛猛進,新產品生命週期和壽命在縮短。例如某項技術在項目建設期間及完工後是否依然能處於領先水平,會不會被新技術所替代。其二是技術質量風險。節能產品的質量好壞不僅關係到節能效果,面且還會影響到客戶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如果在項目運行期間出現質量問題,會對客戶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2)市場風險,是指未來產品成本、產品需求等市場因素的變動,導致節能服務公司能否贏得市場份額的不確定性,包括市場需求風險和市場競爭風險兩種。其中,市場需求風險,是客戶由於對合同能源管理運行模式不瞭解,往往持一種觀望態度。另外,新的節能技術在市場推廣上也有較大困難,很難馬上被市場所接受,從面使節能服務公司難以事先對市場做出準確評估;面在市場競爭風險中,雖然節能服務產業在我國剛剛起步,且節能服務公司規模較小,但我國的節能市場潛力非常大,節能服務企業數量增長迅速,節能商業模式不斷創新,企業間會採取生態位競爭戰略。不僅本國企業之間存在激烈競爭,國外許多有雄厚資金和先進技術的節能服務公司也進入我國的節能市場,搶佔市場份額。

(3)客戶風險,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客戶企業是否配合節能服務公司順利完成項目。其中,包括信用風險,即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客戶企業通過各種手段來隱瞞或虛報項目的`節能收益,或客戶企業想方設法不支付屬於節能服務公司享有的節能效益部分;也包括違約風險,即在合約期間內,客戶企業面臨其他節能服務公司給予更優惠的條件,轉面與其他節能服務公司合作,或者客戶企業更換領導人,新一屆領導不願履行合同。這些問題都將導致客戶違約,致使節能服務公司承擔損失;還包括施工風險,即在項目施工過程中,客戶企業是否積極配合項目施工,爲項目提供便利,這將影響到項目的施工進度和預算執行情況。

(4)外部環境風險,是指宏觀經濟、政治、能源價格的變化,可能會引起相應的外部環境風險。外部環境風險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政治風險。國家的政治、政策的穩定性會影響一個企業的發展,國家的信貸、稅收、財政等制度的變化,也可能對項目運行成本造成一定風險。二是經濟環境風險。主要包括:宏觀經濟運行週期、能否如期獲得銀行貸款、合同期內的通貨膨脹率變化、利率變化和匯率變化等,都會影響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收益面帶來一定風險。三是能源價格風險。這種風險來源於未來能源價格波動帶來的不確定性。能源價格變化將造成節能項目的收益評估結果發生變化,致使收益分成變化。

(5)組織管理風險,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決策風險、人才風險、財務風險、信息管理風險。組織管理風險來自於四個方面:其一決策風險。節能服務公司的領導者如果缺乏遠見,就有可能在公司發展戰略上作出不正確的決策,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其二人才風險。企業想要發展壯大,就需要一流的人才。節能公司對技術、市場營銷、項目管理等方面的人才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麪人才流失可能導致公司在項目運作上產生較大的風險。其三財務風險。主要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於資金週轉不靈、資金不能及時到位,面導致項目在某一環節中斷造成的風險。其四信息管理風險。是指節能服務公司如果對客戶要求及節能技術發展缺乏足夠的瞭解和相關信息分析,或者在實施項目的各個環節上,客戶企業、節能服務公司、設備生產商之間信息溝通不暢,可能導致節能項目失敗的風險。

(6)金融風險,是指由於節能服務公司融資能力不足,導致合同規定的資金無法到位,使得項目不能繼續或終正產生的風險。其中,首先是資金風險。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融資發生困難,導致節能服務公司現金流不足,從面使項目不能正常運行所產生的風險。其次是擔保風險。擔保機構在業務運行過程中決策失誤、操作等微觀因素所產生的風險。

(7)其他風險。主要包括自然環境風險(指惡劣的天氣、洪水、地震等自然因素,給節能項目造成損失所產生的風險)和法律風險(新的法律法規如環保法、質量法、產品責任法等的頒佈實施以及調整,可能對能源管理項目帶來的風險 。

三、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風險評價

1.建立風險評價指標體系

筆者以上文的風險來源與構成爲基礎,結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點,遵循全面性、科學性、目的性、適用性的原則,對影響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主要風險因素進行系統分析和歸納,構建由6個一級風險評價指標和16個二級風險評價指標構成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評價指標體系。

結論

筆者通過分析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主要風險來源,構建了風險評價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包括,技術風險、市場風險、客戶風險、組織管理風險、外部環境風險和融資風險6個一級風險評價指標和16個二級風險評價指標。通過運用模糊綜合評價法,來定量分析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綜合風險水平。該風險評價指標體系可以較全面地反應風險來源,有助於節能服務公司更好地識別風險,爲制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提供參考,從面有效促進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持續發展。

能源管理合同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商業條款

一、總則

(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模式向甲方提供(emc項目名稱:)項目節能服務一事,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節能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二、項目的名稱、內容和目的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

2項目內容:________________

3項目目的:通過項目的實施,達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三、合同的起始日與期限、項目的驗收

1本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爲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後,乙方開始項目的設計、設備的採購、安裝及調試。設備的安裝調試期爲30天。

2節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爲甲方出具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爲____個月。

合同有效期爲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滿爲止。

3項目安裝完畢後、內,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檢查安裝情況;安裝檢查合格後,試運行、小時,試運行期間可對設備進行調試。試運行結束後無異常發生,則甲方應簽署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

四、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1、項目的年節能效益約爲人民幣____元、(小寫:____萬元)(以每月實際節電效益爲準)

2、節電率的計算方法

乙方在進行節電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電錶,協助乙方在所有要進行節電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調系統迴路中具體設備前安裝到位,並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計算某具體設備(a1)的節電率:a1設備平均節電率(%)sa1=(q前a1-q後a1)÷q前a1

其中:q前a1=節電改造前24小時的目標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

q後a1=節電改造後24小時的目標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

完成節電改造工程前的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和完成節電改造工程後的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數據由雙方有關人員共同抄表並簽名確認,連同計算出a1設備平均節電率。依此類推,測出中央空調系統中其它設備a2、a3、a4等的平均節電率sa2、sa3、sa4等。統計完後由雙方簽章生效並作爲本協議之附件b。

3、節電效益的計算方法

以自然月爲單位,對通過節電改造後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按以下方法計算:

以設備a1爲例,

當月設備a1節電效益(元)ma1=(m前a1—ma1抄表)=ma1抄表*sa1/(1—sa1)

m前a1=ma1抄表÷(1—平均節電率sa1)

ma1抄表=節電改造後當月的中央空調系統中設備a1電費(電度表當月實抄的用電數量)。

sa1爲設備a1的節電率

當月中央空調系統節電效益(元)m=ma1+ma2+ma3+ma4+……

4、雙方效益的分成

效益分成期爲五年,節電改造後按本協議本項第3、第4條的計算方法計出甲方所節省的總電費,並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進行分配:

乙方當月應分配金額(____元)=當月節電效益(____元)×乙方分成比例(____%)

5、甲方應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後,每個月後三天內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數額爲2中規定的乙方應分享的數額,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屆滿。如果甲方延遲付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付款違約金按所欠到期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三計算。

6、該項目由乙方投入設備,但簽訂本合同後甲方需向乙方交項目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作爲押金,合同正常履行兩年後,此押金由乙方無條件退還給甲方。

7、在本合同規定的效益分享期內,電價按同期供電部門價格計算。

8、如因甲方提供的測量數據不正確而導致用以計算節能量的基線未能反映真實情況時,乙方有權對計算節能量的基線作出調整;節能量的測量應在設備級(而非工廠級)層面上進行。

五、甲方的責任

除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外,甲方還應:

1、對乙方提交的設計、施工方案應在七日之內予以書面覈准。

2在本廠區接受附件a所列設備和相關材料、配件,在安裝前甲方應按乙方要求予以免費、妥善保管。

3爲乙方實施和管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提供必要的協助。

4、按3條款驗收項目,及時提供確認安裝完成和試運行正常的驗收文件。

5根據設備製造商提供的設備操作規程和保養要求或乙方的書面要求,對設備進行操作,配合乙方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

6在合同有效期內,對設備運行作出記錄,並根據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記錄。

7、若發現本項目安裝的設備出現故障,有義務立即通知乙方。

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乙方維護、檢測、修理項目設施和設備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觸與本項目有關的甲方設施和設備。

9、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附件a所列設備發生損壞、丟失,則甲方應在得知此情況後一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對設備進行監管。

六、乙方的責任

除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外,乙方還應:

1、負責項目融資,對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列出、乙方認可的設備進行設計、採購、安裝與調試,按期完成施工。

驗收合格後,將項目移交甲方運行。

開工前七日內,將設計、施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確認。

2、確保設計、供貨和安裝達到附件a規定的要求。

3、根據國家有關施工管理條例和與項目相對應的技術操作規程,認真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

4、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該項培訓應不少於五個小時,以使他們能夠正確地操作和維護設備。

5、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承擔項目移交甲方運行前的一切風險損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盡到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引起的損失。

6、設備所有權移交甲方時,乙方應將該項目的全部設計資料交給甲方。

7、定期派人檢查項目的運行情況。

七、所有權

1、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項之前,項目(包括設備和設施,下同)的所有權屬於乙方。

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一個月內,按規定付清乙方應得全部款項之後,纔有權取得項目的所有權。

3在本合同生效後的十二個月內,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付款方式以相當於乙方分享總效益的價格(扣除乙方己分享的效益後剩餘效益的折現價格)提前購買設備的所有權。在乙方收到全部價款之後,項目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4項目的所有權由乙方移交給甲方時,應同時移交項目的技術資料。

5、甲方違約(如拖延應付款且到本合同終止時仍未付清應付款及逾期付款違約金)時,乙方仍享有項目所有權,直到此種違約狀況消除七天後,項目所有權才歸甲方。

八、提前解除合同

1、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支付終止費和賠償乙方的。其他損失(如有),終止費按下面公式計算:

終止費=(乙方按合同規定應分享的全部款額-終止前己分享的款額)×30%

乙方的其他損失爲乙方在項目上的所有人力、物質上的投入加上乙方合理的利潤,該損失以本合同得以全面履行情形下的乙方全部收益爲限。

2、由於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而對設備進行實質改動或拆除,影響了本項目的正常運行和節能效益,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支付乙方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應分享款項,且在此情形下項目仍歸乙方所有。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

1在本合同生效後、項目移交甲方運行之前,如果甲方解除本合同,則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效益總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乙方爲此項目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如設備購置費、運費、安裝費、設計費等。

2、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七天內未向乙方支付應分享的款項,則應每日按應付款金額的萬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3、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超過兩個月未向乙方支付應分享的款項,則乙方有權收回此項節電工程的所有節電設備,並同時享有追究甲方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4、甲方違反在本合同中的一項或多項義務,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或合併採取以下方式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i)按甲方實際違約的天數順延項目的安裝調試期;

ii)延長分享節能效益的時間,直至乙方的損失得全部彌補;

iii)在保持節能效益總額不變的前提下縮短乙方的分享期,即加大每期甲方的應付款數額;

iv)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該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直接損失、項目利潤、律師費用和項目相關的其它費

用。

5、因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尤其是節能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造成項目中斷和停止,則如果此種違約若在三十日內得以糾正,且乙方因甲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得以補償,則不視爲甲方違約。

(2)乙方違約:

1、設備安裝完畢三個月後仍不能正常運行。

2、甲方在設備運行工況與項目驗收相同的條件下可隨時複驗節電率,如果複驗節電率低於附件b中相應節電率並超過10%範圍,則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雙方共同參與節電率複驗,如果經雙方確認節電率的確低於附件b中相應節電率並超過10%範圍,則視爲乙方違約。

3、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規定,則甲方有權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違約補救

1、甲方違約的補救:如果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或直接進入司法解決程序,收回應得和受損失的款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用和項目其他相關費用。

乙方在事先書面通知甲方的情況下,有權進入甲方生產場地拆除設備,在不損害甲方權益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違約的補救: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或直接進入司法解決程序,收回受損失的款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用和項目其他相關費用。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當事人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能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二部分、一般條款

一、乙方的服務標準

乙方應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和職責,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的工作,客觀實際地測量節能效果和計算節能效益。對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給予認真考慮,與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員及其合理化建議,愛護甲方的設備和其它財產,在甲方的場地從事項目的安裝運行工作時,遵守甲方工作場地的有關規章制度。

二、項目設備的改進、改動、拆除和損壞等風險

1、設備的改進。在乙方不降低服務標準的前提下,爲了改善項目設備的運行狀況或提高經濟效益,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隨時改進項目設備或修改有關程序。甲方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不得拒絕乙方的改進意見。

2、設備的改動。任何一方如需對設備進行改動,需徵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方可進行。

3、設備的拆除。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委託他人拆除項目設備或者進行實質性改動。如果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而拆除設備或進行實質性改動,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內無條件地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全部款項。

上述設備的改進、改動和拆除完成後,雙方應於當日簽署書面文件予以認可,此種認可視爲對方的接受。

4設備的損壞或丟失。本合同開始履行後,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如果甲方不能證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員所致,則應由甲方承擔責任。如果受損壞或丟失的設備已投了保險,甲方應聘請乙方利用保險賠付修理、更換、補充被損壞(或丟失)的設備。如果在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甲方得到的保險金不足以支付修理、更換或補充設備而發生的費用,或者由於受損壞(或丟失)的設備未投保,則應由甲方承擔修理、更換或補充設備的費用。

5、設備的意外損壞。由於意外事件導致設備損壞,如果甲方不能證明自己採取了足夠的預防措施,則應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費用。如果甲方能夠證明自己採取了足夠的預防措施,則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6、如果因爲發生本章規定的情況而影響項目的正常運行,停止運行超過十日,雙方同意:該時間從效益分享期限中扣除,以使得效益分享期限不致受上述情況的影響而縮短。

三、對設備的大規模改造

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對設備進行大規模改造。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提高節能效率而欲對設備進行改造,甲、乙雙方應事先達成書面一致意見,並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之後,方可開始施工。

四、設備的停止運行/關閉

1停止運行或關閉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設備,甲方應至少提前六十天通知乙方。在緊急情況下,甲方應及時和儘可能地向乙方通報情況。任何停止或關閉行爲都不能減輕或影響甲方的付款義務。

2如果因甲方關閉或停止設備運行而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全部款項。

五、甲方自有設備的使用和更改

1、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與項目相關的自有設備能夠完全正常運行。如果因爲甲方自有設備發生故障,影響到項目的正常運行,導致節能量降低,甲方自行承擔責任,並仍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項。

2如果甲方欲對自有設備進行更改或對生產

計劃進行調整,可能對項目的節能量造成影響時,甲方應至少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說明這些變化可能對項目節能量產生的影響。當這些改變致使節能量下降時,甲方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否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第1條的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如果甲方對項目相關的設備進行檢修,影響了項目的正常運行,導致節能量減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項。

4如果甲方對與本項目相關的設備進行大修,影響了項目的正常運行或停止運行,大修期超過30天,改造期間不分成,但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認可延長相同時間,以彌補效益分享期。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應根據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確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責任。

3、由於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導致項目無法進展或與本項目實施前相比根本不能達到節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本合同最後簽字之後滿九十天未實際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被關閉或撤銷、停產或停業、轉產或與其它單位合併或分立,則本合同對發生此種變化後的甲方或其繼承者仍然有效。發生此種情況時,甲方應事先告知有關當事方,並將此條件列入新的實體之中。如果當事方不能接受此種條件,則由甲方應在此變化發生前,按本合同規定購買本項目。乙方也可自行決定拆除所裝設備。

如果甲方發生破產而導致本合同終止,項目及甲方爲乙方所提供的擔保財產不屬於破產財產範圍。

七、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轉讓

1、甲方在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之前,應徵得乙方同意,在未徵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無權以任何形式、在實質上轉讓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

2、乙方可以通知甲方將本合同及所有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所屬的分公司或有關聯的公司。

3、乙方可以將本合同中所有權屬於自己的設備作爲擔保,用於節能服務項目期間的擔保。

八、稅、費

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乙方出具普通商業發票。

九、不可抗力

按相關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十、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程序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應繼續履行。

十一、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節能系統設計方案

附件b:節能效益的計算及確認

2、本合同及附件之間規定不一致時,以規定詳細的爲準。

3、本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解釋,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並應遵守行業慣例。

4、甲、乙雙方用電報、電傳、電話、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過特快專遞通知對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爲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5、本合同中所稱的"一方"及"一方當事人"是指甲方或乙方,"雙方"或"雙方當事人"則是統稱甲、乙雙方;

本合同中的"意外事件"是指在合同簽訂以後,不是由於任何一方當事人的過失或疏忽,而是由於發生了當事人既不能預見,又無法事先採取預防措施的客觀事故。

本合同中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6、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三份。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20xx年x月x日在xx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p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篇六

合同能源管理可分爲節能量保證型、節能效益分享型、能源費用託管型、融資租賃型、項目證券化。

1.節能量保證型

業主投資。

服務商向業主提供節能服務並承諾保證項目節能效益。

項目實施完畢,經雙方確認達到承諾的節能效益,用戶一次性或分次向節能服務公司支付服務費,如達不到承諾的節能效益,差額部分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

產權歸屬合同期內合同到期後

業主業主

2.節能效益分享型

服務商投資或共同投資。

服務商對項目進行建設。

項目建設施工完成,經雙方共同確認節能量後,雙方按合同約定比例分享節能效益。

項目合同結束後,節能設備所有權無償移交給用戶,以後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節能效益分享型是我國政府大力支持的模式類型。

產權歸屬合同期內合同到期後

服務商/服務商+業主業主

3.能源費用託管型

服務商投資。

業主與服務商簽訂託管合同,約定能源費用,定期向服務商付費。

服務商對大樓進行節能改造和運營管理,盈虧自負。

項目合同結束後,服務商改造的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用戶使用,以後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產權歸屬合同期內合同到期後

服務商業主

4.融資租賃型

租賃公司投資。

融資公司購買服務商的節能設備和服務,並租賃給業主使用,根據協議定期向用戶收取租賃費用。

服務商負責對用戶的能源系統進行改造,並在合同期內對節能量進行測量驗證,擔保節能效果。

項目合同結束後,節能設備由融資公司無償移交給用戶使用,以後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產權歸屬 合同期內合同到期後

租賃公司業主

5.項目證券化

服務商投資。

服務商與業主簽訂分享型合同。

服務商將分享型合同出售給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將項目證券化(如債券)出售給投資者。

服務商獲得資金後進行建設。

項目建設施工完成,經雙方共同確認節能量後,雙方按合同約定比例分享節能效益。

服務商獲得的節能收益,按照合同約定給予投資公司,投資公司再按合同約定給各個投資人。

項目合同結束後,節能設備所有權無償移交給用戶,以後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產權歸屬合同期內合同到期後

投資人業主

此模式與常規模式差異在於:常規模式是向銀行或投資機構進行抵押貸款、信用貸款、貿易融資,產權歸服務商所有。

而此模式是將合同進行出售,產權歸投資人所有。

(合同能源管理)

是服務商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爲客戶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採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並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後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運作節能項目,在節能改造後,客戶原先單純用於支付能源費用的資金,可同時支付新的能源費用和改造的費用。

合同期後,客戶享有全部的節能效益。

2.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質

是一種面向市場的節能投資新機制

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投資方式

允許客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實施節能項目

能夠幫助企業排除節能項目的資金和技術障礙

3.業務流程

與用能單位接觸

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進行初步接觸,瞭解用能單位的經營現狀和用能系統運行情況。

向用能單位介紹本公司的基本情況、節能技術解決方案、業務運作模式及可給用能單位帶來的效益等。

向用能單位指出系統具有節能潛力,解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有關問題,初步確定改造意向。

節能診斷

針對用戶的具體情況,對各種耗能設備和環節進行能耗評價,測定企業當前能耗水平,通過對能耗水平的測定。

此階段ESCO爲用戶提供服務的起點,由公司的專業人員對用戶的能源狀況進行測算,對所提的節能改造的措施進行評估,並將結果與客戶進行溝通。

改造方案設計

在節能診斷的基礎上,由公司向用戶提供節能改造方案的設計,這種方案不同於單個設備的置換、節能產品和技術的推銷,其中包括項目實施方案和改造後節能效益的分析及預測,使用戶做到“心中有數”,以充分了解節能改造效果。

談判與簽署

在節能診斷和改造方案基礎上,ESCO與客戶進行節能服務合同的談判。

在通常情況下,由於ESCO爲項目承擔了大部分風險,因此在合同期(一般3-)ESCO分享項目大部分的經濟效益,小部分的經濟效益留給用戶。

待合同期滿,ESCO不再和用戶分享經濟效益,所有經濟效益全部歸用戶。

項目投資

合同簽定後,進入了節能改造項目實際實施階段。

由於接受的是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服務新機制,用戶在改造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不需要任何投資,公司根據項目設計負責原材料和設備採購,其費用由ESCO支付。

全過程服務

合同簽署後,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項目設計、項目融資、原材料和設備採購、施工安裝和調試、運行保養和維護、節能量測量與驗證、人員培訓、節能效果保證等全過程服務。

培訓

在完成設備安裝和調試後即進入試運行階段,ESCO還將負責培訓用戶的相關人員,以確保能夠正確操作及保養、維護改造中所提供的先進的節能設備和系統。

在合同期內,設備或系統的維修由ESCO負責,並承擔有關的費用。

能耗基準、節能量監測

改造工程完工前後,ESCO與用戶共同按照合同約定測試、驗證方案對項目能耗基準和節能量、節能率等相關指標進行實際監測,有必要時可委託第三方機構完成節能量確認。

節能量作爲雙方效益分享主要依據。

效益分享

由於對項目的全部投入(包括節能診斷、設計、原材料和設備的採購、土建、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培訓和系統維護運行等)都是由ESCO提供的,因此在項目的合同期內,ESCO對整個項目擁有所有權。

用戶將節能效益中應由ESCO分享的部分按月或季支付給ESCO。

在根據合同所規定的費用全部支付完畢以後,ESCO把項目交給用戶,用戶即擁有項目所有權。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某一種具體的產品或技術,而是通過整合各方面資源,向客戶銷售一系列的節能“服務”。

合同能源管理是市場經濟下的節能服務商業化實體,在市場競爭中謀求生存和發展,與我國從屬於地方政府的節能服務中心有根本性的區別。

ESCO所開展的EPC業務具有以下特點:

1.商業性

ESCO是商業化運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來實現贏利的目的。

2.整合性

節能業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推銷產品、設備或技術,而是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爲客戶提供集成化的節能服務和完整的節能解決方案,爲客戶實施一攬子專業化節能服務;ESCO不是金融機構,但可以爲客戶的節能項目提供資金;ESCO不一定是節能技術所有者或節能設備製造商,但可以爲客戶選擇提供先進、成熟的節能技術和設備;ESCO也不一定自身擁有實施節能項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戶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

對於客戶來說,ESCO的最大價值在於:可以爲客戶實施節能項目提供經過優選的各種資源集成的工程設施及其良好的運行服務,以實現與客戶約定的節能量或節能效益。

3.多贏性

EPC業務的一大特點是:一個該類項目的成功實施將使介入項目的各方包括:ESCO、客戶、節能設備製造商和銀行等都能從中分享到相應的收益,從而形成多贏的局面。

對於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業務,ESCO可在項目合同期內分享大部分節能效益,以此來收回其投資並獲得合理的利潤;客戶在項目合同期內分享部分節能效益,在合同期結束後獲得該項目的全部節能效益及EPC投資的節能設備的所有權,此外,還獲得節能技術和設備建設和運行的寶貴經驗;節能設備製造商銷售了其產品,收回了貨款;銀行可連本帶息地收回對該項目的貸款,等等。

正是由於多贏性,使得EPC具有持續發展潛力。

4.風險性

ESCO通常對客戶的節能項目進行投資,並向客戶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因此,ESCO承擔了節能項目的大多數風險。

可以說,EPC業務是一項高風險業務。

EPC業務的成敗關鍵在於對節能項目的各種風險分析和管理

真誠合作:項目實施成功是ESCO與客戶雙方共同的目標,客戶的利益是不投入或少投入資金即可得到優良的節能設備和長期的節能和環境效益,ESCO則要從項目成功中賺得利潤。

許多案例證明,雙方的真誠合作是最重要的,ESCO在項目全過程中進行優質服務,客戶在項目全過程中密切配合是項目成功保障。

經濟風險防範:爲了達到ESCO與客戶雙贏的目的,ESCO需要客戶幫助防範經濟風險。

客戶要向ESCO提供企業的經營管理、財務狀況、產品營銷與發展前景、可供選擇的擔保和抵押措施等方面的詳實情況,以建立和增強ESCO投資的信心;ESCO要以誠信精神對待客戶,併爲客戶保守商業祕密,最終達到客戶獲得節能效益,賺得利潤。

技術風險防範:項目是否成功與改造方案的確定和節能技術與配套設備的選型直接相關,也與原始運行狀況和耗能情況關係密切。

ESCO要在客戶的坦誠幫助下,弄清原始運行和耗能情況,並在專家指導下選好改造方案和所有技術與配套設備。

這是防範技術風險的有效措施,也是項目成功的基礎。

但是凡事有兩面,合同能源管理在實施的過程中,也存在着許多弊端。

第一,我國的EMCo很難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爲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融資,希望國家支持節能的有關基金也能劃出一部分經費用於提高銀行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爲EMCo節能項目的投資和融資能力。

第二,投資方無法按時按量的回收節能投資款,由於種種原因,投資方經常無法按時按量的收回投資節能分享款,導致投資方現金流短缺無法進行正常業務。

第三,在甲乙雙方商務談判中,甲方(被投資方)總是在想着乙方(投資方)到底多掙了多少錢,就不想投資方爲此要承擔多少風險。

第四,同質化競爭嚴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其實是很好做的。

只要買了這些節能產品,誰都可以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關鍵就要看誰肯出低價,誰和客戶的關係過硬。

在這樣的背景下,低品質、同質化的競爭加劇。

最終對於整個節能產業也帶來了損害,限制了節能產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某一種具體的產品或技術,而是通過整合各方面資源,向客戶銷售一系列的節能“服務”。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50%爲商務與技術,50%爲金融把控能力。

由於一般工程、產品企業缺乏金融人才,對“投資與融資”並不關注。

因此,當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做多了以後就會影響到公司資金佔用,負債率上升,財務報表變的難看等問題。

相關企業需要特別注意。

合同能源管理 篇七

第一部分 商業條款

1.總則

乙方),合同雙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項目 進行專項節能服務,並支付相應的節能服務費用。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2.項目的名稱、內容和目的

2.1 項目名稱:

2.2項目內容:

2.3項目目的:通過項目的實施,達到降低運行成本,減少電費支出,減少維護費用,延長設備( )使用壽命,改善環境的目的。同時也爲國家“”節能減排目標的完成作出了企業的一份貢獻。

3.項目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爲目合同總額的20%(人民幣 元)給乙方,作爲設備的保證金。收到甲方保證金此合同生效。

2.2 本項目的建設期爲始,至。

2.3 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爲 。

4.項目方案設計、實施和項目的驗收

根據項目設計方案乙方對項目組織實施安裝,項目安裝完畢後三日內,由甲方按設計改造方案檢查安裝情況;安裝檢查合格後,試運行5天,試運行其間可對設備進行調試,無任何異常現象後,由甲方出具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

5.節能效益分享方式

5.1 效益分享期內項目節能量/預計爲

5.2 效益分享期內,乙方分享 乙方分享 %的節能效益,甲方分享 %的節能效益。

5.3 每年測試一次節電效果。當節電率不超過或不低於確定的節電率的5%時,分享數額不變;當超過或低於確定的節電率5%時,調整分享期。

5.4 節能效益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A) 甲方應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後,自每個月後的1-7日內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數額爲5.1中規定的乙方應分享的數額,直至分享效益數額屆滿。甲方付給乙方的保證金可作爲尾款衝抵。

(B) 付給任何人。

(C)乙方應當在收款後向甲方出具相應的正式發票。

6.甲方責任:

6.1按合同之規定,按時付款給乙方。

6.2提供乙方安裝與數據測試的便利,提供真實與準確的節能對比數據。

6.3維護節電設備( )使之不受人爲破壞、受損或盜竊,否則其修理或損失費用由甲方承擔。

6.4甲方應當按節電設備( )使用說明正確使用節電設備( ),非質量瑕疵導致第

三人人身或者財產損害,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責任:

7.1乙方產品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交貨時提供該批產品的認證書,質量檢測報告等相關文件。乙方保證產品使用壽命 年,效益分享期內,節能設備的維修、零部件更換由乙方負責。

7.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安裝、調試好甲方所訂購的節電設備。

7.3負責節電設備有關使用方法的諮詢、指導。

8.所有權

8.1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和乙方付清全部款項之前,設備的所有權屬於乙方。

8.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一個月內,按規定付給乙方應得全部款項之後,取得

設備的所有權。

8.3設備的所有權由乙方移交給甲方時,同時移交設備的技術資料。

9.違約責任

9.1甲方違約:

9.1.1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不能向乙方支付應分享的款項,每日按應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9.1.2甲方連續三次不能向乙方按時支付應分享的款項,乙方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將全部節電設備撤走,並不退回甲方的保證金和前期已支付的款項。

9.2乙方違約:

9.2.1乙方應按期交貨並安裝完畢節電設備,逾期每日乙方應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9.2.2若因乙方產品質量不合格,經國家權威部門認定屬實,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部分 一般條款

10.乙方的服務標準

乙方應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和職責,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的工作,客觀實際地測量節能效果和計算節能效益。對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給予認真考慮,與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員及其合理化建議,愛護甲方的設備和其它財產,在甲方的場地從事項目的安裝運行工作時,遵守甲方工作場地的有關規章制度。

11.節電設備的改進、改動、拆除和損壞等風險

11.1設備的改進。在乙方沒有降低服務標準的情況下,爲了改善設備的運行狀況,提高經濟效益,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隨時改進設備或修改有關程序。甲方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不得拒絕乙方的改進意見。

11.2設備的改動。甲、乙一方如需對設備進行改動,需徵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方可進行。

11.3設備的拆除。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也不可以委託他人拆除設備或者進行實質性改動。如果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而拆除設備或進行實質性改動,乙方有權立

即終止合同,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款項。

上述設備的改進、改動和拆除完成後,雙方應於當日簽署書面文件予以認可,此種認可視爲對方的接受。

11.4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本合同項下的節電設備經雙方出具試運行正常文件後,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如果甲方不能證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員所致,則應由甲方承擔責任。

11.5設備的意外損壞。由於意外事件導致設備損壞,如果甲方不能證明自己採取了足夠的預防措施,則應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費用。如果甲方能夠證明自己採取了足夠的預防措施,則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11.6如果因爲發生本章規定的情況而影響項目的正常運行,超過10天停止運行,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認可延長相同時間,以彌補效益分享期限。

12.對節電設備的大規模改造

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能對設備進行大規模改造。如果爲提高節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內,欲對設備進行大規模改造,甲、乙雙方應事先達成書面一致意見,並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之後,方可開始施工。

13.節電設備的停止運行/關閉

13.1停止運行或關閉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設備,甲方應至少提前60天通知乙方。在緊急情況下,甲方應及時和儘可能地向乙方通報情況。任何停止或關閉行爲都不能影響甲方的付款義務。

13.2如果因甲方關閉或停止設備運行而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規定的全部款項。

14.甲方自有設備的使用和更改

14.1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與項目相關的自有設備能夠完全正常運行。如果因甲方自有設備發生故障,影響到項目的正常運行,導致節能量降低,仍需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項。

14.2如果甲方欲對自有設備進行更改或調整,可能對項目的節能量造成影響時,甲方應至少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說明這些變化可能對項目節能量產生的影響。當這些改變致使節能量下降時,仍需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項。

14.3如果甲方對項目相關的設備進行檢修,影響了項目的正常運行,導致節能量減

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項。

14.4如果甲方對項目相關的設備進行大修,影響了項目的正常運行或停止運行,大修期超過30天,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認可延長相同時間,以彌補效益分享期。

15.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5.1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15.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可以提前終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應根據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確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責任。

15.3由於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導致項目無法進展或與本項目實施前相比根本不能達到節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

16.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轉讓

16.1甲方在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之前,應徵得乙方同意,在未徵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都是無效的。

16.2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將本合同及所有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所屬的分公司或者有關聯的公司,此類轉讓無需甲方同意。

17.侵權和賠償

17.1因乙方或乙方所聘人員的故意或過失而導致甲方的任何財產損害或人身傷害,除非甲方因保險而得到賠償,乙方同意對甲方給予賠償並使其不因上述損害或傷害而受到損失。但乙方職員或所聘人員的惡意違法犯罪造成的損害不在此列。

17.2因甲方或甲方所聘人員的故意或過失而導致乙方的任何財產損害或人身傷害,除非乙方因保險而得到賠償,甲方同意對乙方給予賠償並使其不因上述損害或傷害而受到損失。但甲方職員或所聘人員的惡意違法犯罪造成的損害不在此列。

17.3受損害或傷害的一方對損害或傷害的發生也有過錯時,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並適當減輕造成損害或傷害一方的責任。

18.保密條款

18.1對於項目所涉及的屬於乙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甲方應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8.2乙方在項目建設和運作中獲悉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亦應對任何第三方

予以保密。

19.不可抗力

19.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導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15日內以書面形式將詳細情況告知另一方,並隨後提供事件詳情的有效證明文件。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延期履行或終止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

19.2本合同延期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義務將中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但中止最長時間不超過60天,超過60天應終止合同。

19.3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雙方協商免除不能履行的條款,並對有關條款進行修訂,其餘條款繼續履行。

19.4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措施避免擴大損失。如果因爲未採取相應的措施而導致損失擴大,應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20.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釋、違約、終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爭議、糾紛,本合同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一方提出書面協商請求後15日內雙方無法達成一致,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20.1調解

(A)任何一方均可向 (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或雙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機構提出申請,由其作爲獨立的第三方就爭議進行調查和調解,並出具調解協議,另一方應當在 日內同意接受該調查和調解。雙方應根據第三方機構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數據、資料,並接受其實地調查。

(B)如果雙方無法對第三方機構的選擇達成一致,或者在一方書面提起調解申請後的45日內無法達成調解協議,雙方同意採取仲裁或訴訟的方式最終解決爭議。

如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調解的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攤。

20.2訴訟/仲裁

雙方同意不經由調解程序,直接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最終解決爭議: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按照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程序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應繼續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項目工程描述

附件B:節能量的確認

附件C:節能效益的計算

21.2本合同及附件之間規定不一致時,優先適用合同附件的規定。

21.3本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解釋,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並應遵守行業慣例。

21.4甲、乙雙方用電話、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過特快專遞通知對方。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即爲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21.5本合同的修改應採用書面方式。

21.6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二份。

21.7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人或授權代表於

本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 或授權代表簽字):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開戶名: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 或授權代表簽字):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開戶名:

合同能源管理 篇八

第一部分 商業條款

1、總則

乙方),合同雙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項目 進行專項節能服務,並支付相應的節能服務費用。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2、項目的名稱、內容和目的

2.1 項目名稱:

2.2項目內容:

2.3項目目的:通過項目的實施,達到降低運行成本,減少電費支出,減少維護費用,延長設備( )使用壽命,改善環境的目的。同時也爲國家“”節能減排目標的完成作出了企業的一份貢獻。

3、項目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爲目合同總額的20%(人民幣 元)給乙方,作爲設備的保證金。收到甲方保證金此合同生效。

2.2 本項目的建設期爲始,至。

2.3 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爲 。

4、項目方案設計、實施和項目的驗收

根據項目設計方案乙方對項目組織實施安裝,項目安裝完畢後三日內,由甲方按設計改造方案檢查安裝情況;安裝檢查合格後,試運行5天,試運行其間可對設備進行調試,無任何異常現象後,由甲方出具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

5、節能效益分享方式

5.1 效益分享期內項目節能量/預計爲

5.2 效益分享期內,乙方分享 乙方分享 %的節能效益,甲方分享 %的節能效益。

5.3 每年測試一次節電效果。當節電率不超過或不低於確定的節電率的5%時,分享數額不變;當超過或低於確定的節電率5%時,調整分享期。

5.4 節能效益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A) 甲方應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後,自每個月後的1-7日內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數額爲5.1中規定的乙方應分享的數額,直至分享效益數額屆滿。甲方付給乙方的保證金可作爲尾款衝抵。

(B) 付給任何人。

(C)乙方應當在收款後向甲方出具相應的正式發票。

6、甲方責任:

6.1按合同之規定,按時付款給乙方。

6.2提供乙方安裝與數據測試的便利,提供真實與準確的節能對比數據。

6.3維護節電設備( )使之不受人爲破壞、受損或盜竊,否則其修理或損失費用由甲方承擔。

6.4甲方應當按節電設備( )使用說明正確使用節電設備( ),非質量瑕疵導致第

三人人身或者財產損害,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責任:

7.1乙方產品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交貨時提供該批產品的認證書,質量檢測報告等相關文件。乙方保證產品使用壽命 年,效益分享期內,節能設備的維修、零部件更換由乙方負責。

7.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安裝、調試好甲方所訂購的節電設備。

7.3負責節電設備有關使用方法的諮詢、指導。

8、所有權

8.1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和乙方付清全部款項之前,設備的所有權屬於乙方。

8.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一個月內,按規定付給乙方應得全部款項之後,取得

設備的所有權。

8.3設備的所有權由乙方移交給甲方時,同時移交設備的技術資料。

9、違約責任

9.1甲方違約:

9.1.1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不能向乙方支付應分享的款項,每日按應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9.1.2甲方連續三次不能向乙方按時支付應分享的款項,乙方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將全部節電設備撤走,並不退回甲方的保證金和前期已支付的款項。

9.2乙方違約:

9.2.1乙方應按期交貨並安裝完畢節電設備,逾期每日乙方應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9.2.2若因乙方產品質量不合格,經國家權威部門認定屬實,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部分 一般條款

10、乙方的服務標準

乙方應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和職責,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的工作,客觀實際地測量節能效果和計算節能效益。對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給予認真考慮,與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員及其合理化建議,愛護甲方的設備和其它財產,在甲方的場地從事項目的安裝運行工作時,遵守甲方工作場地的有關規章制度。

11、節電設備的改進、改動、拆除和損壞等風險

11.1設備的改進。在乙方沒有降低服務標準的情況下,爲了改善設備的運行狀況,提高經濟效益,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隨時改進設備或修改有關程序。甲方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不得拒絕乙方的改進意見。

11.2設備的改動。甲、乙一方如需對設備進行改動,需徵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方可進行。

11.3設備的拆除。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也不可以委託他人拆除設備或者進行實質性改動。如果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而拆除設備或進行實質性改動,乙方有權立

即終止合同,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款項。

上述設備的改進、改動和拆除完成後,雙方應於當日簽署書面文件予以認可,此種認可視爲對方的接受。

11.4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本合同項下的節電設備經雙方出具試運行正常文件後,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如果甲方不能證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員所致,則應由甲方承擔責任。

11.5設備的意外損壞。由於意外事件導致設備損壞,如果甲方不能證明自己採取了足夠的預防措施,則應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費用。如果甲方能夠證明自己採取了足夠的預防措施,則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11.6如果因爲發生本章規定的情況而影響項目的正常運行,超過10天停止運行,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認可延長相同時間,以彌補效益分享期限。

12、對節電設備的大規模改造

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能對設備進行大規模改造。如果爲提高節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內,欲對設備進行大規模改造,甲、乙雙方應事先達成書面一致意見,並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之後,方可開始施工。

13、節電設備的停止運行/關閉

13.1停止運行或關閉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設備,甲方應至少提前60天通知乙方。在緊急情況下,甲方應及時和儘可能地向乙方通報情況。任何停止或關閉行爲都不能影響甲方的付款義務。

13.2如果因甲方關閉或停止設備運行而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規定的全部款項。

14、甲方自有設備的使用和更改

14.1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與項目相關的自有設備能夠完全正常運行。如果因甲方自有設備發生故障,影響到項目的正常運行,導致節能量降低,仍需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項。

14.2如果甲方欲對自有設備進行更改或調整,可能對項目的節能量造成影響時,甲方應至少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說明這些變化可能對項目節能量產生的影響。當這些改變致使節能量下降時,仍需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項。

14.3如果甲方對項目相關的設備進行檢修,影響了項目的正常運行,導致節能量減

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項。

14.4如果甲方對項目相關的設備進行大修,影響了項目的正常運行或停止運行,大修期超過30天,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認可延長相同時間,以彌補效益分享期。

15、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5.1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15.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可以提前終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應根據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確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責任。

15.3由於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導致項目無法進展或與本項目實施前相比根本不能達到節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

16、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轉讓

16.1甲方在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之前,應徵得乙方同意,在未徵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都是無效的。

16.2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將本合同及所有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所屬的分公司或者有關聯的公司,此類轉讓無需甲方同意。

17、侵權和賠償

17.1因乙方或乙方所聘人員的故意或過失而導致甲方的任何財產損害或人身傷害,除非甲方因保險而得到賠償,乙方同意對甲方給予賠償並使其不因上述損害或傷害而受到損失。但乙方職員或所聘人員的惡意違法犯罪造成的損害不在此列。

17.2因甲方或甲方所聘人員的故意或過失而導致乙方的任何財產損害或人身傷害,除非乙方因保險而得到賠償,甲方同意對乙方給予賠償並使其不因上述損害或傷害而受到損失。但甲方職員或所聘人員的惡意違法犯罪造成的損害不在此列。

17.3受損害或傷害的一方對損害或傷害的發生也有過錯時,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並適當減輕造成損害或傷害一方的責任。

18、保密條款

18.1對於項目所涉及的屬於乙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甲方應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8.2乙方在項目建設和運作中獲悉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亦應對任何第三方

予以保密。

19、不可抗力

19.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導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15日內以書面形式將詳細情況告知另一方,並隨後提供事件詳情的有效證明文件。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延期履行或終止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

19.2本合同延期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義務將中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但中止最長時間不超過60天,超過60天應終止合同。

19.3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雙方協商免除不能履行的條款,並對有關條款進行修訂,其餘條款繼續履行。

19.4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措施避免擴大損失。如果因爲未採取相應的措施而導致損失擴大,應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20、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釋、違約、終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爭議、糾紛,本合同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一方提出書面協商請求後15日內雙方無法達成一致,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20.1調解

(A)任何一方均可向 (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或雙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機構提出申請,由其作爲獨立的第三方就爭議進行調查和調解,並出具調解協議,另一方應當在 日內同意接受該調查和調解。雙方應根據第三方機構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數據、資料,並接受其實地調查。

(B)如果雙方無法對第三方機構的選擇達成一致,或者在一方書面提起調解申請後的45日內無法達成調解協議,雙方同意採取仲裁或訴訟的方式最終解決爭議。

如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調解的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攤。

20.2訴訟/仲裁

雙方同意不經由調解程序,直接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最終解決爭議: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按照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程序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應繼續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項目工程描述

附件B:節能量的確認

附件C:節能效益的計算

21.2本合同及附件之間規定不一致時,優先適用合同附件的規定。

21.3本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解釋,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並應遵守行業慣例。

21.4甲、乙雙方用電話、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過特快專遞通知對方。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即爲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21.5本合同的修改應採用書面方式。

21.6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二份。

21.7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人或授權代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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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 或授權代表簽字):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開戶名: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 或授權代表簽字):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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